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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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专业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运动医学科,达到规定的病床规模;2.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3.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4.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6.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7.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统计前3年内有效数据,所有数据加盖公章,留档备查。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与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工作履行职责3年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及相关研究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发展 环境 (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 或措施 专科 床位数 规模 (2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 米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 需要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标准分 65 3

评分标准

备注

评估前 3 年,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 3 分; 得 规划欠合理得 1 分; 无规划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政策、措施齐全,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 20 张,得 6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2 分;日间病床 10 张加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 20 张,不得分。 ≥6 平方米得 10 分; 每减少 1 平方米, 5 分; 扣 少于 4 平方米不得分。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 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1

2

10 10 20

2

3

支撑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 条件 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 (40) 和适宜性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满足需要

得 5 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 3 分;具有适宜性得 2 分。 评估前 3 年,投入≥5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5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 专用的,不得分。

10 120

医疗技术队伍 技术 团队 整体实力 (20)

4

20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 力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 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分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医学分会担任主 委(含现任、候任)得 3 分、副主委得 2 分、常委得 1 分;担任省级运 动医疗分会(或运动医学分会)主委得 1 分;国际学术组织担任主委得 2 分、委员得 1 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生导师得 1 分; 国家级期刊任副主编以上或国际权威杂志任编委得 1 分。总分不超过 标准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 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 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 上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 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3 名以上得 1 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得 1 分; SCI 收录论著 3 篇以上得 1 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 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得 1 分;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 1 项以上得 1 分。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 时考虑床位规模),得 6 分。 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分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医学分会担任常 委得 2 分、学组组长得 2 分、副组长得 1 分;省级学术团体担任副主 任委员以上职务得 2 分、担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学组组长得 1 分;国际 学术组织担任委员得 1 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或硕士 生导师得 1 分;国家级期刊或国际杂志任编委得 1 分。总分不超过标 准分。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备注

学术地位

5

5

学科 带头人 (15) 临床能力

5

教学科研水平

5

数量 学科 骨干 (30) 学术地位

6

6

8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 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展 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2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 均每周一次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 例重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2 分。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 得分。 评估前 3 年, 指导博

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 3 名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 承 担省部级以上课题每项得 1 分;评估前 3 年,SCI 收录论著 1 篇得 1 分。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大于 70%,得 5 分;比例在 50-70%, 得 3 分;比例在 50%以下,得 1 分。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 30%,中级医师约占 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 浮动 1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年龄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 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1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 1 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 1 分。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

备注

临床能力

8

教学科研水平

8

年龄结构 医师 队伍 学历结构 (15) 职称结构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 构、职称结构 8 护士 队伍 护士长能力 (30)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5

7

5 10 5 15

序号

检查内容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 人才 落实 培养 (10) 进修学习情况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标准分 5 5 340

评分标准 培养方向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培训(3 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 5 人次得 5 分;3-5 人次得 3 分;3 人次以下得 1 分。

备注

9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够独立开展膝、肩、髋、肘、腕、踝及脊柱微创治疗,每项 4 分, 共 28 分;开展骨折、脱位、软骨、韧带、肌腱等运动性创伤开放手 术,得 7 分;开展运动康复、运动队服务、赛事医疗保障等,得 7 分; 专业特色显著,有 1 项或 1 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 或国内领先地位,得 8 分。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 2000 人次得 5 分;1000—2000 人 次得 3 分;低于 1000 人次,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 24000 人次得 5 分;12000—24000 人次得 3 分;低于 12000 人次,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小于 7 天得 5 分。每增加 1 天扣 0.5 分。 评估前 3 年, 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 30%; 每下降 2%扣 1 分; 低于 10%,不得分。

10

总体 平均年出院人数 水平 (90) 平均年门诊人次 平均住院日 疑难病例比例

5

5 5 25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有运动医学亚专业设置(按部位以及运动康复等),每个亚专科有独立 床位与专业技术队伍,达到 4 个亚专业,得 20 分;3 个亚专业,得 15 分;2 个亚专业,得 10 分。 列出代表各亚专科水平的一种疾病(每个亚专科提供有代表性技术的 病历摘要 1-2 份),根据病例数、平均住院日、治愈率、医

院感染率 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对医院提供的评估前 3 年的 5 项技术(膝、肩、髋、肘、踝)进行评估, 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 5 分;每单项技术的成 熟度得 3 分。 能够独立诊治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后交叉韧带损伤,肩关节不稳、肩 袖损伤,髋关节撞击征、髋关节盂唇损伤,肘关节屈曲畸形,踝关节 撞击征、距骨剥脱性骨软骨炎,其他软骨损伤等 10 种主要病种,每 种得 3 分,满分得 30 分,缺 1 种扣 3 分。 由医院自行提供 3 种疑难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 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 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得 10 分。 评估前 3 年,为国家或省市级高水平运动员服务能力,包括:下运动 队服务、运动员临床诊疗、赛事医疗保障等 3 项,每项得 10 分,共 30 分。

备注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1 亚专科 建设 (70)

20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 能力

50

12

技术 特色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40)

4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 种 诊治 13 能力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90)

30

30

运动员伤病诊治能力

30

序号

检查内容 创新项目的数量

标准分 10 10 10

评分标准 评估前 3 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 创新项目少于 2 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2 项创新项目(各 5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 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10 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 30%或省外患者比例大 于 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 25%)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 每年接受进修医师超过 30 人, 3 分; 得 20-30 人得 2 分; 10-19 人得 1 分。 评估前 3 年,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达 15 个省(区、市)以上得 2 分, 10-14 个省(区、市)得 1 分。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有 5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 5 分,4 人次 4 分,3 人次 3 分,2 人次以下不得分。

备注

14

创新 能力 创新水平 (3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 例

5

15

辐射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能力 (20) 技术推广情况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 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5

5 5 275 10 50

医疗质量状况 合理用血 质量 概况 (80) 合理用药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 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

16

序号

检查内容 病人满意度调查 医疗

事故情况 单病种 单病种质量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费用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 率 甲级病案率

标准分 10 10 60

评分标准 评估前 3 年,满意度大于 95%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 评估前 3 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根据重点病种(半月板损伤、交叉韧带损伤、肩袖修补、软骨修复)的 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评估前 3 年,诊断符合率大于 95%,得 10 分。 评估前 3 年,诊断符合率大于 70%,得 10 分。 评估前 3 年,甲级病案率大于 90%得 15 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 级病历,不得分。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科室需有电子数据库和病例资料储存),得 5 分。 评估前 3 年, 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 50%,得 5 分(每减少 10%, 扣 1 分;无随访,得 0 分)。 评估前 3 年,根据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医院的出院人次、 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打分。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备注

17

30 10 10

15

18

病区 质量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 (95) 价结果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 日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 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0

10

15

序号

检查内容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 率 手术感染率 门诊 专家出门诊情况 质量 (10)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科研与教学

标准分 15 10 5 5 100

评分标准 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满分,每下降 1%,扣 2 分。 评估前 3 年,高于 2%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 1 次门诊,得 5 分。有 1 人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备注

19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现任和候任)得 5 分、副主委得 4 分,常委或学组组长得 3 分,委员得 2 分,学组副组长得 1 分;省主委得 3 分,副主委得 2 分, 省级学组组长得 1 分;在国际组织担任委员以上得 2 分。1 人担任数 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 1 次。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与中国运动医学杂志主编得 5 分、 副主编得 4 分, 常务编委得 3 分,编委得 2 分;SCI 收录杂志的编委得 2 分;其他医 学杂志主编得 3 分、副主编得 2 分,常务编委得 1 分。1 人担任数职, 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 1 次。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主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得 3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 2 分, 省级学术会议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

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 究内容系统、具体、有成果,得 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 分。

20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刊物任职

5

主办学术会议 专科 方向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5

21

5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评估前 3 年,有 3 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且项目中科室人员排名第 一的得 9 分,每少 1 项减 3 分。有第 1 负责人的 973(包括子课题第 1 负责人)、863(包括子课题第 1 负责人)、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 撑、科技部或卫生部临床重点及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 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得 6 分。 评估前 3 年,有 4 项以上得 2 分,每少 1 项减 1 分。 评估前 3 年, 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 10 分, 二等奖 1 项得 7 分; 部(省) 级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 4 分;三等奖得 3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 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SCI 收录(影响因子≥5.0)每篇得 2.5 分;SCI 收录(影 响因子<5.0)每篇得 1.5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 0.5 分;统计源 期刊杂志得 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每项发明专利得 2 分,新型实用专利得 1 分,外观设计 专利得 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 1 项得 1 分;可 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 理、到位,得 4 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 实习扣 3 分。

备注

22

科研 国家级项目 项目 (16) 部(省)级项目

14

2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 (一、二等) 临床 方向 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 的 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科研 成果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 (25) 利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学生 教育 本科生教学 (14)

10

10

23

3

2

24

4

序号

检查内容 研究生培养 国家级、 省级(甲类)、 市级(乙 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 继续 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 教育 论坛) (20) 规范化医师培训 编写 3 年内运动医学相关的教材及 教材 专著 (5)

标准分 10

评分标准 评估前 3 年,毕业博士生大于 5 人且毕业研究生总数大于 10 人,得 10 分。毕业研究生每减少 1 人,扣 1 分。 评估前 3 年,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1 次得 6 分,每多举办 1 次增 加 2 分; 省级 1 次得 2 分, 市级 1 次得 1 分; 举办培训班 1 次得 1 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 3 年,培养合格率大于 95%,得 10 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3 分。 评估前 3 年,主编 2 部及以上得 5 分、主编 1 部得 4 分、副主编得 2 分,参编得 1 分;翻

译国际有影响的运动医学相关的教材及专著,主 译得 2 分、副主译得 1 分。

备注

10

25

10

26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r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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