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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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

吴忠民

2012-10-22 15:43:50 来源:《东岳论丛》(济南)2006年02期第5~31页

【作者简介】吴忠民(1959-),男,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北京100091)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群体(以农民阶层和工人阶层为主)的基本状况获得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明显的进步,但由于“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的时代条件及中国渐进型改革中的失误等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呈现弱势化趋向。其弱势化趋向主要表现在:同时经受着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双重困扰;劳动权利的维护处在十分弱化的状态之中;令人担忧的社会保障状况;劳动技能总体水准下降;程度不同的边缘化等。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的显著特征:一是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占据突出的位置;二是与特定的阶层结构化过程密切相联;三是其弱势化有进一步加重甚至加速发展的趋势。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势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如其可在很大程度上抵消发展的意义,削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主要社会基础,严重削弱经济的拉动力,危害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等。应对之策主要是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理念,矫正“原始积累不可避免”、“国家财力不堪重负”、“重视社会公正会妨碍效率”等错误观念,注重维护和保障社会成员的基础生存权利,建立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等。

【关 键 词】社会主要群体/社会阶层/农民阶层/工人阶层/弱势化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353(2006)02-0005-27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基本状况获得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明显的进步①。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绝对生活水准大幅度提高。从纵向比较的角度来看,同改革开放之前相比,中国社会的主要群体就其基本生活状况的变化而言,用“翻天覆地”一词来概括并不为过。比如,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分别为133.6元、343.4元;2003年,分别增至2622.2元、8472.2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分别增加了5.5倍和5.1倍。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和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6.7%和57.5%,到2003年则分别下降至45.6%和37.1%②。

第二,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大幅度提高。比如,通过改革,中国社会改变了过去国家包就业、企业包工人的办法,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工人阶层改变了此前长期形成的诸如平均主义、“大锅饭”、“单位制”等等弊端,而越来越具有竞争的意识和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充满活力。

第三,以往的“虚高”成分已经消退,以职业分工为阶层定位基本依据的趋向越来越明显。在改革开放以前的20年,由于中国的时代中心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结构相对简单,所以当时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往往是以政治成分而不是以职业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其经济与社会的境遇存在着某种明显的“虚高”成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

时代中心的替代,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的职业化分工越来越明晰化,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城市,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随着新兴经济部门的出现,工人的行业分工越来越明显;随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知识技术含量的增加,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白领工人的人数迅速增加,而且这种情形有不断加大的趋势。在农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农民出现了全面的职业分化现象,从农民当中分化出了一系列的职业群体。除了原有的农业劳动者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职业群体,这主要包括:农民工;农业经营大户;农村知识分子;乡镇企业里的雇工;私有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乡村干部等等。在这样的情形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的经济与社会境遇获得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态发育”和“正常回归”。

第四,人员构成比重发生了正向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流动人为阻碍因素的大幅度消除,农民阶层的人数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第二产业中的工人人数始初呈增长的态势、继之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中的工人则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增长趋势。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结构的变化轨迹大致可以印证这种情况。1978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70.5%,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17.3%,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12.2%;1997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49.9%,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23.7%,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26.4%;2003年,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49.1%,第二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21.6%,第三产业中就业人员比重为29.3%③。

不能否认的是,中国这些年的社会发展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形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其中,从基础阶层层面或者说是从民众层面上来看,社会主要群体弱

势化趋向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当中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分层本身的存在,就意味着在社会当中存在着拥有不平等财富和权力的群体④。在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过程中,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当中一个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弱势群体通常是指那些不能给予广泛赞同或者容易受到影响的个人,一般包括儿童、罪犯、怀孕的妇女、身体残疾或精神失常的人、经济地位低下或者缺乏教育的人⑤。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一般都存在着弱势群体。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不仅仅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数量十分巨大的弱势群体成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社会的一些主要群体如工人阶层(包括身份依然是“农民”的工人)和农民阶层中的许多成员呈现出一种弱势化的趋向。这里所说的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是指:主要群体中的许多成员的生活状态没有能够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持一种同步的关系,而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边缘化状态;他们的竞争能力表现出某种弱化和退化的状态;他们的基本权利有时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他们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开始减小,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问题只是一种“趋向”,还没有“定型”。之所以说只是一种“趋向”,其理由在于:其一,这一现象只是涉及到主要群体当中的一些成员,而不是所有成员。其二,在现阶段的中国,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和成长过程尚未完成,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明朗化。其三,中国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尚未形成,对于社会阶层利益结构所进行的必要的政策调整尚未大面积地予以实施,所以,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问题还没有“固化”和“定型化”。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趋向问题,是中国社会在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这一现象几乎对中国社会的各个重要层面均产生了十分复杂和广泛的影响,对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一问题理应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是,目前学术界尚没有明确地将此问题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课题来进行研究,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二、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现象

中国现阶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群体弱势化这一现象,其原因多种多样,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其中,有两个十分突出却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背景原因,一是“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的时代条件,二是中国渐进型改革中的失误所引致的问题。

1.“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

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大的环境和政策层面上呈现出某种“自由有余而平等不足”的状况。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

平等意味着对社会成员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的肯定和保护,“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⑥自由则意味着对社会成员的个体差异包括有所差异的个人自主选择、个人禀赋、个人能力和贡献等等的尊重和保护。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平等和自由体现在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方面。一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过程,必定意味着这个社会

致使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严重问题,成为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瓶颈。例如,我国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欠账已经高达2.5万亿元(22),而且,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公平,现在农村居民几乎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就连一些国外的学者也发现,这些年来,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几乎是停滞不动,甚至还不如改革开放以前的那种低水平、广覆盖、有实效的状况。

表7说明了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方面,暂且不论享有社会保障的成员所得到的社会保障支持力度,仅就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来说是很不乐观的。就全国范围来看,几个主要的社会保障项目即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分别只有18.1%、16.2%和4.3%,其他种类保险的覆盖比例更低,没有拥有任何一种保险的居民比例则高达58%。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的拥有比例表现出一种巨大的反差。城市居民拥有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比例为43.7%,农村居民只有7.2%;城市居民拥有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比例为33.1%,农村居民只有7.7%;城市居民拥有社会统筹失业的比例为14.8%,农村居民只有0.5%。除了在民政救济方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拥有比例持平外,在社会保障各个项目方面,农村居民的拥有比例均显示出巨大的反差。

需要说明的是,表7尽管是对不同地域中国居民拥有各类商业和社会保险比例的一个调查,但由于在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要明显高于企业中的从业人员,所以,表7依然能够在很大程度正反映出城市当中企业从业人员(以工人为主)的社会保障状况。

社会保障发展的滞后,对于中国的基本民生问题直接产生了十分明显的负面影响。以公共卫生状况为例。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医

疗卫生服务的利用下降,有效需求发生转移。患者中,去医疗机构就诊的占51.1%,自我医疗占35.7%,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的占13.1%。也就是说,患者未就诊比例高达48.9%(城市为57.0%,农村为45.8%)。该调查还显示,医生诊断应该住院治疗的患者而没有住院的比例为29.6%(城市27.8%、农村30.3%)(23)。

表7不同地域中国居民拥有各类商业和社会保险比例福利保险种类大中城市(%)小城镇(%)农村(%)总体(%)

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43.7 24.3 7.218.1

商业医疗保险17.1 13.3 5.89.4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33.1 26.2 7.716.2

商业人寿保险12.1 9.66.18.0

住房公积金22.4 6.41.36.9

社会统筹失业保险14.8 3.70.54.3

民政救济2.21.12.22.1

其他0.71.31.81.5

没有任何一种保险26.8 44.4 72.5 58.0

说不清1.74.95.2 4.4

拒答0.51.11.31.1

合计175.1136.4111.8129.9

注:此题为多选题,应答比例之和大于100%。

资料来源:零点指标数据网与零点调查2003年10月合作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研究报告》,转自区媛媛:《医疗保障:缺口很大》,零点指标数据网2004年4月30日。

4.劳动技能总体水准在下降

由于缺乏长远的考虑以及对短期效益的过度热衷等种种原因,中国近年来对于“高、精、尖”人才青睐有加,而对于高级技工的重视程度却是日益降低。从表8中可以发现,中国的高等教育的持续升温,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扩招”,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招生人数从1985年的61.9万人,迅速发展到1995年的92.6万人,接着又迅速发展到1999年的159.7万人、2000年的220.6万人、2001年的268.3万人、2002年的320.5万人,1985-2002年高等学校的招生人数增加了400%以上;高等学校的教职工人数也从1985年的87.1万人增加

到2002年的130.4万人,增长了40%左右。2003年中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了创记录的17%(24)。另一方面,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技术职业教育发展的严重滞后:1985-2002年间,技工学校的招生数从35.5万人增加到73.7万人,只增长了1倍多一点;同一时期,技工学校的教职工人数不增反降,从21.5万人略降至20.3万人。更有甚者,2002年中国有600多所技校停止招生(25)。

表8高等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数和教职工数比较年份 高等学校招生数(万人) 技工学校招生数(万人) 高等学校教职工数(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数(万人)

198561.9 35.5 87.1 21.5

199060.9 41.3 100.630.8

199592.6 68.1 104.133.7

1999159.751.5 106.526.9

2000220.650.4 111.324.0

2001268.355.1 121.422.0

2002320.573.7 130.420.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相关数据整理。

社会的误导以及技术职业教育发展的滞后,导致了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劳动技能总体水准的下降。中国的劳动者队伍十分庞大,但令人担忧的是,称职的亦即符合岗位需要的劳动者比重却是在下降的。现代社会当中的工人技能等级比例结构应是中级和高级工人占据多数,而在中国现阶段工人技能等级比例结构却正好颠倒过来。中国工人中的高级工的比例只有4%不到,初级工的比例则高达80%左右,许多工作精力和劳动技能处在最佳状态的40-50岁的工人提前退休或失业。例如,北京市现有企业技术工人101万人,其中初中级技工占88%,高技能人才仅占12%,而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只占到技术工人的1.7%,这与发达国家35%以上的比例差距巨大(26)。再如,深圳的高级技术工人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7.5%。深圳现有的“高级蓝领”只有约1500人,其中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员处于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状态,老龄化程度较高(27)。另外,为数一亿左右的“农民工”就总体而言缺乏必要的职业培训,农民的劳动技能更是无法适应现代种植业的需要。前述现象所带来的,从国家的角度看,是中国工人及农民竞争能力的严重下降,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现实需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局面尤其是难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局面;从个人的角度看,是生存竞争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削弱。长此以往,大量的工人和农民改善自己处境、进行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努力无疑会变得十分艰难。

5.程度不同的边缘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在弱势化的同时,也逐步边缘化了,其

社会及政治地位在逐步下降。工人和农民的相对地位明显下降。在现代社会,在制定法律和重要的公共政策时,应当也必须让多方人员参与,尤其是要允许相关社会群体有充分的参与和表意的机会,使之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当制定一些同工人群体或是农民群体或是女性群体有关的政策如就业法、失业保护政策、农民保护政策、女工保护政策时,必须允许这些群体的代表参与和表意。否则,便是不公正的,并使相关的政策缺少了起码的“正当性”(合法性)(28)。但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在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的声音越来越弱,对于政策和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小。现在工人和农民对于社会事务的参与程度大为降低,其表意渠道十分有限,其基本的诉求往往成不了公共舆论的焦点(除非不解决就会引发现实的激烈行动的时候)。

尽管法律的体系化和完善化在中国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应当看到,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毕竟越来越重要,相应地,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就越来越重要,人民代表大会愈益成为中国民众影响政策的最为重要的途径。然而,在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的立法或是议事机构当中,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数量很少,与其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很不相称,因而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难以充分反映和有效维护工人和农民作为社会主要群体的切身利益。从表9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小。从1977年到1999年这20多年当中,市、县、乡这三级人大当中,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在最为重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比较重要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当中,其代表比例迅速降低。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中,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从1977-1981年的26.74%和20.59%分别迅速降至1983-1984年的14.88%和11.69%,又降至1993年的11.15%和9.40%,再降至1996-1998年的10.84%和8.06%。在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当中,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比例也是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省级人大干部

代表的比例在剧增:从1977-1981年的13.38%和19.32%迅速增加到1983-1984年的21.35%和23.58%,又增加到1993年的28.37%和49.85%,1996-1998年在全国人大中的比例增加到空前的33.17%的高比例(29)。

资料来源:根据刘智等:《数据选举:人大代表选举统计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有关数据整理。

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还表现在,主要群体中的不少人开始远离社会主流生活。现在社会上许多“前卫”、“现代”性的价值观念同社会主要群体似乎很难搭界,许多主流媒体所热衷渲染的生活方式如“白领”化的高消费生活方式也很难为主要群体中的多数人所认同和效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主要群体中的很多人开始游离于社会主流生活之外。再者,社会还通过一些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做法,以财富的多寡或身份的差别为理由,来限制主要群体中不少成员的活动空间,从而形成了种种歧视。例如,1996年北京市劳动局颁布第2号通告,规定了限制使用外地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和工种,包括:金融与保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各类售票员,计算机录入员,办公室文秘等。而且,自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都会发布新的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工种,这些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1998年的36个,直至2000年的103个。而对外地劳动力不予限制的大都是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劳动保护条件较差和职业声望较低的行业和工种(30)。

四、明显特征

在特定的时代条件下,中国现阶段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还表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占据突出的位置

在现代社会,保护人权是社会基本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的重要目标取向之一。通过人权的保护,可以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健康发展。人权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如,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住房权,健康权,自决权,发展权,自由迁徙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劳动权和就业中的权利,教育权,文化权,等等;而且,其具体项目的清单有不断拉长的趋势。2004年,中国也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条款列入宪法。

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所受到的一些不公正对待往往是围绕着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问题而形成的,这是理解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问题的一个关键。正是由于中国社会主要群体中许多成员的基本权利往往得不到制度层面的保障,而受到种种侵害,致使其基本的生存底线无法得到保证。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其弱势化趋势就难以避免。

这些侵害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该得的往往得不到”。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有关数据表明,世界上超过一半以上的人口被排除在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保护之外(31)。具体到中国来说,农村居民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本来,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对于全体国民的普惠性和一致性。但是,现在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分为两个板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重心是在城市而不包括农村居民,厚此薄彼现象比较明显,致使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的建立严重滞后,中国农民缺乏有效的社会安全网,难以应对人生及市场经济的各种风险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如“人民公社”时期(32)。再如,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是比较差的,他们往往从事一些低级的工种,劳动强度大,工资偏低,10多年来基本停留在400-500元的水平上(33),这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进展不相适应;而且,农民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往往得不到必要的保障,工资被拖欠的现象经常发生。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截止2003年,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高达1000亿元(34)。

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中许多成员基本权利另一种受侵害的情况是,“不该拿的却被拿走了不少”。国家某部委课题组2002年底对66个城市城镇劳动力的大型调查(表10)显示,城市中所有行业中劳动力的工作时间均超出国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其中,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人员超出的时间最多,每周工作时间达57.09个小时;其次是住宿和餐饮业,为55.85个小时;第三位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52.33个小时。根据卫生部的调查,2002年各类职业病发病病例14821人,比2001年上升了12.1%。2000-2002年,职业病发病连续增长率都超过10%。有60%的乡镇企业没有配备任何防护设施;有90%的乡镇企业的粉尘作业场所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有30%的乡镇企业职工接触尘、毒等;职业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检出率高达15.8%(35)。在近年来迅速兴起的“圈地”狂潮中,作为农民基本生存保障线的土地权益损失极大。从1997年到2003年,中国的耕地面积已经净减1亿亩,全国设立的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发园)达6015个,其中70%是违规擅自设立的;共规划占地3.54万平方公里,比2003年底全国所有城镇建成面积还大8.9%(36)。在“圈地”狂潮中,农民的基本权利被严重侵害。浙江省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二至三成,企业占四至五成,村级组织占近三成,农民仅占5%至10%。从成本价到出

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开发商或地方政府所获取,农民的基本利益被严重侵犯。据国土资源部调查,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2.19亿元,其中征地补偿费只有591万元,仅占卖地进账的2.7%(37)。现在共有大约4000万人左右的失地农民,其基本生活状态大多不如以往。农民的基本权利被侵害状况还有一个突出的表现,这就是,在国家的“正税”之外,农民还要交纳许多额外的费用,如各种各样的集资甚至包括农网改造的费用,其数目总额往往要超过国家的“正税”。据有关部门统计,1997年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以资代劳”等费用,全国人均约为180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10%以上,占农民现金收入的16%,已远远超过“上年人均收入5%”的最高限。除此而外,农民负担还来自请客送礼、中小学乱收费、看病乱收费及高价电费等(38)。实际上,这是一种超经济剥夺的现象。现在,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实际上是由农民负担;庞大的基层政权的运转费用大部分也是由农民在承担。

表10分行业就业人员工作时间行业 上周平均工作天数上周平均工作小时

(包括加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

农林牧渔业 5.6945.98

采矿业5.49 45.61

制造业5.65 46.5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38 43.44

建筑业5.84 48.9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63 48.7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62 46.37

批发和零售业6.47 57.09

住宿和餐饮业6.35 55.85

金融业5.26 41.79

房地产业5.49 45.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4 49.5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5.38 43.5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6 44.3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6.15 52.33

教育业5.18 41.5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50 4.42

文化、体育和娱乐5.61 46.2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30 42.88

国际组织5.16 40.71

平均5.848.16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某部委课题组:《2002年全国城镇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整理。

2.与特定的阶层结构化过程密切相联

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空前的变化:成就性的、后致性的、能力主义的规则正在取代身份性的、先赋性的规则,机会平等的理念和准则已经开始对整个中国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社会流动由不规则、半停滞的状态转向相对正常、有效、畅通的状态;城市与农村这两个原本相互隔绝的板块被打通,城乡之间的社会成员初步实现了大规模的对流;社会成员从看重结果均等转向越来越看重起点平等。与之相适应,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由于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需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转型时期,所以,我们可以将这样一个时期的、变化着的社会阶层结构视为一个

正处在“定型”时期的社会阶层结构化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定型时期,符合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因素、原来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旧因素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变异因素同时存在。这就使得这一时期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同时存在着几种演化的趋势:既存在着健康的发展趋势,也存在着诸如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等不健康的趋势。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旦某种不健康的趋势固定化并成为定型了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一个主要特征,那么,这无疑会对整个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构成极为有害的、广泛的影响。

我们可以从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是否保持着一种平等进入和开放的状态、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是否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状态这样两个方面,来观察转型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现象对于阶层结构化的不利影响。

在现代社会,作为公民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基本权利,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来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而且,一个人,只要是具备了某种能力,就应当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得到相应的社会位置。正如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假定有一种自然禀赋的分配,那些处在才干和能力的同一水平上、有着使用它们的同样愿望的人,应当有同样的成功前景,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亦即不管他们生来是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同时,权力地位和领导性职务也必须是所有人都能进入的。”(39)

中国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不合理,“该

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换言之,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40)。这种现象同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问题有着直接的相关性。中国现阶段存在着不少制度性的制约因素,如不公正的户籍制度、缺乏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有重要缺陷的就业制度以及不公正的教育制度等等。正如韦伯(Max Weber)所言,地位群体倾向于围着他们自己划一个圆圈,来限制地位群体内部亲密的社会互动、婚姻和其他关系。这样,地位群体就发展为一个封闭的“社会等级”(41)。正是这些不正常的制度性因素,严重地妨碍着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平等进入和开放,从而造成一种畸形化的阶层化过程。如果仅仅从职业流动的指标来看,大量的农民已经变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然而这些农民要想融入城市生活,要想在城市当中安家落户则难乎其难,难以完成阶层的实际转换。比如,农民进城后首先要面临着居住的问题。但是按照市场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对农民来说,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便是通过贷款的方式,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这些人的就业尚且是个未知数,更何况其日常生活、子女就学的开支比以前要大幅增加。如此一大笔支出确实难以筹措。许多农民(实际上其职业身份已经变为工人)在城市里生活和工作了多年,其劳动成果已被统计在这些城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当中,但他们的身份却依旧是“农村居民”,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和日常的社会活动条件也因之要低“城市居民”一等。表11可以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城市中单位对待城市户口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的差别当中,清晰地看到城市当中的城市户口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在住房、医疗、养老等重要的生活条件方面的巨大差别。2003年底,中国在农村居住的人口是76851万人,但全国农村户口的人员总量还在93500万人,两者相差1.66亿人以上(42)。这说明,不公正、不合理的制度性因素,明显地降低了社会流动的质量,严重地阻碍着社会阶层之间的平等进入和开放。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占总人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43)。而教育是影响社会流动

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教育的落后,必定会降低农民的职业能力,进而会严重妨碍农民进行向上的社会流动,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会使农民在社会阶层之间的平等进入和开放过程中缺乏起码的平台。这种情形,不但对于目前的阶层化过程,就是对于未来比较长的时间内的阶层化过程也会产生十分有害的影响。

表11城市中单位对待城市户口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的差别城市户口农村户口

单位不提供住房福利 55.7?.5%

住房情况单位分配住房 22.4%7.9%

可按房改价购买 17%0.1%

全部负担 16.2%4.O%

医疗补贴情况全部由个人或家庭负担 33x.7%

个人负担一半 22.1% 4%

单位交纳 53.9% 17.6%

养老保险情况

单位不交纳 46.1% 82.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gg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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