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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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统一和规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计划统计管理工作,以实现对工程建设计划编制、

下达、执行、考核以及工程进度和投资统计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现结合##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计划统计工作由公司合约部归口管理,公司各部门、各高监办、项目部应明确相关的

填报责任人及计划统计人员,并做好计划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二章 计划统计资料基本要求

2.1 计划统计报送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含工程月报表、监理月报表、工程周报表、投资统

计月报表)和计划报表(分周计划、季(月)度计划、年度计划、总体实施计划、控制工程进度计划)两部分组成。

2.2 计划统计资料以高监办为单位,分标段汇总上报至总监办。

2.3 所有报表要求统一采用Excel格式制作,除总量及本期完成数据外,其他累计数据应

全部运用运算公式计算汇总,汇总表应与对应的各标段表格及数据在同一个工作表中。计划统计资料应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书面形式报送。所有报表务必在要求的报送日期上午9:30之前送达。

第三章 统计报表的编制

3.1 工程周报表

3.1.1 工程周报表包括本周主要工程形象进度、产值完成情况及与计划目标的差值等方面的

内容。

3.1.2 工程周报表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于每周五18:00前报高监办、工作站审批后报总

监办备案,相应统计时间为上周周六~本周五。 3.2 工程月报表

3.2.1工程月报表包括施工月报表和监理月报表,共19张表,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执行

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工程评估、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试验检测情况、变更情况、材料消耗情况等方面内容,与工程管理指标体系相衔接,以概化工程量指标和形象进度指标反映每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和投资完成情况。工程月报表由施工单位和高监办分别填写,监理填写为监理月报表,一般YB01~YB19均需填写。施工单位填写的为施工月报,一般YB02、YB16、YB17、YB19不需要填写。

3.2.2施工月报表报送日期为每月23日,相应统计日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于每月

23日上报高监办,高监办审查后汇总所辖各标段的数量形成监理月报,于25日将施工月报和监理月报报工作站,工作站负责审核,于26日报公司工程部和合约部备案。 3.2.3第一期报表数据应为自开工累计至最近的报送日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报送第一期报表

时应同时填报总工程量及总实物工作量(统计数据按截至报送前最新工程量清单),并按各期调整清单及时更新总量数据。 3.2.4填报口径

3.2.4.1考虑各分项工程报验、验收、计量支付的周期较长的特点,为及时反映工程进度情

况,月报表填报口径以施工单位报高监办检查验收工程量为准。

3.2.4.2报送数据及完成额度应口径一致。 3.2 征拆完成情况月报表

3.2.1 征拆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本月征拆(含三杆)完成情况、合同签署情况、付款情况等

内容,由协调部负责编写,于每月26日报公司合约部备案。 4.2 投资统计月报表

4.2.1 投资统计月报表主要为公司报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报统计报表,主要反应项目的投资

完成情况、主要材料消耗和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3.2.1 投资统计月报表由合约部依据工程月报和征拆完成情况月报,汇总编写,报送日期为

每月28日。

第四章 工程建设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及调整

4.1 计划编制的原则

4.1.1 根据合同工期编排总体实施性计划,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确定的相关计划要求编排年

度和季度(月度)计划。

4.1.2 考虑施工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计划应适当超前。

4.1.3 以关键线路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原则,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建设整体均衡

的推进。

4.1.4 保持阶段计划的连续性,确保分阶段及年度目标的实现。 4.1.5 以计划管理指标体系编制工程量、工作量计划。 4.2 计划的种类、审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4.2.1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由公司合约部在项目开工前依据项目总体进度

要求进行编制,报总公司审批。

4.2.2 项目年度计划:根据工程总体计划的要求,及上一年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由合约部

负责在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工程年度计划。报总公司审批。 4.2.3 各标段总体进度计划:以公司下发的总体进度计划为依据,结合各标段实际情况由施

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完成,报高监办、工作站和总监办审批。

4.2.4 各标段年度计划:以公司下发的年度计划为依据,结合各标段的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

在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编制,报高监办、工作站和总监办审批。

4.2.5 季度计划:以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和季度完成产值指标要求为依据,结合工程形象进

度和本期完成的实际情况以及下季度的气候条件和施工特点,由各施工单位编制季度工程计划,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完成下季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高监办、工作站和工程部审批,合约部备案。

4.2.6 月计划:以经公司批准的季度计划和公司下达的月度完成产值指标要求为依据,结合

标段工程完成的实际情况,于每月30日前完成下月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高监办、工作站审批,总监办备案。

4.2.7 周计划:以经批准的月计划为依据,结合各标段的实际工程完成情况,由施工单位负

责编制,与周报表为同一张表格,于每周五18:00前报高监办、工作站审批后报公司备案。

4.3 计划编制内容及要点

4.3.1 计划编制内容:包括计划编制说明和计划有关表格两部分组成。计划编制说明应包

括上期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本期工程建设计划(包括形象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文字表述);实施本期计划拟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等。表格包括横道图、斜率图、网络图(总体计划)、投资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表、物资供应计划表、主要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等。

4.3.2 计划编制要点:应以工程量现清单为基础,工程量和工作量相对应;总体进度与合

同工期相符;形象进度指标与施工组织方案相衔接,并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季节特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应与工程建设计划相匹配,以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4.4 计划的下达

4.4.1 公司合约部部根据经总公司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计划,经综合平衡后,分解

下达到各标段。

4.4.2 公司合约部依据各标段年度计划的目标和季度计划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2日前

下达下季度计划产值指标。工作站应分解至月计划,并报合约部备案后,下达落实到各标段。

4.4.3 工作站依据季度计划指标和上月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于每月27日之前下达下月计划

目标至各标段。 4.5 计划的执行

4.5.1 施工单位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实施计划的各项保障措施,以确保阶段计划及

年度目标、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4.5.2 总监办督促组织施工单位超前研究重大技术问题,突破制约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

总监办每月通报一次各标段计划完成情况。

4.5.3 各工作站和高监办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各标段的监管力度,实时了解现场进展

情况,并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5.4 协调部要加强各种地方矛盾的协调力度,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 4.5.5 合约部结合劳动竞赛每季度通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 4.6 计划的调整

4.6.1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

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4.6.2 监理工程师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调查了解,认为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组织安排、施工顺

序或人力、设备的投入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不相适应,工程进度偏离计划时,高监办应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如增加人力、机械设备投入,增加工作面数量),调整施工计划,加快工程进度,并要求承包人递交经修订过的施工计划,高监办应监督承

包人按调整计划实施。如果承包人不能按修订后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高监办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按合同期完成工程,并将情况上报总监办,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不构成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则

4.6 各部门、高监办和承包人应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填报有关计划统计报表,对没

有按规定完成填报的,总监办将依据项目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4.7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高速总监办合约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附件1、承包人编制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

2、承包人月计划说明(格式) 3、承包人月计划表(格式) 4、承包人周计划与周报表(格式)

湖南省##高速公路总监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m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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