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文件满洲里市第二医院“九不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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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3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第二医院开展《坚决纠正 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 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

知》的实质内涵,结合我院纠风专项治理、廉洁行医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开展实施的情况,进一步巩固文明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医院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满洲里市第二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永胜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院长 杜文科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书记 副组长:刘凤菊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业务副院长 孟 涛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业务副院长 葛炳刚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业务副院长 郗炳岩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副书记 成 员: 孙 波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质控科主任 张玉惠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医务科主任 刘艳玲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护理部主任 张晓兵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综合办主任 张艳芬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采购部主任 于洪娥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 尚艳葵 满洲里市第二医院财务科主任

各科主任、护士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成立纪检纠风办办公室设在副院长办公室,郗炳岩同志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和纪检纠风办主任,负责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督导。

三、 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31日)召开全院活动专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医院开展落实“九不准”实施方案。

(二)、自查梳理阶段(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

28日)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九不准”具体要求。对照《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全院进行签子承诺,具体包括:

1、全体卫生人员行风建设“九不准”政策知晓与执行承诺书;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知晓与执行承诺书; 3、领导干部只想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

4、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承诺书; 5、高风险岗位风险环节人员廉洁承诺书; 6、组织医院全体职工开展集体签名活动; 7、住院医师与入院患者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书;

(三)、检查整改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对照活动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四、重点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认真落实我院2014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完善我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禁科室内下达创收指标,严禁科室内将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卫材等业务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严格执行医院2013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各科室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各科室或个人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

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各科室或个人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少收、多收、不报,严禁重复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严禁各科室或个人违规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各类社会捐赠资助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实行统一公开管理。严禁各科室及个人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外出旅游、会餐、加班赞助等不良行为。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各科室和每一位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或帮助其供应商、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加强我院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各科室及个人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各科室及个人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严禁各科室及个人向患者指定药房或地点购买药品、耗材、保健品、婴儿奶粉及用品等。

8、不准收受回扣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科室或个人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科室或个人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五、具体要求

1、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各种学习、全员签字等多种形式,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院办、党办等部门对临床科室检查考核。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做到人人有学习笔记,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纪检等部门要强化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落实采购廉洁诚信协议,药剂科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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