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日照分析技术咨询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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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3 合同编号: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咨询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承接单位(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建筑日照分析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内容: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日照分析。

2 、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二、履行时间:

本项目合同完成时间确定为个工作日(不含主、客体建筑测绘需要的时间);(履行合同的日期为合同签订日)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收费范围:为日照分析涉及到的主、客体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2、收费标准:本合同日照分析收费面积约为平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本项目日

照分析收费标准优惠后为元/平方米,故本项目暂定咨询费总费用为人民币(大

写)元整(¥元)。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算面积为准。

3、日照分析费(含税)为 (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元。

其中:合同不含税(仅增值税)价款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本合同增值税发票属性:□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

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元整。(若本报价涉及不同税率,则分别详细明确增值税税率、与其对应的计税基数。)

4、支付方式:建筑日照分析成果提交给甲方个工作日内,凭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为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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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需要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须协助配合乙方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3、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和提供的有关文件、基础资料,依据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咨询工作。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技术咨询成果。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和报批工作。

六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单方原因(资料有误、图纸有误等)造成乙方技术咨询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资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3、因乙方原因延迟交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咨询成果不符合要求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咨询任务,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造成逾期的,不免除逾期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负责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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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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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廉政须知

一、本集团所属公司实行员工廉洁从业制度,严禁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向供应商(合作单位)吃、拿、卡、要等索贿、受贿行为,同时亦反对供应商(合作单位)向招标作业单位相关人员行贿。

二、供应商在接到投标邀请或报名参加投标时,应向招标作业单位领取《廉政须知》,并将回执签字、盖章后及时送达招标作业单位。

三、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未提交经签字、盖章的《廉政须知》回执的,招标作业单位不发给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应向招标作业单位作出廉政承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一并领取《廉政承诺书》,并应将签署好的《廉政承诺书》及时提交招标作业单位。

五、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同时未提交《廉政承诺书》的,招标作业单位将按弃标处理。

六、《廉政须知》、《廉政承诺书》均应作为招标投标项目合同的附件。

七、本集团所属公司欢迎供应商对业务活动中的不廉政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将给举报人以物质奖励或优先给予合作机会的奖励。

八、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方式及途径进行举报:

8.1.信件,可将举报材料用信件寄至集团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天达路交口东北角轻工大厦C座有限公司)。

8.2.电话,本集团在企管部门设有专供举报之用的保密电话,24小时开通,专人保管,电话号码:63739693 。石峰:189******** 。

九、对举报人予以保密,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会被非常重点对待,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回执

以上内容的《廉政须知》本公司(单位)已收到,本公司同意执行贵公司的《廉政须知》的规定。

收件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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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3 代表人:

年月日

廉政承诺书

致::

为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经济秩序,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共同发展,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在参与贵公司的业务活动中,本公司人员及请托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1向贵公司相关人员送钱送物或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

1.2将钱物、房屋、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借给贵公司相关人员使用;

1.3邀请贵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的任何宴席、旅游、休闲娱乐等活动;1.4以任何名义给予贵公司相关人员回扣、手续费等好处;

1.5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贵公司的业务机密;

1.6以串通投标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参与贵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1.7擅自与贵公司相关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

质量问题处理等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损害贵公司利益;

1.8与贵公司相关人员串通进行不正当的活动或损害贵公司利益;

1.9其他贿赂贵公司相关人员及损害贵公司利益的行为。

2若贵公司发现本公司及请托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贵公司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可多项并用),本公司均无条件接受。

2.1若行为在相关业务合同订立之前被发现,贵公司有权拒绝或终止本公司参与本次业务活动;

2.2若行为在相关业务合同订立之后被发现,视为本公司根本性违约,本公司愿意按合同总价的

30%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贵公司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还应赔偿贵公司损失;

2.3若本公司人员及请托人的行为涉及钱物的,本公司愿意按送一罚二十的标准承担罚款;

2.4若行为在业务活动终止后被发现,本公司仍同意按本条第2、3项的约定承担责任。

以上违约金,赔偿款,罚款,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贵公司的通知后十日内支付;贵公司亦可以随时从应付给本公司的款项中抵扣。

3本承诺书是本次业务活动的文件之一,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其他合同或文件的内容与本承诺内容只可互补不可替代,即使其他合同或文件无效,也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

4本承诺书经本公司签章后即生效。

承诺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文件编号:HT-075 版号:V1.0

日期: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qw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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