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物品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28 13:5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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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部:

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2、杭州市(地级)内、外各项目部:

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 项目管理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 分管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3、分公司:

部门负责人 分公司总经理 分管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注:经办公室主任授权,分公司、项目部可自行安排(已经审批的)物品采购,同时,报最终采购物品清单至公司办公室处备案。

验收、物品领取、保管维护

第八条 物品购置后,由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检查、验收,并由办公室专人及时登记《物品登记表》(附件4)。

第九条 物品领取

1、使用人领用物品应按所属部门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附件3)。

2、信纸、签字笔等易耗物品原则上1个月领用1次,记事本2个月领用1本;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直尺等耐耗品,只发放1次,如坏损可以旧换新。

第十条 保管维护

1、分配给各部门(项目)使用的物品都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发生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并要查明原因,属个人失误造成丢失或损坏的,须按原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2、公司公共场所及各个科室公用的财产,需有专人负责,不得随便串用,更不能化公为私,如发现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规定内的物品报废需填写《报废申请表》(附件4)。

第十一条 采购报销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办公室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造成损失的,办公室有权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附则

第十三条 宣传用品、礼品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物品大致分类

固定资产:单件物品价值2000以上的物品。

如:车辆、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相机、投影仪、电视机、摄相机、录音机、大额办公用品等。

日常办公用品:

如: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话、计算器、订书机(针)、打孔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笔、纸张、信签、记事本、项目管理日记、档案盒、固体胶、粘胶带、修正液、夹子、挂钩、接线板、卷(直)尺、游标卡尺、茶几、测绳等。

劳保用品:

如:雨衣、雨鞋、安全帽、手套、工具包等。

宣传用品(参照执行):

如:胸牌、宣传画(牌)、宣传册。

礼品(参照执行):

如:购物卡、特产、工艺品、香烟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g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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