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命运由社会掌握四辩稿子

更新时间:2024-01-09 09:5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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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对方辩友虽然雄辩滔滔,言辞犀利,但会死还是漏洞百出,错误盈盘。对方一辩,您的立论固然精妙,但是您对个人主观能动性的无限夸大,实在是不符合唯物主义思想,勉强的定义为唯心主义吧。您对社会意识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试想:如果没有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人因何而存在?就更谈不上社会的发展了,如果连生存和发展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个人的命运由谁掌握呢?对方二辩明显混淆了个人与群体的概念,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难逃社会历史的因果循环,人民群众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他们能改变社会,但这之意味着群体的力量能对抗社会的力量,但群体的命运是否由社会掌握,就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了。对方三辩,您对于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让我敬佩,我也同意您对于人有不断认识规律,发现规律的论断,但是岂不知马克思曾经说过:规律是客观的,它只能被发现和认知,不能被创造。您既然承认这一点,为什么却又说:个人的主观能动新支配着社会规律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对方四辩,我这里倒是想明确的问问您,个人能力如此的有限,可是您方一再的强调只要我们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个人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那我倒想请您详细的解释一下,主观能动性从何而来?意识从何而来?个人的主观意识又从何而来呢?

下面对我方观点进行总结陈述:

首先,一个人的生命动力来源你与周围一切人和物的关系,与自

己,与社会,与自然,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关系,如果把一个人比作一棵树,那么这些都是它成长的营养和能量之源,这也正是因为社会赋予人生命的动力。如果一个人不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寓于社会之中他如何生存。

其次,人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目标,但是其最终是否实现由社会决定。人的选择往往是根据社会的需要,人之所以去选择,是社会的认可;为什么医学和法律两个专业在台湾很热门,正因为社会的需求,人们才会纷纷去学习,但是,学这两个专业的学生都能成为妙手回春的医生或伸张正义的大律师吗?

的确,我们敬佩岳元帅“还我河山”之志,我们敬佩他“抬望眼,收拾旧山河”的豪言,我们敬佩辛弃疾,敬佩他“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雄心,我们也敬佩文天祥,敬佩他“此身愿作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的精忠,我们更敬佩谭嗣同,敬佩他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壮语。但是,犹有滚滚长江东逝水,却怕浪花淘尽英雄,风波亭犹在,零丁洋尚存,然而诸贤尽作古,空余豪言萦耳边。我们深知社会掌握个人的命运,社会的脚步时刻与我们相连。我们也绝非是让大家听天由命,无所作为,了此一生,我们不是让大家做哪个守在树桩旁边等兔子的农夫,更不是让大家做一个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人,而是让大家明白我们要顺应社会潮流,历史脚步,才不会“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我们要遵守社会的规律,社会的变化,才不会“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我们要将命运交于社会掌握,充分利用社会条件,才能在社会洪流中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社会为方向,为画卷,用人生做笔墨,来创造我们个人的命运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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