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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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12-29 15:48:35 卫办监督发?201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我部制定了《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部取消符合《规范》适用范围的消毒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不再受理这些产品的许可和延续申请。之前已受理的,不再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二、生产新的或卫生许可批件到期的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卫监督发?2009?105号)对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确定产品符合《规范》的要求。在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每个投料批次产品的pH值、有效成分含量、净含量和包装密封性指标以及按照产品企业标准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卫生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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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和使用单位在采购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时,应当严格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规定,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四、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监督局。 附件: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doc 二○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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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

技术规范(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次氯酸钙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漂白粉(片)、漂粉精(片)类消毒剂。 2. 技术要求 2.1理化指标

2.1.1使用中的漂白粉应当是白色、粉末状,有效氯含量应当>20%。 2.1.2使用中的漂粉精应当是白色或微灰色、粉末状,有效氯含量应当>55%。

2.1.3片剂的片重误差率应当<5.0%;泡腾片剂应当标明崩解时间,崩解时间应当<5.0min。

2.1.4用于餐饮具及瓜果蔬菜消毒的,其重金属(以铅计)含量应当≤30mg/kg,砷含量应当≤3.0mg/kg。 2.2 稳定性

漂白粉(片)6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5%,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5%;漂粉精(片)12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0%,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0%。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识范围的下限值。

2.3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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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符合表1要求。

表1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要求

有效氯含量 微生物类别大肠杆菌(8099)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 铜绿假单胞菌(ATCC15442) 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 ***** 作用时间杀灭对数值 (min) 10 (mg/L) 100 200 200 200 200 5000 ≥5.0 10 10 10 20 60 ≥5.0 ≥5.0 ≥4.0 ≥4.0 ≥5.0 (1)“*”指杀灭试验使用的有机干扰物质浓度为0.3%。 (2)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时的检测要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消毒的做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生活饮用水、果蔬消毒的做大肠杆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食饮具消毒的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用于体液污染物品、污水和排泄物等消毒的做细菌芽孢定量杀灭试验。

3. 使用范围与方法 3.1 使用范围

限用于一般物体表面、食饮具、果蔬、饮用水、织物及各类排泄物的消毒,并按照规定的使用浓度、消毒时间、使用方法使用。

3.2 使用方法

使用的消毒液应当现用现配,具体使用方法见表2。 表2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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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氯含量消毒对象 (mg/L) 250 一般物体表面 500 消毒时间 使用方法 (min) 10~30 对各类清洁物体表面擦拭、冲洗、浸泡、喷洒消毒。 对各类非清洁物体表面擦拭、冲洗、浸泡、喷洒消20~30 毒;喷洒量以喷湿为宜。 消毒非传染病病人使用食饮具; 250 食饮具 20~30 用于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浸泡消毒的器具; 消毒后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净残留消毒剂。 消毒传染病病人使用后的食饮具; 1000 30 用于去残渣、未清洗进行浸泡消毒的食饮具; 消毒后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净残留消毒剂。 果蔬应当先清洗、后消毒; 果蔬 100~200 10 消毒后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净残留消毒剂。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织物 250~400 根据消毒后水20 消毒后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净残留消毒剂。 片剂应当先碾碎再溶解;粉剂直接溶解,取上清液≥30 投加水中消毒;泡腾片剂可直接投加水中;消毒后水中余氯应当达到0.3mg/L~0.5mg/L。 饮用水 中余氯量计算 投加量 5

根据消毒后污消毒后污水中余氯应当达到4mg/L ~6mg/L。医疗污水 水中余氯量计算投加量 排泄物 10000~20000 ≥120 混合搅匀 ≥60 机构污水排放应当符合GB18446-2005规定要求。 备注:有细菌芽孢污染或不明微生物时应适当增加消毒剂量。 4. 检验方法 4.1 外观

应当按照HG/T 2496-2006《漂白粉》、GB/T 10666-2008《次氯酸钙(漂粉精)》执行。 4.2 有效氯含量

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有效氯含量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4.3 稳定性

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自然存放或加速试验法”进行测定。 4.4 消毒效果

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消毒剂杀灭微生物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4.5重金属(以铅计)、砷

按照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进行测定。 4.6片重误差及崩解试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行测定。 5. 标签说明书

5.1 产品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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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在注意事项中至少要标明下列内容:

5.2.1 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臵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5.2.2 运输、储存应当有防晒、防雨淋等措施;装卸应当有避免倒臵、撞击等措施; 5.2.3 产品应当贮存在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清洁场所;

5.2.4 消毒液对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对织物有一定的漂白作用,慎用; 5.2.5 消毒剂应当按比例现用现配;消毒时应当取上清液使用; 5.2.6 消毒剂在配制和消毒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5.2.7 食饮具、瓜果、蔬菜消毒后,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消毒剂。

5.3.在标签、说明书标识的有效期内,产品的有效氯含量及稳定性、消毒效果、使用范围、使用浓度、消毒时间和使用方法应当符合2.1、2.2、2.3、3.1、3.2的规定。

5.4.产品说明书及标签的编制格式应当参照附件格式要求。

6.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应当符合GB19109《次氯酸钙包装要求》、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中“氧化剂”及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规定。

附件: ××牌漂白粉(片)/漂粉精(片)说明书(标签)

【有效成分及含量】

本品是以次氯酸钙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粉/片,有效氯含量____%-____%。【漂白粉(片)的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不超过15%;漂粉精(片)的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不超过10%。】 【性状】片剂/粉剂 【杀灭微生物类别】

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致病性酵母菌、细菌芽孢和灭活病毒。(按检测内容确定相应微生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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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食饮具、果蔬、饮用水、织物及各类排泄物消毒。(按微生物类别确定相应的适用范围) 【使用方法】

消毒对象 配制方法 有效氯含量 (片/g:水) (mg/L) 消毒时间 消毒方法 【注意事项】

1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臵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2运输、储存时应当有防晒、防雨淋等措施;装卸应当避免倒臵、撞击; 3产品应当贮存在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清洁场所; 4对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对织物有一定的漂白作用; 5消毒剂按比例现用现配,消毒时应当取上清液使用; 6消毒剂在配制和消毒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7餐饮具、瓜果、蔬菜消毒后,应用生活饮用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消毒剂。【有效期】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包装规格】 可证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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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许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o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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