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调度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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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村煤矿生产调度管理细则

为了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推动诚信管理, 进一步提高生产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生产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以“讲诚信”为切入点,以从实际出发,强化责任,便于落实为原则,对生产调度管理细则进行规范如下:

一、 调度指挥管理制度

1、矿调度室作为全矿调度指挥中心,负责掌控全矿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协调生产准备工作、指挥全矿安全生产。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对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不执行或不服从的(或执行不及时、不彻底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各罚100元。因拒不执行调度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党政正职各200元,责任人500元。

2、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组织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施工场所遇到异常情况,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时:(一)必须首先向调度室汇报,凡隐瞒不报或迟报者,罚责任单位3000元,队长或书记、跟班队长各300元。(二)事故发生1小时内,队长或书记必须赶到井下事故现场,否则,出现一次,罚队长或书记各300元。(三)在救援人员没有到位之前,事故单位跟班队干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否则,罚跟班队干1000元。

3、各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原煤生产、开拓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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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重点工程、技改工程、采掘接替、巷道贯通、作业规程的设计;矿井防治水、冲击地压、地质测量、地表裂隙的预测、预报、预控;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和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编制等各项工程技术、工作计划的编排设计、现场指导和工程验收工作。凡出现因技术设计、计划安排、预测预报、检修维护或现场指导不到位影响生产者,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4、各生产单位要按照规程要求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开掘队在巷道贯通之前必须编写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时上报矿调度室,不能按规定上报者,每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5、各单位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组织生产,搞好设备检修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否则,进行责任追查,按照影响生产时间进行处罚,每影响生产一分钟罚责任区队30元,责任区队队长、书记、值班队长、跟班队长、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分别按罚款总额的10%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通报批评,影响时间较长者按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6、各职能科室要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否则,影响生产者,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7、矿领导、科室正职、值班副科长,区队队长、书记、值班队长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调度电话连续三次拨打未接通者,视为拒接,每出现一次,给予其本人100元罚款,调度会通报批评。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调度工作,对妨碍和干扰调度秩序者,罚单位5000元,党政正职各500元,给予个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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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罚款,情节严重加倍处罚,并交矿保卫科严肃处理。

9、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机电科、防冲科、安检科、通风科、通风区、综采车间、供应科正职必须于每天(早上6:30—7:00,下午18:30—19:00)到调度室签到,便于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审批和其它事项的讨论,否则,每少一次罚科室正职100元。

10、科室、基层单位值班人员每天早上7:30分以前,必须到调度室签到,否则视为空岗,每次罚款100元。

11、区队必须安排科级人员值班,其它人员不得接听电话,调度室、安检科、纪委、组干部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罚单位主管100元,罚值班干部50元。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影响生产时间1小时以下的事故,必须在本单位进行追查,事故原因分析清楚,责任追查落实到人,并把处理结果上报调度室。否则,每少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12、有关单位每天下午6:00点钟以前,必须把日报表送到调度室。旬、月、季度报表、图表资料必须按要求及时向调度室报送,图标资料要按时填绘更新。否则每少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

13、各单位必须向调度室提供领导通讯号码,包括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和住宅号码,号码不得随意更换,更换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后方可进行,否则,罚款200元。

二、 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1、矿属各单位,在接到矿调度会议通知后,参加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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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会议室,迟到每次罚款50元,旷会每次罚款100元。任何人不得拒接调度电话,连续三次拨打不接电话者,罚款其本人50元,调度会通报批评。

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我矿早调度会议7:20召开。矿级领导、副总、党委委员、机关科室(正职)、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必须有一人)要按时参加矿早调度会,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

3、参加会议人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会,应向矿领导请假,并安排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参加,经批准后递交调度室。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手机设置静音或振动状态,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否则,每出现一次,罚本人100元。

5、参加会议前要了解本单位当天任务完成情况,会后要对会议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否则出现一次失职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对于会议安排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或存在困难落实不了的,应及时向矿领导和相关单位反馈信息,经有关领导复议决定后,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否则,对责任区队队长、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

7、调度室值班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凡调度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严禁推诿扯皮,否则,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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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原则上八点钟结束,为提高会议质量,系统事情系统内部协调解决,不在调度会提出。

三、 逐级汇报管理制度

1、各区队跟班队长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作业计划、入井人数和工作完成情况,坚持每班三汇报(即接班后一小时内、接班后四小时前后、交班前一小时内),汇报不及时每次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每少一次汇报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2、各区队如发生影响生产的事故,当班班长或跟班队长应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事故详细情况,汇报不及时每次对班长、跟班队长、值班队长、队长分别罚款100元,不汇报每次对班长、跟班队长、值班队长、队长分别罚款200元。

3、重点工程区队按照制定的临时调度规定的要求汇报,不按规定汇报每次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别罚款100元。

4、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如发现生产地点瓦斯异常、风筒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不汇报者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各职能科室人员,在井下检查时,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和其他安全方面的问题,需要停止施工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分管矿领导汇报,否则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四、 机电运输、提升管理制度

1、凡发生机电运输事故,影响主、副井提升、主皮带运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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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使通讯网络遍及井上下各个区域和地点,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设立专用电话,保持和调度室的直接联系。并做好通讯维护记录,发生故障时,通讯值班人员要及时入井维修,否则根据影响范围和时间按机电事故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主皮带机头、主要排水点、施工钻场、配电点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必须安装专用电话。掘进工作面电话不能滞后迎头50米,综采工作面电话根据设备和转载机位置及时调整。各单位电话如需调整位置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和通讯公司,通讯公司立即安排调整,否则每部每班对通讯公司负责人、值班人员分别罚款100元。

(6)使用单位加强通讯系统和通讯线路维护,必须保证畅通,不得私拉乱扯,不能一线或一号带多机,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区队队长罚款50元。如人为造成通讯中断,根据影响范围和时间按机电事故处理。

五、 “一通三防”系统管理制度

1、凡出现因气体超限或明火影响生产者,每次罚通风队1000元,区长、书记、责任人各100元。

2、通风队必须保证井下风路畅通,当班出现问题当班要处理好。凡因没及时处理而影响生产者,每小时罚责任单位1000元,队长、书记、责任人各100元。

3、瓦检员每班要按时向调度室汇报主要工作地点的气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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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每班不少于2次,否则,每少一次罚通风队队长、书记、瓦检员各50元。

4、通风系统出现故障时,技术、维修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东区1小时30分钟,西区1个小时),否则,罚通风队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各300元,罚责任人100元。

5、凡因灭火注浆、注水时,把顶煤捅掉造成冒顶,影响生产者,每次罚通风队1000元,队长、书记、责任人各100元。

6、井下出现高温点或明火、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时,“一通三防”相关领导必须按照调度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东区1小时30分钟,西区1个小时),灭火人员必须在40分钟内赶赴现场,否则,罚队长、跟班队长、责任人各300元。

7、放炮队井下值班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后要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在接到调度指令后4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凡不能按时到达或处理不及时者一次罚款300元,罚队长、跟班队长各300元、罚责任人100元。

8、各单位处理煤仓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处理人员:放炮员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在40分钟内赶到现场,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人100元。

六、 应急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应急预案学习、演练活动。否则,每出现一次不积极参与的应付现象,罚单位主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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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编辑、修订、急预案演练方案、脚本、保障方案、评估方案和评估表的编写、审批工作;在应急预案演练时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工作;演练结束后,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总结上报工作,否则,每次给予责任单位300元罚款。

2、当矿井发生生产事故时,有关职能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协助指导处理。凡影响生产时间超过1小时的,职能科室值班科长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指导处理。否则,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超过10分钟,罚责任人200元。并且负责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追查,追查结果上报调度室。否则,每少一次罚单位500元,队长、责任人各50元。

3、安检科负责根据义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耿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完善,并做好备案审批工作,否则,给予单位500元罚款。

4、生产科责编写《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将审批后形成的行政文件报调度室备查,否则,给予单位500元罚款。

5、宣传部负责搞好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应急宣传教育制度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计划,并及时报送调度室,否则,给予单位500元罚款。

6、职培中心负责搞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否则,给予单位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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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事故分析管理制度

凡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调度员要做好详细记录。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追查分析,不能及时组织追查或事故追查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在事故分析中,如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严重者交矿处理。

八、 矿井检修管理制度

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检修,以保证检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检修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机电设备检修在生产计划会经值班矿领导批准,按照批准的检修时间组织检修工作,特殊情况调度室可根据生产需要或领导指示调整检修时间;无计划检修、更改检修时间、检修超时、非检修时间需停产的维护工作等均视为事故处理,按照影响生产时间进行处罚。

2、主、副井提升和主运输系统检修要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进行,如根据生产需求或特殊情况需延长或调整检修时间,必须向分管矿领导和值班矿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进行。

3、影响其他单位的检修项目,未经业务科室或调度室批准不得私自检修,否则,罚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各200元/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项检修施工的开工、收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每少汇报一次对班长、值班队长、队长分别罚款100元,检修完工不汇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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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生产时间计算。

5、非检修时间进行需停产的设备检修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经矿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及时汇报开工、收工时间,否则按无计划检修处罚。

6、由矿平衡的检修项目,超30分钟或影响其它工作面生产的,罚责任单位罚1000元,队长、书记、跟班、值班人员各100元,影响采区系统的,罚责任单位罚2000元,队长、书记、跟班、值班人员各200元;影响矿井系统的,罚责任单位罚5000元,队长、书记、跟班、值班人员各500元,并根据造成的影响、损失大小(按矿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追究责任单位的经济责任。

九、 入井人数统计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按照《关于下发耿村煤矿劳动定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搞好入井人员管理,不得出现超定员出勤情况,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签字审批,报调度室后,方可入井。否则,每超一人次罚单位主管100元。

2、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耿村煤矿“三对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入井人员派班准确。否则,发现未派班入井或派班未入井者,一人次罚主管100元,派班人员100元。

3、各单位职工无故不得提前领灯,升井后矿灯及时入柜充电,特殊情况领灯必须向灯房登记说明。否则,发现一人次罚主管100元,领灯人员100元。

4、机电一队负责认真做好:(一)根据耿村煤矿“三对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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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管理系统对矿灯收发信息进行核对,并查明灯与定位卡、派班信息不对照原因,按时上报调度室。(二)搞好机关、来宾等临时入井人员派班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入井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否则,出现一次信息对不准,罚款队长100元,灯房负责人100元。

5、监测队负责搞好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维护管理,确保定位卡信息准确可靠,系统运行稳定。否则,出现一次失误,罚单位主管100元。

十、 其它

1、生产期间,根据防冲管理相关规定,工作面下巷人员禁止入

内,凡通过三对照系统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队长、书记各200元。

2、井下施工卸压钻孔,凡出现钻孔深度不够,影响卸压效果的,罚施工单位2000元;井下卸压钻孔施工情况,要及时反馈调度室,出现假报、瞒报、错报、迟报1次,罚责任人500元。

3、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管理制度,法定节假日、周日井下采、掘、巷修作业一律停止,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严厉追责。

4、早调度会安排工作,各单位要不折不扣的按时完成,对于执行力不强,推诿扯皮的单位,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队长、书记各200元。

5、矿医院必须安排专人在井下医疗室24小时值班,做好医护工作,不得空岗、串岗。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0元。接到调度指示、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凡不能按时到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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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地点者,一次罚单位300元,罚个人100元。

6、工业广场卫生责任单位必须搞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调度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脏、乱、差现象, 罚责任单位300元,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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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r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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