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工业园区管理公约

更新时间:2023-05-22 03: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标准厂房—工业园区管理公约

为维护本工业园管理区域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业园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舒适、文明和谐、安全生产的工业园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约。

使用人:通过租赁合同方式取得标的建筑物使用权的各单位、企业、公司、生产厂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合法经营者。

由广西XX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称“管理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工业园区行使管理权和进行物业服务,对厂房、仓库、宿舍等物业的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绿化环保、清洁卫生、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生产、水电供给等进行监管。任何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园区内任何使用人必须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自觉遵守园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合理使用园区内物业及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

使用人生产经营过程应遵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并按程序接受政府行政的环保评审。

使用人应遵照国家和深圳市相关的劳动法规体系进行内部管理,避免出现劳资纠纷,干扰园区内正常秩序和带来不良影响。

二、任何使用人应执行管委会对园区管理的决议和决定。

对管理人责任范围内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管理人对违章使用物业和违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三、任何使用人必须按照物业设计规范的功能使用园区内的物业,厂房、仓库、生活居住不准混合使用。

四、使用人对厂房或其它建筑物进行装修,必须遵守《工业园区装修管理规定》,确知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按程序办理相关的装修手续,装修活动受管理人指导和监督。发生违规违章装修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占用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凡因使用不当致使使用权限范围内的厂房或其它建筑物及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邻使用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观瞻的,必须及时整改修复。

六、园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檐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楼台等进行违章的穿、凿、拆、搭、封、建等;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或拆除、改造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雕塑;

8.影响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等;

9.随意停放车辆;

10.聚众喧闹、超标噪声等危害公益行为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七、单位使用人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并严格执行。其他使用人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从园区内消防、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九、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使用人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优良道德风尚。上下左右毗邻应友好相处,互供便利,共创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一、任何使用人应同时遵守下列国家和地方的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和本管理人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和执罚: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9号);

2.《XX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0]第4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XX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8.XX市管理相关的公共卫生、园林绿化、环境噪声等管理条例;

9.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二、相关处罚:

1.违反本公约第六条的第1、2、4、6、10款规定的,管理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公约第六条的第3、5、7、8、9款规定的,管理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三、本公约经业主管委会确认并与本管理人共同签署生效。任何使用人使用其属下物业时,均应承诺遵守本公约各项条文及本公约套件规定的条文。

甲 方:广西XX投资有限公司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dj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