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局促进和扶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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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工商局促进和扶持

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区政府办:

近年来,丹徒工商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全力贯彻,紧抓落实,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近五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促进和扶持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减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徒政发[2007]41号)规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登记类证照类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各项行政性收费。”据统计,近五年来我局对城市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免收登记费、管理费累计70.11万元。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业收费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收费环境的意见》(镇徒政发[2008]99号)规定,我局取消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同时,减半征收“工商咨询收费”。自该政策实施以来,我局共发放经济合同示范文本2700份,按每份8元计算(苏价费[2003]114号),

累计免收费用2.16万元;工商咨询服务费减收310万元。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服务效能。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丹徒区创业型城区建设及民营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丹徒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支持丹徒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营造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服务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出台《放权提速承诺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将10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时限,由205个工作日压缩至46个工作日;名称预先核准100%作为即办件,予以当场办理;其他登记事项承诺5个工作日,新设立企业即办件已达78%。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先后出台文件,将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审、内资企业(含私营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集体企业)年检权限下放到工商所,变区局集中统一办理为委托各工商所办理,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办事流程,方便了申请人就近、快速办理工商事务,进一步提高了工商行政工作效能。三是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对接政企需求,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

除采取定点帮扶、专人对接、上门服务等形式外,创新开通工商注册QQ群,加强与投资创业主体的双向互动。四是化解融资难题。我局积极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大力服务企业融资。近五年来,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

2012

420件,帮助企业融资26.57亿元。

镇江市丹徒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6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rr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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