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工程信息化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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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

第五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8]-233号

采购编号:XWCG2018-137

招 标 人: 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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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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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修武县2018年农

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的招标公告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8]-233号 采购项目编号: XWCG2018-13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596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自动化类硬件或电子产品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有双软认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南省境内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近3年平均不高于70%,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9、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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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10、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公告之日起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11、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信用

信息公开;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3580286)。

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07月24日。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其中:文件费300元,网络运行维护费1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91-7182152 联系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5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91-388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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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东500米路北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 (大写:柒万元整) 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17:30时(含17:30时)。 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 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1: 41001510516050211562-0674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号2:163251010400129100000000612 开户行3: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3:248160900832; 开户行4: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4:9224100180774 4、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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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称: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1 招标人 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515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话:0391-7182152 名称: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91-3889877 3 4 5 6 7 8 9 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工期 建设地点 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 修武县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信息化 财政资金100% 已落实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包括的全部内容; 150日历天 修武县 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动化类硬件或电子产品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须具有双软认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4)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南省境内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近3年平均不高于70%,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4、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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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 5、(1)(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2)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信用信息公开;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在公示期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执本人身份证和质疑函向招标人提出;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执本人身份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认同。 以上所要求内容在开标时均需携带原件进行查验,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相对应。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偏差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不允许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 网上公示 网上公示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 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3596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0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垃圾清理等有关的所有费用。 2、无论报价和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6

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及招标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环境等要求合理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一)转账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0.00 元(大写: 柒万元 整 ) 户 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 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1: 41001510516050211562-0674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号2:163251010400129100000000612 开户行3: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3:248160900832; 开户行4: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4:9224100180774 22 投标保证金 注明项目编号、标段 (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 8月 6 日 17:30时(含17:30时) 前到达指定账户,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3、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注:因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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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开标前根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总表。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若招标失败,招标人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7年),(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2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 要求 纸质版 正本 1份、副本 6 份 电子版 1、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 2、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Excel、AutocCAD、Photoshop、Project、Visio常用软件编制,并保证能安全正常打开,电子文档一份(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5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26 27 28 29 30 3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程序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018年8月7日上午9:00时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8

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随机抽取三名投标人代表同招标人监督部门共同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序当众开标;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单数,其中招3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3 34 35 36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3 名 数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履约保证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 付款方式:按照工程量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施工合同50%支付至合同造价的40%,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36.1 付款方式 价款的4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认定工程造价的97%,预留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款项为无息支付。 开标时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须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密36.2 原件清单 封,且列出核查清单,核查清单应附在原件档案袋表面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原件交予现场工作人员,供评委审查,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36.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9

8.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8. 4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公告发布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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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3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 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3.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3.4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如有)

13.4.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 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投标报价(谈判最后报价)×(1-C1);

小微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清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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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且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库截图、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3.4.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3.4.2.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3.4.2.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3.4.2.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4.4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

13.4.5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产品仅给予一次价格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4.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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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及交纳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投标。

14.1.1投标保证金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4.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到账时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以到帐日期为准)。

2、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开标前根据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现场监督人员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总表。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1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4.2.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4.2.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4.2.3、若招标失败,招标人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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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3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或签订合同后不在限定时间(如无另行通知,应为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

(6)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9)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

(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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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e5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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