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贪 污 案 件 如 何 查 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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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贪 污 案 件 如 何 查 帐

查帐是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应当重视。 在这里,我们谈一下常规的查帐方法。 1、应如何进行调查?

一般说,重复报销贪污,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犯罪的,在组织查帐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例如某乡工作人员李某,在负责乡总务帐期间,将一笔印刷费5200元在总务帐报销正联,查财政帐发现报销的是副联,经核对才发现是重复报销。

2、对多收少记和收款不上交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从侦查实践看,这类作案手段多发生在商业、物资、供销、粮食系统,近几年金融系统也时有发生。作案的手段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贪污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四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例如某公司仓库保管员王某,在任职期间销售商品收款不上交,把应交给会计的记帐联混入数量较大的凭证中,到会计处偷盖印鉴,然后混入上交。会计在清理帐目过程中对不住帐,为此进行追查,核对双方保管的单据,发现王某有6张票据7000余元没有会计开据的收款凭证,只交有报帐联。经侦查证实,王某采取收款贪污偷盖印章的手段想嫁祸于会计,最终王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3、对涂改票据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犯罪分子,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这种票据往往有极大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不易发现。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在查帐方法上,一是要从单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销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真伪。某银行一储蓄所,一位代办员,上班不到两个月,采用模仿他人笔迹套写的手段,贪污公款1万元。案发后,侦查人员采取收集笔迹进行文检的方法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又经过侦查、讯问,破获了此案。

4、对开假单据报销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发票和白条,这是非法的。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的查法: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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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例如某审计部门在审计某水泥厂的帐目中,发现有7张票据的笔迹系1人所写,品名与购货单位相矛盾,票号与填写的日期颠倒等疑点后交检察机关侦查,经查发现这些假发票系水泥厂与某购货单位和经办人勾结所为,查明了购货单位的经办人与水泥厂负责人相勾结,伪造票据合伙贪污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5、对虚报冒领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当中,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用伪造凭证以及用别人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也有采取勾结他人开假单据的手法进行合伙贪污。对于这种贪污手法,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帐: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组织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的还是偶尔的,是否是正常支出,有没有反常现象;三是要注意审查款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四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出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五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例如;某煤矿工程队会计曾某,在任职期间,采取私刻假章、假造工资花名册的手段,先后作案十余次,冒领工人工资1万元。我们采取帐证核对、帐人核对、查假印章、进行笔迹鉴定的方法将此案侦破。 6、对大头小尾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手段的作案成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近年来,由于一些单位管理不严,给外出采购人员提供了贪污犯罪的方便。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一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二是票据与实物相核对;三是发动知情人揭发。例如:我院在查处某矿一起贪污案件中,在查帐时发现购进的设备与实际价值差距大,就持报销联到销货单位核对,结果发现销货方的底联上开的是640元,而报销联上却开的是20640。经查证,查明了是双方经办人员相互勾结合伙贪污。 7、对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十分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请客送礼,有为公的一面,更有营私的内容。小金库乱财政,小金库的存在,给贪污受贿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这类贪污,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贪污案件的查法: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帐目与收入单位的帐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帐;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帐薄与科目是否合法;三是支出帐与库存帐目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是否入帐;四是出库帐与本单位的支出帐相对照,看是否相符,收货单位的支出帐与发货单位的收入帐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帐外资金,然后,追查帐外资金的流向,看是否合法;五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帐,以便发现“小金库”;六是查“小金库”,看是否建帐和有记载,查帐薄与库存相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七是查“小金库”与帐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例如: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张某把客户给的回扣款不入帐,设立“小金库”,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自己掌管,其中一部分用于公家开支,而自己从中贪污了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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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谈的,都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后我们可能遇到更多的新难题,不管遇到什么新问题,办理贪污案件都应当做到:查封犯罪嫌疑人帐目要有法律手续,核查帐目要合情合理,经查证之后作出会计技术鉴定,这样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贪污案件的查帐方法

查帐在侦查贪污案件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在此,笔者结合办案的实际情况,谈谈查帐的方法:

一、收款不上交和多收少记情形的查帐方法

1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2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3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4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二、大头小尾情形的查帐方法

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1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2是票据与实物相核对;3是发动知情人揭发。

三、开假单据报销情形的查帐方法

1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2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3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四、重复报销贪污情形的查帐方法

1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2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3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 五、虚报冒领情形的查帐方法

1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2是组织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的还是偶尔的,是否是正常支出,有没有反常现象;3是要注意审查款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4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出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5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六、涂改票据者情形的查帐方法

1是要从单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核对,看是否一致;2是票据与原销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3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真伪。

七、对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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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审查支出单位的帐目与收入单位的帐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帐;2是审查单位设立的帐薄与科目是否合法;3是支出帐与库存帐目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是否入帐;4是出库帐与本单位的支出帐相对照,看是否相符,收货单位的支出帐与发货单位的收入帐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帐外资金,然后,追查帐外资金的流向,看是否合法;5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帐,以便发现“小金库”;6是查“小金库”,看是否建帐和有记载,查帐薄与库存相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7是查“小金库”与帐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

谈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帐方法

2007-9-28 10:54:00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 谢玉峰

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大多都是国有企业或集体组织的主要领导,其犯罪行为离不开本单位财务部门的支持协助,因此就要求我们侦查人员在帐证核查上下功夫,所以说查帐也是贪污贿赂案件侦查的重要手段之一,经过查帐,发现贪污贿赂犯罪事实、犯罪数额,为取得关键的物证、书证,以及对案件的侦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审查内部牵制制度,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一切现金,财物的收付、处理等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使其互相牵制的制度。一般来说一个单位内部牵制制度愈健全,会计核算的可靠性就愈高,就不容易出现舞弊行为,反之就容易让犯罪分子钻空子、做手脚。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审查,具体通过翻阅有关规章制度,查看帐册,实地调查等方法,看经济业务中是否存在一人包办或一身多职,帐、钱、物是否分管,货物购销中职责是否明确,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等,从中发现漏洞,详查疑点。 二、审核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凭证是单位办理现金收付、款项核算、费用开支、商品销售等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书面证明文件。审核会计凭证是查帐的主要项目,通过审查会计凭证,可以核查物资和货币资金的使用和保管情况,揭露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考查被查帐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

原始凭证是指与业务和经济活动有关的原始记录。如:发货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现金支票、领料单等,通过审查原始凭证,从票据的开出时间到入帐时间,从数量单价到金额计算,从入库手续到领导签批,从出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到单据开列的货物均要进行严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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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面就几项与经济犯罪有关的内容加以阐述。

(一)原始凭证填制日期的审查。注意:A 有无涂改日期的现象。如将“1”改为“7”,将“3”改为“8”;B 填制日期有无矛盾,犯罪分子在伪造原始凭证时往往忽视节假日,一般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在节假日不会发生经济业务,也就极少填制凭证;C 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一些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有特定的时期,在本地区,如粮食的收购,建筑材料的购销,原煤的购销等都有一定的季节性,犯罪分子在伪造凭证时往往忽视这些。

(二) 原始凭证内容的审查,主要看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本单位经营有无联系。一是购进的商品与所需要的是否一致,二是销售的产品与其经营的是否一致。

(三)原始凭证金额的审查。金额审查包括单价,数量总金额等。一是要审查各个数据有无涂改、添加,划擦的现象,“1”,“3”,“6”,“7”,“9”,“0”等数字是很容易涂改的。如原始凭证中的“100”之前加“1”则变成了“1100”,在其后添“0”就变成了“1000”等等。犯罪分子采取划擦,添数字等手段伪造凭证以后,在原始凭证上会留下不同的特征,如墨水深浅不一致,新添数字颜色比原来的数字深。对人民币的大写一般很难直接涂改,有些犯罪分子可能采用化学涂改的方法,即用化学药品消去原始凭证上的某些数字或某个字,然后按自己的需要填写,使用这种手段,原始凭证上会留一道不明显的色圈,背面会留下有印迹特征;二是审查原始凭证的单价,数量,总金额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会计人员不认真核对的疏忽,往往在填写数量、单价、金额时不按正常因果关系来填写,随意扩大或缩小总金额;三是审查数据是否有异常现象。由于经济业务发生有一定规律,因而反映在原始凭证上的数据也有一定的规律。四是开票单位的名称是否正确,可判断原始凭证的真伪。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是否存在,是否已撤销,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将已撤销单位的发票拿来报销的情况;有无相似的单位,有些单位名称相似,有的甚至只有一字之差,一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名称相近单位的原始凭证弄虚作假。

(四)原始凭证签章的审核,包括签名和印章两部分内容的审查。在原始凭证中应有有关人员的签名,如发放工资要由领取工资人员签名。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需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才能报销,发现应签字而没有签字则说明有问题。 原始凭证中的公章与开票单位是否一致,利用公章作案一般有:私刻公章;使用无效公章;盗用公章等。如在审查中发现印章有上述特点或与开票单位印章不一致应作为疑点重点审查。 三、对帐目的审核。

就是运用技巧对某些企业单位会计帐目清查,将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将记帐凭证与总帐平衡 表进行复核,将总分类帐与明细帐户同期发生额进行复核,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核,看库存现金与现金帐是否相符,帐帐是否相符,帐据是否相符,有无涂改,损坏,添加等问题,应抓住疑点追查到底,查明原因。

审查帐目应注意的问题:帐册设置保管是否齐全;会计登记内容是否正确;帐上登记的内容,数字是否同凭证的内容数字一致;有无涂改,划擦痕迹;有关帐与帐之间是否相符;上下年衔接是否一致,以便查出收多记少,虚报支出,重复支出,无据支出,乱转帐等问题。 (一)现金帐的审查。主要是根据现金收付登记与所附原始单据金额是否相符进行审核,有无不合法的单据和白条,要特别注意一些小单位和企业附属单位出纳会计一人兼任,要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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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进行核对。同时在审查现金日记帐时应复核一下余额与合计数,有无红字出现。 (二)银行存款帐的审查,重点是看用现金支票的结算业务,对于其他方式的收付,如转帐,重点应放在是否一收一付不入帐,或不属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收付,从中发现行为人利用银行存款帐进行经济犯罪行为。

审查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它们都是订本或帐薄的特点,看有无帐薄撕毁 ,帐页调换或有涂改痕迹,防止篡改帐目;对摘记栏没有摘要或摘要含糊的收付,要查明事由;发现收、付记帐凭证颠倒的要查明原因;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看现金存入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在双方记录中是否一致;检查每日余额合计数是否正确;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同财务收支存款原始凭证核对。

(三)应收、应付往来帐的审查,重点审查长期往来挂帐不结清的单位和个人,查明原因是否相互为个人挪用或设空头帐。审查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往来明细单,然后分别与本单位个人进行核对,审核中注意发现行为人利用客户往来掩盖其经济犯罪行为。

审查应收、应付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发出商品托收是否及时,对呆帐,坏帐要查清形成的原因;对照“应付购货款”对应帐户,考察每项应付购货款是否正确、合法、有无漏记、错记、帐外经营等;看其他应付款业务有无超限额现金结算。

(四)帐物对照。即根据经费或费用帐,商品帐的记载对照各种实物盘点计价,对于变动较少的财产和物资,根据查帐工作需要进行个别抽查或全面盘点,对于大量堆积的产品,一般采用技术推算的盘点方法计算,发现帐物不符,需分清是自然损耗还是工作人员渎职行为造成的,从中发现行为人违法犯罪行为。

实践中较为简便快捷的查帐方法有很多,一般的有:一是顺查法,是依照会计核算的程序依凭证-帐薄-报表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是逆查法:与顺查法的顺序相反;如我院在查处原奇台卫校校长严志宽挪用公款案时就采用此方法。因举报信明确举报了挪用公款的具体时间,从而为查帐节约了一定的时间,使办案人员及时发现犯罪的书证。三是抽查法:根据疑点,有目的的抽出一部分或某帐户详细查清一些问题,或重点查清有关帐户和原始凭证;四是静查法:对会计资料或原始凭证进行分析,比较,检查是否有漏洞;五是核对法:利用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的平衡关系,检查,核对是否证证相符等;六是反常现象直观法:直观帐薄中的一些反常金额和一些反常数据,反常经济开支内容,然后与凭证,有关帐户检查核对,查明反常原因;七是银行对帐单核对法:利用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被查单位的货币资金收付方面的有关部分查清;八是技术检验凭证法:主要是检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的诸因素,如时间、名称、数量、单价、会计分录等是否合乎逻辑,从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去分析、检查、发现问题。随着形势变化,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因此,我们除了在运用过去成功的查帐方法外,还必须针对贪污案件中不断更新的作案手段,研究和探索新的对策。

四、对采取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作案手段,应使用的查帐方法

1、对多收少记和收款不上交的查帐方法。采用这种手段做案的犯罪嫌疑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他们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回扣或报销后贪污,有的是收款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等。针对这些作案手段,一是对收款人和交款人员保存的帐据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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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它资料核对;四是帐、实物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正确地加以判断认定。从侦查实践看,这类作案手段多发生在商业、物资、供销、粮食系统,近几年金融系统也时有发生。作案的手段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如我院反贪局在查处奇台县医院出纳张某贪污职工上缴的人民教育基金一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就是采取收款不上缴的手段贪污公款。针对这种贪污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四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2、对重复报销的查帐方法,。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理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这类犯罪在组织查帐时,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发生的时间,对原因不明的要当作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但在侦查中也还要注意错帐和重复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那些会计业务生、不懂业务的财会人员。一般说,重复报销贪污,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犯罪的,在组织查帐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

3、对涂改票据的查帐方法。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作案人员,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人员,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一是要从票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经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售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的真伪。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犯罪分子,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这种票据往往有极大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不易发现。 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在查帐方法上,一是要从单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销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真伪。某银行一储蓄所,一位代办员,上班不到两个月,采用模仿他人笔迹套写的手段,贪污公款1万元。案发后,侦查人员采取收集笔迹进行文检的方法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又经过侦查、讯问,破获了此案。

4、对虚报冒领的查帐方法。这类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对这种犯罪,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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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当中,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用伪造凭证以及用别人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也有采取勾结他人开假单据的手法进行合伙贪污。对于这种贪污手法,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帐: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组织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的还是偶尔的,是否是正常支出,有没有反常现象;三是要注意审查款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四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出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五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5、对开假单据做案的查帐方法。这种作案者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人员,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对此,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例如我院在查处奇台农行刘永心挪用公款一案时,刘利用其主管信贷的便利,冒用他人的名字伪造贷款合同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6、对大头小尾者应如何进行调查。这种手段的作案人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近年来,由于一些单位管理不严,给外出采购人员提供了贪污犯罪的方便。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票据与实物相核对;发动知情人揭发。

7、对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者应如何进行调查。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十分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请客送礼,有为公的一面,更有营私的内容。小金库乱财政,小金库的存在,给贪污受贿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这类贪污,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贪污案件的查法: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帐目与收入单位的帐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帐;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帐薄与科目是否合法;三是支出帐与库存帐目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是否入帐;四是出库帐与本单位的支出帐相对照,看是否相符,收货单位的支出帐与发货单位的收入帐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帐外资金,然后,追查帐外资金的流向,看是否合法;五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帐,以便发现“小金库”;六是查“小金库”,看是否建帐和有记载,查帐薄与库存相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七是查“小金库”与帐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例如: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张某把客户给的回扣款不入帐,设立“小金库”,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自己掌管,其中一部分用于公家开支,而自己从中贪污了1万余元。

以上所谈的,都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后我们可能遇到更多的新难题,不管遇到什么新问题,办理贪污案件都应当做到:查封犯罪嫌疑人帐目要有法律手续,核查帐目要合情合理,经查证之后作出会计技术鉴定,这样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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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科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现在已进入电算化时代,有些高科技手段的犯罪需要新的侦查方法,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也需要我们自身的进一步提高。

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帐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辅助手段也很多,实践中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查帐,都不能死搬硬套,更不能孤立行事,要讲究方法,顺藤摸瓜,查调结合,不断总结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充分有力的打击这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贪污案件查帐的几点思考

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就查帐而言,常见的方法有顺查法、倒查法、抽查法、详查法以及无帐检查法等,这些常见的查帐方法在侦查一般性的贪污案件中是有效的。但是,随着形势变化,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因此,我们除了在运用过去成功的查帐方法外,还必须针对贪污案件中不断更新的作案手段,研究和探索新的对策。

2004年初,我们查办了王穆勤贪污一案,此案在我院受理之前,已由多个部门先后调查四次均未取得结果。由于这个原因,在开展工作时,不能象办理其他职务犯罪案件那样,通过秘密调查外围证人来获取证据。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从审查帐目入手,把审核帐目发现问题作为此案的突破口,调取了王穆勤管理的尚寨中心校帐目与尚寨乡11所小学的帐目,一项项地进行认真细致的对比审核,最终掌握了确实的证据,顺利侦破了这起案件。结合这起案件的办理,我们对近一段时间办案实践中经常见到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做假帐的手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对查帐方法进行了有目的的研究的探索。 1、对多收少记和收款不上交的查帐方法

采用这种手段做案的犯罪嫌疑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他们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回扣或报销后贪污,有的是收款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等。针对这些作案手段,一是对收款人和交款人员保存的帐据相互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它资料核对;四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正确地加以判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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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重复报销的查帐方法

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理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这类犯罪在组织查帐时,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发生的时间,对原因不明的要当作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但在侦查中也还要注意错帐和重复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那些会计业务生、不懂业务的财会人员。 3、对涂改票据的查帐方法

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作案人员,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人员,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一是要从票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经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售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的真伪。如前面提到的王穆勤贪污案,该王就通过私改帐目领取老干部退休工资万余元,我们通过仔细核对帐目内容,笔迹,以及进行文字鉴定,迅速查清了事实真象。 4、对虚报冒领的查帐方法

这类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对这种犯罪,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王穆勤贪污一案中,该王假冒该乡小学工作人员写白条领取服装款两万余元,我们通过找领导单位和领款人进行核对,迅速掌握了有关证据。

5、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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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案者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人员,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对此,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6、监守自盗的查帐方法

监守自盗案件多数是库管人员或工厂的保卫人员、工地守卫等所为。对这类案件,一是应首先组织清点库存,把被盗物品的入库、出库物品进行测算,找出缺少物品的数量和金额;二是注意从出门手续上进行审查,出库单和出门证进行逐笔核对,找出有出门证无提货单,以及提货人与货主不相符情况进行追查;三是提货单与发货票逐笔进行对照,查明提货数量与货主的实际收货数是否相符;四是对那些不易查清库存和出入门手续不健全的,应从已发现的销赃物品上入手,追查销出复制品的时间、地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再扩大侦查线索,以便追查出遗存复制品和知情人,从中提取间接证据

如何通过查帐发现贪污贿赂犯罪

揭露隐藏在合法会计形式下的非法虚假会计痕迹是反贪侦查中的重中之重,面对复杂的会计资料和财务关系,如何通过查账发现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线索或疑点并由此去揭示它的真相,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技术。

1.详查法和顺查法。详查法就是全面检查发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经营的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这种方法工作量大、耗费时间长,一般用于单位管理不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账面混乱,犯罪嫌疑人一般为财会人员,作案时间较长、次数较多,可能是惯犯的检查。顺查法就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程序对会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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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进行检查的方法,检查时要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逐笔核对收入、支出、往来等,弄清经营的来龙去脉,以便全面、系统地发现问题,特别是有关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

2.抽查法和逆查法。抽查法是指对被查期内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部分抽查,一般用于犯罪事实已较明确,作案时间不长,次数较少的情况。逆查法则相反,是从报表审查开始,核查账簿和会计凭证,最后落实到确认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种方法发现问题较快,重点突出,比较省时省力,适用于会计账簿摘要比较清楚、详细的检查。

3.审阅法。是指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加以详细阅读和审查,考核其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财经制度的规定。它是检查会计资料的最基本方法,一般从真实性、合法性两方面进行审阅。对于真实性要通过仔细审阅才能发现疑点,有的从经营项目上,有的从时间上,有的从笔迹上等发现问题;对于合法性的审查可以从原始凭证的来源、种类上发现问题。

4.核对法。是指通过对账表、账账、账证、证证、证实之间有勾稽关系的记录审查,检查会计记录之间以及会计记录与实物之间是否相符,发现会计记录是否准确、有无错漏,发现财产物资是否真实、有无短少。重点是现金账和银行账,通过核对收款收据、现金支票、银行往来账,一般都能查出侵占现金收入、挪用银行存款等问题。

5.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被查单位的当期会计资料与历史资料,计划指标与正常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来揭示问题,寻找线索,以利调查。如对同一单位相隔较长时间所开发票,如仍有联号情况存在,或者时间在前号码在后等,即可判断这些发票全部或部分不真实。

6.盘点法。就是对出纳员经手的钱、物进行盘点核实,确定出纳员有无从中贪污、挪用等行为。

7.循迹追踪法。就是根据已经查实的部分犯罪事实,对会计资料与案件相关的部分科目的账册、凭证进行追溯审查,使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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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职务中实施同一犯罪行为得以彻底查清。这种方法一般循着已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进行,查阅的会计账册、凭证一般具有纵向延伸的特征。要注意各会计年度使用的会计科目和检查内容是否一致,结转账款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合并等。

8.横向扩大法。就是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会计资料以犯罪事实为基点进行横向扩大,把与某一已被证实犯罪的资料、财产科目有关的其他科目逐一加以审查。如已发现犯罪嫌疑人有虚设往来转移银行存款的问题,就应对有关往来账户,对其他涉及银行存款变动的科目逐一扩大检查,以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全部问题。

9.复记鉴别法。就是根据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支票、发票、收据、发货单等存根或其他联次,重新编制记账凭证或重记银行存款账等,与犯罪嫌疑人多记、少记的账册进行核对,以便快速完整地查实被侵占资产全貌。这种方法适用于原始凭证繁多但保留较为完整的单位。

10.控制计算法。是利用账面资料上两种相关的数据,采取控制一方可靠的数据来证实另一方数据是否正确的方法。如以产计销、以耗计产、以收计出、以进计出等都属此类。查验中若发现明显的销大于产、产大于耗、支出大于收入等反常现象,就要进一步查明原因。这种方法能为一些贪污贿赂犯罪提供旁证。

11.内查外调法。就是采取内查和外调相结合,账内和账外相结合的方法,查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账目。在犯罪嫌疑人口供比较可信的情况下,可对犯罪嫌疑人认证的票据来源和账务处理方式核对会计账目。内查为外调提供线索,外调为内查提供证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贪污案件查账十法

作者: 审计署驻国家烟草专卖局审计局 宋春华 来源:《中国烟草》1997年第8期 199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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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走向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插上了翅膀。但在新形势下,少数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采用不正当手段敛财谋私。贪污就是常见的手段之一。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和体会,总结出了贪污案件的查帐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审查原始凭证

把审查原始凭证作为一种专门方法,是因为大部分作案人都是在原始凭证上作“文章”的,如伪造、涂改、挖补、找关系开“人情”发票、“服务”发票、“回扣”发票等。审查原始凭证重点是审查其是否合法、合理和真实,其方法一是从审查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入手,检查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二是对有疑点的单据,要找开据单位和经手人核对;三是找知情人调查。

二、清查财产物资

在财产物资上贪污的手段主要有:①采购后私自出售,或将购进的优质材料换成劣质材料入库,贪污其差价款;②保管员监守自盗;③利用职权贪污。财产清查的方法,首先盘查实物入库数、领用数与实物出库数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立即内查外调、澄清问题。 三、收入不入帐是贪污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

收入不报帐经常发生于不易被人们察觉的收入,如变卖财产物资,销售废品和次品,计划生育罚款,扶持救灾收入等。核定收入的方法:①查帐法,即通过检查产成品(商品)、固定资产、材料等帐户的贷方发生额,看销售或变卖的收入是否入帐;②找发案单位群众座谈,了解摸清线索;③找与发案单位有经济往来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到有关的商店、厂矿企业调查了解,捕捉线索。

四、审查“费用”帐户

本帐户核算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大量贪污案件都涉及本帐户。利用本帐户贪污的手段有:伪造单据虚报支出;涂改单据多报支出;利用财务管理上的漏洞重报支出;利用关系人开假发票虚报或多报支出。审查的方法:①通过与上年同期费用支出比较,分析哪方面可能出现问题;②逐张单据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伪造、涂改等问题和疑问;③对有疑点的单据或确定某一类单据重点核对;④发动群众举报。

五、核对往来帐户

利用往来帐户贪污的手段有:①将已收回的应收款长期不报帐或制造假据报假帐进行贪污;②制造假据假帐把单位已经付出的应付款不真正付给对方而据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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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③做应付款假帐然后将公款转出,再落入自己腰包;④先将公款据为已有,后做应收款假帐。核对往来帐户的方法,一是审查往来结算单据,检查是否真实;二是逐人逐单位核对往来帐款,看已收的是否入帐,已付的是否付给了对方。通过核对,可以发现往来帐款中的假据和假帐。

六、审查“银行存款”和“现金”帐户

作案人要达到贪污目的,就必然会千方百计弄到现金。因此,在办理贪污案件时,特别是办理有关人员和金融行业的审计时,要注意审查这两个帐户。其方法是对现金支出逐笔审查,检查有无利用职务之便长期挪用和侵吞公款等问题。对银行存款要注意审查开支去向,检查每笔开支是否真正用到了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之中,如有疑点就应跟踪追击,查明真象。审查这两个帐户,对检查案件和处理案件都有重要意义,因为是否获得赃款是确定贪污已遂或未遂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审查“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帐户

利用这两个帐户进行贪污的主要是财会人员。其手段大致有:①不按规定多提或根本不应提而提取的费用,然后制造假据或内外勾结贪污预提款项;②将贪污的款项长期置于“待摊费用”之中。审查方法一是检查有无不按规定多提或不应预提而提取的问题;二是审查预提费用支付单据是否合法、真实;三是审查“待摊费用”借方发生额,结合“银行存款”帐户和结算单据,分析是否合理和真实;四是对支付情况到有关单位核对。

八、审查“专项工程支出”帐户

该帐户可能出现的贪污问题主要是:①采购基建材料时,以少报多,以优换劣,提高单价等;施工时,监守自盗或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建筑材料等;②伪造单据多领、冒领工资等;③伪造单据多报、重报、虚报基建运费等。审查的方法,一是结合基建材料明细帐,逐项清查物资;二是审查核对材料购进、工资、费用单据;三是在案件所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查“活”帐。

九、审查“产成品”帐户

利用本帐户贪污的手段主要有:①把合格产品当作废品,不记产品帐,为贪污制造可乘之机;②将合格产品当作次品销售,贪污其差价款;③销售产品收入不报帐,不下产品帐;④贪污“送礼”、“试制”产品款项。审查本帐户是为了协助核定收入,以查出收入未报帐的部分。其方法:对照“生产”等有关帐户和资料,检查有无将完工产品不记产品帐或把合格产品作“次品”、“废品”记帐等情况;⑤检查废品、次品的销售是否入了帐,检查“产成品”帐户贷方发生额,将其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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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帐核对,看有无将产品已销售而未记收入等情况;⑥对库存产品进行盘存,如帐物不符,即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⑦找知情人调查,到购货单位核对。

十、审查“营业外支出”帐户

利用本帐户进行贪污的手段与“费用”帐户基本相同,因此,审查方法也相似,重点是检查支出是否合法、合理和真实,有无涂改、伪造单据虚报、多报支出等贪污问题。

上述十个方面并不是每一个贪污案件都会涉及到,在检查具体案件时,要根据案件所在单位和案件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突破,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百战不殆。

贪污贿赂犯罪查账方法与技巧

浏览1784次 作者:贾国庆 吴传森 出处: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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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取证难”已成为当前制约办案工作的“瓶颈”问题。职务犯罪往往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混乱相关,与财务造假和经济信息的失真相关。这些大多都会体现在会计账面上,因此,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采取有效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对于扩大和查证线索,固定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无疑是有益的。本文就此问题,作一阐述,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 一、 什么是贪污贿赂查账 1、什么是查账?

依照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经济往来和经济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真实、客观地将其过程反映在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中。因此,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必然会在会计资料或其他有关方面留下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帐据不符、帐实不符的情况。由此看来,查账即是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企业的制度规范为依据,运用一定技术、方法、经验和技巧,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信息资料,主要是财务报表、会计账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统计核算资料、业务核算资料等其他经济信息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分析、查对,以发现其管理漏洞和员工的违法舞弊行为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那么,所谓贪污贿赂查账,就是指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经济问题时,在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侦查、验证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务进行检查,发现犯罪线索,搜集、鉴别证据,确认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性质的一种技术性司法活动。所以,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初始,了解一个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 2、查账的主要目标及作用

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能够使行为不轨的人暴露出来。违法乱纪行为人为逃避责任,就必然要想方设法进行掩饰,其主要的掩饰手法就是财务造假制乱,即破坏和干扰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功能,使之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事实真相,如制造假账、制造假单据、假发票、假凭证,假财务专用章;故意将会计核算信息搞乱,以便混水摸鱼;利用核算中的薄弱环节,以正常的账册和业务作掩护,以其做账经验为武器,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等等。所以,无论犯罪分子手段如何隐密、狡猾,都会以客观的形式在会计资料中留下蛛丝马迹。通过办案人员对涉案会计资料进行查证,不仅能查明涉嫌款项的权属问题,还能查明行为人作案的手段、方法、数额等重要财务事实。 由此可见,查账的目标就是要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揭示假账后面不可告人的东西。在检察业务中,通过查账,可以帮助办案人员提高和延伸办案的感知能力和破案能力,收集、鉴别、审查、核实证据,为司法机关发现、揭露和证实经济犯罪提供线索和证据,如可以从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证实和揭露犯罪,为后续的起诉、审批以及法律监督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贪污贿赂查账还可以促进发案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即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3、贪污贿赂查账的主要内容

作为揭露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贪污贿赂查账侦查的一般工作任务是:在侦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及理论对案发单位的有关财务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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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发现、分析线索,搜集审查证据,确定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的性质。 (1)查验财务资料

司法实践证明,绝大多数职务犯罪,是行为人在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或者利用所掌握的经济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的前提下进行。犯罪行为人大多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处世经验,他们作案前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作案后又往往找寻各种借口予以掩盖,因而形成了贪污贿赂犯罪所特有的隐蔽性和诡秘性。但是,不管他们利用什么借口,采取怎样的手段,其犯罪痕迹仍会留存于记录经济活动的会计凭证、账簿以及其它会计资料中。在侦查过程中,只要了解经济业务及其活动规律,具备会计专业知识,采取行之有效的账务核查方法,贪污贿赂犯罪也易于揭露。 (2)发现、分析线索,制定侦查方案

线索是侦破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初始依据和重要途径。如果说线索的发现是侦查人员对发案单位财务资料进行查验的结果;那么,对线索所做的各种分析则是侦查人员依据经济活动规律及其业务特点所进行的一项高智能工作。

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是行为人不法活动的结果,其活动的实质毕竟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必然受到经济活动规律以及有关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的制约。但无庸讳言,在财务资料的勘验中,除少数账务证据能直接证实某一经济犯罪外,绝大多数的勘验结果往往只是带有某些疑点,是需要进一步查证的侦查线索。因此,侦查人员必须依据经济活动规律、发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手续的办理情况等,对获取的线索作因果关系、动机手段、事实过程等诸多方面的分析和假设,而后再依据这些分析和假设,拟定侦查方案。依此,在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工作程序:了解财务管理体系--取得账务线索--分析、假设--拟定侦查方案--再取得线索。

(3)提取、审查证据

一般说来,侦查人员提取和审查证据的重点,是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的账务证据。作为经济活动的记录,账务证据因具有账务后果而大多较为客观、真实、可靠。但账务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上,除个别情况外,很少有既单一又直接全面地证明案件特定的事实,绝大多数单一账务证据存在证明不全的情况。这是由于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有一个过程,财务手续也往往不是一次所能完成的缘故。因此,在案件事实的证明上,既需要账务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也需要收集与之有关的其它证据,以便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为使提取的证据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得起审判过程的检验,侦查人员必须对每一个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细致、周密的审查,确认各证据在案件事实证明中的作用和地位,确认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此外,正如前文所述,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虽然是一种不法活动的结果,但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犯罪事实过程,也就是该项经济活动的过程。侦查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必须对事实过程作整体审查,以进一步提取证据,为定案提供尽可能齐备的证据材料,从而查漏补遗,确保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贪污贿赂查账方法与技巧

在查账过程中,查账人员如何才能高效地部署和组织查账工作呢?这涉及到查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上。

查账需规范化、程序化。从调取账目、登记清点、查账实施、反馈查账结论、返还账目等,都应形成一套严格而科学的查账工作流程。从大体上看,按照其内在联系,侦查人员可以将查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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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两种类型:顺查法和逆查法。

顺查法是从审查被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始,然后再按会计核算程序从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进行正向的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一般是从制度的有无、优劣程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人手,解剖制度产生的背景,执行过程和结果,并由此来确定从凭证到报表的审查过程中,哪些是重点,哪些可以简单查过,这样有利于集中精力,高效、快速地找出错误和舞弊。

顺查法一般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少的单位以及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的情况。这一方法适合于查找案件线索,符合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

逆查法是一种以结果或问题为导向的查账思路。它一般从管理系统的输出信息(如会计报表)、或者是暴露出的重大问题(如重大贪污)的审查人手,验证结果和问题的性质并进行分解,以此为线索,剖析导致结果的主客观因素,根据各种影响制约因素,追踪至经济活动的各层次、各方面和各环节之中,依此完成从果到因、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结果到过程的查账过程。这种方法有针对性,能抓住重点,能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而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但缺陷是容易忽略一些错弊。 逆查法主要适用于有明确举报内容或已暴露的重大问题。

介绍了这样两种查账思路,到底选择哪一种,还是两种结合使用,取决于侦查目的。 下面再具体说说常见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帐技巧 (一)查帐的要点

1、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通过查帐,掌握足以说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材料。这里包括查清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违纪违法者运用什么手段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

2、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任何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会使某一客体遭受损失。在进行查帐时,不仅要查清受损失财产的种类、数量,而且要计算确定经济损失的总价值。

3、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数额与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数额往往相差很大,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必须建立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违纪违法事实查清后,非法所得数额的落实就比较容易。

4、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有非法所得,必定有赃款赃物。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也可以反过来证实非法所得。 (二)查帐中发现问题的技巧

1、从奇异数字中发现问题。数字奇异与否,由它所传递的信息内容所决定。认识奇异数字,必须结合具体经济活动的内容。

(1)从数字值的大小变化发现奇异数字。首先要把握经济活动本身量的界限,比如某单位当月的管理费超过上月的一倍或数倍,就是奇异数字,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便弄清疑点。

(2)从数字的正负方向发现奇异数字。首先应把握经济活动本身应该是正数还是负数,或者既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如资产帐户中的现金,一般来说应该是正数,如果出现负数(实际记帐中用红字表示),便是奇异数字,需进一步详细查明。

(3)从数字的精确度发现奇异数字。会计核算的数字一般比财务计划的数字要精确。在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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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该精确的不精确,不该精确的而精确到脱离实际的程度,均是奇异数字,需要问一个为什么,并进一步查个明白。

2、从奇异的购销单位与往来单位发现问题。

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广泛的,其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但从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其关系又是相对固定或明确的。如支付水费,其收款单位不是自来水公司而是其他单位,就值得怀疑。 (1)从业务范围发现奇异购销单位。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有一定的业务范围。如发现有的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出具凭证单位的业务范围明显不符,则应视为奇异单位,将其作为疑点,进一步查证。

(2)从购销单位与货款结算单位的矛盾发现奇异购销单位。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购货单位是付款单位,供货单位是收款单位。如果发现购货单位是甲,而付款单位是乙;或者供货单位是丙,而收款单位是丁,都是一种不正常现象。

(3)从往来结算的期限长短发现奇异往来单位。一般正常的往来单位,其经济业务发生都有一定的频率,其业务往来金额也有一定的幅度。如果发现有的往来单位名称陌生,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挂帐数额又较大,就应视为奇异往来单位,需进一步查明是否虚列帐户,是否呆帐。 3、从帐户之间奇异对应关系发现问题。

所谓帐户之间的奇异对应关系,就是指记帐凭证上的会计分录没有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没有客观地表现资金变化的真实情况。

(1)从资金运动的来路和去向发现奇异帐户对应关系。资金运动总是有来龙去脉的,如在资金来源和去向中发现不对应关系,应特别注意。

(2)从没有原始凭证的应收款、应付款的转帐中发现奇异帐户对应关系。近几年,发现许多单位弄虚作假、违犯财经纪律,其主要手法就是通过应收款、应付款帐户做手脚。因此,在查帐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审查那些没有原始凭证的应收款、应付款帐户。 4、从奇异时间中发现问题。

(1)从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上发现奇异时间。如果会计凭证上没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有明显矛盾,都应视为奇异时间。

(2)从时间长短中发现奇异时间。在商品物质采购中,会出现在途商品、在途物资,根据供货单位的远近和运输工具,可以测算出正常的在途时间。如果发现在途时间大大超过了正常时间,就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 5、从奇异的地点发现问题。

(1)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奇异地点。在工商企业的采购业务中,同一商品、物资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价格、质量等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就近采购。如舍近求远,又无质量等特殊原因,应作为奇异地点。

(2)从物资运动流向发现奇异地点。物资运动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所涉及的地点有一定的规律。如果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无关或者与经济业务的内容矛盾,就应视为奇异地点。 6、从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中发现问题。

(1)从经济收入状况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取决于他的经济收入和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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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安排。如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大大超过其收入,应视为奇异变化。

(2)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生活方式,其变化一般是渐变的过程,而且生活方式与经济来源的大小也有一定关系。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实质上也是分析经济收支的矛盾。 7、从“帐外帐”的来源及其存在形式发现问题。

(1)以领代报,以借代报形式的帐外资金。这种情况多见于各种基金的使用。如有的单位以工会领用利润留成的方式,将大量现金另外立折存储;有的将各种基金由劳动服务公司以某种用项为由领出,或者把用后剩余变为帐外资金,或者干脆巧立名目制造帐外资金等等。这类问题在财务上处理的特点是以领条、借据作为报销凭证,借记在各种基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帐户。 (2)用各种方式让利于附属单位而形成帐外资金。这样作弊的目的,是将截留的收入变成单位的利润形式,用于不正当的开支。这类弊端留给会计帐目的踪迹是:发票所列价格异常,或工厂销售价格低于规定价格,或附属单位售出价格高于规定价格以及对附属单位有开支无收入,所得手续费、劳务费异常。

(3)向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作减少基金处理,形成帐外资金。有些单位利用自己行使拨款职能的方便,向非直属或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形成帐外资金。这种错误在于混淆了基金缴拨与提存使用的界限。

(4)直接截留国家收入于帐外。以各种名义截留的国家收入往往都放在附属单位,一般有帐可稽。因其必须出具合法单据给对方,要使用本单位收据、发票等单据,可以考查空白单据的领用记录、序号排列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等,不难发现其蛛丝马迹。

总之,帐外资金大都是有帐的,不过是单位帐簿之外另设的帐。有的在附属单位,有的是本单位大帐之外的小帐。应根据上述特点和踪迹,发现线索,随时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帐外资金就不难发现了。

(三)主要作案手法的查帐技巧

作案手法,是指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或者伪造财务报表,虚假地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以达到多分奖金、多留利润等目的的种种手段。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 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其查帐技巧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帐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帐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如果发现有涂改采用“过桥”式填写发票或收据时,可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查对核实。对于发票和收据不编号、截留不入帐的情况,通常需与其他侦查手段配合起来才行。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

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人的批准。盗用单据报销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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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即可查清问题。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单位不根据发票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具收据。如果发现有用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发票付款的原因以及有无利用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

从自制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审查领款出具的单据是否系本人亲自签收,如有疑问,还应向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查询核实。

3、监守自盗的查帐技巧。

监守自盗大多数出现在仓库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的单位。但是在制度严格的单位,也有在自制凭证上采取舞弊手段来掩盖盗窃活动的。其主要手段是采取虚填或涂改领发料单,开具假出门证或者一张单据重复使用等方式。对此种舞弊行为,只需核实领发料单和出门证便可查清问题。 4、盗用支票的查帐技巧。

盗用支票只有在财会人员既管出纳又管分类帐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其主要手段是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后不入帐,然后利用银行结算款不入帐来冲平此项盗用款项。其查帐技巧,可审阅现金支票是否有缺号不入帐的情况,同时还可通过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同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清问题。

5、私吃回扣或吃利息的查帐技巧。

“私吃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给予优惠折扣,而私自截留其差额;“吃利息”一般发生在银行业务人员,少给客户利息,而侵吞其差额。这两种情况的查帐技巧,主要与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查询核对。对于“私吃回扣”,还须查对有关购货帐目和对方单位有关开支帐目,才能彻底搞清楚。

6、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查帐技巧。

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无人负责的单位。其查帐技巧首先要清理帐目,通过证证、帐证、帐帐和帐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帐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搞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纪违法舞弊的问题。 7、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查帐技巧。

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帐户上。如事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帐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帐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帐方法注销该帐户。其查帐技巧是,一方面清查应收销货款帐户上处理坏帐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弄清情况。 8、张冠李戴,从中贪污的查帐技巧。

采用张冠李戴手段进行贪污,一般是收到客户支付货款的现金后直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一些帐户中,最常见的是记入费用帐户,然后伺机贪污。这种情况的查帐技巧是,根据记帐凭证来检查费用帐户。

9、利用差帐、漏帐,截留中饱私囊的查账技巧。

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帐、错帐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因长期无人过问,一直挂在帐上,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帐,而直接冲销该帐户;或者将该帐户转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帐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现金,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帐户。其查帐技巧是,前者可通过现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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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凭证与各该帐户进行核对验证;后者可通过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的暂付帐户,即能查清。 10、“飞过海”手法的查帐技巧。

“飞过海”情况,常发生在代人非法套购计划或紧缺物质中获取暴利。这类非法套购的业务活动,有的根本不在帐目上反映;有的通过转帐结算,只在材料账户上作一收一付处理或者直接作为应收、应付或暂收、暂付款不入账,不作购销处理。其查账技巧是:一般都要采用内查外调或者采用函询方式与有关单位的往来帐目进行全面核对验证,才能发现问题。在进行此类查账时,还应同时注意审查其中是否有同贪污、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在一起的情况。 11、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查账技巧。

所谓变造,是指涂改、拼接、挖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行为。其查账技巧,首先可从审查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入手。如果发现装订成册的证、帐、表有残缺破损,断号少页等情况,就应追查是否属于故意毁损所造成的。同时,通过逐页仔细审阅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有时也可直接发现涂改、拼接、挖补证帐的情况。

对于伪造账目的审阅还应仔细注意账面上记载的字迹粗细和墨色是否前后一致,因为伪造证帐往往是通过誊抄的办法来实现的,不会像逐日记录那样字迹有粗有细,墨色深淡不一。遇此情况,还可采用其他审查手段配合进行。同时,可有目的地进行证账内容上的审查,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内查外调,查清变造、伪造或已被故意毁页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12、虚列成本的查账技巧。

虚列成本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有意识地多报、多计原材料、燃料的耗用,故意压低产品的数量与金额;利用改变产品的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增大生产成本金额等。其查账技巧是,要认真审核原材料、燃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符合规定,产品实际盘点是否正确,成本计算是否符合规定,产品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是否一致。 13、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一般表现为将不属于成本开支的费用,如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基金或专项经费中开支的费用,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各种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费用等,列入单位生产费用开支。此类情况的查账技巧是,应根据有关成本核算管理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生产费用明细帐。 1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情况一般发生在企业将处理废旧物资等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或代人套购物资,从中牟利所得款项,隐瞒不入账,留作本企业或小单位的小金库,甚至也有截留其他经营利润收入的。查帐技巧是,根据相关账目之间的内在联系,查明隐瞒收入的来龙去脉,以求水落石出。

贪污案件查帐技巧

作者:xx0716 提交日期:2006-1-24 21:52:00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绝大多数国有单位都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帐目,贪污行为在财务帐目上必然留下蛛丝马迹。但是具体办案实践中并不尽然,有相当一部分贪污案件“无帐”可查。“无帐”贪污案通常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帐的方式侵吞公款或在侵吞公款后故意隐匿、销毁财务帐目,造成无帐可查的案件。较之一般类型的贪污案,“无帐”贪污案作案手段更为隐蔽、狡猾,案情更为复杂,取证、认证工作更为困难。因此,针对“无帐”贪污案的特点,研究制定有效易行的侦查措施和步骤,对于提高该类型案件的成案率和侦破效率具有十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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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意义。

攻略之一:查清收支,恢复帐目

“无帐”贪污案侦破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证源少,调查取证无从下手;2、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牢,讯问突破难;3、犯罪嫌疑人多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防止串供难。在办案实践中解决好“三难”,变难为易,除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串供外,最重要的是“恢复帐目”。因为“无帐”贪污案虽无明帐,但无明帐并不等于“无隐帐”。把隐帐变为明帐,就可发现异常之处,疑点就会暴露。

如何恢复帐目?重点是查清某一时间段嫌疑人所经手的全部或某一方面的收支情况,并按时间顺序列出,逐笔排查每笔可疑的收入或支出。如果该单位每笔收支都是通过银行进行,就比较简单,只要查银行帐单,以银行对帐单和存取款业务凭证为依据,核查每笔收支情况,看收入款项来源,付款去向。如果该单位收支只是部分通过银行,就比较麻烦,那就要列出每笔经济往来单位进行调查落实。恢复帐目的过程要把握好几点:1、要根据案情确定恢复的时间跨度和恢复帐目的范围,以节省办案时间。2、要根据事先掌握的疑点就重点问题对经手人进行详细询问,查明有无帐外收支、回扣、好处费等;3、恢复帐目要在司法会计协助下进行,实践证明,完整、准确、清晰的帐目,不仅能为我们发现疑点提供证据,确定准确的侦查方向,而且对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具有重要作用。如:村会计陈某贪污案。1999年某村财务室失火将1997年至1999年帐目凭证烧毁,村民举报会计有贪污嫌疑。经调查煤矿向该村支付采煤造成土地塌陷补偿款情况,及该村每笔支出,“恢复”了被烧毁的帐目,陈某贪污塌陷补偿款五万余元的恶行终于暴露无遗。铁证面前“趁火打劫”的陈某无奈认罪服法。 攻略之二:逆向推理,查赃验帐 “无帐”贪污案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共同弱点,就是其实家庭财产与合法帐入不符,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非法收入总是不能自圆其说。其防守的弱点,就是我们侦查进攻的重点和突破口。因此侦破此类案件的关键便是查明个人不法收入,获取赃证,然后逆向推理,以赃找据,反向求证,达到赃、帐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的目的。具体有如下侦查步骤:1、合理推断。根据办案实践,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公款后,处理和使用公款的情况不外乎以下5种:(1)存放家中;(2)购房、购物和其他消费;(3)个人投资、炒股、做生意;(4)借赠他人;(5)私存银行。2、分析排除。结合调查取得的嫌疑人生活方式、兴趣爱好、人际交往、家庭消费特点等情况对上述五种可能性进行排除和选择,找出最大可能性。3、针对最大可能性确定调查重点、调查方法和侦查措施。4、从犯罪嫌疑人同一时间的经济收入和消费等各类支出情况,对照公款数额和脱离单位控制的时间,找出内在联系。如王某贪污案。因机构改革,某局被撤销,并入其他局,王某系该局原会计,曾掌握该局50余万元帐外收入,该局合并时仍应有20万元的现金余额,王某向领导汇报帐外资金已全部列支。2000年7月合并后的新领导过问此事,王某称钱已支完,帐已销毁,原局长知情。询问原局长,并不具体知道帐外资金具体去向。经查询银行1997年10月20日帐中余款20万元分两次支取,王某称交局长支配,局长否认,王某贪污嫌疑较大。分析其可能有大项支出,经调查同一时间王某秘密购买价值1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并突然增加了10万元银行存款。上述证据的取得,不仅确定了公款下落,而且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扎实的证据。王某无法说明购房资金合法来源及巨额存款来源,心理防线崩溃,很快如实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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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之三:攻心为上,虚实结合 因其“无帐”,本类案件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如实供述相印证,侦查人员搜集到的证据往往达不到足以认定贪污罪的标准。犯罪嫌疑人负偶顽抗拒不招供,很可能导致以贪污立案以较轻的罪名巨额帐产业源不明结案,甚至中途“流产”,被迫撤案。因此,采取谋略,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从而迫使其如实供述比较关键。可以采取的侦查谋略因案情而异,主要有以下几种:1、引蛇出洞。透过说情探风渠道,反馈侦查人员已掌握确凿证据的信息,促使嫌疑人及其亲属转移赃款赃物或串供串证等;2、引而不发,讯问嫌疑人时做出成竹在胸并不在乎招供与否的姿态,让嫌疑人产生大势已去的错觉;2、虚实结合。针对犯罪嫌疑人说明其不法财产来源和可疑公款去向的谎言,不要急于点破,让其将话说死说绝,然后适时出示证据,指出其矛盾之处。针对嫌疑人新的谎言辩解,亦采取同样方法。最后在其实在无法自圆其说时,出示关键证据,附以法律政策宣传,必能促其放弃对抗,争取从宽,如实供述。如:齐某贪污案。齐某系银行职员,于2000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活期存折,虚增存款,并先后提取现金20余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建材生意。经调查伪造的存单虚增存款系齐某利用他人临柜时间趁人不备冒用他人操作程序密码操作。但齐某一直拒不承认,并托人打探侦查人员到底掌握了什么证据,侦查人员将计就计,说当天的录像资料铁证如山(其实当天储蓄所监控设备出了故障),齐某慌忙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侦查人员获取了大量齐某反侦查的证据,最后齐某被迫认罪服法

浅谈经济案件的查帐技巧

作者:王卫平 文章来源: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点击数:1026

更新时间:07-05-23 15:42:25

主要谈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案件的查账要点;二是经济案件发现问题的方法;三是经济案件查账的方法和技巧。

一、经济案件查账要点

查帐是纪检监察机关在经济案件调查中,揭露违纪人员、证实违纪行为、收集违纪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下面我从4个方面谈谈经济案件的查账要点:(大家看屏幕)查清违纪违法事实,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具体说:

1、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就是通过查帐,掌握足以说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材料。这里包括查清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违纪违法者运用什么手段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 2、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任何经济案件总会使某一客体遭受损失。在进行查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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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查清受损失财产的种类、数量,而且要计算确定经济损失的总价值。

3、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必须建立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违纪违法事实查清后,非法所得数额的落实就比较容易。

4、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有非法所得,必定有赃款赃物。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也可以反过来证实非法所得。

第二部分:谈谈经济案件发现问题的方法

调查能否顺利进行,实现既定目标,调查人员不但要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种查帐方法,更重要的是能否发现问题,找出疑点。根据目前会计基础检查的工作实践经验,主要有8种发现问题的方法。

1、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主要是根据企业或单位某一类型经济业务涉及金额或数量的正常变化范围,从中发现超过这一范围之外的特殊业务,作为检查的重点。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发生在一定时期内有一个正常的量的界线。曾经有这样的案例,某有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往年收费500万元,在职能、人员和收费项目不变的情况下,今年才收取200万元。这个数字,就是异常数据。发现这一疑点,然后再逐项检查该单位的帐簿及收费单据的内容,就比较容易查找出详细的疑点和具体的问题来。

2、从异常业务往来单位发现问题的方法。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广泛、复杂,有购销业务关系,也有其他往来关系。但就某一类经济业务而言,其业务是相对稳定的。目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更加深入,经济交往范围的更加广泛,但总有一定规律,很多经济业务往来只在一定范围、一定对象和一定时间中进行。案例一,某副食品商店,其进货渠道主要是各副食品加工厂和副食品公司或批发部,若发现一张购货凭证是非经营或生产副食品单位开出的,明显出现经营业务范围与出具凭证单位有异常情况,这是查帐的疑点。案例二,某县一个单位销售一批产品,付款单位应是A县购货单位,结果实际付款单位是B县一个单位,且金额又不相符,这也是应查证的疑点。

3、从帐户之间异常对应关系发现问题的方法。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帐户,具体内容的变化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帐户中进行全面的反映,形成帐户对应关系,并在会计凭证中表现出来,而异常的帐户对应关系则不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查帐人员可从凭证(主要是记帐凭证)审核入手,发现异常帐户的对应情况,就不难找出疑点,如某企业虚列应收款户头,套取现金私分。

4、从异常时间中发现问题的方法。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总有特定的时间,会计资料(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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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对经济业务记录的时间应与业务发生的时间相同。有些经济业务发生需经过一段完整的过程,但也有一个正常的期限,且相关经济业务发生时间也是有先后顺序的。检查时,若发现不符合规律的情况,应作为疑点。曾经有这样的案例,查帐时发现某行政单位一张开票日期为12月25日的购买饮料发票,金额为35000元,出据单位是某商场。从行业性质和时间上推导,该单位不属于高温生产作业单位,时近年终又处在冬季,怎么会大量购进饮料?进一步查证,很可能查出“小金库”或者年终突击发钱的问题。案例二,某物资公司4人承包,为了逃避应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一方面将上年度应兑现承包收入256000元,挂在应付款帐户2年多不记帐,另一方面借付业务费240000元,长期挂在应收款上。案例三,某企业计划购进200吨钢材,与深圳某进出口公司接洽妥当的情况下,9月2日汇款60万元,同时派专职采购员前往深圳催运。9月24日收到200吨的收款收据,但只收到钢材100吨,采购员电报说找不到合适的车皮。另外100吨则在11月15日才收到。这就是疑点,如派专人到深圳进一步查实,有可能查出采购员从中转卖获利息,再进货发运的问题。

5、从异常地点发现问题的方法。每一笔业务均有发生地点,这些地点是否异常是根据业务的内容来判定的。案例,某公司往来帐上挂着应收某外地破产企业欠款100万元,而该公司从未和此外地企业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这笔业务内容与地点之间属于不正常逻辑关系,有继续查证的价值。

6、从有关人员异常生活变化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有问题或疑点帐项的查证往往会落实到有关人员的身上。案例,某单位职工负伤,单位照顾他到基建材料工地负责建筑材料验收工作,短期内家庭发生很大变化,家用电器从无到有品种齐全,抽烟档次飞跃上升,两年后还建起了一栋两层私房,这种情况不能单从帐面资料上检查,还必须将人员(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作为“活帐”重点突破。

7、从逻辑矛盾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亦称逻辑推理查帐法。它是根据有关数据来证实帐面资料是否正确,从而进一步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都与以上所介绍的方法配合使用,配合较多的主要是逆查法。

8、从异常结算方式发现问题的方法。企事业单位因商品物资购销和劳务供应而结清价款所采取的方式有许多种,结算方式的使用都有一定的范围和规定,现金结算也有严格的结算纪律。如使用违反常规和纪律的结算方式,则是异常结算方式,应予以查明。此类检查法的实例已贯穿于前面各法之中。这里就不在详细举例。

第三部分:谈谈经济案件查账的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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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这样的案例:2005年,我们查办了市直某单位主要领导人贪污一案,此案由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移交而来,已先后调查三个月的时间。由于这个原因,在开展工作时,不能象办理其他案件那样,通过秘密调查外围证人来获取证据。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从审查帐目入手,把审核帐目发现问题作为此案的突破口,调取了所涉及的多个单位的帐目,一项项地进行认真细致的对比审核,最终掌握了确凿的证据,顺利移交给检察院立案侦查。结合这起案件的办理,对办案实践中经常见到的违纪人员做假帐的手段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出几个方面的查账体会。

下面讲二方面的问题:经济案件主要查账方法,经济案件查账技巧。 (一)经济案件主要查帐方法

查帐的方法多种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查帐方法做不同的分类。这里我主要讲讲以下6种方法。

一、顺查法与逆查法

顺查法与逆查法是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的分类。

A.顺查法:是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首先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核对检查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最后以帐簿来核对会计报表。检查程序为凭证→帐簿→报表。一般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帐实不符的单位,可以通过此种方法,将问题一点点查出来。但是,采用顺查法必须对每张凭证、每本帐簿都逐一审查,费时费力,难以抓住重点。只能适用于业务量少的小型企事业和行政单位。

B.逆查法。是指按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它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帐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日记帐,并有目的地审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在查帐过程中,较多用以发现问题,但只能局限于从会计报表中发现问题,不能对全部帐项进行审查。 二、详查法和抽查法

详查法和抽查法是根据审查资料的多少进行的分类。

A.详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对查帐期间的全部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详查法既要对凭证、帐簿、报表审查,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并加以分析,所以审查的内容全面,结论和评价准确、科学,但工作业务量大,费时费力。此种方法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或者是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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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B.抽查法。是指查帐人员在查帐期间从全部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审查并据以推断全体情况的一种审查方法。由于查帐人员在查帐之前,对被审查单位会计的薄弱环节并不了解,因此,抽查时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审查的结论和评价准确性较差,但随着查帐人员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判断能力的提高,查帐人员可以事先进行周密地准备,有的放矢地进行抽查。抽查法的长处是比较节省时间和人力。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用这种方法比较多。审计部门实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根据审计部门移交的离任审计报告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先从报表或帐簿中找出问题的记录,然后找出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查找有关违纪问题。 三、核对法和鉴定法

这是根据具体的查帐技术进行的分类。

A.核对法。是指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会计记录间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的一种方法。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的核对、凭证与帐簿的核对、总帐与明细分类帐的核对、总帐与会计报表间的核对。

B.鉴定法。是指超出查帐人员的能力,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对书面资料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鉴别的方法。如对资料真伪的鉴定,字迹真伪的鉴定,质量、价格的鉴定,经济活动合理性、有效性的鉴定等。如在对一违纪单位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为掩盖事实真相,把原始凭据销毁,新换上一些别的单据,从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必要时需要到公安部门进行字迹鉴定,以利于问题的尽快查清。

另外,还有审阅法、分析法、复算法、查询法、观察法、比较法、盘存法、调节法及计算机审查法。由于时间的关系,这里我就不详细讲了。这些常见的查帐方法在调查一般性的案件中是有效的。但是,随着形势变化,违纪人员的作案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因此,我们除了在运用过去成功的查帐方法外,还必须针对经济案件中不断更新的作案手段,研究和探索新的对策。

(二)经济案件查账技巧

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大多都是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的目的。 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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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帐,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帐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帐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案例一,某单位负责人,伙同亲属采取多开少付购烤火煤的发票,从中贪污10多万元的问题,调查人员经过到对方单位核实帐目,询问当事人,查清了事实,使该负责人受到了应有的处分。案例二,仓库保管员王某,在任职期间销售商品收款不上交,把应交给会计的记帐联混入数量较大的凭证中,到会计处偷盖印鉴,然后混入上交。会计在清理帐目过程中帐帐不符,为此进行追查,核对双方保管的单据,发现王某有6张票据7000余元没有会计开据的收款凭证,只交有报帐联。经调查证实,王某采取收款贪污偷盖印章的手段想嫁祸于会计,最终王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

这类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对这种违纪,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案例一,某市查处一单位负责人贪污案,该负责人私改帐目,领取老干部退休工资万余元。调查人员通过仔细核对帐目内容、笔迹以及进行文字鉴定,迅速查清了事实真象。案例二,某外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某银行一储蓄所,一位代办员上班不到两个月,采用模仿他人笔迹套写的手段,贪污公款1万元。案发后,调查人员采取收集笔迹进行鉴定的方法确定了违纪人员,又经过调查、讯问,破获了此案。案例三,某煤矿工程队会计曾某,在任职期间,采取私刻假章、假造工资花名册的手段,先后作案十余次,冒领工人工资1万元。调查人员采取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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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帐实核对、查假印章、进行笔迹鉴定的方法将此案侦破。 3、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发票和白条。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的查法: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案例一,某地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某水泥厂的案件中,发现有7张票据的笔迹系1人所写,品名与购货单位相矛盾,票号与填写的日期颠倒等疑点,经查发现这些假发票系水泥厂与某购货单位经办人勾结所为,查明了购货单位的经办人与水泥厂负责人相勾结,伪造票据合伙贪污2万余元的违纪事实。案例二,某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市直某企业主要领导人贪污一案中,该主要领导人采取和对方单位负责人串通的手段,开假收款单据,让财务人员做假帐的手段,从中贪污20多万元私分。通过对帐目进行核对,找开票单位和领款人调查,迅速掌握了有关证据,查清了此案。

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较为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小金库”的存在,给贪污受贿违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这类案件,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案件的查法: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帐目与收入单位的帐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帐;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帐薄与科目是否合法;三是支出帐与库存帐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是否入帐;四是收货单位的支出帐与发货单位的收入帐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帐外资金;五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帐;六是查“小金库”是否建帐和有记载,帐薄与库存相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七是查“小金库”与帐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案例一,某银行分理处主任李某把客户给的回扣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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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帐,设立“小金库”,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自己掌管,其中一部分用于公家开支,而自己从中贪污了1万余元。案例二,某单位利用职权向外单位要赞助款50万元,存入“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等不正当的开支。调查人员在赞助单位发现该项业务后,到该单位财务查账,未发现该款项。经过调查询问当事人,查出该单位100余万元的“小金库”。 5、“对大头小尾”查账的技巧

这种手段的作案成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一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二是票据与实物相核对;三是发动知情人揭发。案例,在查处某矿一起贪污案件中,查帐时,发现购进的设备与实际价值差距大,调查人员持报销联到销货单位核对,结果发现销货方的底联上开的是640元,而报销联上却开的是20640元。经查证,查明了是双方经办人员相互勾结合伙贪污。 6、重复报销查账的技巧

重复报销,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的,在组织查帐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案例,某乡工作人员李某,在负责乡财务帐期间,将一笔印刷费5200元在财务帐报销正联。调查人员在查财政帐时,发现李某又在此报销了副联,经核对发现是重复报销。

7、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查帐技巧。

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帐户上。如事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帐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帐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帐方法注销该帐户。其查帐技巧是,一方面清查应收销货款帐户上处理坏帐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弄清情况。 8、监守自盗的查帐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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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大多数出现在仓库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的单位。但是在制度严格的单位,也有在自制凭证上采取舞弊手段来掩盖盗窃活动的。其主要手段是采取虚填或涂改领发料单,开具假出门证或者一张单据重复使用等方式。对此种舞弊行为,只需核实领发料单和出门证便可查清问题。

9、盗用支票的查帐技巧。

盗用支票只有在财会人员既管出纳又管分类帐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其主要手段是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后不入帐,然后利用银行结算款不入帐来冲平此项盗用款项。其查帐技巧,可审阅现金支票是否有缺号不入帐的情况,同时还可通过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清问题。 10、私吃回扣或吃利息的查帐技巧。

“私吃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给予优惠折扣,而私自截留其差额。“吃利息”一般发生在银行业务人员,少给客户利息,而侵吞其差额。这两种情况的查帐技巧,主要与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查询核对。对于“私吃回扣”,还须查对有关购货帐目和对方单位有关的支出帐目,才能彻底搞清楚。 11、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查帐技巧。

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无人负责的单位。其查帐技巧首先要清理帐目,通过帐证、帐帐和帐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帐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搞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纪违法舞弊的问题。

12、利用漏帐、错帐,截留中饱私囊的查账技巧。

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帐、错帐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因长期无人过问,一直挂在帐上,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帐,而直接冲销该帐户;或者将该帐户转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帐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帐户。其查帐技巧是,前者可通过现金收入凭证与该帐户进行核对验证;后者可通过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的暂付帐户,即能查清。

为了保证查帐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检查目的,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被查企事业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全和“帐外帐”等,必须相应采取一些较为特殊的检查方法与前面所介绍的基本检查方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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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银行对帐单,找钱款数量。当被查单位原始凭证残缺不全,只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或甚至无日记帐可查时,银行对帐单就是唯一的银行存款收入、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根据对帐单,确定每笔银行存款收入的来路,对于支出的款项,可以查证支出的数量及支出具体去向是否合理合法。

2.查其他往来帐,找业务关系对象。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帐户往往是舞弊者掩盖舞弊事实,隐瞒各种收入或虚增支出的重点实施对象。如企业或单位将销售收入不入销售帐,而作为其他应付款入帐,转移收入偷漏税收等。通过往来帐户的查证,既可以摸清舞弊者的舞弊手段,又可以查明资金的去向。

3.查应收销货款和应付购货款,找款项的去向。应收销货款是一个债权帐户,它说明了流动资金的去向;应付购货款是一个债务帐户,它说明流动资产中部分款项占用的来路。这些方向和来路是否正常,应通过对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查证后,方能说明原委。 以上所讲的,都是实践中遇到过的问题。我认为,今后查办案件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应当做到:调取被查单位的财务资料要按合法的程序,核查帐目要合情合理,查证之后做出会计鉴定,这样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贪污案件的特别侦查方法

贪污犯罪属智能型犯罪。作案人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活动能力。他们利用其职务便利条件,有充分的作案预谋,作案手段诡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针对贪污犯罪的具体特点,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应采取法律赋予的相应的特别侦查手段,及时侦破揭露贪污犯罪。一、秘密侦查《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它不但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是负责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机关,而且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侦查措施。凡是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能够使用的手段,检察机关可以采用。

在贪污案件的侦查中,秘密侦查手段的使用是十分必要的。在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普遍感到同贪污犯罪作斗争,立案难、查证难、定罪难。其主要原因是精于反侦查的贪污犯罪分子,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而我们收集证据、运用证据的手法、观念依然如故。因此,迫切需要反贪机构强化其斗争手段,熟练采用秘密侦查措施,改变传统的以公开调查为主的侦查方法,而代之以公、秘结合,以秘密侦查为主的侦查方法。秘密侦查多用于贪污案件的案情尚未明朗,侦查工作处于隐蔽状态的初查阶段。秘密侦查服务于公开侦查,为公开侦查提供信息,确定方向。

二、技术侦查

秘密侦查的实施,离不开科技手段的采用。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其手段日益科技化、专业化。如利用计算机进行贪污公款、挪用公款,利用现代通讯技术进行犯罪联络等。检察机关也应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重视运用现代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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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侦查手段,如监听监录,秘密监视等,有力侦破贪污犯罪。

三、清查帐目、盘点实物

查帐是证实贪污犯罪而采取的一项最普遍最有力的措施。只要有贪污公共财物的行为,都难免在一定的财务帐据上有所反映。通过查帐,就可以发现和查清贪污犯罪的事实。查帐应由熟悉财务,具有一定的经验的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邀请专职会计人员参加。有些贪污犯罪,仅靠查帐很难从帐面上发现问题,还应通过对物资仓库,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将库存实物与有关帐目进行核对,看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通过清点实物,就可以揭露采用监守自盗或虚报购进物资等方法进行贪污的犯罪。

四、调查访问

调查访问的对象包括:发案单位的有关领导、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同发案单位有经济往来的对口单位的有关人员、嫌疑人工作和生活中有无反常现象。嫌疑人有无掩盖贪污的活动如伪造毁来帐据、秘密串连等。通过调查访问,从中发现线索,为进一步侦查指明方向。

五、搜查、扣押

搜查是收集证据的一项有效措施。对贪污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赃物罪证的一切处所,要及时搜查。搜查前应被搜查人的个性特点,分析判断被搜查人藏匿赃物罪证的处所,避免盲目搜查,防止赃物罪证被转移、销毁。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帐据信件,赃款赃物及其它证据,要逐项进行登记、拍照并依法扣押。

六、司法鉴定

为查明案情,当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时,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可以指派、聘请有关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其鉴定结论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有力证据。

七、讯问

讯问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面对面的审查,是一项尖锐、复杂的斗争,也是一项原则性、策略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由于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对党的政策及国家法律比较了解,所以在审讯时,他们一般善于狡辩,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较为严重,不肯轻易认罪。因此,讯问人员要善于运用讯问策略,把握被讯问人的心理特征,善于发现矛盾,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教育,指明前途。适时地出示证据,瓦解其侥幸心理及防御体系,促使其彻底交待。

八、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在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取保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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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视居住,并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实践证明,强制措施运用得好,有利于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尽快交待问题并澄清案件事实。

经济案件主要作案手法的查帐技巧

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是指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或者伪造财务报表,虚假地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以达到多分奖金、多留利润、少交税利等目的的种种手段。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

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其查帐技巧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帐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帐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如果发现有涂改采用“过桥”式填写发票或收据时,可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查对核实。对于发票和收据不编号、截留不入帐的情况,通常需与其他检查手段配合起来才行。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

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人的批准。盗用单据报销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验证即可查清问题。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单位不根据发票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具收据。如果发现有用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发票付款的原因以及有无利用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

从自制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审查领款出具的单据是否系本人亲自签收,如有疑问,还应向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查询核实。

3、监守自盗的查帐技巧。

监守自盗大多数出现在仓库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的单位。但是在制度严格的单位,也有在自制凭证上采取舞弊手段来掩盖盗窃活动的。其主要手段是采取虚填或涂改领发料单,开具假出门证或者一张单据重复使用等方式。对此种舞弊行为,只需核实领发料单和出门证便可查清问题。

4、盗用支票的查帐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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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支票只有在财会人员既管出纳又管分类帐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其主要手段是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后不入帐,然后利用银行结算款不入帐来冲平此项盗用款项。其查帐技巧,可审阅现金支票是否有缺号不入帐的情况,同时还可通过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同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清问题。

5、私吃回扣或吃利息的查帐技巧。

“私吃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给予优惠折扣,而私自截留其差额:“吃利息”一般发生在银行业务人员,少给客户利息,而侵吞其差额。这两种情况的查帐技巧,主要与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查询核对。对于“私吃回扣”,还须查对有关购货帐目和对方单位有关开支帐目,才能彻底搞清楚。

6、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查帐技巧。

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无人负责的单位。其查帐技巧首先要清理帐目,通过证证、帐证、帐帐和帐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帐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搞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纪违法舞弊的问题。

7、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查帐技巧。

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帐户上。如事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帐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帐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帐方法注销该帐户。其查帐技巧是,一方面清查应收销货款帐户上处理坏帐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弄清情况。

8、张冠李戴,从中贪污的查帐技巧。

采用张冠李戴手段进行贪污,一般是收到客户支付货款的现金后直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一些帐户中,最常见的是记入费用帐户,然后伺机贪污。这种情况的查帐技巧是,根据记帐凭证来检查费用帐户。

9、利用差帐、漏帐,截留中饱私囊的查账技巧。

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帐、错帐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因长期无人过问,一直挂在帐上,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帐,而直接冲销该帐户;或者将该帐户转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帐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现金,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帐户。其查帐技巧是,前者可通过现金收入凭证与各该帐户进行核对验证;后者可通过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的暂付帐户,即能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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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飞过海”手法的查帐技巧。

“飞过海”情况,常发生在代人非法套购计划或紧缺物质中获取暴利。这类非法套购的业务活动,有的根本不在帐目上反映;有的通过转帐结算,只在材料账户上作一收一付处理或者直接作为应收、应付或暂收、暂付款不入账,不作购销处理。其查账技巧是:一般都要采用内查外调或者采用函询方式与有关单位的往来帐目进行全面核对验证,才能发现问题。在进行此类查账时,还应同时注意审查其中是否有同贪污、盗窃、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在一起的情况。

11、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查账技巧。

所谓变造,是指涂改、拼接、挖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行为。其查账技巧,首先可从审查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入手。如果发现装订成册的证、帐、表有残缺破损,断号少页等情况,就应追查是否属于故意毁损所造成的。同时,通过逐页仔细审阅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有时也可直接发现涂改、拼接、挖补证帐的情况。

对于伪造账目的审阅还应仔细注意账面上记载的字迹粗细和墨色是否前后一致,因为伪造证帐往往是通过誊抄的办法来实现的,不会像逐日记录那样字迹有粗有细,墨色深淡不一。遇此情况,还可采用其他审查手段配合进行。同时,可有目的地进行证账内容上的审查,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内查外调,查清变造、伪造或已被故意毁页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12、虚列成本偷漏税款的查账技巧。

虚列成本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有意识地多报、多计原材料、燃料的耗用,故意压低产品的数量与金额;利用改变产品的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增大生产成本金额等。其查账技巧是,要认真审核原材料、燃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符合规定,产品实际盘点是否正确,成本计算是否符合规定,产品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是否一致。

13、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一般表现为将不属于成本开支的费用,如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基金或专项经费中开支的费用,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各种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费用等,列入单位生产费用开支。此类情况通常与偷漏税金行为相联系。查账技巧是,应根据有关成本核算管理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生产费用明细帐。

1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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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情况一般发生在企业将处理废旧物资等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或代人套购物资,从中牟利所得款项,隐瞒不入账,留作本企业或小单位的小金库,甚至也有截留其他经营利润收入的。查帐技巧是,根据相关账目之间的内在联系,查明隐瞒收入的来龙去脉,以求水落石出。

对虚报冒领进行贪污的查帐体会

聂兴桂

录入时间:2004-06-29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查帐是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案件时,揭露犯罪、发现犯罪、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查帐的目的一般有两方面。一是在没有特定对象和特定问题的情况下,通过对帐目的清理,查清财务收支情况,从而发现线索和犯罪人;二是在有特定对象和特定问题的情况下,通过对帐目的核查,核实犯罪事实,提取证据。虚报冒领是犯罪行为人贪污采用的手段之一,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的特殊关系,将自己所管的财务采取伪造凭证贪污,也有勾结他人开假票据等手段进行贪污的。比如:我县某局在主管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主管施工的技术员报经领导同意,伙同财务人员虚报工程量,增加工程款的支出,然后转帐冲销该局领导、技术员等人借支款,将工程款占为己有进行贪污。侦查人员就是通过查帐的方法收集证据,破获此案。我们在办理该案查帐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有重复开票的事实后,确未有施工人员领款,会计将该款通过转帐冲销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借支。经与施工员核实尚未领取该款,项目属虚开。通过该案的查证,对虚报冒领的查帐体会是:1、要认真审查凭证(票据)的来源,看票据是单位的还是个人出具的,票据是否完整,是否真实。2、要审查票据与单位开支的关系,就是要弄清款项支出是否属于正常支出或超出计划的原因。3、要审查款项的支付形式,是转帐凭证还是支付现金,是直接付给领款人还是转手支付,从中找出作弊环节和作弊人。4、带着审查的疑点去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逐笔进行核对,进而查明事实,弄清有无冒领的依据。查处贪污犯罪案件,应针对不同的犯罪特点,确定相应的侦查方法,才能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实现法律的严肃性。 常见经济案件的查帐技巧/如何检查账外账 [引用 2007-03-02 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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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一、经济案件查帐的要点

1、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通过查帐,掌握足以说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材料。这里包括查清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违纪违法者运用什么手段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 2、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任何经济案件总会使某一客体遭受损失。在进行查帐时,不仅要查清受损失财产的种类、数量,而且要计算确定经济损失的总价值。

3、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数额与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数额往往相差很大,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必须建立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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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违法事实查清后,非法所得数额的落实就比较容易。

4、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有非法所得,必定有赃款赃物。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也可以反过来证实非法所得。

二、经济案件查帐中发现问题的技巧

㈠从奇异数字中发现问题。数字奇异与否,由它所传递的信息内容所决定。认识奇异数字,必须结合具体经济业务的内容。

1、从数字值的大小变化发现奇异数字。首先要把握经济业务本身量的界限,比如某企业当月的管理费超过上月的一倍或数倍,就是奇异数字,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便弄清疑点。 2、从数字的正负方向发现奇异数字。首先应把握经济业务本身应该是正数还是负数,或者既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如资产帐户中的现金,一般来说应该是正数,如果出现负数(实际记帐中用红字表示),便是奇异数字,需进一步详细查明。

3、从数字的精确度发现奇异数字。会计核算的数字一般比财务计划的数字要精确。在会计核算中,该精确的不精确,不该精确的而精确到脱离实际的程度,均是奇异数字,需要问一个为什么,并进一步查个明白。

㈡从奇异的购销单位与往来单位发现问题。

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广泛的,其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但从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其关系又是相对固定或明确的。如支付水费,其收款单位不是自来水公司而是其他单位,就值得怀疑。

1、从业务范围发现奇异购销单位。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有一定的业务范围。如发现有的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出具凭证单位的业务范围明显不符,则应视为奇异单位,将其作为疑点,进一步查证。

2、从购销单位与货款结算单位的矛盾发现奇异购销单位。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购货单位是付款单位,供货单位是收款单位。如果发现购货单位是A,而付款单位是B;或者供货单位是C,而收款单位是D,都是一种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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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往来结算的期限长短发现奇异往来单位。一般正常的往来单位,其经济业务发生都有一定的频率,其业务往来金额也有一定的幅度。如果发现有的往来单位名称陌生,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挂帐数额又较大,就应视为奇异往来单位,需进一步查明是否虚列帐户,是否呆帐。

㈢从帐户之间奇异对应关系发现问题。

所谓帐户之间的奇异对应关系,就是指记帐凭证上的会计分录没有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没有客观地表现资金变化的真实情况。

1、从资金运动的来路和去向发现奇异帐户对应关系。资金运动总是有来龙去脉的,如在资金来源和去向中发现不对应关系,应特别注意。

2、从没有原始凭证的应收款、应付款的转帐中发现奇异帐户对应关系。近几年,发现许多单位弄虚作假、违犯财经纪律,其主要手法就是通过应收款、应付款帐户做手脚。因此,在查帐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审查那些没有原始凭证的应收款、应付款帐户。 ㈣从奇异时间中发现问题。

1、从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上发现奇异时间。如果会计凭证上没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有明显矛盾,都应视为奇异时间。 2、从时间长短中发现奇异时间。在商品物质采购中,会出现在途商品、在途物资,根据供货单位的远近和运输工具,可以测算出正常的在途时间。如果发现在途时间大大超过了正常时间,就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 ㈤从奇异的地点发现问题。

1、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奇异地点。在工商企业的采购业务中,同一商品、物资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价格、质量等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就近采购。如舍近求远,又无质量等特殊原因,应作为奇异地点。

2、从物资运动流向发现奇异地点。物资运动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所涉及的地点有一定的规律。如果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无关或者与经济业务的内容矛盾,就应视为奇异地点。 ㈥从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中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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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经济收入状况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取决于他的经济收入和对经济生活的安排。如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大大超过其收入,应视为奇异变化。 2、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生活方式,其变化一般是渐变的过程,而且生活方式与经济来源的大小也有一定关系。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奇异变化,实质上也是分析经济收支的矛盾。 ㈦从“帐外帐”的来源及其存在形式发现问题。

1、以领代报,以借代报形式的帐外资金。这种情况多见于各种基金的使用。如有的单位以工会领用利润留成的方式,将大量现金另外立折存储;有的将各种基金由劳动服务公司以某种用项为由领出,或者把用后剩余变为帐外资金,或者干脆巧立名目制造帐外资金等等。这类问题在财务上处理的特点是以领据、借据作为报销凭证,借记在各种基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帐户。

2、用各种方式让利于附属单位而形成帐外资金。这样作弊的目的,是将截留的收入变成单位的利润形式,用于不正当的开支。这类弊端留给会计帐目的踪迹是:发票所列价格异常,或工厂销售价格低于规定价格,或附属单位售出价格高于规定价格以及对附属单位有开支无收入,所得手续费、劳务费异常。

3、向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作减少基金处理,形成帐外资金。有些单位利用自己行使拨款职能的方便,向非直属或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形成帐外资金。这种错误在于混淆了基金缴拨与提存使用的界限。

4、直接截留国家收入于帐外。以各种名义截留的国家收入往往都放在附属单位,一般有帐可稽。因其必须出具合法单据给对方,要使用本单位收据、发票等单据,可以考查空白单据的领用记录、序号排列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等,不难发现其蛛丝马迹。

总之,帐外资金大都是有帐的,不过是单位帐簿之外另设的帐。有的在附属单位,有的是本单位大帐之外的小帐。应根据上述特点和踪迹,发现线索,随时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帐外资金就不难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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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案件主要作案手法的查帐技巧

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是指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或者伪造财务报表,虚假地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以达到多分奖金、多留利润、少交税利等目的的种种手段。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

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其查帐技巧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帐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帐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如果发现有涂改采用“过桥”式填写发票或收据时,可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查对核实。对于发票和收据不编号、截留不入帐的情况,通常需与其他检查手段配合起来才行。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

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人的批准。盗用单据报销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验证即可查清问题。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单位不根据发票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具收据。如果发现有用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发票付款的原因以及有无利用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

从自制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审查领款出具的单据是否系本人亲自签收,如有疑问,还应向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查询核实。 3、监守自盗的查帐技巧。

监守自盗大多数出现在仓库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的单位。但是在制度严格的单位,也有在自制凭证上采取舞弊手段来掩盖盗窃活动的。其主要手段是采取虚填或涂改领发料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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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假出门证或者一张单据重复使用等方式。对此种舞弊行为,只需核实领发料单和出门证便可查清问题。

4、盗用支票的查帐技巧。

盗用支票只有在财会人员既管出纳又管分类帐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其主要手段是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后不入帐,然后利用银行结算款不入帐来冲平此项盗用款项。其查帐技巧,可审阅现金支票是否有缺号不入帐的情况,同时还可通过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同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清问题。 5、私吃回扣或吃利息的查帐技巧。

“私吃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给予优惠折扣,而私自截留其差额;“吃利息”一般发生在银行业务人员,少给客户利息,而侵吞其差额。这两种情况的查帐技巧,主要与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查询核对。对于“私吃回扣”,还须查对有关购货帐目和对方单位有关开支帐目,才能彻底搞清楚。 6、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查帐技巧。

利用帐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无人负责的单位。其查帐技巧首先要清理帐目,通过证证、帐证、帐帐和帐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帐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搞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纪违法舞弊的问题。

7、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查帐技巧。

虚设帐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帐户上。如事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帐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帐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帐方法注销该帐户。其查帐技巧是,一方面清查应收销货款帐户上处理坏帐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弄清情况。

8、张冠李戴,从中贪污的查帐技巧。

采用张冠李戴手段进行贪污,一般是收到客户支付货款的现金后直接借记现金、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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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以外的一些帐户中,最常见的是记入费用帐户,然后伺机贪污。这种情况的查帐技巧是,根据记帐凭证来检查费用帐户。

9、利用差帐、漏帐,截留中饱私囊的查账技巧。

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帐、错帐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因长期无人过问,一直挂在帐上,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帐,而直接冲销该帐户;或者将该帐户转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帐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现金,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帐户。其查帐技巧是,前者可通过现金收入凭证与各该帐户进行核对验证;后者可通过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帐目上的暂付帐户,即能查清。 10、“飞过海”手法的查帐技巧。

“飞过海”情况,常发生在代人非法套购计划或紧缺物质中获取暴利。这类非法套购的业务活动,有的根本不在帐目上反映;有的通过转帐结算,只在材料账户上作一收一付处理或者直接作为应收、应付或暂收、暂付款不入账,不作购销处理。其查账技巧是:一般都要采用内查外调或者采用函询方式与有关单位的往来帐目进行全面核对验证,才能发现问题。在进行此类查账时,还应同时注意审查其中是否有同贪污、盗窃、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在一起的情况。

11、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查账技巧。

所谓变造,是指涂改、拼接、挖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行为。其查账技巧,首先可从审查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入手。如果发现装订成册的证、帐、表有残缺破损,断号少页等情况,就应追查是否属于故意毁损所造成的。同时,通过逐页仔细审阅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有时也可直接发现涂改、拼接、挖补证帐的情况。

对于伪造账目的审阅还应仔细注意账面上记载的字迹粗细和墨色是否前后一致,因为伪造证帐往往是通过誊抄的办法来实现的,不会像逐日记录那样字迹有粗有细,墨色深淡不一。遇此情况,还可采用其他审查手段配合进行。同时,可有目的地进行证账内容上的审查,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内查外调,查清变造、伪造或已被故意毁页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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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2、虚列成本偷漏税款的查账技巧。

虚列成本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有意识地多报、多计原材料、燃料的耗用,故意压低产品的数量与金额;利用改变产品的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增大生产成本金额等。其查账技巧是,要认真审核原材料、燃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符合规定,产品实际盘点是否正确,成本计算是否符合规定,产品销售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是否一致。 13、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一般表现为将不属于成本开支的费用,如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基金或专项经费中开支的费用,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各种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费用等,列入单位生产费用开支。此类情况通常与偷漏税金行为相联系。查账技巧是,应根据有关成本核算管理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生产费用明细帐。 1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情况一般发生在企业将处理废旧物资等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或代人套购物资,从中牟利所得款项,隐瞒不入账,留作本企业或小单位的小金库,甚至也有截留其他经营利润收入的。查帐技巧是,根据相关账目之间的内在联系,查明隐瞒收入的来龙去脉,以求水落石出

AB:账外账目前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由于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那么,应该如何检查账外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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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检查前要对企业基本情况有个大致了解,即对检查对象有个基本判别,该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账,具体可以从企业生产规模、纳税申报情况、同类企业比较、主要销售渠道、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及进货渠道、用电量等几个方面综合加以分析。

二是突击检查,对企业的账外经营一般比较难以查证,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法》赋予我们的所有权力,尽可能多地发现账外账的第一手资料,首先应该对存放财务及经营资料的地方如企业财务科、销售科等部门进行检查,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税收有关的账册、凭证如合同、收据、现金日记账、收料及发货记录单等;其次是对纳税人的货物存放地进行检查,责成纳税人提供与购进及销售货物有关的资料如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发货单等;第三是对纳税人的电脑记录加以检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已比较普及,往往有些企业对生产进度、员工考核、业务费支出、应收应付账款等资料都录入了电脑,因此对这部分资料进行检查同样很有必要;第四是对企业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查看企业固定资产是否全部入账,原材料入账、使用、报废情况,车间生产产品情况等;最后,要了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销售主管、财务主管是否有长期信用卡,从前一阶段的检查情况看,目前大部分账外经营的货款往来都在企业或财务负责人的信用卡里交易。

三是账证检查,如不能直接发现证据,在只能就账查账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对记账凭证中所有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如业务费结算、是否有按工时结算的工资记录、邮寄费、车旅费凭证、运输发票凭证等,从中发现线索;同时,要了解企业产品情况,如一定数量或金额产品的耗电量、耗时量、投料比例等。

总之,要查出企业的账外账是十分困难的,检查人员必须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查好账外账,关键是要具备扎实的业务功底,善于从各个方面研究、剖析企业的偷税手法,同时又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面对纳税人的不合作甚至阻挠、刁难、说情等等时要学会正确处理、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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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贪污手段及其审计方法

2008-7-27 9:11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近年来,我国贪污现象愈演愈烈,其表现是:贪污案件频繁发生;涉案人员日益增多,且大多数为案发单位管理人员;贪污金额动辄以百万、千万计,甚至数亿,给国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常见贪污手段及其审计办法进行深入的。 一、贪污手段类别

贪污手段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截留销售收入,二是截留其他资产,三是虚列支出。每一大类又包含若干小类。

(一)截留销售收入

1.全部不入账。该类贪污按照收入在账外的去向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转移至自控的公司或账户,这些公司或账户以贪污者自己名义、亲属名义、其他合谋者名义或其他公司名义开设,有利于贪污者提取贪污款项;二是通过小金库转移收入,即先把账外收入存进小金库,然后再伺机据为己有。

2.部分入账,部分不入账。具体又分为三类:一是降低相关凭证上的价格,侵吞收入差,即报账单价低于实际单价,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二是降低相关凭证上的数量,侵吞收入差,即报账数量少于实际数量,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三是同时降低相关凭证上的价格及数量,侵吞收入差,即报账单价、数量低于实际单价及数量,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 (二)截留其他资产

该类贪污包括两种,一是截留货币资金,二是截留实物资产,前者又包括截留所收经费,截留采购余款、奖金发放余款、他方存入款、赞助款、归还的借款等。由于该类贪污所截留的资产本应上交单位,形成单位的资金收入或实物收入,同时,截留的手段也类似于截留收入,所以,可视为广义上的截留收入。当然,二者亦有所不同,这因为该类贪污不涉及成本,不存在收入与成本的配比。 (三)虚列支出

按照虚列支出的具体手段,又可分为四类:

1.虚构支出。即虚构本不存在的交易或事项,骗取本单位付款,然后与同谋者私分、自己直接领取或设法冒领。主要包括:虚构合同支出,如虚构服务合同、工程发包合同、采购合同、投资协议;伪造发票报销虚构的费用,如业务费、管理费等。

2.虚增支出。即存在导致支出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但是报账时设法加大支出金额,从而侵吞差额支出。主要包括:虚增他人存款额从而虚增应付利息、虚增发包工程量、加大材料消耗量并私自销售、虚增合同或发票支出、虚增人员及工资并冒领、重复报销、个人消费公家报销、虚增股权收购成本予以私分等; 3.虚增利润骗取奖金。该类贪污发生于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经营业绩越好,奖金越多,从而使当事人产生操纵利润骗取奖金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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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虚构损失。该类贪污的特征有二:一是谎报本单位资产状况,把优良资产评定为不良资产予以报废,或把实有资产报为盘亏资产予以核销;二是以公款弥补个人损失。

以上各种贪污手段中,最常见且危害最大的贪污手段是虚构支出,其次是截留销售收入并通过小金库予以转移。

二、常见贪污手段的财务特征及其审计办法 (一)虚构支出型贪污的财务特征及其审计办法 1.该类型贪污的财务特征

(1)会导致本单位账面货币资金或存货的减少。这因为虚构支出无非两个途径,即:虚构付款理由套取单位货币资金,或虚构发出存货并予以侵占。

(2)会导致本单位账面成本、费用及应付款项的增加。这因为核算采用的是借贷记账法,货币资金或存货的减少有相应的成本、费用、应付款项与之对应。

(3)会通过虚假的会计凭证进行报销。这因为不进行报销就无法获取赃款,而报销又采用虚假的会计凭证,因为支出本来就是虚报的,当然无法提供真实的会计凭证。 2.该类型贪污的审计办法

基于该类贪污的财务特征,审计的重点应该是与货币资金、存货、成本及费用相关的资料,尤其是报销时所提供的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检查的包括是否存在虚构支出情况,虚构的支出是否已经报销并被非法侵占。审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了解是否存在贪污风险因素。具体包括:了解嫌疑人是否存在贪污的动机或压力;检查相关内部控制,了解是否存在控制缺陷,该缺陷是否可能为虚列支出并贪污提供机会;了解嫌疑人的生活方式及对单位的看法,查明其是否有可能预示着贪污。

与虚列支出型贪污相关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购货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生产循环以及工薪与人事循环的内部控制、仓储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等。

(2)进行性复核。具体包括:索取并审阅被检查单位以前年度检查结论,例如审计报告等,关注其中揭示的问题是否可能与贪污有关;对销售型单位进行毛利率分析,判断成本是否过高;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进行本年度各月对比,并与上年对比,以发现其中是否有突增现象;获取员工名册,测算总体工资水平是否与实际接近,以防止虚增人员工资并冒领;了解物料消耗定额资料等,结合产量测算总体支出水平,判断是否可能存在虚构存货发出的情况。

(3)审阅账簿。重点关注付款及发出存货的去向是否合理,有无异常的往来单位;销售成本、费用的报销人是否有权办理相关事项,是否有金额相同的报销情况;是否某项支出不合理地频繁发生等。 (4)盘点存货,进行账实核对,重点关注盘亏的存货及报废毁损的存货,查明其可能去向,防止以此为名予以侵吞或存在虚假的采购;并倒轧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与账面记录核对一致,防止虚转成本予以贪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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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应付款项账龄,对多年挂帐的应付账款进行函证,判断其真实性,防止已经付出并冒名领取。 (6)获取大额购货合同,审查其真实性,判断是否有借购货为名虚构支出的情况。

(7)抽查会计凭证。主要是与存货、应付账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的会计凭证,旨在检查凭证的真实性。

一是形式性审查,应重点关注凭证是否有涂改痕迹、凭证是否不合法、是否有以白条代替凭证的情况等,以判断凭证是否伪造或无效。

二是实质性审查,应重点关注凭证内容是否齐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二者金额是否一致、是否有无授权批准等。具体而言,存货项目应关注大额购进是否附有运单及入库单等原始凭证、盘亏毁损及报废有无相关的处理文件;应付工资项目应关注发放表是否有领款人签字、领款人是否包括在员工名册中,有无冒领现象;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项目应关注是否与业务规模相匹配,内容是否合理等。 一旦发现虚假的凭证,便意味着支出可能是虚构的,这可经过询问等途径予以证实。

(8)延伸调查。对于发现的疑点如果无法在内查中证实,应进行延伸调查。调查时,应关注被审查单位所付款项或所发出的存货数量是否与对方口径一致,对方是否确实收到。如果未收到或金额不一致,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合理的理由,即存在虚构支出的可能。

(9)查明涉嫌贪污的款项或实物的去向。这可要求财务人员或当事人员提供。如果已证实支出是虚构的,已流向报销人,且符合贪污的其他条件,即可认定贪污的事实。 (二)截留销售收入并通过小金库予以转移型贪污及其审计

1.该类型贪污的财务特征小金库的主要来源是截留销售收入,该类型贪污的财务特征如下:

(1)账面上缺失与小金库相对应的销售收入。这因为该部分收入已被隐瞒,具体手法如下:一是通过合同截留销售收入。例如:与购方串通,先谈定按某高价进行交易,之后再签订低价销售合同,并在结算时把差额款打入小金库;二是通过收款票据截留收入。例如:自购收款票据替代本单位结算销售款,开具大头小尾的收款票据结算销售款,通过篡改减少收款票据上的金额结算销售款。

(2)存货已发出,但账面记录或有或无。这因为收入来自于商品销售,要截留收入有存货发出。存货发出有账面记录又有两种情况,一是账面记录与实际发出量相符,二是账面记录低于实际发出量;发出无记录则只有存货发出,账面不做任何记载,从一开始就全部隐瞒了销售事项。 2.该类型贪污的审计办法

基于该类贪污的财务特征,审计的重点应该是与存货、销售成本、应收账款相关的资料,以及销售合同及收款票据的真实性。检查的包括是否存在截留销售收入设置小金库的情况,该类型小金库款项是否已被侵占,该侵占是否可定性为贪污。审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了解是否存在贪污风险因素。具体包括:了解嫌疑人是否存在贪污的动机或压力;检查相关内部控制,了解是否存在控制缺陷,该缺陷是否可能为截留销售收入存入小金库进行贪污提供机会;了解嫌疑人的生活方式及对单位的看法,查明其是否有可能预示着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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