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统一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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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 基 基 础

3.1

基础选型

3.1.1 基础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体型与功能要求,荷载

大小和分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经济合理的基础型式。

3.1.2 砌体结构优先采用刚性条形基础,如C15素砼条形基础、毛石混凝土条形

基础等,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一般应采用钢筋砼条形基础。 3.1.3 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小,可采用独立柱基;无地下室、

地基较差、荷载较大,为增强整体性,减少不均匀沉降,可采用十字交叉梁条形基础。如采用上述基础不能满足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要求,又不宜采用桩基或人工地基时,可采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

3.1.4 框架结构,有地下室,上部结构对不均匀沉降要求严,防水要求高,可采

用箱形基础或筏板基础。有地下室,无防水要求,柱网荷载较均匀,地基较好,可采用独立柱基,或采用钢筋砼交叉条形基础。

筏板基础上的柱荷载不大,柱网较小且均匀,可采用板式筏形基础。当柱荷载不均匀,柱距较大时,宜采用梁板式筏基。

3.1.5 框—剪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均匀,可选用独立柱基,墙下条

基。无地下室、地基较差、荷载较大,可选用十字交叉条形基础,以加强整体性。如还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可采用箱形基础或筏板基础。

3.1.6 框—剪结构有地下室可参照3.1.4条选型。

3.1.7 剪力墙结构无地下室或有地下室无防水要求,地基较好,宜选用交叉条形

基础。当有防水要求时,可选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

3.1.8 当地基较差时,为满足地基强度和沉降要求,可采用桩基或人工处理地基。 3.1.9 多栋高楼与裙房在地基较好、沉降差较小、基础底标高相差不大时,基础

可不分缝。当地基一般,通过计算或采取措施控制高层和裙房间的沉降差,则高层和裙房基础也可不设缝,建在同一筏基上。施工时可设后浇带以调整高层与裙房的初期沉降差。

3.1.10当高层与裙房或地下车库基础为整块筏板钢筋砼基础时,在高层基础附近

的裙房或地下车库基础内设后浇带,以调整地基的初期不均匀沉降和砼初期收缩。

沉降后浇带自基础底板开始在各层相同位置直到裙房屋顶全部设置,包括外墙体。沉降后浇带一般应待塔楼封顶后封闭。

3.1.11高层建筑与相邻的裙房之间设沉降缝时,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应大于裙房

基础的埋深至少2m。当不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沉降缝地面以下处应用粗砂填实。 3.2

荷载组合

3.2.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

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其表达式如下: 1. 非抗震设计 1) 恒+活

2) 恒+风y 取最不利的一组N、M、Q 3) 恒+活±0.6风xy 4) 恒+0.7活±风xy

对于天然地基相应的抗力为fa

fa——经过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N+G

≤fa , A

x

N+G M

± ≤1.2fa A W

G——基础及其上部覆土自重标准值 对于桩基相应的抗力为Ra Ra——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N+G

≤Ra , n

N+G M

± ≤1.2Ra n W

2. 抗震设计

1) (恒+0.5活)±地震xy

2) (恒+0.5活)±地震y±0.2风y x

x

取最不利的一组NE、ME、QE 对于天然地基相应的抗力为faE faE=ζa·fa

faE——调整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ζa——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4.2.3取用。 NE+G

≤FaE , A

NE+G ME

± ≤1.2FaE A W

对于桩基相应的抗力为RaE RaE=1.25Ra NE+G

≤RaE , n

NE+G ME

± ≤1.2RaE n W

将计算的基础面积或桩数与非抗震设计比较,取大者作为最终取值。 3.2.2 验算地基变形及基础裂缝宽度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

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备永久组合。组合表达式如下: 恒+0.5活

3.2.3 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

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其表达式如下: 1. 非抗震设计 1) 1.2恒+1.4活 2) 1.35恒+0.7活 3) 1.2恒+1.4风xy

4) 1.2恒+1.4活±0.6×1.4风xy 5) 1.2恒+1.4风xy±0.7×1.4活 ro S ≤R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ro——结构重要性系数 2. 抗震设计

1) 1.2(恒+0.5活)±1.3地震xy

2) 1.2(恒+0.5活)±0.2×1.4风xy±1.3地震xy 取最不利的内力组合设计 值S(N、M、Q) 取最不利的内力组合设计值S (N、M、Q) S ≤ R/rRE

r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将计算结果与非抗震设计的结果比较取大值。

3.2.4 有人防地下室的建筑在验算地基承载力时(即在确定天然地基基础面积及

埋深、确定桩基础的桩数时)不应组合人防核爆动荷载。

3.2.5 有人防地下室的建筑在验算基础承载力时(即确定基础截面尺寸、确定配

筋时)应组合人防核爆动荷载。其设计表达式如下: S ≤ R

S = rG SGK + rQ SQK

R = R(fcd,fsd,αk……)

式中: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QK——等效静荷载效应标准值

r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1.2,有利时

取1.0。

rQ——等效静荷载分项系数取1.0 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承载力函数 fcd——砼动力强度设计值 fsd——钢筋动力强度设计值 αk——几何参数标准值

将计算结果与3.2.3条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取大值。 3.3

天然地基上基础的设计与构造

3.3.1 无筋扩展基础系指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砼等材料组成的墙下条形基

础或柱下独立基础,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可用于六层和六层以下的多层民用建筑。

2. 轴心荷载作用下的基础,可直接根据作用在基础上的荷载以及地基的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尺寸,对于偏心荷载作用下的基础,可先按轴心荷载估算基础底面积,验算基础底面的最大最小应力,若不能满足,扩大基础底面积,直到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

3. 基础底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式的要求(图3.3.1)。

(a) (b) 图3.3.1 无筋扩展基础构造示意图 H0 ≥(b-b0)2tgα (式3.3.1-1) 式中:b——基础底面宽度 b0——基础顶面墙或柱的宽度 H0 ——基础高度 tgα——基础台阶宽度比高度b2:H0,其允许值可按《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50007表8.1.2的规定选用。

基础顶面的砌体宽度,应根据上部结构情况及其采用的材料确定,其各台阶宽度比允许值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表8.1.2的规定。

4. 毛石砼基础可掺入基础体积的20%~30%未风化毛石,台阶厚度不宜小于300mm,宽度宜小于350mm。

5. 毛石基础每台阶不宜少于两层块石或三层毛石,每阶高度为400mm~600mm伸出宽度不宜大于200mm,条形基础底面宽度不宜小于500mm,独立基础不宜小于600mm×600mm。

3.3.2 扩展基础系指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砼条形基础。其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扩展基础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计算:

条形基础梁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3.3.4 筏形基础分为梁板式和平板式两种类型,梁板式又分正向梁板式和反向梁板式两种。必要时也可采用柱帽式筏形基础。设计时,应根据工程地质、上部结构体系、柱距、荷载大小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其选型(图3.3.4-1)。一般情况下,等厚平板式适用于柱网均匀且尺寸和荷载不太大的结构,而梁板式或柱帽式则适用于柱网不均匀且尺寸和荷载较大的结构。 (a) 平板式 (b) 梁板式(正梁) (c) 梁板式(反梁) (d) 柱帽式 图3.3.4-1 筏板基础 1. 筏形基础的地基应进行强度、变形计算,强度和变形的计算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高层建筑应符合现行《高层建筑箱形基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 筏形基础的砼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有地下室时,应采用防水砼,其抗渗等级应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确定,并不应小于S6级。

3. 当地基比较均匀,上部结构刚度好,梁板式筏基梁的高跨比或板式筏基板的厚跨比不小于1/6,且相邻柱荷载及柱间距的变化不超过20%时,筏形基础可仅考虑局部弯曲作用。筏形基础的内力可按基底反力直线分布进行计算,计算时基底反力应扣除底板自重及其上填土自重。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筏基内力应按弹性地基梁板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4. 按基底反力直线分布计算的梁板式筏基,其基础梁的内力可按连续梁分析,边跨跨中弯矩以及第一内支座的弯矩值宜乘以1.2的系数。梁板式筏基的底板和基础梁的配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纵横方向的底部钢筋尚应有1/2~1/3贯通全跨,且其配筋率不应小于0.15%,顶部钢筋按计算配筋全部拉通。

5. 按基底反力直线分布计算的平板式筏基,可按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分别进行内力分析。柱下板带中,柱宽及其两侧各0.5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的有效范围内,其钢筋量不应小于柱下板带钢筋的一半。平板式筏基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底部钢筋应有1/2~1/3贯通全跨,且配筋率不应小于0.15%;顶部钢筋应按计算配筋全部拉通。

3.3.5 箱形基础的平面尺寸,应根据地基土承载力、上部结构的布置及荷载大小

等因素确定。其外墙沿建筑物周边布置,内墙沿上部结构的柱网或剪力墙位置纵横均匀布置。墙体水平截面总面积不宜小于箱形基础外墙外包尺寸水平投影面积的1/10(计算墙体水平截面积时,不扣除洞口面积)。对基础平面长宽比大于4的箱形基础,其纵墙水平截面面积不得小于箱形基础外墙外包尺寸投影面积的1/18。 箱形基础的设计与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箱形基础的高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要求确定,但应满足结构承载力和刚度的要求,并宜小于箱形基础长度的1/20,且不宜小于3m(箱形基础长度不包括底板悬挑部分)。

2. 箱形基础的顶板、底板及墙体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整体刚度和防水要求经计算确定。无人防要求时,基础底板可参照表3.3.5选用,不应小于300mm;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内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

表3.3.5 底板厚度参考表

基底平均反力(KPa) 150~200 200~300 底板厚度(m) L0/14~L0/10 L0/10~L0/8 基底平均反力(KPa) 300~400 400~500 底板厚度(m) L0/8~L0/6 L0/7~L0/5 注:L0为最大房间的短向尺寸(m)

3. 当地基压缩层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在竖向和水平方向较为均匀,且上部结构为平立面布置较规则的剪力墙,框架、框架剪力墙体系时,箱形基础的顶、底板可仅按局部弯曲计算(计算时底板力反应扣除底板自重)。否则,应同时考虑局部弯曲和整体弯曲作用。

4. 箱形基础顶、底板配筋时,应综合考虑承受整体弯曲的钢筋和局部弯曲的钢筋的配置部位,以充分发挥各截面钢筋的作用。其配筋量除满足计算要求外,纵横向的支座钢筋尚应有1/2~1/3贯通全跨,且贯通钢筋的配筋率分别不应小于0.15%、0.10%,跨中钢筋应按实际配筋全部贯通。墙体内应设置双面钢筋,竖向和水平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除上部为剪力墙外,内、外墙的墙顶处宜配置两根直径不小于20mm的通长构造钢筋。 3.4

桩基础

3.4.1 一般规定

1. 当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的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经过经济比较采用浅基础反而不经济时,宜采用桩基。 2. 桩平面布置原则:

1) 力求使各桩桩顶受荷均匀,上部结构的荷载重心与桩的重心相重合,

并使群桩在承受水平力和弯矩方向有较大的抵抗矩。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

3) 大直径桩宜采用一柱一桩,筒体采用群桩时,在满足桩的最小中心距

要求的前提下,桩宜尽量布置在筒体以内或不超过筒体外缘1倍板厚范围之内。

4) 剪力墙下的布桩量要考虑剪力墙二端应力集中的影响,而剪力墙中和

轴附近的桩可按受力均匀布置。

3. 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最小深度:

1) 应选择较硬土层或岩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对粘

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d为桩径);砂土及强风化软质岩不宜小于1.5d;对于碎石土及强风化硬质岩不宜小于1d,且不小于0.5m。 2) 桩端进入中、微风化的嵌岩桩,桩全断面进入岩层深度不宜小于0.5m,

嵌入灰岩或其他未风化硬质岩时,嵌岩深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宜小于0.2m。

3) 当场地有液化土层时,桩身应穿过液化土层进入稳定土层,进入深度

应由计算确定,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不应小于0.5m,对其他非岩石土不宜小于1.5m。

3.4.2 桩型选择

1. 桩型选择原则:桩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分布、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 1) 预制桩(包括预制砼方桩及预应力砼管桩)适宜于持力层层面起伏变

化不大的强风化层、风化残积层、砂层和碎石土层,且桩身穿过的土层主要为粘性土层,穿越层中存在孤石等障碍物的石灰岩地区,从软塑层突变到特别坚硬的岩层区均不适用。施工方法有锤击法和静压法两种。

2) 沉管灌注桩适用持力层层面起伏变化较大的土层,穿越土层和预制桩

类似。由于该桩型的施工质量很不稳定,故宜尽量避免使用。 在饱和粘性土中采用上述两类挤土桩应考虑挤土效应对于环境和质量的影响。

3) 钻(冲)孔桩适用范围广,通常适用于持力层层面起伏较大,桩身穿

越各类土层以及夹层多、风化不均、软、硬变化大的岩层;如持力层为硬质岩层或地层中夹有大块石等,则需采用冲孔灌注桩,钻(冲)孔时需泥浆护壁,故施工现场受限制或对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不宜采用。

4) 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地下水位较深,或能采用井点降水的地下水位较浅

而持力层较浅,且持力层以上无流动性淤泥质土者。成孔过程中可能出现流砂、涌水、涌泥的地层不宜采用。

3.4.3 桩基础的设计与构造 1. 预制方桩

1) 预制方桩在现场制作时单节长度不宜超过30m,工厂预制,单节长度

不宜超过12m。

2) 一般都有国标或地方图集可供选择桩型,不必自行设计(国标图集

97G36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3) 预制方桩的接头不宜超过两个,接头方法有焊接、法兰接及硫磺胶泥

锚接三种,前两种可用于各类土层;硫磺胶泥锚接适用于软土层,但不宜用于一级建筑桩基或承受拔力的桩基。

2. 预应力砼管桩

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直径d=300、350、400、450、500、600mm等,壁厚

70~120mm,均为工厂制作,每节桩长6~15m,预应力管桩代号PC,高强预应力管桩代号为HPC。

2) 预应力管桩根据其抗弯性能或砼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B型、AB

型。其预应力钢筋的配置量一般由厂家根据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1999有关规定,定型制作。

3) 预应力管桩单桩的接头不宜超过3个。接头方法有焊接、机械快速连

接,前一种为传统连接方法,其质量受人为因素和天气条件影响较大,在有砂土固接的地层,由于焊接使施打间歇时间过长而可能导致施工受阻。

4) 预制桩均可送桩,送桩长度一般为2m,有特制的送桩器时,其送桩长

度可达6m以上。

5) 预应力管桩的桩尖有开口型、十字型和圆锥型三种。

6) 预应力管桩持力层若为遇水软化岩层,而施打后持力层可能进水时,

应在终桩后立即往桩孔中灌注混凝土,高度不小于1.5m。 7) 对于抗拔桩,应将桩身预应力钢筋全部锚入承台内。 3. 沉管灌注桩基础

1) 沉管灌注桩考虑桩长与桩径比L/d因素,其长度一般有所限制:

d=340mm时,L≤15m;d=480mm时,L≤24m;d=500~600mm时,L≤30m。 2) 锤击式沉管灌注桩的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分别选用单打

法、复打法、反插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k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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