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复习题

更新时间:2023-05-28 13:2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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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工程

一、电气安装工程概况:

本工程供电方式为二路供电,一路10kV进线,于本宿舍公寓西南侧做变电所;另一路在本公寓西侧做柴油发电机房,当市电停电时作为备用电源。低压配电电压220V/380V/50HZ,采用1kV电缆沿桥架由变电所引出。带电导体系统型式采用三相四线制。所有消防系统、应急电源线路 、电梯线路等均采用耐火型电缆。

本工程为二类防雷,与电气共同接地,阻值不大于1欧姆,实测若大于1欧姆时增加人工接地体。

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一) 灯具安装(普通)

主控项目:

1、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2、当钢管作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3、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一般项目:

1、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则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中规定。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2)

2、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二) 专用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1、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2、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4、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

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5、疏散标志灯的位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6、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体时,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8、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厚度不小于30mm。

一般项目:

1、应急照明、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2、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为 1:10(最低:最高)。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三) 开关、插座安装

主控项目:

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和规定: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

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B、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3、照明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B、相线经开关控制。

一般项目:

1、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暗装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B、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

B、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

序不错位。

C、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四) 接地装置安装

主控项目:

1、由于人工接地装置,利用建筑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或两者联合的接地装置,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水位的变化,土壤导电率的变化,其接地电阻值也会发生变化,故要对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监视,则每幢有接地装置的建筑物要设置检测点,通常不少于2个。

2、由于建筑物性质不同,建筑物内的建筑设备种类不同,对接地装置的设置和接地电阻值的要求也不同,所以施工设计要给出接地电阻值数据,施工结束要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措施,进行完善后再经检测,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在施工设计时,一般尽量避免防雷接地干线穿越人行通道,以防止雷击时跨步电压过高而危及人身安全。

一般项目:

热浸镀锌锌层厚,抗腐蚀,有较长的使用寿命,材料使用的最小允许规格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2002相一致。但不能作为施工中选择接地体的依据,选择的依据是施工设计,但施工设计也不应选择比最小允许规格还小的规格。

(五)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主控项目:

1、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

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络,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2、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应符合表中规定:

线路最小允许截面(mm2)

一般项目: 1、等电位联结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或其他金属部件、构件与支线连接应可靠,熔焊、钎焊或机械紧固应导通正常。

2、需等电位联结的高级装修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六)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主控项目 :

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A、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接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B、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C、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

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D、非金属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处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3、 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一般项目:

1、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底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作密封处理。

3、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10D。

4、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砼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5、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规定:

管卡间最大距离

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7、设在墙内或砼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导管。

8、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9、 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续导体。

(七)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主控项目:

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一般项目:

1、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2、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策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3、线槽内敷线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间距不应大于2m。

4、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同一线槽,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套一端接地。

(八) 电缆、电线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主控项目:

1、 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2、 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截面积不应小于表中规定:

电缆芯线和接地线截面积(mm2)

3、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一般项目:

1、电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节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4、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请晰,编号准确。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一)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 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3、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a、竣工图;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d、检查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e、竣工报告。

(二)、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 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 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 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 槽的同一槽孔内。

5、 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 接或用端子连接。

6、 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7、 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20米,有1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15米,有2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8米,有3个弯曲时。

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 外侧均应套锁母。

9、 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10、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 吊点或支点:

a、线槽接头处;b、距接线盒0.2处;c、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11、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12、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

量。

13、 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

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三)、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B、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C、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D、在宽度不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易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具端墙的距离 ,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E、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

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连接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4、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

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5、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6、探测器的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探测器底座采取保护措施。

7、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四)、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度1.5m处。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少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 明显标志。

(五)、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

B、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 退色。

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E、 导线应绑扎成束。

F、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六)、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不得安装。

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做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 显标志。

(七)、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钢或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

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作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B、 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C、 审查施工质量。

(八)、系统调试及验收

1、一般规定: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要求。

③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2、调试: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线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 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③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④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⑤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填写调试报告。

4、 验收:

①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②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A、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检;

B、 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 验。

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③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A、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B、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 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④ 室内消防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 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B、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C、 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A、 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B、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C、 水流指示器、闸筏关闭器及电动阀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 放水试验。

上述功能、信号应正常。

⑥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⑦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⑧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 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B、 公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⑨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⑩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四、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

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

3、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验收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

量情况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做好调试和收尾工程,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电条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

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可分为以下阶段:

A、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未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B、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做好预埋工作。

C、抹灰阶段: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盘、盒、管卡、管套,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安装工程及时修补。

D、喷浆及其后期阶段:督促喷浆施工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及面板工作。

E、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① 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② 水平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③ 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

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④ 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⑤ 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四、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r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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