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管理手册应知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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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损管理手册复习提纲

一、门店防损部工作职责

1.门店防损部在门店店长和总部防损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和落实总部防损部及门店店长所部署安排的有关防损管理工作的会议、决定、通知等。 3.负责门店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商品控损等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落实公司商品控损、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台帐及培训。

5.带领门店防损团队认真对门店范围内的防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6.负责门店与顾客发生的矛盾纠纷的处置。

7.负责申请配置和保管门店消防、防损、巡更、报警、监控设备器材及防损员服装。

8.负责门店配置的消防、防损、监控更换或维修后的原资产协同总经办庶务口进行处理,处理所得依规定交财务入帐。

9.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商品及杂物。 10.按规定及时向总部防损部反馈门店有关防损安全工作的信息。

11.负责落实总部营运各环节中的商品损耗控制措施,加强流程环节管理,落实总部防损部商品控损的各项工作制度,降低商品损耗。

12.负责门店防损员对防损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13.负责对外与公安、消防等机关的工作沟通和协调。

14. 负责及时完成总部防损部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总结、方案、报告等。 15. 完成门店店长及总部防损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入口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禁止员工、顾客从入口处出卖场,严禁顾客携带大包、大袋进入卖场(以女式随身手提包为标准)。 2.严禁顾客将同类商品或易混淆商品带入卖场。 3.严禁顾客将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带入卖场。

4.退、换商品由总服务台工作人员持退、换货清单(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条码、数量、金额、日期),防损员核对单物后放行。

5.提高警惕,发现惯盗、行为可疑人员及时通知防损领班,以便巡视防损员对其跟踪盯防。 6.对进口设备进行监管使用。

(二)出口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禁止顾客从出口进入卖场。

2.严禁员工携带赠品、纸箱及其它非个人购买物品出卖场。

3.抽查顾客所购物品,对照购物小票核对商品、日期,大件贵重商品如:油、酒、烟100﹪检查,其它商品抽查率达到30﹪。对顾客购物小票不盖章,只查小票是否撕口,未撕口的小票随手撕口。

4.商品出门报警,首先对照清单查明原因,并向顾客解释原因,请顾客稍等,然后交由收银员帮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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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防盗扣。若商品未经付款出门,礼貌问顾客解释,“对不起,您还有件商品未付款,请您到收银台补款”,补款后放行。

5.严格控制购物车,购物篮(借)出卖场,商品促销或借做拍POP广告,需经店长或卖场经理批准办理手续,方可。

6.防损员对每笔团购填写团购出货登记表。

(三)理货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禁止未佩带号牌人员进出理货区,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佩带号牌的情况下可自由出入,但不得在理货区扎堆闲谈。

2.监督理货员收货,收货时要求2人进行,并进行签字。对生鲜收货参照《生鲜自营手册》执行。 3.防损员对相关类别商品收货每班至少抽查3笔,核对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供应商退、换货由理货员与防损员同时进行清点,防损员审核退、换货单据上必须有店长、主管签字,并认真填写《退、换货登记表》。

5.理货区停止作业后,收货仓库关闭,仓库内如需周转商品必须由仓库值班人员对每笔商品进出进行登记,防损员在营业结束后进行检查。

6.门店营业结束后,防损员对理货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仓库是否有无关人员;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断掉等。

7.大批量商品从理货区走,登记表格与出口相同。

8.新供应商(或有新设备)进场,按商品进出进行登记备查,作为日后退厂物品出门依据。 9.专柜供应商退货,防损员应将空箱、空篓等进行仔细检查。

(四)员工通道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员工进出员工通道必须佩带号牌,严禁将私人物品(含杯子、皮包及其它同类商品)带入卖场内。 2.监督督导对更衣室的检查(要求每天对更衣室检查不得少于5次,目的是减少员工单独在更衣室滞留时间,防止违规事件和扎推闲谈现象发生)。

3.设置易混淆商品登记本,制作防损标签,对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自己所携带的笔记本、笔等用具带进卖场的,防损员必须监督其在易混淆商品登记本上登记、签字并粘贴防损标签。

4.员工出入员工通道必须主动配合接受防损员检查,背有背包的,一律打开背包检查。

5.员工通道为垃圾出卖场的统一通道,防损员必须对垃圾进行检查,发现可回收包装箱、商品空壳应及时收回并进行登记。对做完地面清洁的渍水,防损员应用木棍或其它工具进行清剿,防止商品混入其中。

(五)收银一线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对收银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其未按收银流程收款,及时向防损领班或实负报告。 2.监督顾客经过收银台时付款情况。发现顾客有逃付或漏付行为及时通知稽查口防损员。 3.做好服务工作,帮助老年顾客或需要帮助的顾客搬拿商品出卖场。 4.接待、处理收银台发生的纠纷,避免影响收银台工作效率。 5.在收银一线进行巡视,护送收银员解款至收银室。

6.遇到抢劫、抢夺或盗窃收银款事件,按照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六)便衣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防损员必须履行安全防损岗位职责,对内外人员的行为、商品售卖的过程和卖场设施设备的运转等实施全方位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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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损员按设定的岗位,着便装准时上岗,对本区域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和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用火用电的重点部位、出入口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3.防损员在巡查过程中要高度警惕,巡查周围可疑人或可疑事,一旦发现有盗窃嫌疑迹象的人,要沉着冷静、保持距离,保证行窃者在监控视线中,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将其抓获,及时由门店防损部进行处理。

4.防损员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商品嫌疑,应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前提下,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防损员在巡查过程中,研究行窃者行窃的手段和方法,掌握入店行窃者的行动规律,找出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点,做到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有效地维护企业利益。

6.遇有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时,防损员须及时到位采取相应措施,遏止事态发展,积极配合领导维护好现场秩序。

(七)夜值人员工作职责

1.夜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防损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2.夜间值班必须责任到人,严禁离岗脱哨,不得睡岗、酒后上岗或在岗上听收音机、看电视,做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夜间各岗按照各自责任区域落实好夜值工作,查班时间间隔一般在40分钟或60分钟内,进行不间断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4.夜值人员应随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夜值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认真检查所巡区域的安防情况,不得睡觉。

6.夜值人员必须对夜间来店人员应核实身份,问清来由,如系总部检查人员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检查人员,应先看号牌核实身份再开门。

7.夜值人员应熟悉基本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能应对盗窃、火险等突发事件。 8.严格按公司巡更管理要求执行。 9.做好夜间值班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监控室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员在门店防损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监控值班工作。

2.监控员须密切监视屏幕上的任何情况,认真做好当班记录,每人每班至少发现三个以上的问题,发现有可疑情况,立即定点录像,并及时向防损部负责人报告。

3.值班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机房内及屏幕上看到的任何情况,不准向外人泄露。 5.工作期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得看书、看报,不得擅自脱岗、睡觉及吸烟。 6.熟练掌握监控设备、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7.认真操作消防报警系统,发现报警时,迅速报告防损领班或防损员,查清报警原因、地点,并做好报警记录。

8.熟练操作监控、收银手报、重点部位的红外报警、金库的三鉴探测器等设备,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能作及时排除或简单维修,自己不能维修的,向防损部报告,并跟进维修,保持设备的完好运行。

9.认真做好监控、消防系统的全面检查,保证监控、消防系统完好的工作状态。 10.完成门店防损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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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外围岗防损员工作职责

1.指挥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有序停放,保证通道畅通。 2.及时收回带出店外的手提篮、手推车、液压车,防止被盗。

3.检查外围阴井盖是否安全、是否有缺损;室外道路减速板安装是否牢固。 4.禁止小摊小贩在店门前叫卖。

5.维护卖场大门口、收货口及其它周围的安全秩序。

6.对外围区域发生的交通、治安、纠纷等,及时做好说服和劝解,不能调解的,报上司或者有关部门。

三、着装、纪律管理规定 (一)防损员着装规定

1.防损员(含领班)着统一制服(护卫装)上岗,左胸前佩戴号牌,严禁警便混穿。 2.防损员制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一年四季按季节着装。 3.保持制服干净,整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衬衣要内扎。 4.防损员着装必须佩带护卫标识,包括:肩章、领花、警号、领带。 5.除夏季外,防损员上岗需戴大沿帽。

6.除工作时间,防损制服严禁外穿,制服发放到个人后,本人应爱护,妥善保管,丢失或毁损的照价赔偿。

7.防损制服穿用3年后可进行更换。

(二)防损员纪律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公司机密范围:

1)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防损措施,应急预案等。 2)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人员情况。

3)公司在经营工作中的一切重要决策内容,活动方案等。 4)对公司的商品调价前和销售改变前的决策。

5)一切未公布的经济情报和人事调动,工资,奖励分配等。 6)公司领导的住址和电话。

7)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及举报内容。 8)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它内容等。 9)正在调查和已侦破的各类案件。

(三)便衣工作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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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必须:

1.便衣每天进出、用餐、休息必须到防损办公室签名。 2.进出员工通道或理货区必须佩带号牌。 3.必须听从防损负责人的安排,以防区域失控。 4.认定偷窃必须眼见为实,不得推理、揣测。

5.无特殊理由时,必须等偷窃嫌疑人出收银台后才能抓获。 6.遇员工遭顾客围攻,必须以顾客的身份疏导、调解。

7.遇抓错偷窃嫌疑人,必须以顾客身份出现,言语中不得流露自己是超市工作人员。 八个不准:

1.不准打、骂偷窃嫌疑人。

2.不准用语言或姿势侮辱偷窃嫌疑人。 3.不准在卖场与熟人、员工闲聊。 4.不准从门店的进出口进出; 5.不准在上班时间购物; 6.不准徇私舞弊。

7.不准对偷窃嫌疑人进行搜身。 8.不准在顾客或员工面前暴露身份。 三条警讯:

1.眼见为实,是确认偷窃的唯一依据; 2.适时抓捕,是提高效率的技术保证; 3.身份掩饰,是价值体现的必须前提。

四、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烟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安全经营,依照公司禁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禁烟范围

公司总部、各门店的重点区域和营业场所均为禁烟区域。各门店要认真划分管理责任区,不留死角。 全公司自有员工、厂聘员工、大客户员工、临时促销员工、外来施工人员、送货人员在上述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同时应主动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2.重点禁烟区域

下述部位为重点禁烟区域,在以下区域违规吸烟的,从重处罚: 1)行政办公区。 2)餐饮经营区。 3)仓库、理货收货区。

4)各类机房、电井、配电房、泵房、地下室。 5)美工、备勤室、厕所、楼梯、道具制作间。 6)其他易燃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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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禁烟管理考核

1)公司自有员工要起到禁烟示范作用,应积极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域的吸烟行为。鼓励员工举报违规吸烟行为,经查实后,每起给予贰百元奖励。各所属企业违规吸烟行为举报点设置在总经办。

2)公司自有员工在禁烟区域吸烟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武商集团员工手册》中的规定处以严重过失,予以除名处理。

3)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发现被检查单位内有员工吸烟,除本单位按制度处理当事人外,再由公司发文对直接主管责任人和负责人计较严重过失一次。顾客吸烟无人劝阻或地面有烟头的,由公司发文对该责任区责任人计较严重过失一次。同时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计入公司年度安全考核。

4)厂聘员工、临时促销员工在禁烟区吸烟的,责令门店对该违规员工予以除名,并对供应商处以伍仟元的罚款;季度内累计达到三次的,对该供应商处以叁万元的罚款。

4.大客户禁烟管理

1)加强对大客户的禁烟管理,大客户区域禁止设置吸烟区。有下述行为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2)大客户员工在禁烟区域违规吸烟的,企业责令对该违规员工予以除名,并对大客户处以壹万元的罚款;季度内累计达到三次的,对大客户处以伍万元罚款,对主管大客户的责任人处以较严重过失。

3)大客户禁烟责任区域内的顾客有吸烟行为的,大客户员工要主动劝阻。顾客吸烟无人劝阻的,对大客户处以每例贰仟元罚款;季度内累计达到三次的,对大客户处以壹万元罚款,对主管大客户的责任人处以轻度过失。

4)大客户在禁烟责任区内禁烟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偿给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供货商的禁烟管理

1)加强对送货人员的禁烟管理,送货人员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对送货人员的聘用单位处以壹万元罚款;季度内累计达到三次的,对送货人员的聘用单位处以伍万元罚款。

2)送货人员在禁烟区域吸烟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偿给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施工禁烟管理

1)装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在禁烟区吸烟的,每次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处伍仟元罚款,对装修单位处以五倍施工保证金的罚款,门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施工人员违规吸烟行为管理不力的,处以较严重过失。

2)施工人员在禁烟区域吸烟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偿给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禁烟措施

1)强化员工禁烟意识。将禁烟培训贯穿于员工入职、复训当中,特别是要搜集典型的烟头至灾案例,对员工进行培训。

2)营造浓厚禁烟氛围。在各禁烟区域粘贴公司统一制定的“禁烟”标识,既要讲究醒目,又要避免与卖场商品陈列氛围不协调。

3)加强禁烟工作检查。将禁烟工作责任分解于不同柜组负责人,门店防损部加强检查、监督,将禁烟工作作为日常基础检查工作来抓。各分公司、门店在不违反禁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在店外空旷地带设置吸烟专区,并配置相应的灭烟设施。

4)严格禁烟工作考核。严格按禁烟规定及时考核、及时通报、及时教育培训。 8.禁烟管理办法实施方式

1)零售实体将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专柜和大客户的条款,作为经营合同的附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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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在职自有员工的考核条款由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3)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厂聘员工、大客户员工、临时促销员工、外来施工人员、送货人员的考核条款,由各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和直接责任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报企业人事部门备档。

9.禁烟管理工作奖励

年度内,对禁烟管理工作突出、无违反禁烟规定的单位和管理人员优先评先。对积极举报、制止、劝阻违规吸烟行为的先进人员,集团将给予物资奖励和通报表彰。

(二)动火管理规定

大客户及卖场装修施工确需动火的,必须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门店防损部审批,并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装修动火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和有操作证人员进行,门店防损部严格把关。 2.动火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商品。

3.动火现场必须准备消防器材(至少2具4kgABC干粉灭火器)。 4.门店防损部对动火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派人现场监督动火过程。 5.动火完毕后,全面清理现场,不得留有动火残留物质和火种。

(三)钥匙管理规定

内容

1.每天做好钥匙的收发工作。

2.店长应对门店钥匙的管理和安全负责。 3.如果钥匙丢失,应立即上报营运部和防损部。 4.严禁擅自复制钥匙。 程序 1.钥匙箱A: 1)位置:店长室。

2)功能:存放金库钥匙及其它店长决定存放于此的钥匙。 3)控制方式:钥匙箱上锁,钥匙控制于店长及授权的值班经理。 4)保管责任:店长及授权的值班经理。 2.金库钥匙的交接方式:

1)早班当班经理从钥匙A中获得金库钥匙,开启金库门后放入钥匙箱B。 2)中班当班经理从钥匙B中获得金库钥匙,关闭金库门后放入钥匙箱A。 3)金库门设双锁,分别由收银负责人及当班经理控制。 3.钥匙箱B:

1)位置:防损部办公室。

2)功能:存放涉及进入无24小时值班部门(包括夜间要锁门的租赁专柜)的钥匙及贵重商品的柜门、仓库钥匙、收银室钥匙、各出入口钥匙。

3)控制方式:钥匙箱设双锁,分别由夜间防损负责人及夜间当班经理控制,使用钥匙应登记时间、钥匙名称、借用人姓名、借用事由。

4)保管责任:防损当班负责人及当班经理。

(四)烟酒、虫草燕窝等贵重商品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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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柜台必须符合消防标准和基本防盗安全要求。

1.柜台木质材料必须粉刷防火涂料(按消防要求粉刷三遍,每遍间隔时间为8—12小时,粉刷匀称),柜台内电源走线必须规范,且套阻燃管。

2.烟酒柜台陈列面必须上锁。营业结束后,钥匙统一存放在金库,每天按公司规定的钥匙交接表填写交接记录。

B.烟酒售卖需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烟酒售卖禁止赊销,先收款后交货,商品离开柜台概不退换。 2.烟酒专柜发生日常销售损耗,责任自负、差错自赔。

3.烟酒售卖过程中,商品在未付款前始终不能脱离售卖人员视线,售卖人员一次接待一位顾客,对香烟整条售卖和名贵酒售卖一律执行顾客未付款前商品不离柜台的原则,防止烟酒被骗。

4.烟酒柜台帐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建立,店长、防损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检,并有抽检记录。 5.节假日,禁止将成箱烟酒存放在柜台通道内,特别是夜间,防止烟酒被盗。 6.夜间值班,烟酒柜必须安排夜值员定岗职守。

C.烟酒柜必须有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烟酒柜必须设置巡更点。

D.“冬虫夏草”、“燕窝”专柜设置在卖场外的,柜台必须安装红外报警器,并与门店监控室联动,或配备保险柜,夜间将商品存放在保险柜内。

(五)黄金珠宝安全规定

1.黄金珠宝玻璃柜台必须安装防撬卡。

2.有监控探头进行24小时监控并有录像;必须设立手动报警装置,并与监空室连动。 3.夜间黄金珠宝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黄金珠宝必须投保。

5.黄金珠宝柜必须有专人持警棍值守。

6.门店务必与黄金珠宝柜法人代表签定安全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系违反上述五条的,无条件清退。

(六)餐饮大客户安全规定

A.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餐饮大客户进场装修前须向辖区消防机关申报,开业前须取得消防机关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书。 2.配备有灭火器、防火毯、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3.有指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

4.餐饮大客户员工必须参加门店防损部组织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三能”、“三会”知识和超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严格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卡)方可上岗。

5.大客户消防器材由其安全责任人负责保管、维护,超市防损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6.严禁遮挡、圈占消防系统(如:防火分隔门、消防栓、自动和手动报警器、喷淋头、消防喇叭、灭火器、消防疏散指示标识等)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7.严禁占用和阻挡防火间距、疏散通道、严禁擅自拆除、移动消防设施、设备。 8.餐饮大客户应建立自查消防安全台帐,有自查记录。 B.用电和用火

1.餐饮大客户电源走线必须规范,套阻燃管,电源插座、空开应责任到人,必须安装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成的基座上,电源插头、插座、开关必须完好无损,无裸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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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燃商品、用品不得距照明灯、变压器、火源等发热源过近。

3.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报超市防损部审批,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单独走线,连接单独插座,特别是微波炉、电饭煲、电热水器应放置在“绝燃材料”台面上,必须设置独立电源插座,大功率用电设备(1000瓦以上)必须单独设置空气开关,严禁使用移动式多孔插座板。

4.认真落实量贩公司“禁烟”管理规定,发现吸烟者(包括顾客),全体员工都必须予以制止。 5.严禁使用煤气坛、液态燃油及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所有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及安全操作。 6.必须每天清洗一次抽油烟机、厨房内煤气管道和阀门;每半年清洗一次排烟管道;每月清洗一次抽排风机,防止留有油污油垢,有清洗记录,严禁拆除油烟罩内“导油排”。 必须将开业3年以上的烟道弯管全部更换一次。

7.对厨房操作工严格执行持消防安全培训卡上岗制度,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挂牌明示;油锅作业期间,严禁操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营业结束后,残留在锅内食用油必须清除,并将油锅清洗干净,建立油锅自查记录。

8.打烊后所有照明灯具、灯箱和用电器必须断电(除冰箱外),涉及餐饮的,各管道气阀门必须关闭,大客户安全责任人应每天在打烊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9.按集团要求,将发生安全事故后的责任处置写进大客户租赁合同,凡在公司各门店从事经营的大客户,只要消防安全出事,一律停止经营,无条件清退出场。

C.大客户厨房设备发生火险应急处理方法 1.烟道起火:

如发生烟道起火,厨工应立即切断抽风机电源,并及时用灭火器扑救。立即向超市防损人员报警,电工开启管道内喷淋设备水流总阀,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使用消防栓灌水灭火,视火势情况拨打“119”报警。

2.燃气泄露起火:

若发生煤气泄露而引起火险,厨工应用湿毛巾护手及时关闭煤气总阀及炉具分阀,用灭火器扑灭火险。 3.油锅起火:

若油锅、电烧锅因燃烧过热而引起火险,随手朝锅内丢进蔬菜叶或其他烹煮物,或者首先关闭气阀或电源,切断助燃物,用不锈钢锅盖盖住铁锅并用灭火毯覆盖整个锅体再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视火势情况,打开烟道喷淋水阀。

4.大功率用电设备起火:

若大功率用电设备,如加热器、保温台、电饭煲等发生火险,应立即切断所有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七)生鲜区安全规定

1.油烟管道:必须每天清洗一次抽油烟机、厨房内煤气管道和阀门。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抽排风机,防止留有油污油垢,有清洗记录,严禁拆除油烟罩内“导油排”。 必须将开业3年以上的烟道弯管全部更换一次。

2.油炸锅:油锅作业期间,严禁操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营业结束后,残留在锅内食用油必须清除,并将油锅清洗干净,建立油锅自查记录。

3.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报超市防损部审批,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单独走线,连接单独插座,特别是微波炉、电饭煲、电热水器应放置在“绝燃材料”台面上,必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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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电源插座,大功率用电设备(1000瓦以上)必须单独设置空气开关,严禁使用移动式多孔插座板。

上述设施设备如发生火险(灾)参照参饮大客户厨房设备发生火险应急处理办法处理。

(八)金库安全规定

1.金库库房在门店施工中必须安装钢板,并经总部防损部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2.金库钥匙管理:金库防盗门与银钞库房门钥匙必须分开管理,上下班交接必须详细填写钥匙交接记录,交接时间应精确到分。

3.金库开门流程:金库开门必须严格执行“先看猫眼、后开门”的管理规定,在核实敲门人身份后,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总部管理人员、门店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门店防损部实负以上人员、银行上门收款人员敲门的,核实完身份开门。

2)未戴号牌及其它超市工作人员敲门的,禁止开门。 3.禁止大额现金在金库过夜。 4.防损员安全检查:

1)检查金库钥匙的交接记录。

2)检查保险柜、铁皮柜内是否存放有收银员私人物品。

3)检查金库内粘贴银行上门收款人员工作证复印件及近期相片原件是否粘贴良好。 4)银行上门收款安排2名防损员协助押送至店门口。

5.技防:金库库房内必须安装监控探头24小时进行监控,并有监控录像。

(九)仓库安全规定

1.仓库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系统完好有效。 2.仓库所有窗户必须安装防盗网,防止偷盗份子入库盗窃。 3.仓库必须安装监控探头,做好技防监控工作。

4.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具必须是防爆灯具,与顶部喷淋、报警探测器、照明灯具高度保持50公分的水平间距。

5仓库商品堆放应整齐有序,留足主通道,堆放时如无货架,应放在托盘上,防止商品受潮。 6.仓库内使用叉车、登高车、梯子等,必须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确保安全。

7.商品堆放、堆码必须牢稳,货架上物品应有防损包装膜;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4米,防止商品歪倒损坏及砸伤人员。

8.仓库及其进出货平台严禁吸烟,防损员需加强禁烟管理。 9.仓库严禁未佩戴号牌人员进出。

10.仓库停止作业后,防损员应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并锁好库门。

11.仓库所存商品的堆放,必须按照消防、安全所规定的“五距”进行,不得违反操作。

(十)收银一线安全规定

1.对收银员收银流程中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监督:

1)收银员在收取顾客购物款前不得将收银抽屉抽开;找零过程中应先将抽屉关闭再将款额交付顾客;收银抽屉抽开面积不宜过大。

2)大额人民币应有序的放置在收银抽屉内层。

3)当班收银结束后,收银员需将营业金、备用金放入收银箱内锁好。在防损员的护送下以最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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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交到现金室,不得将钱款裸露在外。

4)交接班时,上下两班收银员在结尾工作和准备工作未完毕的情况下,不得将收银钱箱离手放置在收银台上。

2.警惕聋哑人和非购物交款人员及购物交款完毕后仍在收银台逗留、围台起哄等情形。特别是寻找各种理由反复在收银台就钱币真假、新旧纠缠影响收银员正常工作。

3.防损员在营业结束后护送收银员解款到金库须持械护卫。 4.严禁顾客在收银员工作期间越过收银防护链。 5.监督顾客经过收银台时付款情况。

6.遇到抢劫、抢夺或盗窃收银款事件,按照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十一)现金款项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现金款项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2.现金款项是指:公司及门店的备用金、销售款、充值后的一卡通及其它现金款项。

3.银行及武装押运人员到达门店收款时,财务人员须通知防损人员到达收银金库,协助押款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4.门店的销售款进银行时,银行及其武装押运人员必须在收银金库办理交接手续。

5.银行及武装押运人员在进入收银金库时,财务人员必须通过猫眼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收银金库内。

6.财务人员须定期对银行押款人员及其武装押运人员的情况与银行进行核实,确保提款人及武装押运人员的身份真实有效。

7.本规定的相关内容,财务部门与银行签定提款合同时,须写进合同文本内共同遵守。 8.备用金及其他现金款项必须存放于安全室内或金库内。

9.非销售款项的其它现金款项进出银行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10. 办公室及不安全的区域不准存放现金,出现现金丢失、被盗,由当事人自负。 11. 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二)卖场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与顶部喷淋、报警探测器、照明灯具高度是否保持一定水平间距(30-50公分)。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整齐;是否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3.地面是否平整、无障碍物;是否清洁干净、无水迹、无任何废弃物、垃圾等。 4.天面顶部悬挂物及绳索是否牢固、清洁;挂壁物是否固定。 5.货架受力后是否倾斜;物品堆放是否均匀。

6.货架上的紧固螺丝是否牢固;货架、促销台四周是否光滑。 7.货架上照明灯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8.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安全通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9.喷淋末端放水阀是否漏水;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10.防火卷帘门下是否有移动货架、货品堆放、影响其正常升降。 11.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

12.卖场内是否有人动用明火;是否经过审批;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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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卖场内是否有无人看管的梯子、补货车、垫仓板、液压车等工具。 14.卖场内是否有异常气味及烟雾。

15.电加热器使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16.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电源线;试机台、灯具展示柜等电源插座是否正常;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整齐;货架照明灯是否正常。

17.关店后餐饮、租赁区员工离店后是否进行自查;是否签字。

18.操作间用火、用气是否安全;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

19.面包房电器设备、烘箱、油炸炉、机械工具是否正常;工作时是否有专人看护;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到位。

20.油库旁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周围是否有热源。

21.消控系统、监控系统、门磁系统、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十三)理货区、仓库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物品堆放是否整齐;与顶部喷淋、报警探测器、照明灯具高度是否保持一定水平间距(30公分以上);货架顶部物品是否有防损包装;是否超高(1.4米);后仓照明灯是否有防护罩。

2.物品堆放是否均匀;货架受力后是否倾斜。 3.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堆码要求。

4.理货区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安全通道、配电箱前禁示线内是否有物品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 5.托盘是否完好;木档是否有缺损。

6.地面是否平整、无障碍物;是否清洁干净、无水迹、无任何废弃物、垃圾等。 7.天面顶部悬挂物及绳索是否牢固、清洁;挂壁物是否固定。 8.高空作业2米以上是否系好安全带。

9.喷淋末端放水阀是否漏水;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10.理货区是否有人动用明火;是否经过审批;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11.理货区是否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 12.理货区是否有异常气味及烟雾。

13.理货区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是否整齐。

14.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 15.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漏电保护开关。 16.办公室内场地是否整洁;电源插座是否固定在墙上、排列整齐。 17.肉类加工间锯骨机是否有防护工具。

18.生鲜熟食加工间用气、用电是否安全;排油烟机是否清洁;灭火器、石棉毯是否到位;报警探测器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19.生鲜后仓冷库、办公室、加工间顶部是否堆放物品。

20.冷库是否有保暖衣服、防滑靴;进出冷库是否随手关门、关灯。 21.操作间用火、用气是否安全;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

22.面包房电器设备、烘箱、油炸炉、机械工具是否正常;工作时是否有专人看护;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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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油库旁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周围是否有热源。

24.消控系统、监控系统、门磁系统、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十四)关店后安全检查规定

1.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2.煤气表阀门是否关闭。 3.操作台上的煤气阀门是否关闭。

4.油锅内油是否倒出;排油烟机是否清洁;排油烟罩、过滤网、油杯、炉灶无油污。 5.废弃物、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6.煤气管道上是否有物品堆放。 7.防火分隔是否有缺损。 8.灭火器、石棉毯是否到位。

9.检查生鲜熟食加工间、美食广场各专柜动力照明电源开关、燃气阀门、水龙头、鼓风机、排气扇等设备是否关闭。

10.货架上日光灯是否关闭。

11.各机房、配电间、办公室是否有异常情况。 12.地面、空间、垃圾房是否有不安全情况。 13.是否有人加班。

14.白天检查各专柜前一日《营业结束后重点部位检查对签表》的自查情况;是否签字。 15.消防疏散系统的设施是否缺失或正常。

(十五)消防盲点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商场内既无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又无喷淋装置单间独立的部位。 2.各部位门、窗是否关闭、上锁。 3.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气味。 4.消防卷帘门是否正常。

(十六)灭火器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灭火器存放位置是否正确。

2.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正常(指针在绿色区域)。

3.2kgCO2灭火器重量是否正常。(液剂重量减少5%时,需重新加液) 4.干粉干粉要上下颠倒摇匀,使干粉不结块。 5.瓶体外观是否生锈、清洁(油污、灰尘)。 6.橡皮导管是否老化有裂缝。 7.喷嘴是否损坏。 8.保险插销是否正常。

(十七)消火栓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消火栓前是否有物品堆放。 2.消火栓门是否能正常开、关。 3.管道是否漏水。

4.水笼带、水枪、小榔头、紧急按钮、水喉是否有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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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箱内是否整洁。

(十八)防火门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防火门前是否有物品堆放。 2.是否能正常开、关。 3.是否能报警。 4.门磁条是否损坏。

(十九)大功率电器安全检查规定

1.使用部门须提出申请,到防损部领取《大功率电器申请表》。

2.使用者填写相应内容后将大功率电器连同申请表交给设备维保部审核。

3.在得到设备维保部的确认后,防损部留存《大功率电器申请表》,并在审核过的设备上粘贴使用标签交部门使用。

4.员工必须了解电器的正常操作规程,员工使用前须检查电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设备维保部维修,以免引起过失;使用完毕后,立即关掉开关、拔去电源。

5.防损部按检查标准每周五检查一次,发现与检查标准内容存在异议的,应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重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6.凡擅自使用或不按设备维保部要求,并乱拉、乱接电源线者,将按过失处理。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火灾报警系统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巡检主机面板显示、报警功能、打印功能、联动功能。 2.检查系统存在故障的原因,并通知物业、供应商处理。

3.对系统存在的故障,防损部当值员工全部知晓,并加强对故障区域的检查。

(二十一)消防水泵房安全检查规定

1.检查电控箱是否整洁;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开关位置是否在自动状态。

2.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阀门开关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常开或常闭);电机启动、停止运行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3.湿式报警阀门是否在正常状态(常开或常闭);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警铃是否能报警。 4.水流信号阀某一区域喷淋管道内水流动,消控中心是否有反馈信号。 5.喷淋压力表末端放水处压力表是否正常(2-8kg)。

6.洒水喷头、消防结合器、喷淋结合器、室外消火栓周围是否有物品堆放;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水。

(二十二)门店装修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A.施工人员进店施工前准备工作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3天在门店防损部办理相关施工进店手续。

2.门店及大客户局部装修(100㎡以上)和改造,新店装修施工由发展部负责督促施工方向公安消防机关申报、审查和验收。

3.施工方进店施工前提交以下材料供门店防损部审查:

1)施工队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消防许可证、施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说明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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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所带工具要列出清单,交防损部登记备案。

4)安全工程项目大小交纳安全施工管理押金1000—5000元。 5)以上手续完毕后领取武商量贩门店装修改造施工审批表。 B.施工人员进出门店管理

1.施工负责人统一持施工人员本人有效证件到门店防损部(行政部)办理进出临时号牌,

2.办理临时工作号牌时,每张号牌交10元押金。施工完毕凭号牌退还押金,临时号牌须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押金不退。

C.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安全管理

1.卖场内严禁使用明火。施工确实需动用明火,施工方需提前通知门店防损部负责人,门店防损部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并与施工方办理相关手续。动火人员需提供操作证,同时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现场需准备消防器材,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跟进。

2.施工期间严禁在卖场内或其它禁烟区域吸烟,一经发现,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3.施工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清理现场纸皮杂物,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并通知门店防损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4.施工方施工时必须配合门店防损部的管理,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大客户店面装修施工的,大客户承担连带责任。

5.施工完工后,施工方必须在2天内向门店防损部提出验收。经验收,符合量贩公司相关消防规定和管理要求的,退还押金。如验收不合格,施工方需按门店防损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门店防损部验收合格为止。

6.门店及大客户局部装修(100㎡以上)和改造,新店装修施工完毕后,施工方需主动方向公安消防机关报审验收(发展部负责督促)。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门店防损部(行政部)办理退还押金等相关手续。

D.建设装修项目“三同时”制度

1.新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的建设施工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装修项目的安全卫生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营业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卫生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装修项目概算。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室内100㎡以上装修项目都应按规定报市级以上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合格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3.各单位应制定室内装修、经营布局调整项目审批流程,防损部是负责审查项目安全内容的主体部门。其审查的主要内容:

1)设计图纸和各类申报手续是否齐全。

2)不能因调整布局而加长逃生距离、堵塞逃生通道和出口。

3)出口处不能因装修而形成狭窄通道,出口门两侧50㎝内、配电箱30㎝内和下方不能用可燃材料装修。

4)保证消防设备、防盗设施不受到破坏和堵塞。

5)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安全卫生标准。

6)对电气、电路的功率、散热孔、穿管各单位要有明确的规定,本着安全可靠、方便使用的原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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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审批。

7)其它影响劳动安全卫生的事项。

(二十三)供应商及租赁商安全管理规定

为提升供应商和租赁商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公司所属门店、配送中心及所属营业区域从事经营、服务、运输及其它经营服务的各类供应商和租赁商必须建立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并向门店有关部门备案。

2.在本公司经营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防盗报警设备。 3.在本公司经营场所范围内所设置营业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防管理标准。

4.在本公司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工作人员必须知晓安全消防知识,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5.所有供应商、租赁商在卖场销售经营,必须接受量贩公司的安全管理,并遵守落实本公司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6.在本公司经营未建立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不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伤亡、消防事故,由供应商、租赁商负全责。

7.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发生各类安全、消防事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的经济处罚:

1)发生火险事故,予以罚款5000—50000元,责令停业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2)发生火灾事故,予以罚款50000—100000元,清退出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3)发生伤人事故,予以罚款5000—10000元;受伤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受伤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4)发生死亡事故,予以罚款10000—50000元;死亡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死亡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货梯和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A.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巡检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3.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运行动态,做好电梯运行方式调度管理工作,必要时设置专梯满足客流的需要。 4.货梯承载按标准要求,不充许超载,不充许带故障运行,禁止在货梯上搬运货物,禁止在扶梯上打闹和攀爬,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按时完成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

6.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设备结构及性能,准确判断故障,处理迅速及时。 7.值班人员违反制度或失职造成损坏,将追究责任。 B.电梯安全维保操作规定

1.电梯停机保养时,首先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操作。

2.电梯机房要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不准住人,要有明亮的采光,良好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扶梯上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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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梯控制屏用吹风机或漆刷轻掸,做到无灰尘,磁铁接触开关无锈蚀,如有油垢,用洒精棉花擦净,以防止磁铁得电后被粘结吸住不放,造成电动机连转。

4.井底道坑如有积水,必须首先断电,然后排水,有漏、渗水情况一定要修好,保持底坑整洁。 5.各层站厅及地坎槽要经常清洁,以防止门脚阻塞而影响畅通。 6.电梯检修或保养时必须挂牌,确认轿箱内无人后方可停机。

7.井底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8.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9.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遵守公司动火规定办好动火手续,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准备消防器材,事后清理火种。

(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检测规定

A.消控中心强制启动消防外控设备(消控系统处于手动状态) 1.防排烟系统:防排烟风机动作,排烟阀打开。

2.防火卷帘门动作:主通道防火卷帘门二次降,下降至1.5米——1.8米高度外延时30秒后全部下降,其它防火卷帘门一次全降。

3.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动作(store1#)。 4.喷淋泵动作。 5.消火栓泵动作。

B.消防设备联动(消控系统处于自动状态) 1.卖场手报动作或卷帘门两侧烟感、温感报警后: 1)警铃报警。

2)防火卷帘门下降,主通道二次降。 3)排烟风机启动,排烟阀打开。 4)送风、空调停止运行。

2.喷淋末端放水,压力下降,消控中心水流指示器报警,消防泵房湿式报警阀报警,喷淋泵启动。 3.启动室内消火栓紧急按钮,消防泵房消防泵启动动作。

4.各项检测内容需由供应商、HVAC、PBL共同参与,并由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及对检测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5.所有消防外控设备在HVAC机房内电控箱开关,应全部处于自动状态。 6.所有设备检测要有检测人员在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7.本检测要求适用于商场每年6月、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另每年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还需对报警探测器等其它设备保养合同进行全面100%检测、试验。

(三)防盗报警器管理规定

1.严禁对防盗天线有重物碰撞、攀爬、悬挂物品等人为损坏行为。 2.防盗天线周围1米范围内,严禁存在电磁波和磁场。

3.防盗天线底座须安装不锈钢防撞护栏,时刻保持防盗天线底座的牢固稳定。 4.要确保系统电源连接良好。

5.要经常检查防盗天线机盒有无进水或受潮的情况。 6. 防盗天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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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班防损员必须在门店开店前对门店各通道的防盗天线进行检查。

2)检查时防损员应携带防盗软标签以正常步行速度经过防盗天线,检查内容为:报警范围、报警指示灯、报警声音及报警时间。

3)如检查发现有报警范围过小、指示灯不亮、无报警声音及报警时间滞后等现象应予以记录并报供应商上门检查及维修。

7.门店防损负责人应每隔45天(防盗设备最佳工作性能周期为45天)联系供应商进行维护和调试,确保设备的良性运转。

8.防损负责人应与供应商共同维护和调试,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每次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原因、最后调试情况、记录人姓名)。严禁私自进行故障排除、维修等。

9.如出现临时性突发故障,应及时与门店综技工联系。

(四)防盗标签的管理规定

1.防盗硬标签的需求,由门店防损部按规定标准提出书面报告,报公司防损部及分管副总审核后,转总经办庶务按相关流程配置。

2.防盗软标签的需求,由门店防损部按公司规定标准并结合季节、销售等因素提出当月的需求量,报门店庶务后,由总部庶务统一配置。

3.硬标签由门店防损部按柜组分类、标记交于柜组。

4.门店防损部每天分别于中班交接、打烊后,将硬标签在收银台进行回收后按分类、标记交于柜组。 5门店柜组将需投放软标签的商品送到门店防损室,并办理商品交接手续。软标签投放完毕后,门店防损部将已投放防盗软标签的商品交于柜组,并再次办理商品交接手续。

6.每月底之前,由防损负责人、庶务员、财务主管对防盗标签进行盘点。 7.每月5日前,门店防损部将防盗标签盘点情况通过防损月报表告知总部防损部。 8.对损坏的硬标签按规定流程办理报废手续。 9.防盗硬、软标签统一由门店防损部集中保管。

10.门店防损部须建立防盗软、硬标签的投放、领用明细台帐,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11.软标签投放原则上由防损员负责,需柜组商管员投放的,门店防损部须跟进检查。

12.门店防损部须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对退货商品、下架商品上的硬标签及时回收,避免标签流失。 13.门店柜组要加强对硬标签的管理,造成硬标签遗失、损坏的人员及柜组要照价赔偿。 14.严禁非防损、收银人员私自使用取钉器下标(防损负责人授权除外)。 15.门店每月严格按软标签的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和投放。

16.门店须严格按照防盗标签的管理、安装、配置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违者进行考核及过失处理。

(五)防盗标签的安装规定

A.硬标签的安装 1.基本原则:

1)收银员容易找到,便于取钉操作。 2)不损坏商品织物。

3)防盗硬标签的钉子应完全插入,使之难以脱落。 2.安装的部位:

1)上衣:安装在前胸和领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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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裤子:一律安装在裤腰处。 3)鞋:一律安装在左脚。 3.安装的价格标准:

1)领带、皮带、帽子、围巾、手套、雨伞 (必须全部安装 ) 2)服装、鞋子 (价值在100元以上)

3)提包、手包、背包、旅行包 (价值在80元以上) 4)内裤、文胸 (价值在30元以上) 5)袜子、毛巾 (价值在20元以上) 6)秋衣秋裤裤、睡衣(套装) (价值在80元以上) 7)食用油 (价值在80元以上)

8)床上用品 (价值在100元以上) 9)护膝、护腕套 (价值在50元以上) 10)其它 (视易盗情况) B.软标签的安装 1.基本原则: 1)不损坏商品。 2)不影响美观。

3)不遮盖商品或包装上的重要信息。 2.安装的对象:

1)单价在80元以上的贵重商品。 2)高单价的易盗商品。 3.安装的比例:

1)口香糖 60-80% 2)巧克力 60% 3)中档袋装奶粉 80% 4)高档袋装奶粉 100% 5)高档腰果、牛肉干 60%-100% 6)洗发水上标率 50% 7)中高档膏霜类 60-80% 8)中高档咖啡 60-80% 9)一般易盗商品上标数量根据本店情况确定 10%-30%

另可在内衣、内裤、袜子等易盗商品中适当投放一定比例的软标签,但软、硬标签不可在一件商品上重复使用。

(六)防盗标签的配置标准

1.新开门店的配置标准: 卖场经营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

硬标(新开) 软标(每月) 水标(每月) 奶标(新开) 酒标(新开) 太保绳(新开) 20000 6000 4000 19

500 500 500

8000-10000平方米 5500-8000平方米 5500平方米以下 15000 12000 10000 5000 4000 3000 3000 2000 1000 400 300 200 400 300 200 450 400 350 2.已开门店防盗软标签每月配置标准: 卖场经营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 8000-10000平方米 4500-8000平方米 4500平方米以下 注:随季节的变化或上架商品的销量可适当增减 软 标 10000--15000 8000 6000 4000 水 标 5000--8000 3000 2000 1000 (七)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对讲机只准在工作期间沟通联络信息,不准利用对讲机聊天、漫骂和开玩笑。 2.严格执行交接班登记制度,检查每部机的性能,外观和零部件是否完好。 3.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潮。

4.电池充电时,保证充电10小时,每个充电器上编号,注明取电时间。

5.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过失处理,如有遗失或损坏,除追究责任外,并将予以赔偿。 (八)警棍的使用管理规定

1.门店配备的警用器械均属防身之用,不得带出门店防范之外区域使用。

2.只有自已的生命和被侵害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才能作防卫使用,严禁作一般矛盾冲突时使用。 3.门店对器械要做好登记,专人保管,防止流失造成他人伤害而承担责任。

4.爱惜使用各类警用器械,严格按说明书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拼装,破坏使用功能。 5.任何警用器械使用责任到人,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九)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设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检查记录本》,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查看其图像是否清晰,探头位置是否恰当,探头是否被遮挡等内容。

2.在没有得到防损主管的认可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探头方向或遮挡探头。如卖场因布置需要而遮挡探头,防损部应予以提出,请卖场尽量配合。

3.防损部应对卖场各时段人员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探头方向。防损主管可根据布控需要对探头位置作相应调整。

4.对于有价值的信息监控员应及时保存以备取证。 5.信息保存周期为15天。 (十)监控系统的维护规定

1.监控设备进店安装、使用、维修、更换及保管处置均应严格按公司庶务规定和流程履行手续;监控设备未履行资产管理手续,不得拿出门店,任何人不得违规操作。

2.监控设备必须建立台帐档案,以便备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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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分别按以下方式维修。

1)新店安装的监控系统因设备自身原因,2年内发生故障,由安装厂商无偿维修。

2)老店监控器材出现故障,以维修为主,确需更换设备的进行更换,更换后的老设备由门店按庶务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封存保管,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3)老店监控系统维修,由中标供应商竞价择优维修。

4.监控系统属固定资产,其主要设备5年以内不得报废处理,因突发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废旧设备由门店按庶务规定报告总经办申请报废,总部防损部与总经办庶务口联合核对,进行报废处理,设备作价变卖所得款项,按规定转交财务入帐管理。

5.经常检查和擦洗探头及护罩,保持录像的清晰度。 (十一)巡更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为了做好电子巡更系统的使用并对巡更人员进行有效监督,门店防损负责人及巡更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2.巡更系统的固定信息钮的设置点为门店的重要要害部位。

3.所有巡更人员必须配备一只个人名纽扣,并随时携带,妥善保管,不准丢失。 4.当班巡更人员于当晚门店打烊后,将自己的人名纽扣信息输入巡更棒内。

5.巡更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更路线进行巡更检查,并携带已输入自己人名纽扣信息的巡更棒,在门店所设置的所有固定信息钮上签到。

6. 巡更人员在值班的当晚23:00时至次日凌晨06:00时,必须每60分钟巡更检查一次。 7. 巡更人员于值班次日早08:00时前,将巡更棒放置巡更通信座内,并将巡更信息输入电脑或监控主机内,并读取巡更数据,以便备查。

8.防损负责人每天必须在电脑或监控主机上,对昨晚值班人员的巡更检查情况进行核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的纠正和整改。

9.巡更人员的值班职责依照《夜间值班人员职责》规定执行。

10.巡更系统的使用严格按照巡更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11.巡更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系统的技术标准进行,凡个人原因造成的的损坏和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12.故意损坏巡更系统设施设备的,严格准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13.门店防损负责人可根据门店重点要害部位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巡更信息钮的固定位置进行调整。

(十二)新开门店安防设备安装标准

A.关于防损室

1.防损室包括处置室、视频监控及消防监控室、备勤室。 2.防损室应设置在收银线之外,且紧邻收银线。

3.防损处置室、视频及消防监控室、备勤室应设置在一起。 4.防损室应与金库相邻。 B.关于金库

1.金库四周及顶部要用5mm厚的钢板焊接。 2.金库门为钢制,门上安装带密码的锁或双锁。

3.金库外的收银室门安装猫眼,里面安装三鉴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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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关于消防系统

1.每扇需关闭的安全门要安装可推开式的报警锁,并安装门磁,与监控室联动。 2.防火卷帘应设置门楣和箱体,导轨和卷轴应安装在相应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构件上。 3.安全疏散楼梯里每层楼应设置疏散指示标示及应急照明灯。

4.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5.消防紧急广播能在消防控制室遥控开启,能自动录音。 6.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

7.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不宜大于15厘米,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8.末端放水及报警阀的设置应便于检查及排水操作。

9.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专设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消防供电应设置末端切换装置,保证在断电的情况下有专用的电源。

10.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示灯。疏散指示标示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示灯间距不宜大于10m。疏散指示标示灯为带电、带萤光,尺寸为30㎝×70㎝。

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还应在地面上设置疏散指示标示。疏散指示标示应设置在疏散主通道、转角处及安全出口门前的地面上,地面疏散指示标示的间距不宜大于20米。疏散指示标示为嵌入式、带萤光,尺寸为40㎝×100㎝。

11.新店安装的消防系统须发展部与防损部共同验收,支付二期款和尾款须征求公司防损部意见。 D.关于油烟管道

1.室内排烟管道内空不得小于600mm,金属材料厚度不得小于1.2mm。烟罩下方安装防火隔离排,离烟罩2米内安装“水幕防火箱”,室内油烟管道超过5米的,在管内安装喷淋装置,阀门安装在厨师就近处。

2.室外排烟管道内空不得小于400mm。铸铁材料厚度不得小于3mm。两边(或上下)两米范围内不得有窗口和可燃物体。管道转弯段应方便拆缷,确保每年能更换一次(竖向安装的管道须在下端安装漏斗,漏斗内水深不小于50mm,设置换水口。水平面上方设置排油管,保证落下的油垢能及时排出)。

3.室内管道和弯口段每月清洗一次,烟罩和防火隔离排每天清洗一次,室外管道每半年清洗一次,更换、清洗情况拍照及发票交门店防损部备查。

4.油烟管道的安装应事前由专业人员设计,由发展部会同防损部共同审核认可并报集团保卫部备案后,公司发展部方可联系供应商施工,门店防损部须跟进施工,确保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5.大客户自行安装的,其设计方案须经公司发展部、防损部审核认可并报集团保卫部备案后,大客户方可施工,门店防损部须跟进施工,确保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E.关于商品防盗系统

1.所有线路穿入直径为25mm的金属管材。线管连接处及转弯处使用专用连接头及弯头。做到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2.地面线槽安装必须在灌注白色水泥后再铺设不锈钢盖板。盖板的宽度为3cm左右,厚度不小于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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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线槽切割时不能借助地面的伸缩缝。

3.系统机箱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与墙面固定稳固。安装完毕后,所有外露电源插头及电源线需要用自喷漆喷为白色。

4.通道式的防盗报警天线收银通道宽度不得大于60㎝。稽查口式的防盗报警天线要有防撞装置。 5.卖场入口须安装门禁,防止顾客从卖场入口出卖场。对于多楼层的卖场,可以在卖场入口处安装防盗报警天线,方便顾客进出卖场。

6.防盗系统的安装由公司防损部提出需求及图纸,由公司发展部与供应商沟通安装。门店若需改动防盗天线的区域及数量,须报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安装完毕后,公司防损部按照安装规定对防盗系统进行验收,公司发展部依公司防损部的验收单予以付款,质保期尾款也须经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

F.关于视频监控系统

1.摄像头设置的区域应为门店的重点部位。

2.摄像头设置的数量由公司防损部根据卖场实际面积及区域进行确定。

3.管线铺设的标准:所有线材需通过弱电线槽,不能通过线槽的需穿镀锌管将线从线槽内延出,并做到横平竖直、美观牢固。电源线需要使用带屏蔽层的三芯电源线。

4.吊杆安装的标准:球罩吊杆需使用法兰盘并且用膨胀螺钉固定在楼板上,确保美观与牢固。法兰盘中间部分需设置一架空层,在架空层侧面打孔将镀锌管引入,中间不能出现有线材外露。球罩吊杆采用Φ25mm×2.0mm的镀锌穿线管。装饰天花能见到里面的球罩吊杆,要求吊杆刷漆的颜色与所在区域一致。

5.球罩安装的标准:球罩的最顶端边缘与店内灯带高度平行。同一通道内的球罩在同一条直线上,如果由于建筑结构的原因最多只能在两条直线上。楼面的部分区域有安装天花板,但球罩仍需按其它区域安装相同,需要使用吊杆固定在楼板上。但垂下的高度为球罩中间部分与天花板平齐,将玻璃护罩露在天花板下面。每个球罩内的电源均需安装电源插座。

6.摄像机的安装标准:摄像机电源线和变压器必需用塑料绳扣固定在摄像机支架上。摄像机的安装需要安全牢固。

7.三鉴探测器安装的标准:收银室须安装三鉴探测器。安装时需最大化的覆盖整个房间,一般安装在房间入口对面墙上,但须根据现场实际构造来确定,安装位置应以充分发挥设备用途为前提。三鉴探测器须使用六芯控制电缆铺设。

8.报警按钮的安装标准:收银室及每个收银台(包括单独收银台)须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同一条线有2-3个收银台的可只设置一个),并与监控室联动,且监控画面要有报警提示。安装位置应以员工频繁工作的区域为准。安装要求既隐蔽又便于员工操作。

9.监控机房安装的标准:视频监控控制室与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同一个房间。视频监控操作台的尺寸为1.2m×0.8m或0.8m×0.8m。所有线路必须放入到电线槽内。所有转接线必须按照主机的顺序进行编号,并做好明显的颜色区分记号。显示器为19寸液晶式,直接放置在操作台上。监控室内的设备须接地。机柜外壳,硬盘录像机外壳通过镀锌金属线接到大楼的弱点接地端子上。

10.视频监控的安装由公司防损部提出需求及图纸,由公司发展部与供应商沟通安装。门店若需改动摄像头设置的区域及数量,须报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安装完毕后,公司防损部按照安装规定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验收,公司发展部依公司防损部的验收单予以付款,质保期尾款也须经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

G.关于电梯

上行电梯可设置自动踏步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坡梯两种,下行电梯只能设置自动人行道坡梯或Z型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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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道。严禁下行设置自动踏步扶梯。

(十三)老店改造安防设备安装标准

A.关于防损室

1.未设防损室的旧门店设法设置防损室。

2.防损室包括处置室、视频监控及消防监控室、备勤室。 3.防损室应设置在收银线之外,且紧邻收银线。 B.关于金库

1.金库门上安装带密码的锁或双锁。

2.金库外的收银室门安装猫眼,里面安装三鉴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 C.关于消防系统

1.需关闭的安全门不得使用卷帘门、木门等,一律改为铁质防火门,每扇门要安装可推开式的报警锁,并安装门磁,与监控室联动。

2.安全疏散楼梯里每层楼应设置疏散指示标示及应急照明灯。

3.不能随意将消火栓拆掉。消火栓的设置要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4.末端放水及报警阀的设置应便于检查及排水操作。

5.使用超过4年的消防控制柜由技术专家进行检测,没有维修价值的一律更换。

6.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示灯。疏散指示标示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示灯间距不宜大于10m。疏散指示标示灯为带电、带萤光,尺寸为30㎝×70㎝。

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还应在地面设置疏散指示标示。疏散指示标示应设置在疏散主通道、转角处及安全出口门前的地面上,地面疏散指示标示的间距不宜大于20米。疏散指示标示为嵌入式、带萤光,尺寸为40㎝×100㎝。

7.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需求由门店与公司防损部及维保部沟通协调,提出改造意见,由公司维保部负责改造。

8.旧店安装的消防系统须维保部与防损部共同验收,支付二期款和尾款须征求公司防损部意见。 D.关于商品防盗系统

1.使用年限超过4年的防盗系统由技术专家进行检测,能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更换新设备。 2.能使用的旧防盗天线安装在理货区或员工通道,新的防盗天线一律安装在稽查口。 3.稽查口式的防盗报警天线一律要有防撞装置。 4.通道式的防盗报警天线收银通道宽度不得大于60㎝。

5.卖场入口须安装门禁,防止顾客从卖场入口出卖场。对于多楼层的卖场,可以在卖场入口处安装防盗报警天线,方便顾客进出卖场。

6.防盗系统的改造需求由门店向公司防损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公司维保部负责改造。 7.防盗系统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装规定执行,公司防损部按照安装规定对防盗系统进行验收。公司维保部依公司防损部的验收单予以付款,质保期尾款须经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

E.关于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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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超过4年的监控系统由技术专家进行检测,能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更换新设备。 2.探头设置的区域及数量由公司防损部根据卖场面积及原监控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确定。 3.收银室须安装三鉴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每个收银台(包括单独收银台)须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同一条线有2-3个收银台的可只设置一个),并与监控室联动,且监控画面要有报警提示。

4.视频监控控制室与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同一个房间。视频监控操作台的尺寸为1.2m×0.8m或0.8m×0.8m。显示器为19寸液晶式,直接放置在操作台上。

5.视频监控改造需求由门店向公司防损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公司维保部负责改造。 6.公司防损部负责确定改造门店探头设置的区域及数量。公司或维保部负责联系供应商施工。门店若需改动,须报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

7.视频监控的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装规定执行。改造完毕后,公司防损部按照安装规定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验收,公司维保部依公司防损部的验收单予以付款。质保期尾款也须经公司防损部审核同意。

F.关于油烟管道

1.所有旧门店不符合规定的油烟管道一律按集团规定进行改造。

2.室内排烟管道内空不得小于600mm,金属材料厚度不得小于1.2mm。烟罩下方安装防火隔离排,离烟罩2米内安装“水幕防火箱”,室内油烟管道超过5米的,在管内安装喷淋装置,阀门安装在厨师就近处。

3.室外排烟管道内空不得小于400mm。铸铁材料厚度不得小于3mm。两边(或上下)两米范围内不得有窗口和可燃物体。管道转弯段应方便拆缷,确保每年能更换一次(竖向安装的管道须在下端安装漏斗,漏斗内水深不小于50mm,设置换水口。水平面上方设置排油管使落下油垢能及时排出)。

4.室内管道和弯口段每月清洗一次,烟罩和防火隔离排每天清洗一次,室外管道每半年清洗一次,更换、清洗情况拍照及发票交门店防损部备查。

5.油烟管道的改造需求由门店向公司防损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公司维保部负责改造。 6.油烟管道的改造应事前由维保部会同防损部共同审核认可并签字后再施工。公司维保部负责联系供应商施工。

7.油烟管道的清洗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需求统一由门店向公司防损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公司维保部负责联系供应商进行清洗,门店向使用供应商收取相应费用。

G.关于电梯

上行电梯可设置自动踏步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坡梯两种,下行电梯只能设置自动人行道坡梯或Z型人行坡道。严禁下行设置自动踏步扶梯。

六、安防设备一般故障排除方法

(一)监控设备一般故障排除方法

常见故障 无视频信号

故障原因 摄像机上未通电 摄像机上的尾线或主机后的25

排除方法 接通摄像机上的电源 将摄像机上的尾线或主机后的视频线重新插紧

视频线接触不良 摄像机保护罩上有灰尘 图像模糊 摄像机镜头上有灰尘 焦距不正确 图像不能放大缩小 线路接触不良 码转换器上的信号线断脱 所有云台不能转动 云台设置全部丢失 云台无电源 个别云台不能转动 接触不良 没有设置录像 不能录像 磁盘空间不够 将云台解码板上的控制线与连接线插紧 设置录像功能 点击录像机的“开始->控制面板->管理工具->计算机管理->磁盘管理->c\\d\\e\\f\\g->点击鼠标右键->属性->工具->查错->开始检查,扫描磁盘后即可恢复 连接线松脱 显示器黑屏 显卡、主板过热 手报、红外不报警 设置被更改、线路断开 将显示器与录像机的信号线连接牢固,并检查信号线的接插口是否有插针折断、弯曲 重启电脑即可,必要时增加电扇降温 重新设置、检查线路连接 清洁摄像机保护罩 清洁摄像机镜头 在操作软件上点击“聚焦+-”进行调整 将连接在录像机上的尾线重新插紧 接好码转换器上的信号线(注:码转换器是一个打火机大小、插在录像机尾部的小设备) 在软件中对云台进行设置,不会设置则向供应商咨询 接通电源 (二)防盗报警设备一般故障排除方法

故障类型 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 打开电源,控制主机上的或报警门顶部灯罩内的绿色指示灯亮,则设备正常 更换几个标签反复试验 关掉或移走该设备 电源开关没有打开 标签坏 附近2米范围内有监视器、射灯、电源开关等电器设备工作 设备不报警 备用电源供电,如发电机供电 建议停止使用防盗设备,以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及效果 附近有施工用电 停止施工后再用标签试验 设备重启后仍不能正常工作,请致电先讯工程师 移开标签(请仔细排查周围垃圾筒、收银除以上原因外 设备自鸣 (报警门/消磁器) 附近2米范围内有声磁标签存在 台附近、取钉器内、空心墙隔层内、隔壁墙外等) 26

贴有EAS(防盗)标识贴的电源插座上,另插有其它的用电设备 拔下其它用电设备的插头 防盗设备接到非专线插座上 将防盗设备插在贴有EAS(防盗)标识贴的电源插座上 附近2米范围内有监视器、射灯等电器设备工作 附近有施工用电 关掉或移走该设备 停止施工后再用标签试验 设备重启后仍不能正常工作,请致电工程师 更换几个标签试验 除以上原因外 标签贴在铁制金属上、标签贴得不平直 附近2米范围内增添了电器设备(如监视设备不灵敏 器、射灯等) 附近有施工用电 关掉或移走该设备 停止施工后再用标签试验 设备重启后仍不能正常工作,请致电工程师 除以上原因外 (三)消防系统一般故障排除方法

故障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灵敏度选择不合理,环探测器误报警 境湿度过大,风速过大,粉尘过大,机械震动,探测器使用时间过长,器件参数下降等 根据安装环境选择适当的灵敏度的探测器,安装时应避开风口及风速较大的通道,定期检查,根据情况清洗和更换探测器 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 手动按钮误报警 按钮使用时间过长,参数下降,定期检查,损坏的及时更换,以免影或按钮人为损坏 响系统运行 机械本身器件损坏报故障或外报警控制器故障 接探测器、手动按钮问题引起报警控制器报故障、报火警 用表或自身诊断程序判断检查机器本身,排除故障 线路故障 绝缘层损坏,接头松动,环境湿度过大,造成绝缘下降 用表检查绝缘程度,检查接头情况,接线时彩用焊接、塑封等工艺 消防栓系统 27

管道中有泄漏点,使管道无水,打开消火栓阀门无水 且压力表损坏,稳压系统不起作用 手动按钮接线松动,按钮本身按下手动按钮,不能联动启动消防泵 损坏,联动控制柜本身故障,消防泵启动柜故障或连接松动,消防泵本身故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装置前端有泄漏,还会有稳压装置频繁启动 水暖件或连接处泄漏、闭式喷头泄漏、末端泄放装置没有关好 除电气线路及端子压线问题外,主要是水流指示器本身问水流指示器在水流动作后不报信号 题,包括浆片不动、浆片损坏,微动开关损坏或干簧管触点烧毁、或永久性磁铁不起作用 检查浆片是否损坏或塞死不动,检查永久性磁铁、干簧管等器件 检查各水暖件、喷头和末端泄放装置,找出泄漏点进行处理 检查泄漏点,压力表,修复或安上稳压装置,保证消火栓有水 检查各设备接线、设备本身器件,检查泵本身电气、机构部分有无故障并进行排除 喷头动作后或末端泄放装置打开,联动泵后管道前端无水 湿式报警装置的蝶阀不动作,湿式报警装置不能将水送到前端管道 检查湿式报警装置,主要是蝶阀,直到灵活翻转,再检查湿式装置的其它部件 控制装置及消防泵启动柜连线联动信号发出,喷淋泵不动作 松动或器件失灵,也可能是喷淋泵本身机械故障 检查各连线及水泵本身 防排烟系统 排烟阀控制机械失灵,电磁铁排烟阀打不开 不动作或机械锈蚀引起排烟阀打不开 排烟阀手动打不开 手动控制装置卡死或拉筋线松动 排烟机控制系统器件失灵或连线松动、机械故障 经常检查操作机构是否锈蚀,是否有卡住的现象,检查电磁铁是否工作正常 检查手动操作机构 检查机械系统及控制部分各器件系统连线等 排烟机不启动 防火卷帘门系统 电源故障、电机故障或门本身卡住 检查主电、控制电源及电机,检查门本身 防火卷帘门不能上升下降 28

下降或上升按钮问题,接触器防火卷帘门有上升无下降或有下降无上升 触头及线圈问题,限位开关问题,接触器联锁常闭触点问题 控制中心控制装置本身故障,在控制中心无法联动防火卷帘门 控制模块故障,联动传输线路故障 消防事故广播及对讲系统 广播无声 个别部位广播无声 扩音机无输出 扬声器有损坏或连线有松动 检查扩音机本身 检查扬声器及接线 检查下降或上升按钮,下降或上升接触器触头开关及线圈,查限位开关,查下降或上升接触器联锁常闭接点 检查控制中心控制装置本身,检查控制模块,检查传输线路 不能强制切换到事故广播 切换模块的继电器不动作引起 检查继电器线圈及触点 无法实现分层广播 分层广播切换装置故障 对讲电话本身故障,对讲电话插孔接线松动或线路损坏 检查切换装置及接线 对讲电话不能正常通话 检查对讲电话及插孔本身,检查线路

七、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规定 (一)各类事故的防范及处理规定

A.事故防范规定 1.电梯伤人的防范:

1)统一电梯提示语。“请站稳扶好”、“严禁翻越”、“请照顾好您的小孩”、“小心撞头”、“请不要在电梯上嬉闹”。

2)门店制作好提示牌后统一粘贴在电梯显眼处。

3)营业高峰期门店应安排防损员在电梯处定岗,防范事故发生。

4)发现老弱病残人员乘坐电梯的,要提醒当事人站稳扶好,注意安全,有监护人在场的,提醒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5)严禁购物车乘坐踏步电梯。

6)电梯处应有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发现人流较大,或违规事件发生,及时与防损人员取得联系。 2.地面湿滑致人摔伤的防范:

1)地面必须粘贴“小心防滑”提示语,特别是生鲜区。 2)督促检查保洁人员地面保洁工作,加大考核力度。

3)雨天,门店应在超市入口处发放保鲜袋,便于顾客装好雨伞,防止雨水滴在地面。 4)生鲜区应铺设防滑垫,防止顾客滑倒。 5)巡视防损员应将地面防滑工作纳入巡查范围。 3.货架致伤的防范:

1)做好所有卖场单、双面货架边边角角的包扎和打磨,防止顾客擦伤、戳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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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生鲜道具,特别是熟食道具盖子角的包扎,防止顾客戳伤。 3)做好货架玻璃层板的检查维护,防止破裂伤人。 4.设备致伤的防范:

1)使用绞肉机、切肉机、锯骨机、切片机等有刀片,绞笼旋转力度大的设备应严格限定专人使用。 2)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并接受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3)操作上述设备时必须做到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可直接用手接触进料口及锯骨机锯条活动区域,使用锯骨机时,必须戴钢丝防护手套,以免发生绞手、切手事故。

4)使用叉车,应明确使用人、使用时间、线路、注意事项,对员工进行培训。 5)门店应妥善保管好防盗扣钉,防止顾客踩伤。 6)门店应注意托盘在卖场使用中的安全,防止顾客擦伤。 5.商品砸伤的防范:

1)货架顶端商品不得堆放过高,不得东倒西歪。 2)货架商品陈列应保持平衡,防止倒塌。 3)端头商品陈列注意防范幼儿、小孩拿摔。

4)门店应培训员工,禁止站在手推车上拿货,防止摔伤和商品砸伤。 6.打架纠纷致伤防范: 1)严禁员工间发生打架纠纷。

2)严禁员工先动手与顾客发生打架纠纷。

3)发生顾客间打架纠纷,防损人员应及时制止、劝阻,约束当事人,矛盾不可调和,打电话报警,寻求警方解决。

7.车辆致伤防范:

1)驾驶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公司所有机动车辆未经总经办、配送中心批准,一律不得外借。 4)公司所有机动车辆保险期满均应在到期前七日办理续保手续。 5)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均应定期维保,确保车辆安全。 8.用电致伤防范:

1)严把用电设备入口关。所有用电设备进店前,必须到门店防损部登记备案,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配电房、配电箱必须粘贴安全警示标识。

3)综技工必须加强对门店电源线路检查,做到每个月全面检查一次。 4)所有开关盒、接线板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 5)门店防损部应加强对用电设备和厂家的检查对签。 9.施工致伤防范:

1)任何装修施工工程必须到门店防损部办理施工手续。 2)施工进场前必须交纳押金、提供施工资质证明。

3)工程转包、分包必须经发展部、维保部、企划部同意,报门店防损部备案。 4)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5)施工期间,门店防损部应安排专人负责维持施工现场秩序,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准备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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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等。

10.其它致伤防范:

其它方式致伤事故的防范,参照以上相关规定防范。 B.事故的处置规定 1.电梯伤人的处置规定:

1)如因电梯质量原因或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运导致顾客受伤,门店应尽积极的救助义务。 2)如因顾客不慎自己摔倒受伤的,协助顾客通知家人或送往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3)如因监护人监护不利,导致被监护人在电梯摔伤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4)如因电梯上的第三人原因导致顾客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5)因电梯自身质量原因,发生事故的由电梯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6)无论何种情况,门店均应做好取证工作,同时,如发生纠纷和争执,应立即报警,让警方做好笔录,方便日后举证。

2.地面湿滑致人摔伤处置规定:

1)如因卖场地面渍水或脏乱原因,造成顾客摔伤,门店应尽积极的救助义务,费用由保洁承担。 2)如因顾客自身原因,不慎摔伤,顾客承担全部责任,门店不承担任何费用。 3)如因第三人原因,导致顾客摔伤,由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3.货架致伤处置规定:

1)如因货架原因导致砸伤、戳伤顾客,门店应尽积极的救助义务,费用由柜组和生鲜厂商承担。 2)如因顾客自身购物不慎,导致被商品砸伤,顾客承担主要责任,门店承担相应费用。 3)幼儿、小孩被商品和货架致伤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门店承担相应费用。 4.设备致伤处置规定:

1)不能盲目施救,如操作工手被机器卡住,需拨打“119”求救。 2)因厂商员工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由厂家承担。 3)因门店自有员工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的,报人力资源部申报工伤。 4)因设备质量原因,发生事故的,由设备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5.商品砸伤处置规定:

1)如因商品堆放过高砸伤顾客的,门店需尽积极的救助义务,相关柜组当班人员应承担一定费用。 2)如因顾客自身原因,导致商品砸伤的,顾客负主要责任和费用,门店承担相应费用。 6.打架纠纷致伤处置规定:

1)员工间发生的打架纠纷,执行“谁先动手,谁负主要责任;谁打人,谁赔偿”责任原则。 2)员工与顾客发生打架纠纷,禁止员工先动手。因员工先动手打伤顾客的,由该员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3)顾客间打架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门店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协商无果的,交警方处理。 7.车辆致伤处置规定:

1)如因驾驶员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车辆安全制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正常行驶下,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用电致伤处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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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用电致伤事故,门店应科学处置,首先将该区域断电,确保在自身安全情况下施救。 2)如大客户和厂家因违规用电发生安全事故,门店不承担医疗、赔偿费用,情节严重的,对大客户和厂家清退出场。

3)门店发生用电致伤事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费用。 9.施工致伤处置规定:

1)发生施工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超市损失。 2)门店防损部落实施工制度不力的,对防损负责人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3)施工期间,施工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门店防损部可根据情节大小,适当扣除施工方押金。 10.其它致伤防范:

其它方式致伤事故的处置,参照以上相关规定处置。 C.事故信息反馈

1.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店长和防损负责人均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防损部进行反馈,以便防损部及时指导门店处理此类事故。

2.凡因门店不及时反馈,导致事故处理不善的,由门店店长和防损负责人承担责任(包括不合理的赔偿),同时公司将按信息反馈制度对店长和防损负责人进行过失处理。 (二)供应商及租赁商安全管理规定

为提升供应商和租赁商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公司所属门店、配送中心及所属营业区域从事经营、服务、运输及其它经营服务的各类供应商和租赁商必须建立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并向门店有关部门备案。

2.在本公司经营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防盗报警设备。 3.在本公司经营场所范围内所设置营业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防管理标准。

4.在本公司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工作人员必须知晓安全消防知识,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5.所有供应商、租赁商在卖场销售经营,必须接受量贩公司的安全管理,并遵守落实本公司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6.在本公司经营未建立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不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伤亡、消防事故,由供应商、租赁商负全责。

7.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发生各类安全、消防事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的经济处罚:

1)发生火险事故,予以罚款5000—20000元,责令停业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2)发生火灾事故,予以罚款20000—50000元,清退出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3)发生伤人事故,予以罚款5000—10000元;受伤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受伤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4)发生死亡事故,予以罚款10000—30000元;死亡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死亡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八、防损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直送商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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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直送商品防损员必须到场确认,并在手工及电脑送货单上签字。

2.对于直送商品,防损员一般检查以下几项内容:订单、送货单、商品的数量、品名、规格、保质期、外包装。

3.对于普通商品及生鲜商品防损员应进行不定时抽查,每班至少各抽查3笔,所抽查的商品应进行100%清点检查。

4.若供应商直送的贵重商品防损员应进行100%清点检查。

5.防损员须在手工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亲眼目睹收货员将手工收货单送至资讯室。

6.收货员在完成手工收货单与电脑单的套对后,防损员须再次在手工收货单上签字确认,防损员在完成收货签字后,必须亲眼目睹收货员将所收商品拉进后仓。

(二)供应商退、换货规定

1.所有退换货都必须在理货区进行。

2.供应商退货必须携带盖有该公司公章的冲红单。

3.防损员须核对冲红单是否与实际退货商品相一致。如无误,供应商在接收退货后,供应商、收货员、防损员三方均需在冲红单上签字确认。

4.手工冲红单生成电脑单后,防损员还需在手工及电脑冲红单上签字确认,并将每一笔退货记录在《供应商退货登记本》上。

5.对于供应商直接换货,防损员须对换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换进商品的数量正确及商品的完好。 6.对于专柜退货,防损员须将已由店长签字并盖有该公司公章的退货单收回存档。

(三)商品销毁规定

1.卖场各部门员工不得随意丢弃商品,即便是无价值商品也必须通过理货区进行销毁,或联系供应商退换货。对于清洁部垃圾出门,防损员须仔细进行检查,必要时须用铁棍进行搅动,防止有商品(不论好坏)流出卖场。

2.销毁部门根据实际商品填写《商品报损单》。

3.防损员须核对报损单据是否与实际商品一致,是否有完好商品及尚有价值商品混在其中,如有价值则将商品返回销售部门,遇情节严重者(单品金额超过100元)需进行调查处理。在检查无误后防损员在报损单上签字确认。

4.防损员须见证实物销毁。

5.对于商品的销毁防损员须进行登记并跟踪是否输机。

6.对于单品金额超过100元的商品销毁,防损员须进行拍照记录,并对此进行调查。

(四)团购发货规定

A.从出口处发货

1.对于现场购买并从门店出口处直接出货的团购行为,团购部门指引客户到指定收银台结帐(该收银台由防损部与财务部共同确认);

2.团购部门必须通知防损部,防损员须对客户结帐方式进行确认,如是支票结帐则须确认支票到帐情况,在支票未到帐的情况下,必须找到担保人,否则不予结帐放行;

3.防损员监督收银员结帐是否正确,确保商品结帐数量,内容与实发商品相一致,并在《团购出货登记本》上作记录。

B.从理货区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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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货有效凭证为结帐收银条或先货后款申请表;

2.防损员应核对收银条或先货后款申请表与商品是否相一致,避免有多发、错发现象;

3.防损员需看清收银条上的结帐方式,如是支票结帐必须由店长签字核准,同时防损员应询问财务室支票到帐情况,若支票还未到帐,团购发货金额在5000元以下必须由值班主管签字担保,超过5000元则需由店长确认担保,在发货后,防损员需对支票到帐情况进行跟踪;

4.防损员在完成对商品清点、核对后,在收银条上或先货后款申请单上盖“货已提”章并予以放行,并在《团购出货登记本》上作记录。

C.团购和“一卡通”控制

1.门店防损团队要对团购销售加强监管。

2.团购一律不得先货后款,店长无权先货后款操作,须先货后款的,报公司批准后,签定购销合同,才能进行操作。

3.加强对“一卡通”和信用卡消费的监控,对售卡情况进行日清日结,营业结束后对信用卡的支付情况进行日清日结,防止漏洞产生。

(五)物品进出门规定

1.《物品进出门单》由理货区防损员统一编号保管,领用须登记;

2.所有物品进卖场均须填写《物品进门单》,防损员须进行检查,确保所进物品的安全;

3.所有物品出卖场须凭以前进卖场的《物品进门单》及重新填写的《物品出门单》出理货区,防损员须进行检查,防止有商品夹带其中;

4.对于外借及需维修而出门的店内设备,须由相关人员填写《物品出门单》,必须由店长签字核准,否则防损部不予放行,对于设备的出门,防损部须作好记录进行跟踪,确保设备归还到店;

5.对于店内工具(如液压车、平板车、垃圾桶、手推车等)因工作需要而出门的,防损员应对相关人员作好记录,跟踪其将工具归还到店内。

(六)垃圾出门规定

1.对于清洁部垃圾的出门,防损员须仔细进行检查,防止商品混在其中;

2.垃圾出门时,防损员须令出运者打开袋口,用铁棒搅动,看是否有商品混于其中,对于无法明确判断的须跟踪到垃圾房监督倾倒过程;

3.若在垃圾中发现残损商品,即使已无价值(包括商品空壳)也不能将其视作垃圾丢弃,防损员应要求清洁部员工将商品交到相关部门作销毁。 (七)收货管理规定

1.对于理货区直送、配送、退货、销毁商品按公司操作流程执行,防损员要加强对其过程的严格监督与检查,对于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流程应立即予以制止,查明原因,并记录在《收货存在问题汇总表》上,及时上报总部。

2.对于直送商品,收货员应要求供应商按先后顺序排队进行验收(速冻商品允许优先验收),防损员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与抽查,并维持验收秩序。

3.对于设有独立收货通道的门店,理货区除收货员、商品管理员、防损员、供应商因工作原因可以从理货区进出外,其余人员严禁在此区域进出、逗留。

4.防损员应及时督促已验收的商品立即入库,避免在理货区滞留商品,造成商品验收的差错。 5.对于无独立收货口通道的门店,防损员除严格执行以上各项要求外,还要加强进出人员的监督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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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于在此进出的人员一律凭工号牌、出入证进出。

6.对于有明显开箱痕迹的大件商品和附属品出货,应认真开箱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1)严禁各专柜不通过门店正常退换货手续,私自进行商品退换货。

2)资讯员必须严格按照退换货的编码进行处理,严禁套用其他商品编码进行退换货处理。 3)所退的专柜商品必须从理货区通道通过并且由门店收货员、防损员共同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八)商品条码、外包装、保质期检查规定

1.用每期新的DM海报,核对商品价格,内容描述是否与货架标签、标价牌相一致,如有差异马上通知相关部门整改。

2.对于买赠捆绑包装,检查其赠品店内是否有售,若有其包装是否贴“店用标签”。

3.对于包装相似价格差异较大的商品,为防止调包,则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防范措施,如建议在高单价羽毛球拍、床被上加装防盗防盗硬标签。

4.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尤其是食品:

1)检查以2周为一个周期,即在2周内完成对门店食品的检查;

2)检查为抽查形式,抽查比例由防损主管结合实际情况自定,如每排货架抽查2-3个单品。

(九)商品内部移库规定

1.要货部门填写《商品移库单》,由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

2.要货部门将《商品移库单》交发货部门责任人审核,在得到确认签字后方可领取相关商品。 3.要货部门将商品带到防损办公室,由防损员根据《商品移库单》核对商品确认无误后,防损员在商品上粘贴“店用标签”。

4.防损部须保留《商品移库单》复印件,用于进行系统跟踪。

5.要货部门将《商品移库单》交到资讯室,由资讯室员工在系统中完成商品移库操作。

6.对于经常发生移库的部门防损部需到该部门的加工场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不规范的移库现象。 7.若发现有违规操作,防损部应进行调查,需将未作过移库操作的商品补作移库,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商品店间转移规定

1.理货区防损员应对易窃商品进行100%清点检查。

2.当证实商品有差异时,理货区防损员应在《理货区存在问题汇总登记本》中收货存在问题汇总表上填写相关内容。

3.对于防损部控制的易窃商品,需进行登记并做好与卖场部门的移交工作。 4.对开箱检查的易窃商品予以封箱并在封箱带上签字。

5.将店间转移商品单第四联留防损办公室作未进系统跟踪,并在《值班登记本》上作好记录,注明由何店转入或转往何店。

(十一)对重点商品库存跟踪规定

1.设立《易失、贵重商品抽查记录》,将需进行跟踪的重点商品目录登记在记录本上。 2.每天按目录抽查顺序进行商品实物盘点,重点关注进口食品;

3.在完成实物盘点后比对该商品的系统库存,如有异常差异,防损员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每个商品的库存核查周期一般为2周至4周,(具体时间可由防损部主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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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损主管应结合季节变化、商品结构调整、空壳发现、部门反映缺损情况等因素对《易失、贵重商品抽查记录》中的商品内容进行增减,同时可调整商品库存核查顺序及核查周期。

6.对于卖场各部门的小盘点防损部需了解其缺损状况及高亏单品,及时确定防损重点部门与单品。

(十二)赠品检查规定

1.监督收货员按收货流程验收赠品。

2.对于礼盒包装的赠品特别是烟、酒类等贵重赠品,防损员必须100﹪清点,并督促收货员将赠品单独存放上锁。

3.赠品从理货区调至前台须填写调拨单,否则防损员不予放行。

4.捆绑商品中的赠品须经理货区防损员确认、登记、贴赠品标签并捆绑后方可拖至卖场销售。 5.禁止任何厂商在卖场直接发放赠品或捆绑赠品。 (十三)生鲜防损规定

1.审核订货量,防止订货量过大导致商品滞销、变质、超过保质期。 2.定期对磅秤进行准确度的测试。

3.监督收货员与生鲜员工按照验货程序收货,严格执行收货标准。

4.防损员在收货单上签字时,要核对收货单据的数量、价格与实际是否相符。 5.制定生鲜冷库、冷柜温度检查表,派专人定时检查温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商品存放、堆积时不要过高,要注意离地离墙,防止商品损坏、破包或串味。商品存放标明保质期,严格遵守先进先出原则,防止储存时间过长导致变质。

7.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垃圾,以免污染商品。 8.提醒生鲜员工注意成本控制,避免浪费包装耗材或者加工原料。

9.检查商品陈列方式,防止商品陈列过高导致跌落地面、过多导致商品被压坏。 10.提醒生鲜员工随时理货,整理排面并回收破损商品。 11.称重员工须熟记商品PLU码,确保准确称重。

12.加强对生鲜员工的教育和监控,如发现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必严惩。 13.定期检测电子秤,有问题及时维修。

14.生鲜员工要提醒顾客注意不要损坏商品、适量取用耗材。

15.提醒生鲜员工对鲜度下降、破包商品及时收回,进行退换货或报损。

16.参与生鲜盘点,加强监督措施,防止数据抄错、录入错误、清点不准、多盘、漏盘、串货号等。 17.不定期检查现场试吃员工是否在授权名单之内。 18.培训收银员提高对生鲜商品的收银技巧和防损意识。 19.稽查口注意核实小票和商品。

20.专人定时回收生鲜孤儿商品,节假日或客流量大时,要增大回收频率。 21.监督生鲜商品的销毁及原材料的内部移库。

(十四)散称商品管理规定

1.散称商品必须安排专人称秤,禁止无关人员随意称秤、打印商品价签。

2.撕裂袋的使用应按所售商品的数量(体积)提供相应规格的包装袋。装袋后,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封口胶带将袋口牢固封紧,胶带的封口位置应尽量靠近袋内商品。

3.商品价签应粘贴在撕裂袋的封口中间位置。(生鲜、散装商品价签应使用粘度性较强不易揭下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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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4.收银员应提高对散货商品的估重能力,配备台称的收银台必须复称。

5.对因商品价签模糊、折叠等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扫描而需手工输入收银时,收银员要认真核对系统显示价格是否与价签上的价格一致。

6.禁止任何员工高价低签或增量购买商品。 (十五)收银安全管理规定

1.在进行收银工作时,必须坚持快速、准确、安全和优质服务的原则。 2.在进行收银工作时,必须做到“唱收唱付”的工作要求。 3.上班时不得携带2元以上现金上机。

4.收银台区域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严禁给自己的家庭成员、亲友结账。

6.严禁收银员用笔或其他方式私自统计交易金额。

7.检查购物车(篮)的底部,以及收银台下面,观察该顾客有无夹带商品。 8.对大件、贵重的包装商品要打开包装检查。 9.检查价签是否完好,是否与实际商品品名一致。 10.观察手拿报刊、杂志的顾客,有无夹带。

11.当收银台出现排队滞留现象时,申请门店派人装袋。 12.对散称商品应提高估重的能力。

13.收银员须及时做好或协助做好收银区域商品的“拾零”工作。 14.对有赠品的商品应认真核对赠品的品名。

15.没有收银的收银机和通道须及时关闭,确保顾客从有收银员工作的收款台通过。 16.当收银员遇到异常顾客(如:酗酒、神经病、有暴力倾向的人),及时请防损员协助。

17.遇有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等)应立即关闭收银机,迅速将现款交给收银负责人带离现场。 18.只有正在过机收款的当班收银员才能对商品进行消磁。

19.收银员只有在顾客购买付款的过程中才能消磁,且保证都已正确消磁(要求100﹪)。 20.收银员须妥善保管防盗硬标,及时与卖场人员做好移交工作,使防盗硬标及时周转使用。 21.收银机在收银过程中出现死机故障时,收银员应立即向收银负责人报告,由收银负责人通知资讯员并对单据上传情况,系统有无问题做出判断和处理后,收银员方可继续上机工作。

22.收银员需要临时离开收银机时,必须关好钱箱。

23.收银员不得将本人的上机口令透露给他人,如果口令已经泄露,必须立即更换口令。

24. 收银员在收款完毕并打印顾客购物小票后,随即将购物小票撕一小口交予顾客,证明本次交易已经完毕。

(十六)出口控制规定

1.防损员在出口处有礼貌地请顾客出示购物小票。

2.浏览收银条上的日期、时间、商品名称,商品件数,价格是否与实际一致。 3.若发现有未结帐商品,友善询问顾客并分析造成漏结帐的原因:

1)如为收银员工作过失,防损员应请顾客补单同时在《漏扫描登记本》作好相应记录,并请当事收银员签字确认,防损员还须将情况告知当班收银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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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为顾客过失则交防损部调查处理,并在《漏扫描登记本》上作好相应记录。

3)对于收银员较为明显的过失(单笔漏扫金额超过100元,漏扫商品体积较大及重复多次出现漏扫现象),防损员应马上通知收银领班,防损员还应进行调查。

4.防盗天线报警:

1)防损员应迅速上前找出当事人,切忌认为此人就是偷窃嫌疑人,应帮助当事人寻找报警源,同时应注意不要让其他顾客围观;

2)找出报警源并核对收银条,如报警源为顾客商品应向顾客致谢,并为顾客作消磁或取钉,并在《漏取钉、消磁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3)若报警源商品顾客未买单则交上司处理;

4)若防损员无法找出报警源,而报警源可能在顾客的衣物上,防损员应劝说顾客“为了避免今后在卖场再碰到类似麻烦,让我们帮你找出到底是什么引起报警”,在得到顾客许可的情况下,防损员可将顾客带到办公室进行检查,若顾客不予配合,欲强行离店,防损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放行或报警。

5.防损员礼貌的检查顾客的购物小票是否撕口,未撕口的购物小票随即撕口,不盖章。检票口滞留顾客不超过20秒。

(十七)收银台现金提取规定

1.当收银室需进行现金提取时,必须通知防损员到场监护。 2.防损员对提款专用车的门,锁进行安检,确保完好。 3.现金提取参与人员按规定路线到收银台提取钱款。

4.防损员确认收银负责人所拿现金袋编号与所提款收银机号相一致。

5.防损员要亲眼目睹收银负责人打开钱屉,将现金装入现金袋,不准现金遗落在钱屉和现金袋外,并马上关闭钱屉,将现金袋放入提款专用车内,同时防损员需注意周围环境变化,保持高度警惕性。

6.提款结束,现金提取参与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返回收银室,防损员需在《现金提取记录本》上签名。 (十八)收银台现金抽查规定

1.防损负责人与收银负责人应于每天在不固定的时间随机对正在上机收银的收银员进行现金抽查,对有异常情况的收银员要重点进行抽查。

2.检查收银机结出的总营业帐与实收金额是否相符。 3.检查收银机内各项密码及程式的设定是否有更动。 4.检查每个收银柜台的必备物品是否齐全。 5.收银员的礼仪服务是否良好。 6.是否遵守收银员作业守则。

7.将抽查的结果记录在《现金抽查记录表》上。

(十九)银行提款安全规定

1.银行提款人员到达门店后,由收银室通知防损员到现场确认提款人员身份。

2.防损员核实无误后,由收银室通过猫眼对提款人员进行第二次确认,确认无误后,提款人员方可进入收银室。

3.提款人员离开收银室时,由防损员护送现金到押钞车上。 4.防损员在提款结束后须在《银行提款记录本》上签字。 5.任何非指定人员和防损员不得进入收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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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门店财务负责人与防损负责人须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对收银室的银行提款人员的照片、工号、所属银行等进行检查,照片不得使用复印件。

7.银行若调换提款员须事先将新的提款员的姓名、工号、身份告知门店,并提供两张照片。

(二十)服务台退换货检查规定

1.防损带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到服务台核对《商品退换货申请表》是否与实际商品相一致,是否由相关人员签字,对于看不到实物时应核对以下单据:

1)查看部门领回商品(如生鲜、服装、家电等),《商品退换货通知书》是否有相关部门人员及进口防损员签字确认;

2)对于重复扫描而造成的退货,防损员应核查是否有相应的《退货通知单》,并有当班收银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对于在入口直接完成换货的,要征得服务台及相关商品部门的同意,入口防损员应对调换商品进行核对。

3.在完成商品核对后由防损带班人员陪同相关商品部门将商品直接带到卖场相关部门。

4.如发现无实物的退货或《商品退换通知书》不连号的,防损员须进行调查,确认是空退还是单据遗失,如果空退防损员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二十一)返还商品管理规定

1.没收的商品应集中统一存放,并在《偷窃嫌疑人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2.严禁任何人私自使用、占有、私藏。

3.关店前必须将当天所查获的商品返还楼面各部门,并由领回人在《偷窃嫌疑人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商品已返还。

4.对没收的商品处理以不影响商品的销售为原则。对商品已损坏的,除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赔偿外,尽可能按原价让当事人买回,如没收商品属生鲜商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返还,以避免商品的损坏影响销售。

(二十二)生鲜盘点检查规定

1.在盘点前,防损部须对涉及生鲜盘点的未输机的单据作再一次跟踪,以免遗漏。 2.盘点当日17:00之后所收商品应贴“禁止盘点”标示,此类商品应不予盘入。 3.对于预点好的商品须加强看护,以防随意增加或减少。

4.商品清单上的数字涂改二次须更换清单,涂改处应有领班以上人员签字,防损员监督操作过程。 5.资讯室打印出盘点清单后,防损员需调查清单上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6.对称重商品,防损员须100%检查,其余商品10%复查。 7.对差异大的商品防损员需会同生鲜人员作100%复查。 8.防损当班负责人须在差异表上签字。

(二十三)大盘点检查规定

1.在盘点前,防损部须对涉及盘点的未输机的单据作再一次跟踪,以免遗漏。 2.对禁止盘点商品进行确认并抽查,避免有需盘点商品混在其中。 3.确定商品抽查的比例:

1)家电、烟酒及其他单品价值超过150元的 100﹪ 2)玩具、运动商品、五金、化妆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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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装、其它部门 10﹪ 4)复点 100﹪ 5)抽查商品按实际需要临时由防损负责人决定

4.抽查前将卖场和仓库货架分成若干段,可以根据货架的自然分割或商品陈列规则进行分段。 5.被抽查的该段商品中发现有差异的商品数小于该段商品按抽查百分比确定的检查数,就此有差异的商品通知卖场进行纠正。被抽查的该段商品中发现有差异的商品数大于或等于该段商品按抽查百分比确定的检查数,通知卖场对该段商品进行重新清点。

6.对于通过抽查的,抽查人员应在每张盘点表上签字。 7.对于预点好的商品需加强看护,以防随意增加或减少。

8.盘点表上每个数字的涂改须由预点人和抽查人共同签字确认,涂改二次须更换盘点表。

9.资讯室打印出盘点报告后,防损部须调查报告上商品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差异大的商品防损部须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作100﹪复查。

10.防损负责人须在最后确定的盘点报告表上签字。

(二十三)员工进出卖场管理规定

1.员工上下班及休息必须从员工通道进出,各出口处防损员应对不执行该规定的人员指出并纠正。 2.对于带包人员出入卖场时,在经员工通道时应主动将包打开让防损员检查。 3.对于未佩戴号牌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员工通道及理货区。

4.总部人员、门店主管以上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员工可以从装有防盗天线的门进出。 5.员工、促销员吸烟、休息应在指定区域。

(二十四)卖场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及促销员须穿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牛仔裤不应是宽松、多袋的),T恤衫的下摆应束在牛仔裤里。 2.生鲜部员工在完成冷库工作后必须将防冻衣裤、防滑靴归还至存放处,不得穿防冻衣裤穿梭于卖场及理货区。

3.生鲜部员工、促销员所用的袖套、帽子及围裙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拿在手上,而不应穿戴在身上。

(二十五)员工携带物品管理规定

1.卖场工作人员在经员工通道进入卖场前需将私人物品(如衣物、食品、清洁用品等)放置到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卖场。员工通道防损员发现如有违反者应予以指出并要求其进行纠正。

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将物品(如笔、美工刀、笔记本等)带入卖场,需在员工通道防损员处登记并粘贴“防损标签”。

3.工作人员在购物后必须从商场出口处将所购物品带出卖场,严禁携带所购物品经后仓或其它通道出卖场。

4.供应商物品只被允许从员工通道或收货平台进入卖场,不得从其他通道进入卖场。

5.促销员在携带试用、试吃品经员工通道时需在防损员处登记,防损员对其物品进行检查,如易与卖场商品发生混淆,则应对这些物品贴上“防损标签”。

6.促销员购买卖场内商品以用作试用、试吃品及容易与卖场商品相混淆的赠品,需凭收银条将商品带至员工通道防损员处登记并粘贴“防损标签”, 防损员还须在收银条上签上姓名及日期已表明已登记。

7.捆绑商品(买一赠一、买二赠一等)必须在理货区防损员处登记并粘贴“防损标签”,捆绑好后才能送至卖场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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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82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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