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六大项各种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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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永盛矿业公司

六 大 系 统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O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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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5

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5 二、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7 三、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五、系统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11 六、系统设备及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2 七、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2 八、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3 九、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 十、设备报废制度··································15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6

一、事故应急预案··································16 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7 三、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7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8 五、系统值班制度··································19 六、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9 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20 八、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 九、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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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2

一、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度················22 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3

固定避难硐室系统管理制度··············24

一、固定避难硐室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度················24 二、固定避难硐室培训演练制度······················25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26

一、事故应急预案··································26 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27 三、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27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8 五、轮流值班制度··································29 六、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9 七、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0 八、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0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2

一、瓦斯事故应急预案······························32 二、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41 三、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2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3 五、系统值班制度··································44 六、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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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44 八、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5 九、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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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为了确保矿山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絮地进行紧急撤离疏散井下人员,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因不可抗拒的灾害导致井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需将井下的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地表,以确保人员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防止突发事故后出现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员撤离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伤员救护组。

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孙朝洪 成员:叶万礼 李应方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井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掌握现场具体情况及井下职工人数,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按《矿井灾害防治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2、疏散引导组: 组长:赵书龙

成员:王官学 片区队长

职责: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按单位井下安全撤离线路从井下向井口撤离。

3、通讯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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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唐白水

成员:郑友 调度室成员

职责:利用对讲机、电话和手提扩音喇叭等及时与井下疏散引导人员联系,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4、伤员救护组: 组长:于洪

成员:唐维平 王兴咸

职责:迅速帮助撤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伤员,并给予基本救助和协助医疗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三、行动原则

发生突发事故后,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迅速与值班矿长联系,由矿长与技术矿长迅速商定,确定是否撤离井下人员,确定撤离后按下列次序处理。

四、人员撤离

4、现场指挥组将现场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逃生线路,并由通讯联络组通知疏散引导组引导安全撤离。

五、注意事项

1、预案启动后,各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各级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

2、从人车道撤离时人员密集,在疏散人员时,要保持现场秩序,切忌慌张、人为起哄、拥挤,出现次生事故。

3、定期做好本预案的演练工作。

二、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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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二、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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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装、使用与维护

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1、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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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三、技术资料

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四、管理机构

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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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五、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供电方式图、连接逻辑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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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1、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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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4、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5、交接班主要内容

(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内容

(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 (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六、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三、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七、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人员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读卡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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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

二、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读卡器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

三、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

五、人员定位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读卡器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人员定位维护人员汇报。

七、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监控日报表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人员定位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人员定位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八、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如遇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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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本办法:

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煤管局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5、如发现井下某读卡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井下当班电工配合检查。

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九、人员定位系监测、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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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十、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一、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三、失爆不能修复的;

四、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五、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六、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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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一、 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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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讯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三、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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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

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 6、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

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

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 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

四、通讯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

五、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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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

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

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 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

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

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

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

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

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发现故障立即修理。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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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

七、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

3、系统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离矿。

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工作。

八、通讯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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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九、通讯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系统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

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

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4、在抢救过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

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投入运行。

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一、 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压风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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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

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3、每班进班时打开汽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

4、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营保持清洁。 6、在回系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上、下付巷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

7、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所辖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8、机电队要保证井下抽放管路上安装的汽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

9、不再使用的压风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严禁拿压风自救袋铺垫进行坐卧,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

10、各巷道和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机电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11、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

12、采掘工作面运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

13、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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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

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

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7、凡发现损坏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

固定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一、固定式救生舱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固定式救生舱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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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

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3、每班进班时打开一体式矿灯、矿用防爆日光灯,检查照明设备。单向排气管、单向排水管能否正常使用,两道隔离门开闭是否灵活、密封可靠

4、每班要逐个打开压缩氧供气、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每班要逐个防火措施压两道隔离门之间设喷淋装置是否正常,2h正压氧气呼吸器、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能否正常工作。保证排泄物收集集便器齐全。

6、在回系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上、下付巷压风管路、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保护措施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

7、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员是固定式救生舱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所辖区域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8、机电队要保证井下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矿用隔爆型备用电池箱,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能正常使用;环境参数监测系统,O2传感器、CO传感器、CO2传感器、CH4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应能正常使用。

9、各巷道和车场内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随巷道移交,由通防队负责管理和维护。固定式救生舱严禁使用过期食品、药品,定期必须更换。

10、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与值班室直通电话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固定式救生舱系统安全可靠。

11、经常检查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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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

12、不再使用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

二、固定式救生舱培训演练制度

1、每年组织一次固定式救生舱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职工应爱护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

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设置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

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固定式救生舱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7、凡发现损坏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一、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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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使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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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

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 4、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 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并做好记录。 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

7、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 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6 、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二、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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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三、主要功能

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 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

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

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

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 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

7 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2、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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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五、轮流值班制度

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

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

六、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七、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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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

2、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八、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 1、缺水;

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 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 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

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

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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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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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代志

副组长:孙朝洪 于洪 李应方 叶万礼 唐白水

成 员:赵书龙 易太强 冷先德 赖正华 欧汉绿

杨道德

段立贵 吴明友 蒋合盛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挥重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并指挥实施,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理。

3、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护队伍。

4、对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各矿进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关单位提高应对矿井突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防范能力,经常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演练。

7、负责协调、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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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抢险救援迅速高效,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业务工作组: (一)应急救援组 组 长:于洪 副组长:欧汉禄

成 员:各科室人员

职 责:

1、负责落实指挥组下达的各项命令,指导、组织现场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查明人员伤亡情况,配合上级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

(二)技术支持组 组 长:李应方

成 员:技术科成员 安监科成员

职 责:

1、负责制订现场抢险技术方案,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决策和指导,为领导小组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帮助矿井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工作。 (三)后勤保卫组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李金国 胡天国 成 员:办公室人员 财务科人员 职 责:

1、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筹备,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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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供应。

2、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监护及安全转送工作,尽量降低事故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负责指挥、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4、负责参加抢险人员和遇难职工家属的住宿、安置,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同时成立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心函兼任,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办公电话:43623569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通信联络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和上级指示,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

二、 应急救援体系

1、各矿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瓦斯、煤尘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需要场外援助的,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上一级支援。

2、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逐级启动。当本级预案不能满足抢险救灾需要时,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启动上一级预案。

3、公司救护大队必须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确保相关抢险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及较强的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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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当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事故单位要首先搞好现场自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总调度室)。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和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 6)事故报告人和电话联络方式;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有关领导,根据事故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30分钟内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汇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单位,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启动本单位救援预案,迅速开展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矿区稳定和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预案启动时,至少有1名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公司应急救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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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坐镇指挥,并指派领导小组至少1名副组长及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派相关专家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制订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帮助处理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救灾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瓦斯、煤尘爆炸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先救人,并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物资供应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救援队伍、医疗机构、物资、设备和场地。当本单位的抢险救灾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现场指挥部负责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协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应急救援结束

事故抢救结束或认为没有抢救价值时,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编写出抢险救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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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具备的有关技术资料 各矿调度室必须有以下技术资料:

1、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必须标明通风设施的位置、风流方向、风量),全矿井反风试验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通讯系统图。

3、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其中,井上、下对照图必须标明井口标高和位置,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管、水井、储水池、泵房以及存放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4、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压风管路、运输系统、灌浆、排水等系统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以上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确保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五、救援方案 1、安全撤离措施:

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沉着,决策果断,对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作出正确判断,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如不能抢救,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以最快速度通过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波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撤离。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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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单独乱跑。撤离过程中,不要盲目奔跑,防止自救器的鼻夹掉下。当爆炸冲击波或火焰来时,应立即趴下,暂停呼吸,以避开爆炸冲击,火焰的灼伤。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2、避灾自救措施:

要根据矿井生产现状及时制定避灾路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要依据该路线立即撤出人员。

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通路因冒顶阻塞,自救器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撤离时,灾区人员应考虑下列方法避灾自救:

(1)迅速进入附近的避难峒室或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关闭局部通风机,掐断风筒,利用棚腿、棚梁、风筒、衣服等构筑临时避难室,阻止CO等有害气体侵入。

(2)避难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避难峒室外或所在地点附近采取写字、遗留物品等方式,设置明显的标志,为救护人员指示营救目标。在避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若附近情况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应及时转换地点。

(3)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若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迅速背着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巷道底板或水沟内,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防止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与此同时,迅速戴好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后,快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4)在避灾过程中,一定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发现有人受伤,要及时救治,主动照顾好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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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至少二人同行)出去侦察。经过侦察,确认安全后,组织大家有秩序地向井口撤退。如果矿灯都熄灭了,应沿着轨道或摸着水管、绞车钢丝绳走。若有可能,争取尽早与地面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护队的救援。

3、抢救措施: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矿山救护队要迅速组成抢救小分队,进入灾区抢救人员。救护队员在到达事故地点后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和被困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使用防护仪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等。

六、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后,井下救灾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人员担任。

2、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及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3、抢救遇险被困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救护人员应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先将受伤人员送到新鲜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员引导未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陆续抬出已牺牲的同志。

4、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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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的变化,救护基地可向灾区推移,也可撤离灾区。

5、入井救灾人员要及时和指挥部联系,汇报情况,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七、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 (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汇报指挥部,由指挥部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

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 0.5%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安排送电。

(3)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指挥部同意方可恢复送电。

(4)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汇报指挥部,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以上、3%以下时,由瓦检员(或救护队员)和跟班干部进行就地排放;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通风区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排放;长度大于200米且瓦斯浓度在5%以上的盲巷,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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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e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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