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章旅游交通管理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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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旅游交通管理法规制度

本章重点:

1.旅游交通的概念。 2.我国旅游交通法规的构成。 3.旅游交通运输合同。 4.旅客航空运输法律有关规定。 5.旅客铁路运输法律有关规定。

第一节 旅游交通管理概述 一、旅游交通的概念与特点

二、旅游交通法规概述

一、旅游交通的概念与特点1. 旅游交通的概念

旅游交通是旅游业经营者借助于飞机、火 车、各类汽车、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和机 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各项交通运输设 施,从事运送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旅客及其 行李的社会生产活动。3

旅游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

部分。 旅游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输业中具有特定 运送对象的部分——以旅游者为主要运 送对象,使旅游者由出发地到达旅游目 的地,或者在旅游目的地之间、各个旅 游活动场所之间实现空间转移。4

2.旅游交通的特点

(1)游览性 旅游交通在线路安排上,十分注意将

各旅游景区、景点连接起来,以便旅 游者在旅游中游览多个景点、领略沿 途风景。

(2)舒适性

不管是设备上还是服务上,旅游交通 都与一般交通运输有很大的不同。旅 游专列、旅游大巴、游轮等的设施一 般都优于一般的交通运输工具;服务 方面不论是服务项目还是服务质量上 也都优于一般交通运输工具。6

(3)季节性

旅游交通有旺季、淡季之分。旅游旺 季与节假日期间,旅游交通客运量急剧 增加,求大于供;而在旅游淡季,则交 通运输客源量明显下降,供大于求。

二、旅游交通法规概述1、旅游交通法规的概念

旅游交通法规是指调整旅游交通运输中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旅游交通法律关系,主要有国家交通管 理部门与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之间的交通法 律关系、交通经营单位与旅游者之间的法 律关系、交通业经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等。8

2. 我国旅游交通法规构成 我国旅游交通法律的构成包括三个层

次:国际运输公约、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地方性旅游交通法律法规。

(1)国际运输公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加入的有关国际 运输公约都可以用来调整公约意义上 的国际旅游交通运输中的有关法律关 系,如《华沙公约》、《芝加哥公 约》、《海牙议定书》、《蒙特利尔 协议》、《雅典公约》、《雅典议定 书》等。10

(2)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航空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航空法》(1996年3月1日起施行)、《国 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3 月28日起施行等。 铁路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

人民共和 国铁路法》(1991年5月1日起施行)、《铁路旅 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文件发布,根 据铁运[2007]53号文件修改,2007年4月18日起施 行, ,2010年10月13日根据铁运 2010 190号文 件再次修改,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铁路旅 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等。11

(3) 地方性旅游交通法律法规

各省市根据本地域范围内的交通运输情 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旅游交通运输法律 法规,如《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重庆市 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天津市铁路道口 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 条例》,等等。

3.旅游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1)安全运输原则。

旅游交通运输的目的,是使旅游者及其行 李物品实现安全、准时、快捷、舒适方便 的空间转移,确保旅游者得以进行正常的 旅行、游览活动。

(2)计划运输原则。

团队旅游者和散客旅游者的旅游计划的 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游交通运输 计划的配合与支持。

(3)合理运输原则。 合理运输原则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手 段,根据旅游流空间流向与流量特 征,合理选择各种旅游交通工具, 精心编排旅游路线,以最小的成本, 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的运输。

4. 旅游交通运输合同(1)旅游交通运输合同的概念。 旅游交通运输合同,是指规定旅客 与承运人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 面协议。

(2)旅游交通运输合同的特点。 1) 格式合同——经营者预先单方拟订 并在订立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合同。 在旅游交通运输中,旅客和承运人 之间一般不以签字的方式订立合同(除航 空运输外),承运人发售的票证、表格即 是双方形成法律关系的凭证。

2)

强制保险条款——现代社会一般对 交通事故、海难、航空事故造成人身 伤害的救济实行严格责任。 目前,我国仍在施行的《铁路旅客 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 旅客运输合同,收取占票价2%的保险 费。18

3)

双务有偿合同——旅游运输合同 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义务, 承运人须将旅客或者货物从一地运 到另一地,旅客或托运人须向承运 人支付运费,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 互对应,相互依赖的。

(3)旅游者与承运人的义务。

1)旅游者的义务,主要有: ①按票面指定的票价支付交通运输费用。 ②持有效客票乘运。 ③按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乘运。 ④不得携带或在行李中夹运国家禁运的 物品和危险品。20

⑤旅游者及行李物品应接受承运人和

有关部门的安全

检查。 ⑥旅游者办理客票变更和退票手续应 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ql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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