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那些原始凭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更新时间:2024-03-01 17: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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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那些原始凭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所谓“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一、会计做账的凭据一般有那些?

所谓“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那么在我国目前国情的情况下,实务中有那些具体的原始凭证呢?

1、发票(最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业开具的收据; 3、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4、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财务专用收据; 5、医院、学校等使用的专用收据等; 6、捐赠收据;

7、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收费凭据等;

8、企业内部自己的工资表、奖励单、付款单、收款收据、成本核算资料、实物发放资料等; 9、资产被盗报警资料、法院裁定(判决、调解书)等。

以上仅仅是个大概,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始凭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是不是只有正式发票才能做账吗?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在很多时候过分倚重了“以票控税”,给一些初涉会计职场的人一个误会就是--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

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不需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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