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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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手册

第四章、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

第一节、岗前培训制度

一、岗责培训

我们青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

办税服务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二)办理纳税申报、认证、报税、税款征收等事项。 (三)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

(四)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 (五)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 (六)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七)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八)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目前我们办税服务厅设臵了综合服务岗、代开发票岗、金税工程岗三类窗口。各窗口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服务岗:

1.负责设立税务登记、停复业的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以及非正常户处理等工作。

2.负责纳税人的税种登记工作。

3.负责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传递和出件。 4. 负责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的税票上解销号处理。 5.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转办工作。

6.负责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本窗口业务范围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实施简易处罚。

7.负责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工作。

8.负责纳税人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购簿发放及保管等工作。

9.负责发票发售、验旧、核销、缴销和发票工本费收取、解缴等工作。

10. 负责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征收,录入、开具各种完税凭证,同时审核税种登记相关信息。

11. 负责进行申报表更正或错帐更正以及申报缴款错误处理。

12. 负责税收票证领取、保管、填用、结报。 13. 负责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二)代开发票岗:

1.负责受理审核纳税人代开发票申请。 2.负责按规定代开各类发票。 3.负责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的扣缴。 4.负责收取发票工本费。 (三)金税工程岗:

1. 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金税卡和IC卡的领发、登记和库存管理。

2. 负责防伪税控发行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3. 负责企业防伪税控 “开票金税卡”和“税控IC卡”的发行、变更和注销工作。

同时办税服务厅实行AB岗管理,防止出现空岗。对于专业化岗位实行AB岗管理,每个岗位设有AB岗,A岗不在岗时,由B岗负责相关业务,杜绝出现空岗;对于综合窗口业务岗位,也要保证充足的人员来办理有关业务,减少纳税人等候排队或办税不成功。

大厅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增强主动性,强化责任落实,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使纳税人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工作态度培训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文明办税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国税风范,完成各项税收任务的重要条件。因此,每一位大厅工作人员都要时刻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给纳税人以最真诚的服务。我们需要做到:

(一)为纳税人提供资料或递、接有关证件、单据时,手的动作要稳妥,不得出现丢、投、甩、扯、抢,避免动作过快或过于迟缓等问题。

(二)陪上级领导行走时,要走在他们的左边,并稍后半步;就坐时要选择在他们的左侧座位就坐。

(三)需要跟纳税人打手势作说明时,要大方自然,既不能表现出娇气、傲气、霸气,也不能松松垮垮、懒懒散散。

(四)遇到纳税人询问时,要面对、注视纳税人并认真

倾听其讲话,对能够解答的问题应即时解答,对一时不能解答的要向对方说明原因,并尽力帮助予以解决,不能表现出不耐烦或做出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五)与纳税人意见不同时,不得用手势比划或与其争执,不得相互斥责、推搡或吵架,要讲道理。

(六)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时,要面带微笑,面孔不得冷漠,不得吸烟或哼小曲、吹口哨。

三、纪律制度培训

服务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准玩游戏、上互联网、听音乐、看影碟,用餐、吃零食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擅离职守,除办理业务确实需要交流外,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3.不怠慢、训斥纳税人,不与纳税人争辩。 4.不嘻笑打闹、大声喧哗。

5.确保办税服务厅内的清洁卫生,不乱丢废纸,不乱弃杂物,无水迹,不随地吐痰,不在办税服务厅内吸烟(专设吸烟区除外)。

6.面对纳税人时,不得袖手、插手和背手,不说粗口忌语。 7.窗口工作台应保持清洁、有序,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件、书报杂志,电脑、打印机要摆放齐整,台面上的各种报表、证件、资料应及时清理、交接或归档。

8.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开,确有需要离开较

长时间的,必须知会其他人员并向领导报告事由,以便作及时调整,确保各服务窗口的正常运作。

第二节、日常例会制度

一、日点评会议制度

通过对一天工作的总结,找不工作中的不足,发现工作中的优点,对于优点要继续保持,对于不足要努力克服,不断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工作效率。

时间定于每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十分,由办税服务厅主任负责召开,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不可无故缺席,如有事情必须请假。

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每位工作人员首先汇报当日工作情况,已完成工作及未完成工作,同时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应对措施,汇报当日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然后有大厅主任及主要领导对大家一天的工作进行点评指导,同事之间的相互点评互补。从而不断提高大家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月考核会议制度

在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四召开本月月考核会议。由大厅主任负责召开,要求全员参加,不可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遵守会议记录,同时有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主要对当月一个月大厅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当月上班时间考核,加班时间考核,迟到早退次数考核,请假时间考核,值班时间考核,工作量考核等

相关工作情况考核。通过对本月工作的总结,考核出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数量,对工作优秀者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后者进行批评,以鼓励和督促大家不断进步,努力工作。 三、季评比会议制度

为提高每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促进彼此竞争发展。我们每个季度会按时召开办税服务厅季评比会议。由局领导负责召开,大厅主任组织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会议主要对本季度的大厅工作进行总结,对每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评比,由大厅主任汇报本季度大厅工作完成情况,由大厅副主任汇报其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分管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月考核情况及大厅员工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如实评选出本季度的工作服务明星,并将其照片贴在服务明星墙,同时进行相应奖励。

第三节 工作纪律与管理规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办税服务厅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大厅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促进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办税环境。

一、考勤管理办法

(一)上下班时间管理考核

上午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单位,下午比规定

的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单位,下班时间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规定的下班时间,上班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5分,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天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无故旷工的半天扣20分,旷工一天扣40分。 (二)请销假管理考核

工作人员请病假或事假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超过3天的要报市局分管局长批准,不足3天的报办税服务厅主任批准,病假或事假要先用工作加班时间调休,再抵年度休假,统一组织的外出旅游时间先抵年度休假。

请假条中要注明代为清理卫生或值班的人员姓名,相应的卫生或值班责任由替代人员负责。

未填写请假条的视为旷工,对于有非常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请假并说明代为负责卫生或值班的人员,于上班后当日补写请假条。

年度内累计超过休假的请假,事假每天扣10分,病假每天扣5分。 二、 廉洁自律规定

七、廉政自律规范

总体要求:严于律己 奉公守法 廉洁勤政 (一)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二)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借、报”。

(四)严禁无故拖延办理税务事项,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五)严禁从事任何有偿税务咨询和顾问服务,或者违反规定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企业、产品和强行税务代理。 三、 环境卫生及值班管理制度

卫生区域按照工作人员进行划分,每月一轮换。工作人员按照分工的卫生区域,每天到单位后先进行清扫和整理,不能有灰尘,不能有死角。

每天整理自己的办公区域,保证自己的办公环境井然有序,每天下班后关闭微机、打印机和电源插排。

办税服务厅内安排专人负责厅内值班,每周一轮换,值班人员每天提前5分钟开门,负责每天关门、窗、灯、空调等,并负责接听电话,作好记录。

卫生区域每天未清扫的,每次扣10分,清扫不彻底的,每次扣5分。办公区域杂乱无章的,每次扣5分,未关闭微机、打印机的,每次扣5分,值班人员未关门、窗、灯及空调的,每次扣10分,未及时接听电话的,每次扣2分。 三、学习培训制度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0分,参加学习未做记录的,每次扣5分,记录不详实的,每次扣2分。

在政治业务学习考试或市局组织的其他考试中不及格的,每次扣10分,市局组织的考试中超过90分的,每次加10分,超过80分的,每次加5分。 四、评比及投诉管理办法

每季由纳税人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评为最佳工作人员或窗口的,每次加20分,评为最差工作人员或窗口的,每次扣10分,连续两次评为最差工作人员或窗口的,每次扣20分,一年中超过两次被评为最差工作人员或窗口的,建议或责令离开窗口岗位。

对于收到纳税人投诉的,除执行政策原因外,每次扣10分,影响较大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个人卫生管理要求

办税服务厅人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税容风纪,认真落实以下要求。

(一)面部、双手要干净。无眼疾等特殊情况不准戴墨镜或其他有色眼镜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头发要整洁,梳理整齐,不准染异色头发。 (三)男同志不准留长发、大包头、大鬓角和蓄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女同志不准留奇异发型。

(四)不得纹身。

(五)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

(六)工作期间不得戴耳套、脖套,不准戴大耳环、大耳坠,不得浓妆艳抹,不准染指甲或留长指甲等。

(七)要讲究个人卫生,及时换洗服装,做到税容整洁,

落落大方。 六、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以下简称纳税人)到国税机关、通过电话或信息网络办理纳税事项(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时,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引导或转交经办部门的制度。

(二)纳税人进行咨询或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被问及、接触的第一个业务受理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制受理事项分业务受理和投诉受理。业务受理包括: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纳税辅导、政策咨询、减税免税、发票领购、发票代开等。投诉受理包括:税务人员服务态度、税务人员执法情况、税务案件举报等与税收业务和纳税服务相关的所有投诉。

(四)首问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岗位及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为纳税人着想,对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都必须主动、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五)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咨询、投诉等事项,凡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手续不完备的,应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和所需资料,待其完备手续后限时办结。

(六)纳税人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具体承办人不在,能由其他工作人员替代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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