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现状

更新时间:2023-11-13 17: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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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现状

目录

1.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整体情况 .................................................... 2 2.垃圾处理的主要模式、发展历程和主要的技术状况等 ........ 3 3.发达国家垃圾处理主要经验借鉴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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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整体情况

国外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也随着处理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堆肥和回收利用。

美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以填埋为主,但是焚烧处理比例明显上升,已经达到25%。同时,美国的焚烧处理产业培养了两家很大的公司,惠民和卡万塔,这两家行业巨头都进入了中国市场,分别和上海环境集团,重庆三峰合作。

加拿大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虽仍以填埋为主,但填埋比例及填埋场的数量都大大降低,单个填埋场的规模变大,填埋处理方式约占60~70%,而回收利用的比例较高,约占20~30%,其余的为焚烧处理,约占10%左右。但是,今年也在如何扩大非填埋处理的出路。

日本由于国土狭小,人口众多,经济发达,采取了与其国情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即以焚烧为主,所占比例约80%,只有剩下的不可燃物以填埋方式处理,可回收物以堆肥和回收利用等配套处理方式。

德国、法国等在原来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上,大力发展焚烧技术,目前焚烧处理方式以接近填埋处理,且德国已出台相关法规规定,从2005年开始,德国将禁止原生垃圾直接填埋。此外,堆肥或生物堆肥的处理方式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并占有一定的比例。德国和法国的产业政策培养了Remondes,Veollia,SITA这样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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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垃圾处理巨头,都已经进入中国市场。

2.垃圾处理的主要模式、发展历程和主要的技术状况等 (1)欧盟:废物管理立法是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在环境立法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的超国家完整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废物管理立法是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废物减量、回收、再循环和处理处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政策界定,而且形成了包括框架性法律、针对特定类型废物制定的法律、废物管理行业的法律、关于报告和调查方面的法律等在内的结构清晰的法律法规体系。

欧盟在推进垃圾治理一体化进程中,将垃圾管理目标向产品生产领域与源头减量化延伸,通过对垃圾“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控,实现了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良性循环。欧盟在第六个环境行动计划(2000年--2010年)中重申预防、回收、再利用、处理处置的垃圾管理政策原则,要求尽最大可能降低垃圾的产生量。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要将最终处理的垃圾量相对于2000年减少20%,到2050年减少50%;垃圾回收再利用目标,到2020年,欧盟50%的垃圾必须被回收利用.到2050年,填埋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废纸、废玻璃。废木料、废塑料、废纺织品和废金属等)将是非法的。

在垃圾处理技术选择上,欧盟各国依据本国实际,选择适合的处理技术,但发展趋势是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在不断提高,垃圾填埋处理比例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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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国:理念的不断深化,导致目标的提升

英国是欧盟的成员之一,在垃圾处理及管理方面,不仅具有适合本国国情的比较完善的垃圾管理政策法规,也严格遵循和贯彻欧盟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垃圾管理的政策法规。2005年出台了垃圾填埋限令,限制可生物降解垃圾进入填埋场,提高了垃圾填埋税标准;实行垃圾许可证管理制度;家庭使用带条形码的垃圾袋,强化垃圾排放、收集、运输管理;实行垃圾收费和惩罚制度等。纵观英国垃圾管理现状,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实施依法管理。

以前,英国在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上一直坚持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策略,为了贯彻欧盟的法令,结合本国实际,调整了国内的垃圾治理政策,确立了垃圾处理优先顺序:尽量避免垃圾产生,最大限度的减量、回收再利用与再循环,使再生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然后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制能等措施实现垃圾的能源化,最后对再无利用价值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为此,制定了垃圾管理战略目标:到 2013年,进入填埋场的可生物降解垃圾必须降到1995年的30%;到2015年,27%的垃圾将被焚烧发电、17%被堆肥处理,20%制成千的可循环物质, 6%被利用新工艺进行回收处理,剩余的30%不可回收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总回收率要达到70%。

从总体态势分析,英国垃圾处理理念的不断深化,导致了法规和政策重心的转移与目标的提升,这些也为英国逐步扭转以垃圾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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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为主的处理模式,全方位提升垃圾的综合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韩国:主导方向是避免产生、减量、回收与循环再利用

韩国治理垃圾的主导方向是,避免产生、减量、回收与循环再利用。为促进3R战略方针的顺利实施,实观垃圾减量目标,韩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垃圾减量措施及管理制度,垃圾收费制度(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塑料、玻璃瓶抵押金制度,包装容器重复使用制度,产品分类标签制度,再循环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预置金制度,生产者责任制度,再循环产品公共采购制度等。

为减少垃圾产生量、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了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了分类收集容器和回收设施。资源垃圾分类收集采用免费方式,不按规定实行垃圾分类或者不使用“指定垃圾袋”投放垃圾的,一律不予收运,同时还要处以 20~200韩元的罚款。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计量收费制以后,垃圾产生量减少了37%以上,人均垃圾日产生量从1994年的1.3公斤降至2004年的1.04公斤。同时,资源垃圾回收量增加了34%,食品垃圾分类率2005年达到97%。

近年来,韩国加大了垃圾焚烧和再利用的力度,使生活垃圾填埋率不断下降,已由1996年的68.3%下降到2004年的36.4%,垃圾焚烧从1996年的5.5%上升到2004年的14.4%;垃圾再利用率从 1996年的26.2%上升到2004年的49.2%。进入21世纪,韩国政府出台了全国所有城市食品类垃圾直接进入填埋场禁令,并从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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