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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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6.1

法人制度概念

6.1.1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成立条件:依法成立;

②③ ④

有必要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① ②

法人的分类:机关法人; 事业法人;

③④

团体法人;企业法人。 前两者是通过核准登记设立,后两者是法律行政命令而 设立。

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消灭。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 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或消灭的资格或能力。

6.2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 目的的企业法人。

6.31.

公司的分类

2.

3.

4.

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可分为无 限公司、两合公司和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之间的依附关系,可分为母公 司和子公司。 根据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可分为本公 司和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 和外国公司。

6.4

公司的登记管理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 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6.4.1

公司的名称

在特定的范围内禁止同类企业的公司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否则会构成 侵权行为。公司的名称应当显示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性质。 公司名称中不能出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 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都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 等字样的名称。凡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在名称中 间使用这些字样,以及不含行政区划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国务院批准的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不低 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申请书、公司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文件等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6.4.2

设立登记费

领取法人营业执照,需要缴纳设立登记费:1)注册资本在 1000万元以下的,比例是1‰;2)注册资

本在1000万元-1亿 的,比例是0.5‰;3)注册资本超过1亿的,比例是0。适用 累计法计算。【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领 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应缴纳设立登记费()。 A.300元B.1万元C.5.5万元D.10.5万元

6.4.3

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6.4.4

变更登记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决议之 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6.4.5

年检规定

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 日。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A级和B级,企业取得继 续经营的资格。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 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6.4.5

例题

2005年4月15日,甲有限责任公司在年检过程中被登记主管 机关认定为B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该年年 检后的下列行为,属于禁止有()。 A.在原经营范围内继续经营B.与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W有限责任公司 C.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D.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6.5

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而进行的一系列准备活动。 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部分资本额,其余部分向社会 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这种 方式。以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

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6.6

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安排问题,它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

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业务执行机构和内部监 督机构构成的完善的组织系统,即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等组成的管理系统。

运行机制是指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

6.6.1

股东(大)会-概念、特征与职权

概念:股东(大)会是指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 使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特征:1)全体股东组成;2)最高权力机构;3)必设机构。 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 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职权。

6.6.1

例题

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4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 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6.6.1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① ②

股东(大)会会议可分为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普通会议,又叫股东常会,必须定期召开,通常1年1次。 特别会议,又叫临时股东会议,是指遇到特殊情形,在两次普通会 议之间不定期召开的全体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决议: 普通事项(出资转让、审议批准等),适用于“简单多数”原则, 具体是指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特别事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 形式;修改公司章程),适用于“绝对多数”原则。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公司是指出席会 议的2/3以上。

6.6.2

董事会-概念、特征与职权

概念: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由董事组成的行使决策权的必设业务执 行机关。特征:1)业务执行机关。2)必设、常设机关。3)法定机关。4)对外 代表机关。 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 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

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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