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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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全称):城厢区梅山街和兴安路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专业工程主要内容: 1)软基处理的类型、面积等:无 。 2)道路工程: 2.1)兴安路:道路长度:622.028m(K0+000-K0+622.028),道路修建宽度:机动车道标准段8m,车道数:双向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2.2)兴安西支路:道路长度:131.734m(K0+000-K0+131.734),道路修建宽度:机动车道标准段8m,车道数:双向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2.3)梅山街:道路长度:645.886m(K0+000-K0+645.886),道路修建宽度:机动车道8-10.5m,车道数:双向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2.4)兴安东支路:道路长度:173.188m(K0+000-K0+173.188),道路修建宽度:机动车道标准段7m,车道数:双向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3)桥梁工程: 无 桥,最大跨径: 无 米,总长: 无 米。 4)涵洞工程: 无 涵洞,是否顶进箱涵: 无 。 5)排水工程:管道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施工方法:沟槽开挖。 6)隧道工程: 单线隧道长度: 无 m,隧道净空面积: 无 m2,净宽: 无 m。 7)给水工程:管道材质: 球墨铸铁管 ;施工方法:沟槽开挖。 8)路灯工程:路灯类型:9m壁挂式路灯(LED,70W) 。 9)其他工程:标志标线、通信排管、电力排管。 二、编制范围 按照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城厢区梅山街和兴安

路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2017年12月版本)的图纸,编制范围包括兴安路(K0+000-K0+622.028)、兴安西支路(K0+000-K0+131.734)、梅山街(K0+000-K0+645.886)、兴安东支路(K0+000-K0+173.188),具体范围及包括专业内容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2、包括的专业内容: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标志标线、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照明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图纸: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城厢区梅山街和兴安路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2017年12月版本)的图纸、业主及设计院回复函等。 2、招标文件:卓建(平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2018年4月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 3、地质勘察报告:福州岩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出具的《城厢区梅山街和兴安路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附件5,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闽建价[2017]46号《2017版定额勘误》的“附件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一)”、闽建价[2017]53号《2017版定额勘误》、招标人拟定的计价规则。 5.预算定额:依据“闽建筑[2017]2号--关于颁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的通知”和“闽建筑[2017]12号--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施行时间的通知”,采用“《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至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

《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闽建价[2017]46号《2017版定额勘误》的“ 附件4、《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勘误(一)、附件5《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勘误(一)、附件6《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勘误(一)”、闽建价[2017]53号《2017版定额勘误》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18年4月25日以前)。 6.费用定额:依据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其 中,暂列金额: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暂按6280元(计费依据“闽建建 [2017]5号”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 的通知;“闽建筑[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 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本次按“人脸考勤机(有线光纤接入方式) 570元/月*4月+视频分布式云存储(20T,有线光纤接入方式)1000元/ 月*4月=628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无 ;甲供材料费: 无。 四、 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 1.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 名称 钢筋 水泥 HDPE双壁波纹管 通信PVC-U 双壁波纹管 路灯灯具LED灯 电力电缆 电力HFB管 规格、 型号 品牌 三钢、首钢、唐钢 建福、海螺、岩城 冠益、纳川、亚通 冠益、纳川、亚通 备注 博仕、百达、莆阳照明、易汇融光电 南平太阳、福州超阳、瑞鑫 冠益、大宇、亚通 备注 2.甲供材料一览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含税单价(元)

五、 报价注意事项 1.土方工程:不可利用的土方按5公里包干计取计。不提供弃方场地。缺方内运按5公里包干计取,不提供取方场地,计取土源费。 2.石方工程:本项目无。 3.脚手架:检查井。 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依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模板项目列入相应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分项清单考虑,模板工程不再单独列项;本工程无支架项目。 5.围堰:本项目无。 6.便道及便桥:本项目无。 7.洞内临时设施:本项目无。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挖掘机、压路机按定额计;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本项目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本项目无。 9.施工排水降水:本项目无。 10.处理、监测、监控:本项目无。 11.材料二次搬运:本项目无。 12.行人、行车干扰:本项目无。 1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本项目无。 14.爆破安全措施:本项目无。 15.试验爆破措施:本项目无。 16.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本项目无。 17.水上支架平台:本项目无。 18.施工围挡:长度1572m,需要在一侧改造完成之后,对原有的围挡进行一定尺寸的挪移。 19.工程排污费:本项目无。 20.其他:/。 六、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七、其他需要的说明: 1、建设单位提供的说明: 1.1、喷淋系统: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2016〕 17号)要求,配置喷淋装置,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雾(淋)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 1.2、沥青混凝土:商品沥青砼。 1.3、水泥混凝土:商品砼形式。 1.4、水泥稳定碎石:商品砼形式。 1.5、多余不可利用土方外运:运距按5公里包干,不提供场地,中标人自行解决。 1.5.1、雨、污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沟槽所用砂:按“海砂”。 1.5.2、通信管(波纹管)的沟槽所用砂:按“海砂”。 1.5.3、路灯铠装电缆的沟槽所用砂:按“海砂”。 1.5.4、电力工程的HFB管的沟槽所用砂:按“机制砂”。 1.6、路灯工程的“主电源电力电缆YJV-0.6/1KV-5*16”:图号SD-09体现“数量由现场实际情况定”,“主电源电力电缆YJV-0.6/1KV-5*16”不列入本次清单范围。 1.7、旧路缘石、旧人行道面板:不考虑利用。施工时如有利用,结算时按实扣减。 2、设计单位提供的说明: 2.1、施工围栏:图号DL-25体现“施工期间围挡1728m”,DL-26、27、28体现“围挡位于道路的正中间,且锚固于现状砼面层”。依据设计说明P1“兴安路622m+兴安西支路131m+梅山街646+兴安东路173m=1572m”。长度改为1572m,需要在一侧改造完成之后,对原有的围挡进行一定尺寸的挪移。采用50mmEPS双面彩钢夹心板,结算时按实际施工材质及工程量进行结算,超过预算造价不予增加。 2.2、图号DL-26,施工期间的“标志、提示、防撞桶”为施工措施费,图纸仅为示意。 2.3、旧路面拆除: 2.3.1、由于管线下地,现道路基本改成换板。仅梅山街K0+560~K0+640为加铺沥青路面,该路段没有存在病害,仅对水泥板块的纵横缝进行处理。 2.3.2、设计说明P5“C30砼弯拉强度不小于4.5MPa”,以“砼弯拉强度不小于4.5MPa”为准。 2.3.3、设计说明P7体现“共振路面破碎”,但是从数量表分析,基本为换板。本工程

不存在“共振路面破碎”。 2.3.4、现状路名牌保留,停车标志保留,部分停车标志新增,已有部分标志需拆除。详见交通平面图,及工程数量表。 2.3.5、仅有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车行道两侧路缘石拆除重做,人行道外侧没有路缘石。 2.3.6、现状路面结构:22cm水泥路面,18cm水泥稳定碎石,4cm砂砾。拆除面积参照平面图和数量表。拆除的现状路面结构层材料均不考虑利用,实际施工如有利用,结算时按实扣减。 2.3.7、人行道拆除: 2.3.7.1、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破除现状人行道路面结构:4cm混凝土彩砖,3cm水泥砂浆,12cm5%水泥稳定碎石。梅山街破除现状混凝土:20cm水泥路面,9cm砂性土。拆除的现状人行道结构层材料均不考虑利用,实际施工如有利用,结算时按实扣减。 2.3.7.2、拆除面积以平面图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划分为主,平面是根据现状拟合的。 2.3.7.3、现状树池:平面上的全部为现状的树池,现状行道树与新建的树池位置在同一个位置,现状行道树不需要移植。 2.4、路面修复: 2.4.1、设计说明P2体现“改造路面:3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粘层油+5cm厚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粘层油+调平层+1cm橡胶应力层”和“新建路面:3cm厚细粒式沥青+粘层油+5cm厚中粒式沥青+粘层油+透层油+ 1cm封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两种方案,以“改造路面与新建路面均采用SBS改性沥青”为准。 2.4.2、但是在图号DL-19数量表中,序号1、2、3、4、5的新建路面沥青层均体现“改性沥青”,与设计说明不一致(设计说明没有体现改性沥青),以“改造路面与新建路面均采用SBS改性沥青”为准。 2.4.3、图号DL-19数量表中,序号“空白”的改造路面体现“ES-3稀浆封层、透层油”,与设计说明不一致(设计说明体现1cm橡胶应力层),以“改造路面采用1cm橡胶应力层”为准。 2.4.4、仅梅山街CK0+560~CK640范围为改造路面,其余均为新建路面。 2.4.5、设计单位补充说明:图号DL-09的改造机动车道宽度(标注400/350)为不包含路缘石A的顶面宽度,改造的人行道宽度包含路缘石A的顶面宽度。

2.4.6、设计回复本项目表面层及下面层分别采用SBS改性AC-13C沥青混凝土及SBS改性AC-20C沥青混凝土。实际施工时如未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结算时按实扣减。 2.5、人行道修复: 2.5.1、梅山街采用花岗岩,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为透水砖。 2.5.2、没有新建树池,只对现状树池改造。 2.6、标志:停车标志,图号DL-25体现a=90cm,但是图号DL-23体现正方形边长80cm,以“采用80cm”为准。 2.7、排水工程: 2.7.1、污水,图号SS-01体现“原有井进行改造新建”,原有井为Φ1000砖砌井,详06MS201-3,页20;原井拆除,深2.050米。旧井盖不利用,新建井增设安全网。 2.7.2、雨水: 2.7.2.1、检查井抬高,为估算,抬高为0.2米,具体详SS-14。 2.7.2.2、现状雨水口抬高,为估算,抬高为0.1米,具体详SS-16。 2.7.2.3、现状雨水口改造封口,按SS-15算。 2.7.2.4、安全防坠网:图号SS-01体现36个有误,以“35个”为准。 2.7.3、拆除旧管道不列入本次预算。 2.7.4、沟槽开挖:图号SS-10、SS-11体现3.02m时,是按按钢板桩计取”为准。 2.8、通信工程: 2.8.1、塑料波纹管:是指“通信PVC-U双壁波纹管”。 2.8.2、通信平面6/9、7/9、8/9、9/9的“接出4SC直径102至引上”的长度根据平面图测量。 2.9、电力工程: 2.9.1、图号SD-28(补)1/9:超出AK0+000的G1工井不属于本次清单范围。 2.9.2、电力工程的沟槽“开挖、回填、垫层”等设计内容,已补充,见附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q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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