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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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责编: 来源:中国大连 日期:2016-04-21 【字号:大 | 中 | 小】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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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振兴发展的新蓝图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建设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 第一节 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创业机制 第二节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布局 第四节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第五节 培育发展新动力
第三章 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战略高地 第一节 提升金普新区带动引领作用 第二节 构建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 第三节 提升四个中心支撑功能 第四节 全面参与全球竞争合作 第五节 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发展 第四章 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 第一节 做强做优现代服务业 第二节 着力转型升级制造业 第三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经济 第五章 建成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二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第三节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第四节 加强健康大连建设 第五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六节 加强人口综合管理 第七节 重塑体育发展新优势 第六章 调整优化全域空间布局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第二节 调整产业园区布局 第三节 完善城镇体系布局 第四节 加强国土空间管控 第七章 提升全域城市化发展水平 第一节 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第二节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第三节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第四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五节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八章 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第一节 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第二节 实施环境综合治理 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九章 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第一节 加强城市文明建设 第二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第三节 着力发展文化产业 第四节 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 第十章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四节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第五节 积极推进依法治市 第六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第七节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第十一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节 加强规划分工落实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大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率先实现大连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的共同愿景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 振兴发展的新蓝图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等战略机遇,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积极应对各方面困难和挑战,保障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及全部约束性指标,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2015年经济总量达到773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8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年均增长5.4%;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累计完成3611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年均增长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累计完成1259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08倍,年均增长13.5%。
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大力实施“人才先行”战略,培育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我市又有24人、4个团队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大连理工大学和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被评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增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21家、省级创新平台118家、市级创新平台159家。协同创新机制逐步完善,组织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取得了一大批重要科技成果,共有53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2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之一,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2件,位列全省第一。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航运物流、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等服务业
持续稳定发展,软件信息业和旅游业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速,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42%提高到2015年的48%。传统优势制造业调整步伐加快,在核电装备、轨道交通、数控机床等领域形成一大批新产品、新技术。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纳入国家规划,恒力石化等一批化工项目相继投产,初步改变了“有油头无化身”的石化产业结构。软件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花卉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增强,都市型现代农业实现快速发展。
城市服务功能显著提升。“三个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服务辐射能力增强。2015年全市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4.15亿吨、年均增长5.7%,集装箱吞吐量944.9万标箱、年均增长12.4%,承担了东北地区90%以上的外贸集装箱业务。空港旅客吞吐量达1415.4万人次、年均增长5.7%。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升,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增8个交易品种,全市新增信贷与融资总额1.3万亿元,商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26.2万亿元。全市金融总资产增长1.2倍,新增金融机构235家,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增长75%,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占全省的55.2%,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8%,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位列国内城市第四位。建成了哈大客运专线、丹大快铁、机场三期扩建、大伙房水库输水入连、地铁1号和2号线一期工程、南部滨海大道、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工程(1号、2号、3号机组)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新支撑。
全域城市化格局基本形成。以“一核一极七区”为主体的全域“四大组团”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域城市化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五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基本解决了主城区周边“半城市化”问题,城乡发展趋于协调。推进城市化投融资体制、户籍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了促进中心镇发展等一批政策措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获批并有序推进。普兰店市撤市建区获得国务院批复,为城乡协调发展和管理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会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我市14个区市县全部达到了省“双高普九”的义务教育目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居全省首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新的体育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大力实施“富民工程”,2015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5889元和14667元,年均增长10.5%和11.3%。努力扩大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生态文明水平逐步提高。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青山生态系统、海岸带整治修复、海岛保护等重点
生态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力实施污水、垃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主要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能力提高,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获批,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市被确定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示范城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旅顺口区、花园口经济区等市级生态文明试点积极推进,庄河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方环境治理试点城市,长海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考核全部达标。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商事制度、国资国企、医疗卫生、户籍、土地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明确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整合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管理职能,设立了开放型、一站式集中审批大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印章审批、一个流程办结”和“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大连金普新区获得国务院批复,极大提升了大连在国家开放布局中的地位。大连被列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节点城市,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高新区成为“中国—以色列”高新技术产业合作重点区域。长兴岛经济区、旅顺开发区相继获批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次成功承办了夏季达沃斯论坛,向世界广泛推介大连,拓宽投资合作渠道。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直接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外贸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境外投资大幅增长。
“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的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全力打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功能,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到2020年,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 第一节 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创业机制
推进创新创业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的问题,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建立部门科技创新创业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创新创业规划制定、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的统筹协调。全面清理阻碍创新创业的投资审批、经营监管等事项,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放宽“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市场准入管制,改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构建“一站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编委办;部分段落存在多项任务,应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下同。) 改革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市区联动和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调整优化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政府采购、创投引导等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制定导向清晰、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强获奖项目的跟踪与推广应用。降低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门槛,扩大对本市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比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全面深入落实国家、省、市现有推进科技创新的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等政策。扩大科研院所管理自主权和个人科研课题选择权,研究体现科研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新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全面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促进创新资源灵活高效配置,形成创新创业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科技创新资源富集优势,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和转化。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连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创新资源组成国际产业战略联盟,促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专利与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专利展示、交易、权属变更、技术合同登记、政策落实等一站式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将“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培育成为永不落幕的专利技术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局) 第二节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营造创新创业法治环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健全维权援助机制,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和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维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国资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沟通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完善科技中介服务环境。建立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大连对东北地区的科技服务功能。以“科技指南针”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进公共科技设施、研发服务平台、科技融资平台、人才信息平台和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加快推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改革。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发挥好科技类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优化创新创业金融环境。搭建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开展股权场外交易、专利交易、债权交易、创业小公司产权交易等业务,拓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创新创业金融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小科技企业。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鼓励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支持科技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交易。鼓励高新区探索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发展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科技担保等金融特色机构,积极推广科技金融产品与工具应用。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和投融资机构数据库,定期举行项目融资评估会,实现项目和资本的对接。(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环境。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意识。积极搭建各类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创意设计大赛、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等各类社会活动,加强公众对创客产品的切身体验,激发公众对创客产品的兴趣热情。积极倡导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大对成功创业者、青年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推出城市创业先锋系列宣传片、城市创业故事和城市科技创业公益广告。加强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布局
打造特色创新创业空间载体。构建以高新区和金普新区为核心,以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大连金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创新基地为支撑,以众创空间为补充的创新创业空间格局。支持高新
区、金普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众创空间载体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创新活跃、高端创新资源丰富、孵化服务功能完善的众创空间,探索“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新模式。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载体。(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立足大连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着重在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制造、生物医药科技、农业科技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重点突破集成电路、3D打印、智能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和高端轴承等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产业重点突破高性能电池及储能、新能源装备、纳米材料、催化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特种金属及复合材料、光电信息材料等技术;生物医药产业重点突破天然药物与生物技术药物开发、化药创制等技术;农业科技重点突破海珍品苗种繁育与健康养殖、畜牧新品种选育及健康养殖、果蔬与粮油新品种选育及高效种植、高档花卉新品种选育与工厂化栽培等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科技研发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深化与中科院“院地合作”,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支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和“大连先进光源”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信息资源整合,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第三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面向公众提供技术检测服务。搭建创新孵化平台,通过网络孵化、境外孵化、众筹孵化等孵化形式,建立行业“龙头企业+孵化”的工作模式,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
第四节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发挥“海创周”引才纳智平台作用,拓展“政校企”招聘协作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引才荐才,全方位拓展人才招聘渠道。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培
养机制。鼓励设立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大学毕业生在连就业创业。探索建立新型企业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共同体”,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重点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培训,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积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大连工匠”培养选树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的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和政策。推进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实践能力为主导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人才奖励荣誉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对高校大学生休学创新创业的,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研究制定发明人参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企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相关办法。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各类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营造高效、便利的人才服务环境。完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情况通报和市、区人才工作联动制度。支持金普新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和综合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大连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金普新区管委会)
第五节 培育发展新动力
进一步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形成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供给与需求高效对接的增长动力新机制。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支持服务、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兴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稳步扩大居民消费。提高消费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强化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11%左右的增速。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启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类、产业类投资项目,扩大有利于结构升级、增强后劲、弥补短板的投资。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创新融资模式。固定资产投资保持7%左右的增速。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推动高端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出口支持力度。外贸出口保持8%左右的增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
第三章 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战略高地
适应国际经济发展新趋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为载体,加快实施全方位开放,调整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依托新型海铁联运物流大通道和北极航线沿线辐射区域,构建以大连为核心节点的路港经济走廊。到2020年,初步建成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使大连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
第一节 提升金普新区带动引领作用
发挥国家级新区的综合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壮大经济规模,切实增强对全市、全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牵动和引领作用。到2020年,金普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省和全国国家级新区中位居前列,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位居东北地区前列,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核心区。 构建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发挥金普新区对外开放的核心作用,高起点、高标准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依托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的开放基础和优势,积极争取设立以金普新区为主体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提高金普新区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全面复制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商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服务业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和措施,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率先建立对外开放新体制。(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加强金普新区承接外资项目和国家级重大项目落地的配套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合作,加大引资和引智引技力度,提高吸引外资入驻的承载服务能力,打造开放型的智能装备制造集聚区和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努力打造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加强与环渤海经济圈、辽宁沿海经济带、哈大经济走廊和长吉图地区的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金普新区经济占全市经济的比例,增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力,努力成为拉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牵头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
当好改革创新的先行者。统筹推进各项领域改革。按照打造“小政府、大社会”服务格局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功能区、行政区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作用,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大力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积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品牌,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牵头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 第二节 构建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
大力推进重点园区开发开放。配套完善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专业化特色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点。长兴岛经济区重点在绿色石油化工、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领域加强引资引智,并扩大相关产品出口;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围绕建设现代轨道交通聚集区,完善专业化基础设施和研发服务设施,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设计机构和关键部件制造企业,努力开拓机车整车出口市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实施“IT+”战略,围绕“2025创新中心” 建设,优化创新服务环境,加大引智引技力度,打造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示范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借鉴日韩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大技术引进和合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争取将省级
开发区和市级重点园区分别晋升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推进经济开发区和各类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支持长兴岛经济区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搭建国际合作交流新平台。着力加强与日本、韩国、俄罗斯、欧美等国家的务实合作,积极谋划设立中德、中韩、中日等产业合作园区,打造面向东北亚地区开放合作的新平台,争取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区域合作组织、金融机构、研发机构、大型企业合作开发建设。利用国家建设中韩自贸区的有利契机,争取建设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借助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大连)软交会等国际知名论坛、展会,加强与境外人才、技术、信息、教育、人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创新国际合作的载体和模式。(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第三节 提升四个中心支撑功能
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能级。研究加快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国际航运业务,提升航运企业服务能级。着力培育发展航运服务业,重点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航运服务业。积极吸引国际航运功能性机构和高端要素集聚,支持国际船级社、船东协会在大连开展业务。加快发展大连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提升大连航运交易市场航运指数影响力,做大航运品牌。大力推进海空两港建设,以大连港环渤海内支线为核心,加强同环渤海港口城市的合作,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航运枢纽。积极推动东北地区通关一体化。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2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115万标箱;空港旅客吞吐量达到200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大连海关)
增强国际物流中心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打造“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物流枢纽。积极推进“辽海欧”“辽满欧”“辽蒙欧”及“辽新欧”等物流通道建设,实现海运、空运和陆路运输体系的无缝对接,打造东北亚多式联运中心。依托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着力提升国际
贸易、保税仓储、流通加工、保税交割等功能。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化物流园区。进一步完善以保税港区为龙头,以腹地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干港为节点的东北保税物流网络。加强与天津、秦皇岛、葫芦岛等环渤海地区港口城市的物流合作,提升与沈阳、长春、哈尔滨等东北地区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合作水平。(牵头单位:市港口口岸局、保税区管委会)
打造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协同推进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力改善国际贸易环境,加快构建贸易开放自由、服务配套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的资源配置型贸易中心。重点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外包交易促进平台、国际展览和采购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对东北亚地区或全球商贸要素的吸引力。加快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在大连设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贸易功能性总部,加快形成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汇聚的区域枢纽,提升大连国际贸易影响力。优化贸易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着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进服务贸易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服务创新,争取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委)
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提质升级。以深化金融改革和金普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金融机制创新。在推进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人民币跨境使用、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加快步伐,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机制,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升金融双向开放水平。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发展。支持大连港集团打造航运物流金融板块,推动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争取设立民营银行、股份制银行、财产保险、金融租赁、资产管理、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机构。加大金融市场发展力度,推进大连商品交易所加快国际化步伐,推进股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等权益类交易市场稳健发展,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风险预警防控和处置能力。支持保险业创新发展。围绕小微企业和“三农”实际需求,做实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立政策性担保、小贷机制,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持续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力争全市金融总资产增至3.4万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第四节 全面参与全球竞争合作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推动大连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制定大连市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目录,建立全市统一的政策支持平台、项目信息咨询发布平台、风险预警平台。加大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资金融通。积极开展与沿线国家旅游文化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发展改革委)
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投资便利化改革,创造有利于外资发展的营商环境,优化引资结构,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外资投向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领域。创新招商模式,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市人社局、市服务业委、市委组织部) 实施更加主动的“走出去”战略。创新境外投资方式,拓展境外投资领域,鼓励并购境外高科技企业。扩大在东盟、西亚、非洲、南美等地区的投资规模,巩固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优势。重点扶持我市企业集团在国际市场进行资本扩张,参与全球价值链高端的分工与合作。进一步创新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模式,支持企业承揽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境外工程项目。健全企业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在投资审批、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打造绿色通道。支持中国方舟等建设“走出去”产业互联网平台和中小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委)
第五节 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发展
加强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立足大连在港口物流、金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创新区域协调和合作机制,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重点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产业协作、人才开发、科技服务、航运物流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发挥沿海城市金融合作机制平台,深化技术合作,完善科技服务共享网络,促进区域科研项目产业化研发合作、优势产业对接,形成区域产业合理分工与互补发展。(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加强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合作。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及环渤海区域合作,从产业价值链条上找准大连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合作的切入点,发挥好大连与京津冀在区位、技术、资金、产业、市场体制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实现区域功能互补、产业合理分工。加强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能源保障、市场共享等领域务实合作,建设产业转移承接和创新转化平台。积极推进与山东半岛经济区互动发展。(牵头单位:市经合办、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与东北腹地城市的全面合作。积极推进大连与东北地区主要经济区在港口、物流、金融、旅游、科技、信息、涉外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互惠共赢的投资促进机制。推进东北地区旅游合作,建设“无障碍”旅游区。积极培育非政府性的跨地区合作组织,鼓励建立各类民间跨地区协调组织。努力促进构建东北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经合办、市港口口岸局、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外经贸局)
全面支撑城市智慧化发展。到2020年,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抓好重点工程协调建设和使用,提升网络设施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大连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积极推进智慧应用。以“互联网+”作为智慧城市创新引擎, 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加强大连市政务云建设,逐步实现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数据存储和业务系统有序部署到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做实大数据,形成行业大数据平台。在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社区、城管、口岸、旅游等关键领域推出一批“互联网+城市”示范工程,率先实现智慧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相关部门)
第四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要求,统筹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大文化村落保护力度。继续实施新农村“六化”工程,完善新农村建设“建、管、修”可持续发展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供水,显著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清洁能源示范村。推进农村废弃物、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河塘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农村邮政服务网络体系,提高邮政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邮政局)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向困难乡镇的倾斜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农村养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力度,全力促进我市北部偏远地区乡镇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内生发展动力,补齐农村发展短板。进一步发挥资源环境优势,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林下经济、乡村游,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发展农家乐项目。实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到2020年,创建200个宜居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推进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农户采取入股或全程托管的方式将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到2020年,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
到70%。建立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积极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依法规范流转。(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国土房屋局、市林业局)
推进精准对口帮扶。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分类推进的原则,重点加强对特殊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力度,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坚持项目到户、帮扶到户和资金到人、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第五节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五个统筹”,加强和改进城市工作。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品质立市不动摇,创新规划理念和方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严肃性。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加强城市设计,积极推进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强化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充分挖掘和提升城市价值,促进城市与自然融合,创造宜人的公共空间。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建局)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属地管理”的管理机制,增强城市管理整体协同性,构建“管理重心下移、管理资源整合、社会公众参与”的综合管理运行机制。以建立“大联动”为抓手,完善考核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联动、发现机制联动和执法工作联动。推进城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市管理高效运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城市运营模式。(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建局)
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运营养护管理市场化机制,推动维护管理投入稳定增长。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指挥体系。健全建设工程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坚持以民为本、惠民利民的原则,采取有效的疏堵结合措施,加强设摊经营管理,确保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改善。健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推进智能化交通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科学决策和指挥控制能力,提高公安交通管理的社会公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安交警执法和保障能力。妥善处理交通秩序、市政养护、市容环境、城市管理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
对电动、助力自行车、轻便摩托车销售厂家的规范管理。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及热力管道、地下空间等领域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技术升级改造。加快市安全体验中心和松木岛等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工程建设。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和常识教育。建立城市轨道交通救援体系,增强公共场所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海洋气象监测预警、精细化气象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现代化工程,加强防震减灾等领域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监测和防治洪涝、台风、海啸、气象等灾害的能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第八章 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紧密围绕大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维护好大连独具特色的自然环境优势,建设山青、水绿、天蓝的美丽大连,打造中国北方最佳生态宜居城市。 第一节 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研究建立建设用地标准控制体系,加强产业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适度推进沿海废弃盐田和未利用滩涂再开发。到2020 年,全市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20%以内。(牵头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高效利用水资源。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强化建设项目与规划水资源论证,优化配置水资源。按照“优化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分配工业和农业用水”的基本原则,科学分配淡水资源。大力推进再生水、海水、雨洪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水源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房屋局)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全力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加快建立绿色交通体系。强化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遏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控制。完善产业、产品节能标准体系,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建立能源在线监测体系。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建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着力提高煤的清洁化利用水平。全面实施“余热惠民”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加快实施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新建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循环型社会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工业废物和危险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企业间、产业间、产业与社会间的物质共生体系。着力推进大连循环产业经济区创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以国家和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为引领,积极推广发展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以开发建设大连“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为依托,面向社会开拓生活消费领域的大市场,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再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倡导合理消费,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域城市区域)达到90%,力争实现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第二节 实施环境综合治理
着力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积极预防和修复地下水污染。加强重点流域、水源地和海域的污染防治。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村镇环保基础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力争中心镇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优于Ⅲ类水质的地表水占比达85%,市内四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
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大气综合治理,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治气治霾,改善空气质量。推进实施“气化大连”工程。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逐步淘汰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及工艺设备。推进供暖企业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东海热电厂煤改气试点工程。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在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专用车等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 积极开展净土工程。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禁止
使用剧毒农药、高残留农药,引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分类治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农委)
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实施陆域环境修复和保护。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抓好青山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大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修复,开展步云山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等水源地生态补偿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和治理,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加强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控制海洋资源开发强度,合理控制海水养殖规模,科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加强黄海、渤海自然生态岸线保护。加强海岛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环保局) 积极推动矿山综合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整治力度,重点推进鞍钢大连石灰石矿等露天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地下开采老矿区治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关闭城乡主要供水水源地流域内污染严重的开采矿山。构建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统筹开展老帽山泥石流易发区、庄河北部泥石流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搬迁避让工程。开展地质环境监测,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遗迹资源。(牵头单位:市国土房屋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第四章 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
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新趋势,以创新为引擎,推动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开拓新市场、发现新需求,有效化解过剩产能。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培育一批名牌企业,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成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 第一节 做强做优现代服务业
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举、服务产业化和制造服务化并行,重点发展物流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商务会展业、商贸流通业和健康服务业,实现以服务经济引领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动力,建成服务东北、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物流业。重点发展冷链物流、汽车物流、粮食物流、矿石物流、油品物流、轴承物流、快递物流等;完善仓储物流标准化体系,推进托盘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建设全国托盘租赁中心和物流大数据中心。推动物流业由物流链向供应链转型,搭建大连智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向民航企业争取开放国际货运航空资源。 (牵头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发展改革委)
金融业。建立完善金融机构、市场体系、产品创新和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服务功能。全面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重点完善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创新发展产业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支持各要素市场和金融功能区特色发展。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在大连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信息服务业。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加快软件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
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软件产业发展,支持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旅游业。进一步加大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大连在国内外的美誉度。依托东北地区旅游市场,深度开发海岛旅游、温泉旅游、乡村旅游、沟域旅游和海岸旅游等中高端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促进旅游业与观光购物、文化休闲、度假体验等功能融合,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培育大连旅游企业集团,强化行业联盟,增强旅游承接和分拨功能,拓展入境游市场,建设一流的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打造东北亚著名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商贸流通业。完善商贸市场流通中心功能,加快建设我市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共同配送中心,积极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便民连锁店、仓储式商场、网上购物、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推进东港商务区、青泥洼—天津街商业中心、港湾—三八商圈、奥林匹克—东关街商业区、香炉礁国际商贸物流区、西安路商贸商业区、体育中心商务区、中华路商务区、西城国际旅游商务区等主力商圈提档升级,打造国际化的品牌集聚区、时尚消费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
商务会展业。促进商务会展服务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信息化转型发展,打造东北亚国际商务会展名城。继续办好各种论坛和品牌展会,培育发展商务中介服务市场,提升会展和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贸促会、市发展改革委)
健康服务业。以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园和西岗健康服务产业带为主体,集聚国内外优质健康服务资源,积极推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等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搭建发展平台,支持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理疗的特色优势,打造东北亚中医理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服务业委、西岗区政府)
第二节 着力转型升级制造业
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发挥“互联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加快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品质提升、高端装备创新、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六大工程,推动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品牌化方向转型升级,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绿色石油化工等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实施传统轻工业振兴计划,打造中高端消费品产业基地。努力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充分发挥中高端数控机床、柔性制造系统、自动化成套装备及关键功能部件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关键产品及核心部件产业化,建成国内重要的数控机床研发及生产基地。重点围绕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电子、轴承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应用需求,开展工业机器人及其集成制造装备的研发制造,提升我市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以及下一代机器人研发。积极培育发展3D打印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先进交通装备。依托旅顺轨道交通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加快高速重载、节能环保等多种类型机车的研发制造,加大现代轨道交通装备核心系统和部件的研制开发,完善产业链条,建成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研发制造基地。积极开展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技术和产品相关标准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以大型整车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支撑的产业链条,推动向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较强、配套体系完善的汽车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进一步优化船舶制造产业布局,推进大船集团老厂区搬迁改造。依托长兴岛、旅顺等造船基地,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气体运输船、大型集装箱船、超大型原油船、北冰洋航线运输船、高档游艇
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重点发展大型深水钻井平台、海上生产储卸装置、海上安装作业平台等装备的研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绿色石油化工。依托长兴岛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恒力石化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石化炼化一体化、生产清洁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石油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世界级的石化产业基地。依托松木岛石化产业园区,发展精细化工、无机化工等高附加值化工产业,建设中国催化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中高端消费品。依托大连轻工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服装服饰、家具制造、功能食品等特色产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打造中高端消费品产业基地。着重推进服装纺织产业技术、品牌、价值升级,培育发展面辅料市场,拉长产业链。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生产。培育发展贝雕、水晶玻璃等传统特色工艺美术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第三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全球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革命,发挥原有产业优势,抢先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培育壮大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十三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打造国内领先的新兴产业集群。
集成电路。提升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和制造水平,重点开发制造非易失性存储芯片、传感器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等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壮大集成电路设备和材料产业规模、提升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水平,实现集成电路产业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金普新区和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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