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案例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1-26 16: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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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 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860=12040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340=476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 7×120= 840元 小计: 17640元 b.窝工人工费:

扎筋 35人×60 ×14=29400元 砌砖 30人×60×3= 5400元 抹灰 35人×60×4= 8400元 小计: 43200元

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 ×6%/365)×21=5178.08元 d.管理费增加:(17640+43200+5178.08)×15%=9902.71元 e.利润损失:(17640+43200+5178.08+9902.71)×5%=3796.04元 经济索赔合计: 79716.83元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0%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35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 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对工期没有影响。 (3)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 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问题2:

解:经济索赔审定:

(1)窝工机械费:

塔吊1台: 14×860×60%=7224元 混凝土搅拌机1台:14×340×60%=2856元 砂浆搅拌机1台: 3×120×60%=216元 小计:7224+2856+216=10296元

1

(2)窝工人工费:

扎筋窝工:35×35×14=17150元 砌砖窝工:30×35×3=3150元 小计:17150+3150=20300元 (3)保函费补偿:

1500×10%×6%÷365×14=3452.05元

经济补偿合计:10296+20300+3452.05=34048.05元

(共同延误事件的索赔)

背景:某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4项临时停工事件: 事件1: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事件2: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 事件3: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 事件4: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价格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承包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针对上述4项临时停工事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试说明每项事件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5.试计算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多少(如果费用索赔成立,则业主按2万元人民币/天补偿给承包商)? 6.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

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

答:因供砂距离增大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

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

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题4:

答: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延误图纸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停电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问题5:

2

答:事件2:5月27日至6月9日,工期索赔14天,费用索赔14天×2万/天=28万元

事件3:6月10日至6月12日,工期索赔3天

事件4:6月13日至6月14日,工期索赔2天,费用索赔2天×2万/天=4万元 合计:工期索赔19天,费用索赔32万元 问题6:

答: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

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案例十二 背景: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承包商为该项目中标人,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工期为16天。该承包商编制的初始网络进度计划(每天按一个工作班安排作业)如图5-10所示,图中箭线上方字母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持续时间,括号内数字为总用工日数(人工工资标准均为80.0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均为35.00元/工日)。

由于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工作A、D、H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8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550元/台班),工作B、E、I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6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400元/台班),工作C、E需由同一班组工人完成作业,为此该计划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问题:

1.请对图5-10所示的进度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绘制出调整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指出关键线路。

2.试分析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多长时间?闲置多长时间?若尽量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该三项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如何安排?

3.承包商使机械在现场闲置时间最短的合理安排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作E增加工程量,作业时间延长2天,增加用工10个工日,材料费用2500元,增加相应的措施直接费用900元;因工作E作业时间的延长,致使工作H、I的开始作业时间均相应推迟2天;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增加用工3个工日,材料费用800元。

因业主原因的某项工作延误致使其紧后工作开始时间的推迟,需给予人工窝工补偿。如果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7%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费率6.82%,税金3.41%。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多少? 答案: 问题1: [

答:根据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对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做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1所示。关键线路为图中粗线所示。

3

问题2:

答:(1)根据图5-11所示的施工网络计划,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分别为0、3、10,工作A、D、H的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3、7、13。

(2)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时间由工作A的最早开始时间和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确定为:13-0=13天; 在现场工作时间为:3+4+3=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3-10=3天。

(3)若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则应令工作A的开始作业时间为2(即第3天开始作业),令工作D的开始作业时间为5或6(即工作A完成后可紧接着开始工作D或间隔1天后开始工作D),令工作H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这样,该种机械在现场时间为11天,在现场工作时间仍为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1-10=1天。 问题3:

答:(1)工期索赔2天。

因为只有工作I(该工作为关键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导致工期延长,且该项拖延是甲方的责任;工作H(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3天)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不会导致工期延长;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其责任不在甲方。 (2)费用补偿8812.71元,包括: 1)工作E费用索赔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直接费)×(1+管理费率) ×(1+利润率)×(1+规费费率)×(1+税金率)

=(10×80.00+2 500+2×600+900)×(1+7%)×(1+4.5%)×(1+6.82%)×(1+3.41%)=6669.74元 3)工作H费用索赔

=(人工费用增加+机械费用增加)×(1+规费费率)×(1+税金率) =(18/3×2×35.00+2×550)×(1+6.82%)×(1+3.41%) =1679.03元

工作I费用索赔=(36/6×2×35.00)×(1+6.82%)×(1+3.41%) =463.94元

说明:I工作只考虑人工的补偿,机械已在E工作中计入 费用索赔合计=6669.74+1679.03+463.94=8812.71元

新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的公式和相关规定包括:

1、工程合同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2、质量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履行合同中出现的索赔款、变更款、奖励费用)×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 3、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4

(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实际工程中可能不发生;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4、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五】

背景: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某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期4个月。有关工程价款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2300m,乙项3200m,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80元/m,乙项综合单价为160元/m。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0%以上时,应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1.08)。

(2)措施项目清单中含有5个项目,总费用18万元。其中,甲分项工程模板及其支撑措施费2万元、乙分项工程模板及其支撑措施费3万元,结算时,该两项费用按相应分项工程量变化比例调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6万元,结算时,该项费用不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分部分项工程合价及模板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各项合计的2%,结算时,该项费用随取费基数变化而调整;其余措施费用,结算时不调整。

(3)其他项目清单中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项,费用为20万元。实际施工时经核定确认的费用为17万元。 (4)施工过程中发生计日工费用2.6万元。 (5)规费综合费率6.86%;税金3.41%。 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材料预付款为分项工程合同价的20%,于开工之日10天前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2)措施项目费于开工前和开工后第2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 (3)专业工程费用、计日工费用在最后1个月按实结算; (4)业主按每次承包商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结算,并按实际总造价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6-5所示。 表6-5 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表单位:m 甲 乙 问题:

1.该工程预计合同总价为多少?材料预付款是多少?首次支付措施项目费是多少? 2.每月分项工程量价款是多少?业主每月应向承包商支付的工程款是多少? 3.分项工程量总价款是多少?竣工结算前,业主累计已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是多少? 4.实际工程总造价是多少?竣工结算款为多少? 答案: 问题1:

解:该工程预计合同价=∑计价项目费用×(1+规费费率)×(1+税金率) =(2 300×180+3 200×160+180000+200 000)×(1+6.86%)×(1+3.41%) =(926 000+180 000+200 000)×1.105=144.3200万元

材料预付款金额=∑(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1+规费费率)×(1+税金率)×预付率=(92.600)×1.105×20%=20.465万元 措施项目费首次支付额=措施项目费用×(1+规费费率)×(1+税金率)×50%×90%==18×1.105×50%×90%=8.951万元

3333

3

1 500 700

2 800 900

3 800 800

4 600 400

累计 2700 2800

问题2:

解:每月分项工程量价款=∑(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1+规费费率)×(1+税金率) (1)第1个月分项工程量价款:(500×180+700×160)×1.105=22.321万元 业主应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为:22.321×90%=20.089万元 各月工程款情况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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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q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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