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矿长同各单位领导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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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xx煤矿“奋战四季度”区队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奋战四季度,实现安全”文件要求,提高区队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由矿责任人与基层单位签订区队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目标

1、无违反矿长指令规定的违章,“三违”次数不超过矿规定。

2、全矿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实现2011年安全生产。 二、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矿规矿纪,按章作业,服从领导,努力提高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2、强现场管理,凡是上岗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落实好质量标准化要求,打造精品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必须落实好下井盯班制度,脱离工作现场休息的视为脱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杜绝“三违”现象,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三、责任追究

1、各工区区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矿有关规章制度,在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同时,狠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现场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分解落实到岗。切实做到安全自治、自管。强化以严治矿、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全面实现2011安全年,如出现管理失控等问题从严惩处,重者引咎辞职。

3、本单位出现一次严重“三违”罚工区区长300元,发生轻伤及机电提运一般事故,罚款500元。发生重伤及三级以上非伤害事故的,罚款1000元。重者引咎辞职。

4、按时开展好区务会和班组会,不定期地对职工谈心,随时掌握职工思想、情绪、体制状况,负责全区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实现2011安全年。

矿责任人、基层单位领导表。

基层单位目标责任书签字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 调度室 安全科 考核办 技术科 设备科 通修科 采一区 采二区 掘一区 负责人签字 单位 掘二区 机电区 皮带区 运搬区 制修区 木 厂 卫生所 计生科 负责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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