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院感竞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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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竞赛试题 第一节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与消毒管理规范

1.环境表面 :医疗机构建筑物内部表面和医疗器械设备表面,前者如墙面、地面、玻璃窗、门、卫生间台面等,后者 如监护仪、呼吸机、透析机、新生儿暖箱的表面等。

2.高频接触表面 :患者和医务人员手频繁接触的环境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床帘、门把手、计 算机等。

3 .污点清洁与消毒 :对被患者的少量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感染性物质小范围污染的环境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毒处理。

4.人员卫生处理 :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人员进行人体、着装、随身物品等方面的清洁与消毒过程。

5.低度风险区域 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的区域。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等。

6.中度风险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如普通 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7.高度风险区域 :有感染或定植患者居住的区域以及对高度易感患者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的区域,如感染性疾病科、 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区、移植病房、烧伤病房、早产儿室等。 8.清洁与消毒原则

(1.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2 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3 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或消毒剂,4.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清洁与消毒。5.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共 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6. 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7.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可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 薄膜、铝箱等)实行一用一更换。8. 清洁工具应分区使用,实行颜色标记。9 对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参考仪器设备说明书,10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患者体液、血液等污染时,应随时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11环境表面不宜采用高水平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使用中的新生儿床和暖箱内表面,日常清洁应 以清水为主,不应使用任何消毒剂。12.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 9.强化清洁与消毒

下列情况应强化清洁与消毒:(1发生感染暴发时,如不动杆菌属、艰难梭菌、诺如病毒等感染暴发;2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产超广谱|3-内酰胺酶 (ESBLs)细菌以及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等耐药菌。)

10.强化清洁与消毒的注意事项

(1.强化清洁与消毒时,应落实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隔离措施,具体参照<隔离技术规范> 执行。 2.强化清洁与消毒时,应增加清洁与消毒频率,并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消毒剂。3对感染朊病毒、气性坏疽、不明原因病原体的患者周围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措施应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执行。4.应开展环境清洁与消毒质量评估工作,并关注引发感染暴发的病原体在环境表面的污染情况。)

10.医疗机构环境清洁卫生质量审核目测法的标准 整洁卫生、无污 垢、无污迹、无 异味等。

第二节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1.病区: 由一个护士站统一管理的多个病室(房)组成的住院临床医疗区域,与住院部公用区域或公用通道 由门分隔。一般包括病室(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医务人员值班室、治疗室、污物间等。 2.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特点, 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根据本病区主要医院感染特点,如医院感染的主要部位、主要病原体、主要侵袭性操作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流程,并组织落实。3 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本病区的医院感染监测,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并应定期对医院感染监测、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相应记录。4 结合本病区多重耐药菌感染及细菌耐药情况,落实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的相关规定。5 负责对本病区工作人员医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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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6 接受医院对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改进措施, 评价改进效果,做好相应记录。) 3.对病区所有人员的要求

(1 应积极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2 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隔离工作 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消毒灭菌工作应遵循WS/T 367的要求。3 应遵循医院及本病区医院感染相关制度。4 应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报告。5 应了解本病区、本专业相关医院感染特点,包括感染率、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6 在从事无菌技术诊疗操作如注射、治疗、换药等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7 应遵循国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8 保洁员等应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清洁、消毒等知识和技能。)

4.抽出的药液和配制好的静脉输注用无菌液体,放置时间不应超过2h;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不应 超过24h。无菌棉球、纱布的灭菌包装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干罐储存无菌持物钳使用时间不 应超过4h。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 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第三节 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1. 经空气传播疾病 :由悬浮于空气中、能在空气中远距离传播(>1m),并长时间保持感染性的飞沫核传播的一类疾病。

2.呼吸道卫生: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嗔时用纸巾盖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 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lm以上距离的一组措施。 3.传染病诊治应遵循的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 落实门诊、急诊就诊患者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4.对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识别的要求

(1应制定明确的经空气传播疾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并落实。2 预检分诊应重点询问患者有无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流

行病学史等情况,必要时应对疑似患者测 量体温。对疑似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并指导患者正确佩戴,指导患者适时正确实施 手卫生。

3工作人员应正确引导疑似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到指定的感染疾病科门诊就诊。) 5.如何安置感染性疾病患者

(1临时安置地应确保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或安装了带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 手卫生设施,并符合要求。2 集中安置地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三区之间应设置缓冲间,缓 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无逆流,不交叉。病室内应设置卫生间。3 疑似或确诊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并限制探视人数和 时间。4 疑似患者应单人间安置,确诊的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同一病室,床间距不小于1.2 m。 5患者在病情容许时宜戴医用外科口罩,其活动宜限制在隔离病室内。)

第四节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1.感染性织物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 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2.对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的要求

(1应按本标准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3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4.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5.医院洗衣房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

第五节 供应室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植入物 :放置于外科操作形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人性医疗器械。 外来医疗器械;由器械供应商租借给医院可重复使用,主要用于与植人物相关手术的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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酶清洗剂:含酶的清洗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清洗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冲洗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终末漂洗: 用经纯化的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管腔器械 ;含有管腔,其直径>2mm,且其腔体中的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的开口处的距离 < 其内直径的1 500倍的器械。 2.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灭菌,再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和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 灭菌;b)接触完

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 <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 3.灭菌器械的包装材料如为普通棉布时应做到的要求: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无菌物品、发放

5.无菌物品存放要求如下:

a) 无菌物品存放区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相关的规定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 品有效期宜为14d。 b) 未达到环境标准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不应超过7d。

c)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30d;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 的无菌物品,有

效期宜为180d;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d。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d。

6.可追溯: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第六节 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

1.多重耐药菌:是指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2.多重耐药菌引起的主要感染类型包括泌尿道感染、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医院获得性肺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等。

3.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主要内容: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重视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尽量选择单间隔离,与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物品如听诊器等要专人专用,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时,应当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排在最后进行;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建立和完善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 第七节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1自然通风: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2.空气净化 :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空气净化方法包括:1通风;(包括自然通风 机械通风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 空气洁净技术; 4. 紫外线消毒 5.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6.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7化学消毒法。 4.紫外线消毒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紫外线消毒方法: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1.5W/m3,照射时间≥30min。

6. 紫外线消毒注意事项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2 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3 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第八节手术室管理规范

1.手术室的建筑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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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手术室应设有工作人员出入通道、患者出入通道,物流做到洁污分开,流向合理。术部(室)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接送手术患者的区域,宜临近重症医学科、临床手术科室、病理科、输血科(血库)、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周围环境安静、清洁。医院应当设立急诊手术患者绿色通道。 2.手术室通过哪些措施来预防发生感染的危险

手术室可当通过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措施,降低发生感染的危险。另外手术室应当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的进入。

3.手术室的工作区域清洁消毒的要求:手术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手术室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患者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措施,有哪几方面?包括正确准备皮肤、有效控制血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及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低体温等。 5.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院感防控必须做到哪几方面? 必须遵守无菌技术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标准预防。

第九节隔离技术管理规范

1 感染源: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2 传播途径 :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感者的途径。 3 易感人群 ;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4 标准预防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5 空气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 (≤5μ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6 飞沫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 ( > 5μm),在空气中短距离(l 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教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7 接触传播 :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8 感染链 :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9 个人防护用品 :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10.隔离: 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11 清洁区: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及传染病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12.潜在污染区 :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13 污染区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14 缓冲间 :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立的两侧均有门的小室,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15 床单位消毒 :对患者住院期间、出院、转院、死亡后所用的床及床周围物体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毒。

16 终末消毒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的消毒。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窒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17. 隔离的管理要求 有哪些?

(1 在新建、改建与扩建时,建筑布,并应具备隔离预防的功能,区域划分应 明确、标识清楚。2 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隔离预防制度并实施。

3 隔离的实施应遵循“标准预防” 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4 应加强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包括隔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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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探视制度。 5 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6 应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预防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合适的、必要的防护用品,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熟练掌握操作规程。7 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8 隔离区域的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 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应将医院分为4个区域。

(1 低危险区域 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2 中等危险区域 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3 高危险区域 包括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病房)等4 极高危区域 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等。) 18.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建筑布局:1 适用于主要经接触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2 建筑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人、出院处理室。 3 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 隔离要求 : 1 应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2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 3 病房应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 4 应配备适量非于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 19.普通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建筑布局 在病区的末端,应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隔离要求 : 1 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2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 0.8m。 3 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4 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 3床 ;双排不应超过 6床。

20.口罩的使用要求:

(1 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2 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嚣。 3.应正确佩戴口罩,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 21.外科口罩的佩戴方法:. 1 将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口罩下方带系于颈后,上方带系于头顶中部,2 将双手指尖放在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压,并逐步向两侧移动,根据鼻梁形状塑造鼻夹。 3 调整系带的松紧度。

22摘口罩方法 (1 不要接触口罩前面(污染面〉。 2 先解开下面的系带,再解开上面的系带;3 用手仅捏住口罩的系带丢至医疗废物容器内。)

23.外科口罩的佩戴注意事项 不应一只手提鼻夹。 医用外科口罩只能一次性使用 。

23.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1.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 2.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3.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24.在哪些情况下使用手套: 应根据不同操作的需要,选择合适种类和规格的手套. 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 2 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无菌手套。 25.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患者的隔离措施:

( 1将患者安置于有效通风的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内,必要时置于负压病房隔离。 2 严格限制探视者,如需探视,探视者应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手卫生规定。 3 限制患者活动范围,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戴外科口罩。 4 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运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 26.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1.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2. 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 27.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1. 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浴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日镜/防护面屏→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2.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防护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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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细菌毒素测定证实。

说明:

1.急性腹泻次数≥3次/24小时。

2.应排除慢性肠炎急性发作或急性胃肠道感染及非感染性原因所致的腹泻。 4.泌尿系统的感染诊断

患者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尿路刺激症状,或有下腹触痛、肾区叩痛,伴或不伴发热,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尿检白细胞男性≥5个/高倍视野,女性≥10个/高倍视野,插导尿管患者应结合尿培养。 2.临床已诊断为泌尿道感染,或抗菌治疗有效而认定的泌尿道感染。 5.表浅手术切口感染的临床诊断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 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6. 深部手术切口感染的临床诊断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它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7.器官(或腔隙)感染的临床诊断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有植入物手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除皮肤、皮下、深筋膜和肌肉以外)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 引流或穿刺有脓液。

2.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器官(或腔隙)感染的证据。 3.由临床医师诊断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8.烧伤感染的临床诊断

烧伤表面的形态或特点发生变化,如:焦痂迅速分离,焦痂变成棕黑、黑或紫罗兰色,烧伤边缘水肿。同时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创面有脓性分泌物。

2.患者出现发热>38℃或低体温<36℃,合并低血压。

第十七节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2 清洗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消毒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6高效消毒剂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7中效消毒剂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8低效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9灭菌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10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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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11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12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13.灭菌水平: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

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14有效氯 :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g/100ml)浓度表示。

15.终末消毒 :感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16.消毒产品 :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 17.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18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职业防护的内容

(1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2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3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a) 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b)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19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 再进行消毒或灭菌。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洁,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20.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耐热、耐湿手术器械 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 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 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 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 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 2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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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2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消毒方法之一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 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23.清洁用品的消毒1. 擦拭布巾 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2 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4.灭菌包体积要求: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25.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

26.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过度接触环氧乙烷后,迅速将其移离中毒现场,立即吸入新鲜空气;皮肤接触后,用水冲洗接触处至少15min,同时脱去脏衣服;眼睛接触液态环氧乙烷或高浓度环氧乙烷气体至少冲洗眼10min,并均应尽快就诊。 27含氯消毒剂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28. 戊二醛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戊二醛使用方法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

29. 煮沸消毒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属、玻璃制品、餐饮具、织物或其他耐热、耐湿物品的消毒。 使用方法: 将待消毒物品完全浸没水中,加热水沸腾后维持≥15min。

第十八节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医院环境分类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

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空气平均菌落数 环境类别 CFU/皿 洁净手术部 Ⅰ类环境 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 Ⅲ类环境

≤4.0(30min) ≤4.0(15min) ≤4.0(5min) 13

ba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3CFU/m CFU/cm 2符合GB 50333要求 ≤150 ≤5.0 — — ≤5.0 ≤10.0 WS/T 508—2016 ≤4.0(5min) 3 Ⅳ类环境 a— ≤10.0 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为空气采样器法。平板暴露法检测时的平板暴露时间。 b2.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照度值应≥70μW/ cm。 3.环境、物体表面消毒

(1 环境、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受到肉眼可见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

2 对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

3 被病人血液、呕吐物、排泄物或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对于少量(<10mL)的溅污,可先清洁再消毒;对于大量(≥10 mL)血液或体液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4 人员流动频繁、拥挤的诊疗场所应每天在工作结束后举行清洁、消毒。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如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耐药菌及多重耐药菌污染的诊疗场所应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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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6月14日施行。 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7.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8.医院医疗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 “禁止吸烟、饮食 ”的警示标识。 8.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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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10.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哪些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14.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15.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哪些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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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节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技术文件

1.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因素包括患者方面和手术方面。患者方面的主要因素是:年龄、营养状况、免疫功能、健康状况等。手术方面的主要因素是:术前住院时间、备皮方式及时间、手术部位皮肤消毒、手术室环境、手术器械的灭菌、手术过程的无菌操作、手术技术、手术持续的时间、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

2.根据外科手术切口微生物污染情况,外科手术切口分为清洁切口、清洁-污染切口、污染切口、感染切口。 (1)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感染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 (2)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但不伴有明显污染。

(3)污染切口。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开放性创伤手术;胃肠道、尿路、胆道内容物及体液有大量溢出污染;术中有明显污染(如开胸心脏按压)。

(4)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3.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要点 【 1.手术前。

(1)尽量缩短患者术前住院时间。择期手术患者应当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

(3)正确准备手术部位皮肤,彻底清除手术切口部位和周围皮肤的污染。术前备皮应当在手术当日进行,确需去除手术部位毛发时,应当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避免使用刀片刮除毛发。

(4)消毒前要彻底清除手术切口和周围皮肤的污染,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适的消毒剂以适当的方式消毒手术部位皮肤,皮肤消毒范围应当符合手术要求,如需延长切口、做新切口或放置引流时,应当扩大消毒范围。

(5)如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手术患者皮肤切开前30分钟—2小时内或麻醉诱导期给予合理种类和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还需术前一天分次、足剂量给予非吸收性口服抗菌药物。

(6)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参加手术。

(7)手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外科手消毒。 (8)重视术前患者的抵抗力,纠正水电解质的不平衡、贫血、低蛋白血症等。 2.手术中。

(1)保证手术室门关闭,尽量保持手术室正压通气,环境表面清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和流动。 (2)保证使用的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等达到灭菌水平。 (3)手术中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和手卫生规范。

(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的,手术中应当对患者追加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

(5)手术人员尽量轻柔地接触组织,保持有效地止血,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损伤,彻底去除手术部位的坏死组织,避免形成死腔。

(6)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需要局部降温的特殊手术执行具体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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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冲洗手术部位时,应当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8)对于需要引流的手术切口,术中应当首选密闭负压引流,并尽量选择远离手术切口、位置合适的部位进行置管引流,确保引流充分。 3.手术后。

(1)医务人员接触患者手术部位或者更换手术切口敷料前后应当进行手卫生。 (2)为患者更换切口敷料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换药流程。 (3)术后保持引流通畅,根据病情尽早为患者拔除引流管。

(4)外科医师、护士要定时观察患者手术部位切口情况,出现分泌物时应当进行微生物培养,结合微生物报告及患者手术情况,对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测。】

4.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是指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小时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38℃)、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5.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 【 1.置管时。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置管时应当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置管部位应当铺大无菌单(巾);置管人员应当戴帽子、口罩、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

(2)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并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3)置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等医疗用品和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选择合适的静脉置管穿刺点,成人中心静脉置管时,应当首选锁骨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颈静脉和股静脉。 (5)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皮肤消毒剂消毒穿刺部位皮肤,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消毒范围应当符合置管要求。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皮肤消毒待干后,再进行置管操作。

(6)患疖肿、湿疹等皮肤病或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进行置管操作。 2.置管后。

(1)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于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应当使用无菌纱布覆盖。

(2)应当定期更换置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为:无菌纱布为1次/2天,无菌透明敷料为1-2次/周,如果纱布或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3)医务人员接触置管穿刺点或更换敷料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4)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注射药物前,应当用75%酒精或含碘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如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告知置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保护导管,不要把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

(6)在输血、输入血制品、脂肪乳剂后的24小时内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外周及中心静脉置管后,应当用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管,预防导管内血栓形成。 (7)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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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48小时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置管,并

作相应处理。

(9)怀疑患者发生导管相关感染,或者患者出现静脉炎、导管故障时,应当及时拔除导管。必要时应当进行导管尖端的微生物培养。

(10)医务人员应当每天对保留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 (11)导管不宜常规更换,特别是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管。】

6.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定义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主要是指患者留置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感染。

7.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要点 【 1.置管前。

(1)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管的适应征,避免不必要的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导尿包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当使用。

(3)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尿道等情况选择合适大小、材质等的导尿管,最大限度降低尿道损伤和尿路感染。 (4)对留置导尿管的患者,应当采用密闭式引流装置。

(5)告知患者留置导尿管的目的,配合要点和置管后的注意事项。 2.置管时。

(1)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后,戴无菌手套实施导尿术。 (2)严格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留置导尿管,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尿道粘膜。 (3)正确铺无菌巾,避免污染尿道口,保持最大的无菌屏障。

(4)充分消毒尿道口,防止污染。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粘膜,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男性:先洗净包皮及冠状沟,然后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女性:先按照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的原则清洗外阴,然后清洗并消毒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会阴、肛门。

(5)导尿管插入深度适宜,插入后,向水囊注入10—15毫升无菌水,轻拉尿管以确认尿管固定稳妥,不会脱出。 (6)置管过程中,指导患者放松,协调配合,避免污染,如尿管被污染应当重新更换尿管。 3.置管后。

(1)妥善固定尿管,避免打折、弯曲,保证集尿袋高度低于膀胱水平,避免接触地面,防止逆行感染。 (2)保持尿液引流装置密闭、通畅和完整,活动或搬运时夹闭引流管,防止尿液逆流。

(3)应当使用个人专用的收集容器及时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时,要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集尿袋的出口触碰到收集容器。

(4)留取小量尿标本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时,应当消毒导尿管后,使用无菌注射器抽取标本送检。留取大量尿标本时(此法不能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可以从集尿袋中采集,避免打开导尿管和集尿袋的接口。 (5)不应当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溶液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以预防尿路感染。

(6)应当保持尿道口清洁,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后还应当进行消毒。留置导尿管期间,应当每日清洁或冲洗尿道口。 (7)患者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当把导管浸入水中。

(8)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不宜频繁更换导尿管。若导尿管阻塞或不慎脱出时,以及留置导尿装置的无菌性和密闭性被破坏时,应当立即更换导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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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患者出现尿路感染时,应当及时更换导尿管,并留取尿液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

(10)每天评估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不需要时尽早拔除导尿管,尽可能缩短留置导尿管时间。 (11)对长期留置导尿管的患者,拔除导尿管时,应当训练膀胱功能。 (12)医护人员在维护导尿管时,要严格执行手卫生。】

第二十一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1.、基础措施

(1)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2)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

(3)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2.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当分区放置。无菌物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等标识,按灭菌日期顺序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 3.从无菌容器中取用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镊)。从无菌容器(包装)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入无菌容器(包装)内,应重新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进行质量验收,建立出入库登记账册。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5.所用的消毒剂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

6.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规范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和途径,严格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7.凡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一次性外科口罩、鞋。非感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分室进行,如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安排非感染手术、再安排感染手术。

8.手术器械与物品使用后尽快清洗,器械必须一用一灭菌,清洗、包装、灭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耐湿耐高温器械与物品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后的手术器械包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存放柜内。

9.麻醉用具定期清洁、消毒。可复用喉镜、螺纹管、面罩、口咽通道、简易呼吸器等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洁、干燥、密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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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议产房(人流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m2。凡进入产房(人流室)人员应更换产房专用衣、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接触产妇所有诊疗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 11.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及未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筛查的产妇,应采取隔离待产、隔离分娩,按消毒隔离制度及规程进行助产,所用物品做好标识单独处理。分娩结束后,分娩室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阳性胎盘做好登记 按医疗废物处理。 12.口腔科布局合理,诊疗室和器械清洗消毒室应分开设置。如开展拔牙、口腔外伤缝合等项目的应设置口腔外科诊室。器械、器具等诊疗用品配置数量应与诊疗工作量相符合,使用防虹(回)吸手机。

13..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在进行可能造成粘膜破损的操作时,所用器械必须灭菌。

14.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至少每天清洁和消毒,有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清洁消毒。 15.中医针灸科 进行针灸穿刺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进行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针灸针具(毫针、耳针、头针、长圆针、梅花针、三棱针、小针刀等)做到“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火罐“一人一用一消毒”。

16.进行拔罐、刮痧、中药足浴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操作部位的皮肤消毒;相关器具和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

17..一次性针灸针具、中药足浴一次性塑料袋连同足浴液严禁重复使用,用后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可重复使用的针灸针具及拔罐、刮痧、中药足浴器具、物品使用后按规定进行清洗与灭菌。

18..治疗车、换药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利器盒放置于治疗车的侧面;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

19.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照先清洁伤口、后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弃置于双层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废物袋内并及时密封。

20.进行注射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活动。严禁在非清洁区域进行注射准备等工作。 21.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22..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多剂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严禁使用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2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24.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的容器等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25..气管插管:如无禁忌,患者应采用床头抬高30-45度体位,且尽可能采用无创通气;吸痰时严格无菌操作;重复使用的呼吸机管道、雾化器须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呼吸机管道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应使用无菌水每天更换。对危重病人须注意口腔卫生,实施正确的口腔护理。 26超声检查

1.超声探头(经皮肤,黏膜或经食管、阴道、直肠等体腔进行超声检查)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隔离膜等。 2.每班次检查结束后,须对超声探头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干燥保存。

第 二十二节《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1.重症监护病房(ICU);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病房,为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 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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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性监测:针对感染高危人群、高发部位、高危因素等开展的医院感染监测,如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监测、血 液净化相关感染监测、手术部位感染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性监测等.

3.器械相关感染:患者在使用某种相关器械期间或在停止使用某种器械如(呼吸机、导尿管、血管导管等)48h内出 现的与该器械相关的感染。

4.ICU建筑布局、必要设施及管理要求

(1 ICU应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

2 ICU整体布局应以洁污分开为原则,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等应相对独立。3床单元使用面积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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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5 m,床间距应大于1m。

2

.4 ICU内应至少配备1个单间病室(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8 m。

5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相对湿度应维持在30%-60%。6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消毒的原则。7不应在室内摆放干花、鲜花或盆栽植物。) 5.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1应每天评估呼吸机及气管插管的必要性,尽早脱机或拔管。

2若无禁忌症应将患者头胸部抬高30°-45°,并应协助患者翻身拍背及震动排痰。 3应使用有消毒作用的口腔含漱液进行口腔护理,每6h-8h—次。 4在进行与气道相关的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5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

6应保持气管切开部位的清洁、干燥。

7宜使用气囊上方带侧腔的气管插管,及时清除声门下分泌物。 8气囊放气或拔出气管插管前应确认气囊上方的分泌物已被清除。 9呼吸机管路湿化液应使用无菌水。

10呼吸机内外管路应按照11.4的方法做好清洁消毒。 11应每天评估镇静药使用的必要性,尽早停用。)

第二十三节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1.对内镜诊疗中心(室)的工作人员的要求?

应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b)内镜构造及保养知识;

c)清洗剂、消毒剂及清洗消毒设备的使用方法;d)标准预防及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e)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2.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 3.内镜使用后应按以下要求测漏:

1)宜每次清洗前测漏;2)条件不允许时,应至少每天测漏1次。

4.内镜预处理流程如下:a)内镜从患者体内取出后,在与光源和视频处理器拆离之前,应立即用含有清洗液的湿巾或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擦拭用品应一次性使用;b)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s;c)将内镜的先端置入装有清洗液的容器中,启动吸引功能,抽吸清洗液直至其流入吸引管;d)盖好内镜防水盖;e)放入运送容器,送至清洗消毒室。 5.内镜清洗流程:

a)在清洗槽内配制清洗液,将内镜、按钮和阀门完全浸没于清洗液中。

b)用擦拭布反复擦洗镜身,应重点擦洗插入部和操作部。擦拭布应一用一更换。

c)刷洗软式内镜的所有管道,刷洗时应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反复刷洗至没有可见污染物。 d)连接全管道灌流器,使用动力泵或注射器将各管道内充满清洗液,浸泡时间应遵循产品说明书。 e)刷洗按钮和阀门,适合超声清洗的按钮和阀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进行超声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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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每清洗1条内镜后清洗液应更换。

g)将清洗刷清洗干净,高水平消毒后备用。 6.内镜干燥流程:

a)将内镜、按钮和阀门置于铺设无菌巾的专用干燥台。无菌巾应每4h更换1次。 b)用75%-95%乙醇或异丙醇灌注所有管道。

c)使用压力气枪,用洁净压缩空气向所有管道充气至少30s,至其完全干燥。

7.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应每周清洁消毒1次,遇污染时应随时清洁消毒。 8.内镜消毒质量监测

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消毒合格标准:菌落总数≤20CFU/件。

9.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其他监测资料的保存期应≥3年。

10.安全注射:安全注射(Safe injection)是指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实施注射操作的医护人员不暴露于可避免的危险、注射的废弃物不对他人造成危害的注射。其中包括:1.注射人员戴无菌手套进行注射。2.被注射者的注射部位干净被消过毒。

11.生物膜:是科技进步给消毒灭菌行业带来的最新一系列挑战之一。紧密黏附于(复用医疗器械表面)并且难以去除的,细菌团块与细胞外基质的复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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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废 物 分 类 目 录

类 别 特 征 感染性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物。 --—废弃的被服; 废物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 1、医用针头、缝合针。 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弃的医用锐器。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 的废弃的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物 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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