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2010-241手打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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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指导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统一主要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50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 施工。时速250km以下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满足工程结构安全、耐久性能及系统使用功能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

1.0.4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四个方面加强标准化管理,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先进的施工管理手段,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目标。

1.0.5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重视地质核査,作好地基处理、填料生产供应及压实成型、过渡段处理、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防排水、变形观测评估、接口工程等关键环节的施工。

1.0.6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施工工序,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划分施工段落,提髙文明施工水平。

1.0.7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重视对地质灾害的识别、评估和预防工作,加强路基变形监控量测,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及时完成支护结构,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及其影响。

1.0.8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涉及文物古迹时,应立刻停止作业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严格按文物保护部门批准的保护措施进行施工。

1.0.9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根据国家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编制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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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节能减排技术方案。

1.0.10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根据批准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

1.0.11 高速铁路软土、松软土路基工程应作为控制工程组织施工。 1.0.12 防排水工程是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及时做好防、排水工程。

1.0.13修筑于路基上的端刺、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等工程项目应与路基同步协调施工,不应损坏或危及路基的稳定和安全。

1.0.14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运输、使用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1.0.15高速铁路路基工程应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监控,高陡边坡、地质不良地段、临近营业线或营业线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路基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相关规定经审批后实施。

1.0.16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应重视对农田水利和环境的保护,节约用地,少占耕地,临时占用的土地应及时做好复垦工作。 1.0.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的各类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8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正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0.19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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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1.1建设各方应制定项目管理规划,重点加强填料选择、地基处理、填筑工艺、沉降观测等控制,注重过渡段处理、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等细节管理。

2.1.2建设各方应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路基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1.3建设各方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铁路路 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等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路基工程施工安全。

2.1.4路基工程施工应建立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有效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1.5路基工程施工应重视职业健康和劳动卫生保护,制定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1.6路基工程施工应按照《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路基等工程进度控制和管理。

2.1.7路基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条件、地基处理类型、填挖高度、填料性质、工期要求、气候条件等因素,按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配置机械设备,积极推进机械化施工。

2.1.8路基工程填料制备、沟槽和构件预制、混凝土拌制、钢筋加工等应采用工厂(场)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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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填筑压实、爆破开挖等关键工序应组建专业化的作业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 2.1.10路基工程施工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维护,保证工程施工管理信息传递及时、可靠有效。

2.1.11路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则,合理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并考虑防止地质灾害及防洪、防火、防爆等要求。 2.1.12路基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的要求设置安全文明标志。

2.1.13路基工程施工应结合项目规模和特点,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的规定设置工程试验室,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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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单位

2.2.1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指南的管理规定。

2.2.2建设单位应重点加强地基处理、边坡防护及防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图审核和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工作。

2.2.3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做好填料来源、边坡防护及防排水系统等设计文件的现场核对工作。

2.2.4建设单位应组织确定路基工程试验段位置及试验内容,并组织实施。

2.2.5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高陡边坡路基等高风险工程进行风险评估。

2.2.6建设单位应组织地基处理、过渡段、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等施工专项检査,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完善工程措施。 2.2.7建设单位应组织路基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

2.3勘察设计单位

2.3.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指南的管理规定。

2.3.2地质勘察、水文调査等工作应满足路基工程设计要求,做好路基与其他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2.3.3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特殊岩土及不良地质区段的地基处理、填料选用、边坡防护及防排水等工程的方案研究和工程设计,严禁盲目套用标准设计。

2.3.4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接口管理,路基工程设计应与隧道洞口、桥台、横向结构物、过轨设施等相关工程同步设计,并明确施工

顺序、施工衔接等相关要求。

2.3.5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向各参建单位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及答疑工作,应对地基处理、土石方调配、过渡段处理、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变形观测评估等关键设计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2.3.6勘察设计单位应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加强现场地质核对确认工作。

2.3.7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路基试桩成果分析、路基变形评估、边坡防护及防排水完整性检査等工作。

2.4施工单位

2.4.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 法和本指南的管理规定。

2.4.2施工单位应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检査及验收等工作。

2.4.3施工单位应编制地基处理、填料制备、填筑压实、过渡段处理、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变形观测等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

2.4.4地基处理、路堤及过渡段填筑、支挡工程新技术等应进行工艺性试验,编制总结报告并报相关单位审批。

2.4.5施工单位应统筹安排接口工程的施工。“四电”等后续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不应影响路基工程质量. 2.4.6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地基处理试桩、路基变形观测,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2.4.7施工单位应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制定防护措施。

2.5监理单位

2.5.1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指南的管理规定。

2.5.2监理单位应对高边坡路堑开挖、爆破作业,营业线、预应力锚杆(索)等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审查。

2.5.3监理单位应做好填料、混凝土原材料等进场检査验收工作。 2.5.4监理单位应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边坡防护和防排水等工程的现场核对工作。

2.5.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地基处理、填料制备、填筑压实、支挡结构施工等重要工程和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理。

2.5.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地基处理试桩、路基变形观测进行全面监督,并按规定作好变形的平行观测,保证观测数据真实可靠。

3施工准备

3.1施工调查

3.1.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路基工程施工调査,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1.2路基工程施工调查,应根据工程特点着重调查收集下列资料:

1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 2沿线土石类别及分布情况。

3填料来源、弃土位置、运输条件等情况。

4砂、石等当地建筑材料产地、质量、产量及运输条件情况。 5工程中所需各种原材料的供情况。 6重点工程现场施工条件情况。

7石方爆破地段的地形、地貌和附近居民、建筑物、交通设施等情况。

8工程有关营业线设备及运营情况。 9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拆迁补偿所需的资料。 10修建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施所需的资料。 11现有可利用水、电等资源及油料供应情况。 12现有道路情况及拟修建施工便道的环境条件。 13现有可利用驻地或新建驻地的环境条件情况。

14当地生活供应、医疗、卫生、防疫和民族风俗等情况。 3.1.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调查结果及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3.2施工图核对

3.2.1施工单位应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设计标准、技术条件和相应规范,并结合施工调査核对设计文件,作好核对记录。 3.2.2施工图核对包括现场核对和图纸核对。主要应核对施工图纸相互间的一致性、系统性及其与现场实际的相符性,并核对施工图纸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2.3现场核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设计图纸中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等建设条件是否与现场一致。 2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利于现场实施。 3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是否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5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的设置位置、规模和数量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2.4 一般路基核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取、弃土场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路基土石方调配方案是否合理。

2路基横断面面积和土石方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 3路基过渡段结构图是否明细、完备。

4路堤填料是否与实际相符,改良土是否有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 5路堑土质基床是否采取了换填或加固措施。 6坡面是否采取了适宜的防护措施。 7支挡结构图是否明细、完备。

8路基排水设施相互衔接及末端设计要求是否明确。 9横断面设计图及相关的说明有无差错漏碰等。

10有可能干扰或污染环境的工程,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环保措施。 3.2.5特殊路基应重点核对设计范围是否与现场条件一致,设计工艺要求能否正确指导现场施工,设计方案是否利于现场实施。 3.2.6相关工程应重点核对端刺、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综合接地、过轨管线等工程的结构尺寸、布置形式、结构图是否完备、细致,施工方法及工序等技术要求是否交待清楚。 3.2.7路基施工图核对完成后应按程序上报核对结果。

3.3施工方案

3.3.1路基工程关键工序的施工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包括地基处理、填料制备及填筑压实、过渡段处理、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变形观测评估等。试桩、试验段等应编制专项实施方案。

3.3.2高陡边坡路基和位于危岩、落石、岩堆、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的高风险工程,应制定施工方案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3.3.3路基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

象条件合理确定。

2施工方案应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各道工序之间、施工接口之间应协调安排,减少交叉干扰。 4临时工程安排应合理、经济并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临时工程实施宜采取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相结合的方式。

5混凝土、级配碎石及改良土拌和站数量、生产能力和设置位置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要求等实际情况,通过综合比选确定。

6制定施工方案、选用设备、采集工程材料等时,应采取减轻对环境影响的措施。

7各类用地应结合工程实际统一规划,减少临时用地和取弃土场用地。

3.3.4路基工程施工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配合为辅。机械配置应按经济、高效的原则进行配套,并满足安全、质量和工期要求。 3.3.5施工方案应按程序评审或审批后执行。

3.4施工作业指导书

3.4.1施工单位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应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指导现场施工作业,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3.4.2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工法、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与建设标准、质量目标、安全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编制,做到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

3.4.3路基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范围应包括地基处理、填料制

备、路基填筑、路堑开挖、支挡结构、边坡防护、防排水及相关工程。 3.4.4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2作业准备。 3技术要求。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5 施工要求。 6劳动组织。 7材料要求。 8设备机具配置。 9质量控制及检验。 10安全及环保要求。

3.4.5路基工程施工应通过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

3.5施工技术交底

3.5.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要求,将路基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 等向参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5.2路基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交到工班和作业人员。交底形式采用会议、书面与现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5.3项目总工程师应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 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设计概况及施工图。

2项目施工调査情况、施工部署、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

3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

4地基处理、特殊岩土和特殊环境路基的施工方法,支挡结构新技术、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的施工要求。

5路基填料制备方案及要求。

6地基处理工艺性试验、路基填筑工艺性试验等实施方案。 7高陡边坡、临近营业线路基工程和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项目的专项实施方案。

8路基工程施工复测成果。

9路基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主要危险源及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

10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

11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3.5.4技术主管人员应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工程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2路基工程施工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

3路基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 4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 5地基处理及地质勘察图,路基横断面图、纵断面图,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防排水结构图,路基相关工程结构图等。

6地基处理、路堤填筑、过渡段填筑等工艺性试验参数及改良

土外掺料掺人比、混凝土配合比。

7路基测量放样桩橛、测量控制网、路基变形观测方案等。 8路壁及取土场爆破设计方案。 9成型路基保护方法及措施。 10路基工程施工注意事项等。

3.5.5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应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作业标准、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工程质量要求。 2路基各工序施工准备及相应机具设备的配套准备。 3路基及相关工程放样桩。’

4路基填料及相关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 5路基各部结构尺寸大样图、支挡结构等基坑开挖图、钢筋配筋图等。

6路基施工工艺流程及接口工程施工先后顺序。 7路基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 8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 9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10路基工程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

3.5.6各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应会同技术主管人员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査验收。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3.5.7路基施工技术交底应细致全面,会议交底后应形成技术交底纪要并附必要的图表,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技术部门公章后生效;书面交底应双方签字确认。

3.6其 他

3.6.1路基工程用混凝土拌和站、填料拌和站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用混凝土拌和站应结合其他专业综合考虑建站。混凝土拌和站、填料拌和站应根据场地、运量、运输条件和工期要求以及延迟时间等技术要求,确定设置方案、位置及规模。

2填料拌和站宜选在地势较高、离水源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方,且应在居民区主导风向下方,并配备相应的除尘设施。

3拌和站内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场区内要设置2%~4%的横向坡度,以利排水。拌和站的四周应设置排水沟。’

4备料场应搭建料棚,防止雨淋。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之间应修建隔墙。

3.6.2路基工程预制构件厂应结合混凝土拌和站统筹规划,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应采用集中拌和的方式进行供应。 3.6.3施工便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修筑标准应按施工运量、施工机械的最大荷载、沿线交通和工程量分布情况综合确定。有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标准修筑。

2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对其进行实地检査,不能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改造。

3利用地方有偿使用的道路,应根据运量和施工工期要求,与新建运输便道进行比较后确定。

4临时用电应根据沿线电力资源可利用情况确定供电方案,宜优先选用当地电源。采用当地电源时,应根据工程分布情况计算用电量,选定临时电力线的标准;采用自发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定采用集

中发电或分散发电方案。

3.6.5临时给水应根据沿线水资源情况确定施工供水方案。距水源较远的工点或工程较集中地段,可考虑修建给水干管路,根据用水量选定给水管路的标准。

3.6.6临时通信宜优先利用沿线既有通信资源,困难时可设置临时通信系统。根据沿线的地形条件,临时通信系统可选择采用 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方式,其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3.6.7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应采取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相结合的方案。

4施工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路基施工测量和成果评价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的相关要求。

4.1.2路基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做好保养、维修和定期校验工作,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4.1.3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测量成果资料和现场桩撅交接手续,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交接工作。 4.1.4控制网交桩的成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CP0、CPI、CP II控制点成果及桩点记录。 2 CPI、CP II、测量平差计算资料。 3线路水准基点成果及桩点记录。

4水准测量平差计算资料。 5 测量技术报告。

6 CPO、CPI、CP II控制桩和线路水准基点桩。

4.1.5特殊路基工程的施工控制网,应在CPI或CPII的基础上加密,并采用与既有控制点相同的测量坐标系统。

4.2施工复测

4.2.1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对CPI、CP II和线路水准基点进行复测。施工复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复测前应编写复测工作技术方案或技术大纲。

2施工复测的方法宜与原控制测量相同,测量精度等级不应低于原控制测量等级。

3施工复测前应检査控制点标石的完好性,丢失和破坏的标石应按原测标准用同精度内插方法恢复或增补。

4.2.2路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复测维护,复测周期不宜大于6个月。不定期复测维护内容包括CPI、CPII线路水准基点及施工加密控制点复测,检查控制点间的相对位置是否发生位移,点位的相对精度是否满足 要求。

4.2.3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较差符合规定要求时,采用原测成果。较差超限时应进行二次复测,査明原因,并采用同精度内插方法更新成果,提交监理和设计单位确认。

4.2.4路基工程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时,可采用同精度扩展的方法测量。

4.2.5路基横断面复核的间距应根据地形情况和控制土石方数量的需要而定,填挖零点应测绘断面。

4.2.6施工复测完成后应进行成果分析,编写复测报告。

4.3施工放样

4.3.1路基工程可根据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加密测量前应制定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采用同级扩展或向下一级发展的方法。

4.3.2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可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施测,控制网加密应就近符合到CPI、CPII控制点,采用固定数据约束平差。 4.3.3加密高程控制测量应起闭于线路水准基点,采用同级扩展的方法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4.3.4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情况采用横断面法、逐渐接近法、全站仪极坐标法或GPS RTK法测设,测设边桩的限差不应大于10 cm。

4.3.5地基加固工程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加固范围施工放样可在恢复中线的基础上采用横断面法、极坐标法或GPS RTK法施测。

2地基加固工程中各类基础的桩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在已测设的地基加固范围内布置,可采用横断面法测设,相邻桩位距离限差不应大于5cm

4.3.6桩板结构地基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位及承载板平面控制点的线路纵、横向中误差不应大于10cm 2 桩顶及承载板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5cm 4.3.7支挡结构、边坡防护、防排水结构物及相关工程的测量 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尺寸误差、基底及顶部高程误差均不应大于5cm。

4.4竣工测量

4.4.1路基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线路中线贯通测量,查检路基工程平纵断面施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测量内容包括线路水准基点贯通测量、线路中线和路基横断面竣工测量。

4.4.2路基工程及相关工程竣工测量内容应满足竣工图编制和竣工验收的要求,竣工测量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式等应与施工测量一致,测量方法和精度与施工测量相同。

4.4.3控制网竣工测量应包括CP0、CPI、CPII基点网复测。施工过程中毁坏、丢失的桩点,竣工测量时应 按同精度内插要求补设。 4.4.4线路水准基点竣工贯通测量每2 km水准基点,特殊路基结构等重点工程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水准基点。

4.4.5线路中线贯通测量以左线为基准进行测量,线路中线上应布设公里桩和百米桩。直线上中线桩间距不宜大于50m曲线上中线桩间距宜为20 m在曲线起终点、变坡点、竖曲线起终点、支挡工程起终点和中间变化点等处均应设置加桩。 4.4.6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横断面间距直线地段宜为50m曲线地段宜为20m 2路基横断面应利用线路贯通测设的中线桩采用全站仪或水准仪进行测量,路基横断面测点应包括路基横断面高程变化点、线间沟、路肩等位置。

3路基横断面竣工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宽度;侧沟、天沟的深度、宽度与设计值之差不应大于5c基护道宽度与与设计值之差不应大于10cm

4.4.7地界桩应根据地界宽度测设,直线地段每200m曲线地段每40m

缓和曲线起终点及地界变化处的两侧均应测设地 界桩。

4.4.8路基竣工测量完成后,由竣工测量单位按照高速铁路竣工验收的要求编制竣工测量文件。竣工测量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 CP0、CPI、CPII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铁路用地界坐标成果及桩点记录。

2 CP0、CPI、CPII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桩橛,铁路用地界桩。

3路基竣工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图。 4路基表。 5竣工测量报告。

5 地基处理

5.1 一般规定

5.1.1地基处理施工前应熟悉施工图及有关工程地质、水文资 料,收集地下管线、构造物等资料,结合工程情况了解本地区地 基处理经验和类似工程的施工情况。

5.1.2地基处理施工前应核査地质资料,并进行地基处理的各 项工艺性试验。工艺性试验应对单桩承载力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进 行验证。核查或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 给有关单位。 5.1.3地基处理施工场地应合理规划,并根据地质情况、工程 特点等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同类地基处理所采用机械 性能应基本一致,否则应分别进行工艺性试验。

5.1.4地基处理施工前应作好临时排水,清除场内杂物、杂草、 腐

殖土,并平整场地。

5.1.5地基处理施工前应对地下管线、构造物等制定专项保护 措施并妥善保护,以免损坏。

5.1.6各类运至工地的材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分类堆 放,妥善保管。

5.1.7地基处理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所承担工程 地基处理的目的、原理、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等。 5.1.8地基处理施工应针对不同的处理形式制定相应监督记录 表格,配备相应人员对影响质量、环境保护、工期等关键工序的 作业内容进行记录、监督。

5.1.9地基处理施工作业应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规程》(TB10302)的相关规定。

5.1.10桩类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人地层的 反应,出现连续多根桩进入的持力层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 提出变更设计。

5.1.11地基处理中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的相关要求。 5.1.12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泥浆和噪声等对环境 的污染应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规定。

5.1.13地基处理已完成路段应做好保护工作。

5.2原地面处理

5.2.1施工前应清除基底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 设施,排干原地面积水。地基范围内的地下水出露处应按设计要 求处理,并应作好地下水出露位置和处理前、后出水情况的 记录。

5.2.2原地面处理前,应核查地基的地质资料,地基条件与设 计文件不相符时,应及时反馈。

5.2.3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顺原地面挖台阶,并碾压密 实。沿线路横向挖台阶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沿线路纵 向挖台阶的宽度不应小于2m基岩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 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

5.2.4原地面为浅层淤泥土或腐植土时,应清除并运至指定 位置。 5.2.5原地面表层为松散土层时,应将松土翻挖并整平碾压密 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6设计要求原地面进行冲击碾压时,其工艺应通过试验确 定,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5.3换 填

5.3.1换填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施工中应核实需换填土层范围、深度及地质条件,换填 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3换填施工应做好排水设施,施工前应疏干地表积水,换 填中基坑内渗水应及时排除。

5.3.4换填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填土层挖除后,坑底应按设计要求整平并碾压密实。 底部起伏较大时宜设置台阶或缓坡,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换填施工。 2换填土层采用机械挖除时,应预留保护层由人工清理, 其厚度宜为30~50 cm。

3换填部位开挖完成后应及时分层填筑碾压,达到相应压 实标准。

4换填地基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3.4所示。

5.3.5换填完成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采取措施防 止地基积水下渗。

5.3.6换填弃土应运至指定地点。

5.4砂(碎石)垫层

5.4.1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且不易风化的砾石或碎石,其 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细粒含量不应大于窗10%且不含草 根、垃圾等杂质。

5.4.2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砂或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 质,含泥量不应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时,含泥量不应大于3%。 5.4.3砂(碎石)垫层施工前应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 参数。 5.4.4砂(碎石)垫层施工前应将基底清理、整平并完成排水 系统。 5.4.5砂(碎石)垫层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地基处理方式需。要填筑土拱,土拱应设置横向排水 坡’坡度不宜小于4%。

2砂(碎石)垫层施工应分层摊铺、分层压实,填筑质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3砂(碎石〉垫层分段施工时接头处应做成台阶,上下层 接头应错开2.0m,并应碾压密实。

4砂(碎石)垫层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4 5所示。

5.4.6砂(碎石)垫层填筑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4.7砂(碎石)垫层中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其铺设应 符合本指南第6 .8.3条的相关规定。

5.4.8复合地基桩顶设置砂垫层、碎石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加 筋垫层时,垫层应与桩头完全密贴。

5.5重锤夯实、强夯及强夯置换

5.5.1重锤夯实、强夯及强夯置换施工前,应按设计初步确定 的夯实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通过夯实前后测试 数据的对比,检验夯实效果,确定强夯或重锤夯实的单击夯击 能、单点夯击次数、夯击遍数、夯击时间间隔、夯击点布置以及 强夯置换的单击夯击能、单点夯击次数等工艺参数。

5.5.2强夯置换墩体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 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径大于300 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总量 的30%。,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5.5.3重锤夯实及强夯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实设备按测量放样位置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2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3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完成一次 夯击。 4按试夯确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 夯击。

5换夯点夯击,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后,应平整夯 坑,测量场地高程。

6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 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表层松土夯实达到设计要求。

7重锤夯实及强夯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5.3所示。

皱。塑料排水板带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并妥善存放,禁止长时 间在阳光下暴晒。

5.7.2塑料排水板施工前应在路基范围内填筑土拱,并按设计 铺设砂垫层,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塑料排水板插设机具按设计桩位就位。

2 料排水板经导管从管靴穿出底部,与桩尖连接、拉紧, 并对准桩位。

3沉人导管将塑料排水板插入至设计深度。

4拔出导管,切断塑料排水板。 5塑料排水板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7.3所示。

5.7.4塑料排水板与桩尖应连接牢固,桩尖平端与导管靴配合 要适当,避免错缝。

5.7.5塑料排水板在安装及打设过程中不应扭曲,透水膜不应 破陨,防止泥土等杂物进人排水板滤膜内。 5.7.6塑料排水板不应接长使用。

5.7.7塑料排水板打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拔导管将塑料排 水板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应重新补打。 5.7.8拔导管带出的淤泥应及时清除,并用砂回填密实,避免 污染外露塑料排水板。

5.7.9塑料排水板顶部应及时埋人砂垫层中,埋入长度应大于 0.5或符合设计要求。

5.7.3塑料排水板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5.8真空预压

5.8.1真空预压用密封膜、排水滤管的种类、规格、性能及连 接方

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8.2真空预压施工场地应合理布置,加固区域应根据填土高 度、施工设备配套情况进行划分。

5.8.3真空预压施工前应核査地基处理范围内的地质条件,检查是否有透气层。

5.8.4真空预压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砂垫层,打设竖向排水体。 3开挖密封沟,铺设密封膜。

4安装抽真空装置,连接各系统进行抽真空试验,检査密 封性。 5在加固范围内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观测点,开始抽真空。 7真空预压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8.4所示。

5.8.5真空管路连接应密封,在真空管路中应回阀和阀门。 5.8.6滤水管应选用合适滤水材料包裹严密,避免抽气后杂物 进人抽真空装置。

5.8.7密封膜铺设时要适当放松,表面不应损坏。

5.8.8密封沟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膜顺密封沟铺设,且四周用黏土压实密封。

5.8.9抽真空作业应进行抽真空实验,检查真空预压装置 的布设及密封程度。

5.8.10密封膜上放置沉降板时,应在其上垫一层土工布,防止戳破密封膜。

5.8.11抽真空过程中应观测泵、真空管、膜内的真空度及地表总沉降、侧向位移等。

5.8.12开挖密封沟的弃土应运至指定地点,抽出来的地下水应统一

2砂垫层中布设真空管。

6真空预压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后停止抽真空。

排放。

5.8.13真空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评估单位进行卸载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卸载。

5.9堆载预压

5.9.1堆载预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使用淤泥土或含垃圾杂物的填料。

5.9.2预压土的容重和堆载宽度、高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压荷载不应小于设计荷载。

5.9.3堆载预压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载应控制加载速率,分层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在各级荷载下路基的稳定性。

2堆载时应边堆土边摊平,顶面应平整。

3堆载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预压土污染已填筑的路基。 5.9.4堆载预压前应制定变形观测设施的保护措施,堆载时应 派专人指挥卸料,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恢复。

5.9.5堆载铒程中应按规定进行变形观测并做好观测记录。 5.9.6堆载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评估单位进行卸 载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卸载。

5.9.7卸载后路基堆载面应进行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卸载后 的预压材料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5.10砂(碎石〉桩

5.10.1砂(碎石〉桩成桩施工宜采用振动或锤击成桩法。振 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锤击成桩法宜采用双管法。成桩 设备应配置电流表、电压表等仪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s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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