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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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知识讲座

(2012年7月)

一、施工的定义

施工分为营业线施工和临近营业线施工两大类。

㈠营业线施工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

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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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临近营业线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隧道拱顶病害整治、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我局繁忙干线为陇海线太要~宝鸡段(含宝鸡站)。

我局干线为陇海线宝鸡~社棠段,宁西、侯西、宝中、宝成、襄渝、阳安、西康线。

其他线路为除上述线路以外的线路(包括联络线、环线等)。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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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垂直天窗、V型天窗

5.编组、区段站及独立供电的机务整备场(即华山、新丰镇、西安西、西安东、西安、宝鸡东、宝鸡、秦岭、凤州、略阳、阳平关东、阳平关、千河、安康东、安康等15个无图定天窗车站和西安、新丰镇、宝鸡、安康机务整备场)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具备条件的电气化双线区段,垂直检修天窗,每个季度每个供电臂应确保一次30分钟的封锁时间。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可由运输处掌握适当调整。

7.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局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8.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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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局管内施工区段的划分及允许慢行处所为:

陇海线太要~西安、西安~宝鸡、宝鸡~天水;襄渝线安康~胡家营;宝中线虢镇~安口窑;宝成线宝鸡~略阳、略阳~广元;候西线钟家村~禹门口间允许2处慢行。

襄渝线安康~达州,宁西线新丰镇~商南,阳安线安康~阳平关,西延线钟家村~延安、延安~神木间允许3处慢行。

太西线钟家村~新丰镇间允许1处慢行。

三、施工等级划分

㈠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类:

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施工包括: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5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大型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Ⅱ级施工包括:

⑴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以上的施工。

⑵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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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施工。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西铁安函…2011?70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将部分三级施工纳入二级施工来管理:

①繁忙干线成组更换正线道岔,且需非正常接发列车的施工。

②基建、大修工程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繁忙干线 2 小时以上,干线 4小时以上的施工。

③较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影响正线3小时及以上。

Ⅲ级施工包括:

Ⅰ、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㈡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分类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1.A类: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进行管理:

⑴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⑵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⑶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 桩(混凝土、石灰拌合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⑷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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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类: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⑴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⑵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⑶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⑷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C类: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⑴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⑵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⑶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 10 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⑷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⑸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⑹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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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组织领导

1、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3、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路局、站段针对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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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4、施工领导小组的具体规定:

I级施工由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下列Ⅲ级施工主管业务处(建设工程由建设管理处)必须到现场协调、指导、盯控:

⑴成组更换道岔。

⑵基建、大修工程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1小时以上的施工。

⑶较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影响正线1小时及以上。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应按部、局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监理、配合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车辆调移,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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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五、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中,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铁路局西铁办[2009]16号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负责人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指挥权。施工应按照程序和规章规定进行,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级干部和安全监控人员应对现场安全进行监控,应注意防止代替施工人员作业或干扰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的指挥。

六、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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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的施工项目和施工等级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现场经验和理论水平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

2、培训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3、级别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的复杂程度和施工防护条件确定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七、施工计划的管理

㈠施工计划管理机构

路局施工管理办公室(简称路局施工办),作为营业线施工计划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局施工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路局施工办由运输、工务、机务、电务、建管处及总工室、安监室、调度所等部门组成。路局施工办主任由运输处主管施工副处长兼任,副主任由运输处施工科长担任。

㈡施工计划申报流程

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依据批准的施工方案编制。所有施工计划,必须在施工方案经过规定的部门审查批准后,并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后,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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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

⑴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⑵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⑶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⑷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⑸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⑹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⑺陇海线太要~宝鸡段(含宝鸡站)封锁正线 180 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240 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⑻因特殊原因,陇海线慢行处所超过下列规定的施工:

①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超过 2 处;

②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超过 1 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2.铁路局审批的施工计划

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全部由路局负责审批。

其中,下列施工由相关车务站(段)审批:

⑴编组、区段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线路,封锁 6 小时及其以下(编组场分类线每次封锁不得超过 2 条)且不影响其它线路正常使用,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⑵中间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线路,封锁 3 小时及其以下且不影响其它线路正常使用,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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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专用线、专用铁道利用取送车间隔进行,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㈣施工计划的提报管理

1、铁路局施工计划实行月度施工计划、周施工计划、施工日计划制度。

2、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按以下规定提报:

路局各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机械段等单位的施工计划,由各单位提报;

局管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由路局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代替施工单位提报;

局工程管理所承担的更新改造项目,由工程管理所负责提报。

非路局承担的铁道部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代替施工单位统一提报。

涉及营业线施工开工前,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向铁路局建设管理处申请施工调度系统用户,建设管理处核准后,由信息处增加用户。

路局多经、集经下属单位的施工计划,以及路外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由工程所属设备管理单位代报。代替其它单位上报施工计划时,必须在施工计划中注明施工主体单位。

3、车务站(段)审批的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办理完开工前有关手续(施工方案经审批、安全协议签订)后,于计划施工日前 5天向审批的车务站(段)提报施工计划(申请计划必须经有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车站(车务段)批准后,纳入Ⅲ级施工管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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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前,施工单位在施工车站运统-46 登记后,由车站直接安排施工。

㈤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1、施工计划原则使用 TDMS 系统施工调度子系统上报、下达;大型站改等复杂或特殊施工,可采用申请电报形式上报、采用施工电报下达。

施工调度系统的建设、升级和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信息处负责。施工调度系统除符合铁道部有关规定外,应结合路局实际情况,满足路局管内施工管理需要。施工调度系统建设中需要采集的各类设备技术数据由相关专业处室提供。

2、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会议制度

⑴每月 11 日,由主管运输副局长或总调度长主持,运输、工务、电务、机务、建管处和调度所主管副处长(副主任)参加(必要时车辆处、信息处参加),召开次月管内施工天窗轮廓方案会。各业务处提前汇总各线次月主要施工工作量和施工天窗要点计划,并在会议上汇报。会议确定次月繁忙干线报部的施工项目和各线施工、维修天窗轮廓方案。运输处根据会议确定的繁忙干线施工项目,向铁道部上报需要铁道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各业务处根据会议确定的天窗轮廓方案,审查、调整各单位提报的次月施工计划。

⑵每月 20 日前,施工办组织各成员部门、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召开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会议由施工办主任主持,各成员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编制路局次月月度施工计划。

⑶月度施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和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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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属于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施工单位报主管业务处审核确定后,于每月 9 日前报运输处,由运输处在当月 11 日天窗轮廓会议上向路局领导汇报后,于当月 13 日前上报铁道部。铁道部批准后,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②其它施工计划,各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由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 9 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由设备管理单位代报的施工计划,上报至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各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必须经所有配合单位会签后方可上报。

③各业务处按照施工天窗轮廓会议确定的方案,对本系统施工计划进行审查后,分线别进行汇总,并于每月 15 日前报运输处,由运输处进行预审。其中,站场改造、联锁换装、线路拨改以及涉及 LKJ数据变化的施工,必须经相关业务处室会签后,方可上报运输处。

④每月 20 日前,路局施工管理办公室(简称施工办)组织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逐项审批施工计划,协调各系统、各单位之间的施工,综合利用施工天窗。

⑷月度施工计划的批准和下达

路局施工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月度施工计划审批后,由运输处起草月度施工计划文件,总工室,安监室,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等相关业务处会签后报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于每月 25 日前以路局文件形式下发。

⑸月度施工计划填报和会签要求

①施工计划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格式上报,其内容按照施工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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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填写。

②施工单位和主管业务处填报和审查施工计划时,要对施工计划中的线路、行别、施工项目、施工日期、天窗时间、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限速方式、设备变化、施工主体单位及负责人认真审核,确保以上内容正确。

③各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其它施工单位提报的计划时,要对涉及本单位管理设备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填写的影响范围、采取的措施正确。

a.电务段、通信段、电务处:要确认施工影响的信号设备(包括TDCS、CTC、LKJ 等)、通信设备范围和时间是否正确,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

b.工务段、工务处:确认施工里程、封锁范围是否正确,限速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申请施工时间是否合理。

c.供电段、机务处:要确认施工影响的供电设备范围、停电供电臂是否正确,停电时间是否合理,限速条件是否影响列车运行安全(限速区段有无分相、不易停车等区段)。

④各车务站段会签施工计划时,要确认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期间采取的行车方式、站界里程是否正确,补充必要的运输调整措施。

⑤项目管理机构、建管处:要确认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内容、影响范围是否正确,是否所有配合单位都会签。

⑥运输处:负责确定施工计划中的行车方式,协调各专业施工,调整施工计划日期,确定施工天窗起止时间。对涉及 LKJ 数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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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的施工,根据电务、机务处确定的 LKJ 数据换装方案,及时下发 LKJ 数据换装电报。

⑹临时施工计划的提报和施工计划变更

①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或总调度长批准后,按照施工计划上报流程上报。

②临时增补的施工计划,必须于计划施工日前 5 天报运输处。

其中:

a.涉及 LKJ 数据换装的施工计划,LKJ 数据公布后,由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流程,于计划施工日前 10 天报运输处。

b.需报铁道部审批的临时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流程,于计划施工日前 10 天报运输处,运输处提前 5 天向铁道部运输局提出申请电报,铁道部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c.需报铁道部审批且涉及 LKJ 基础数据修改的施工,在召开LKJ技术交底会、落实数据发布工作后,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流程,于计划施工日前 20 天报运输处,运输处必须提前 15 天向铁道部运输局提出申请电报,铁道部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⑺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于计划施工日前 5 天向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业务处审核后,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涉及 LKJ 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

㈥周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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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施工计划是在月度施工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一周时间内每日的具体施工计划,便于各单位组织施工、施工监控和运输组织。

2、周施工计划编制

⑴每周一,各施工单位对月度施工计划中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再次核对、确认,并将下周每日施工的月度施工计划号分线别汇总,提报至主管业务处(由设备管理单位代报的施工计划,上报至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由各业务处将本系统下周施工计划号按日分线别汇总后,于周二 9:00 前报运输处。

⑵每周三、周四施工办组织召开周施工计划编制会,会议由施工办主任主持,施工办成员参加,对下一周施工计划逐条进行审核,并由运输处汇总,于周四 18:00 前公布。

3、周施工计划下达后,不得增加施工计划。

㈦施工日计划

1、编制施工日计划以月度施工计划(含施工电报、临时批准的施工单位申请)为依据。施工日计划使用 TDMS 系统施工调度子系统上报、下达。

2、施工单位于施工前 3 日将施工计划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 2 日 9:00 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3、调度所施工调度室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日计划与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核对,编制施工日计划,经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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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

4、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 1 日 12:00 前(0:00-4:00 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于前 1 日 8:00 前) 下达次日施工日计划。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代替其它单位上报施工日计划的单位,收到施工调度室下达的施工日计划后,应立即向有关施工单位转达;各车务站(段)收到施工调度室下达的施工日计划后,应立即向有关中间站(车间)转达。向其它单位转达施工日计划时,必须完整、原文转达,不得进行编辑、修改。

5、因故临时取消施工天窗影响的施工,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运输处主管副处长同意后,施工计划顺延。

6、各项施工天窗起止时间,在保证施工天窗时间的前提下,施工调度室可根据日常运输情况调整,以满足运输和施工需要。

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1、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其施工等级按《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号)规定划分。

2、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作为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

3、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由施工单位于每月8 日前,将次月接受安全监督计划向属地设备管理单位提报,由设备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其上报、编制、下达程序与《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规定的月度施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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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同步。

4、月度施工计划文件下发后,每月 5 日、15 日 18:00 前,各业务处将本系统增加的本月中旬、下旬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分线别汇总后报运输处,由运输处于 8 日、18 日 18:00 前在路局办公网运输处网页施工管理栏公布,各单位自行下载。

㈨施工计划管理的其它要求

1、各有关单位、路局有关业务处室要固定专人负责施工计划上报、会签、接收、转达等工作。

2、各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准确填写施工计划提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核对计划内容。

3、施工计划会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如不同意施工或不同意施工计划内容的,会签单位应及时向提报单位说明原因。

八、施工方案的确定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设计)包含的主要内容: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

Ⅰ、Ⅱ级施工由施工主体单位的局主管业务部门组织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施工检查(建设工程由局建设管理处组织),并建立记录台帐;纳入局月度运输计划的Ⅲ级施工由施工主体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施工方案审查,并报路局主管业务处。施工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配合单位提前制定施工方案,并建立记录台帐。

对施工难度大的项目,由主管业务处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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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邀请有关专家召开施工方案审定会,确定施工方案,形成会议纪要。

根据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概预算。大修项目由主管业务处审批后经路局概预算审查所审定后执行,作为验工的依据。更改项目按路局更新改造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施工概预算,主管业务处审批后报计划统计处审查后执行,作为验工的依据。

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个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⒈说明书。①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②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③劳动力配备及机构设置;④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含重点工程的名称、概况、工期要求和施工方法);⑤材料及机具;⑥临时工程;⑦安全生产、质量保证、增产节约、采用新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技术组织措施;⑧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⒉图纸。①施工平面布置图;②工程进度设计图;③土石方调配图,铺架工程进度图;④重点工程进度设计图。

⒊计划表。①各类工程分年度完成数量表;②劳动力分年需要量表;③主要材料分年度需要量表;④主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及配备表;⑤分工点生产、生活房屋计划表;⑥临时用地需求量表。

对铁路工务专业来讲,施工组织设计应主要含以下内容: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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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按目前路局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含施工网络流程图、施工防护示意图。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根据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十一、施工配合协议的签定

协议双方均应制定切实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可行的施工安全及配合措施,施工安全协议书必须由站段一级单位签订。未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或未经审查,行车组织部门不予审批施工计划,擅自开工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并建档留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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