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章节说明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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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修缮定额)包括建筑分册、装饰装修分册、城镇控制爆破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分册、电梯分册。

二、本修缮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修缮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添建工程(300平方米以内)、重新装饰装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建(构)筑物拆除爆破工程、城镇石方浅孔控制爆破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四、本修缮定额的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等规范、规程及标准。 2.现行标准图集和典型设计图纸资料。 3.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方面的文献资料。 4.有关的全国统一及地区统一定额。 5.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修缮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在确定定额水平时,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本修缮定额未包括工程水电费,所发生的工程水电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据实结算。

七、本修缮定额除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以手工操作或配合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

八、本修缮定额各子目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或工作内容虽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九、本修缮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

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且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基价表计算。

十、本修缮定额中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按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规定执行。并在建筑分册和装饰分册中增加了部分预拌砂浆子目,使用时应执行个分册的规定。

十一、本修缮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十二、执行本修缮定额(城镇控制爆破分册除外)时,如发生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 十三、本修缮定额有关费用的说明。

1.超高增加费:分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其计算方法详见各分册说明。

2.中小型机械费:指除定额中规定使用的机械外,所有的搅拌机械、提升机械、空压机(除爆破工程外)、电焊机、木工机械等各种中小型机械的折旧费、大修费、安拆费、进退厂费以及机上人员工资、动力费等项目费用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3.施工困难增加费:指在营业性用房不停止使用(营业)或建筑物地处繁华街道两侧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而增加施工难度和影响生产效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时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虽属营业性房屋,但已停止使用(含分层分段停止)或建筑物虽在繁华街道两侧,但已做现场围栏,断绝交通并与街道隔绝的,不执行本定额。

4.高级装修及设备保护费:指为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玷污原有建筑物的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而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的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5.脚手架搭拆费:指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简易脚手架搭拆费用,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6.采暖、通风系统更新调试费:指采暖系统或通风系统全部拆改或更新以及安装工程,在原有建筑上增设暖卫、通风系统工程所发生的调试费用,发生时按暖通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十四、本修缮定额缺项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总站)审批后执行,各地工程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并报总站备案。

十五、本修缮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分册

一、本分册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抗震加固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其他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等共12章。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改建、抗震加固的土建工程。

三、各项修缮工程定额中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等工作。

四、本定额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1.板材:宽≥3×厚度

薄板:厚度≤18mm 中板:19mm≤厚度≤35mm 厚板:36mm≤厚度≤65mm

2.枋材:宽<3×厚度 小

枋:厚度≤54mm 中枋:55mm≤厚度≤100mm 大枋:101mm≤厚度≤225mm

五、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主要材料以各地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办理价差调整;辅助材料按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

综合调整系数调整。

六、本分册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及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七、本分册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周转损耗,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计算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分别增加废品及损耗率。 名称 各类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 制作废品率 0.2% 运输堆放损耗 0.8% 安装损耗 0.5% 构件制作 构件运输 构件安装 A×1.015 A×1.013 A×1.055 注:A为按施工图计算构件的工程量。

八、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九、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塌落度取定如下:预制混凝土10~30,现浇混凝土30~50,如使用商品混凝土仍执行本分册定额,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与本分册定额中混凝土取定价格的差价按价差处理。

十、本分册垂直运输以建筑物檐高在20米以下为准。檐高超过20米时,各种材料、构件、配件、周转性材料及工具用具的垂直运输、逐层搬运增加的用工和人工降效可计取超高增加费,按本分册说明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分册定额中的相关定额直接费按下表计取: 序号 1 2 3 4 项目 中小型机械费 施工困难增加费 高级装修及设备保护费 超高增加费 取费 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 取费标准(%) 20m以下 20m以上 5.29 5.67 1.00 1.00 1.00 1.00 20~45m 1.10 45m以上 1.25 十二、本说明未尽者,以各章说明为准。

第一章 拆除工程

本章包括整栋房屋、烟囱拆除、屋面、屋架及屋面木基层、砖石砌体、木梁、木柱及间壁隔墙、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屋面排水及其他等分项工程拆除。

一、工作内容

1.整栋房屋拆除包括;毗邻房屋的保护、拆除砖基础及以上的全部建筑物,并将拆下的砖瓦、木材等可用的材料运至建筑物30m以内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渣土原地清理归堆。

2.各分项拆除包括: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和将拆下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3.各种瓦屋面的拆除包括基层及其以上的屋面拆除,但不包括木基层的拆除;混凝土屋面的拆除包括屋面板、找平层及防水层拆除;铲除卷材防水层定额包括铲除找平层。

4.屋架及屋面木基层的拆除包括:切割锚固件、风撑、水平撑和屋架的各种附件的拆除。

5.砖石砌体拆除包括:将砌体分解成人力可装卸的块体,拆除。 6.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的拆除包括:断钢筋、剔凿、落料等工序。 7.槽沟、斜沟、水落管拆除工程包括:铁件的拆除。

8.机械拆除工程包括:全部拆除、破碎、块体吊运、就近清理、堆放。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一)人工拆除房屋

1.凡符合整栋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楼房拆除需要搭设脚手架,另执行相应的脚手架定额。

2.全房拆除及分项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执行相应定额。单项拆除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部位的保护;如发生时,另行处理。

3.拆卸工程是以文明施工考虑的,砖结构应以一般工具敲松砂浆、逐块拆落,以轻拆轻放为准。如为楼房者,应以滑板分块输落,不能搭设滑板时,应放置楼层再转运,如遇到高强度水泥砂浆,拆动确有困难,无法保证质量,需要动锤时,须事先经技术负责人和甲方同意。木结构拆卸应采取稳定措施,逐步取钉撬落,对大部分应用葫芦等工具卸落,严禁斧砍推倒,无论圆木、方木、中厚薄板不得脱手甩放,以轻卸轻放为准。

4.现浇钢筋混凝土的梁、板、柱、地面和其他构件的拆除,均执行拆现浇钢筋混凝土定额。

5.凿除混凝土保护层,凿除后必须露出主筋。 (二)机械拆除房屋

1.构筑物、混凝土及混凝土轻结构、地下室及人防建筑物、构筑物的机械拆除工程,适用机械拆除单项拆除子目。

2.无法单项计算基础拆除工程量的工程,均执行基础整体拆除子目。 3.机械拆除房屋的工程分整体拆除和单项拆除两大类。其中整体拆除中,±0.000(室内地坪)以上部分套用主体整体拆除子目;以下部分套用基础整体拆除子目。

4.凡用机械拆除房屋的工程,已综合考虑配合人工,不论其配合人工多少,均不作调整。

5.当实际操作的拆除机械台班单价与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不同时,按《湖北省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规定执行。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拆除房屋

1.整栋拆除以拆完砖基础为准(可利用不拆者,不扣除工日);平房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楼房按各楼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以平方米计算.

2.整栋拆除的层高(或檐高)以3.6米为准,层高或檐高超过3.6米者,按实际面积乘以1.2计算。

3.仓库、厂房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楼、平房的不同层高或檐高。

4.独立烟囱拆除区分不同高度以座计算。屋顶烟囱拆除不扣除孔洞,按砌体剖面面积乘以高度以立方米计算。

5.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天沟、檐沟按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6.拆除屋架、半屋架按跨度分类以“榀”为单位计算。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屋面小气窗以个为单位计算。

7.各种砖墙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砖柱和其他材料的墙体,以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8.木梁、木柱的拆除按实拆的根数计算,间壁墙按实拆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屋面小气窗以个为单位计算。

10.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各种金属结构构件的拆除,均按图示尺寸或实拆工程量以吨计算。 12.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拆水斗按个计算。 13.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14.各种池槽拆除以现浇为准,不分规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15.砖墙、梁、板钻孔、剔槽、凿洞,水泥砂浆地面凿毛,均按实做工程量以定额规定单位计算。 (二)机械拆除房屋

1.机械整体拆除单层建筑物,层高以3.6m折合一层,3.6m以外部分超过2m时,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不足2m者不计算建筑面积。

2.机械拆除整体基础,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围首层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机械单项拆除项目工程量计算,执行人工拆除计算原则。

4.机械拆除地下室凸出地面部分由室外地坪至首层楼板底,高度超过1.4m时,首层面积乘以1.21系数。

5.机械拆除半地下室地面距室外地坪高度超过0.8m,可按地下室处理;高度小于0.8m时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并包括地面拆除。

第二章 土方工程

本章包括土方、灰土、土方运输、渣土运输。 一、工作内容 (一)土方、灰土工程

1.挖土方、沟槽、柱基等项定额均包括:挖土、装土、垂直倒运土、修整槽底、槽帮、清土等。如需设置挡土板,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2.挖淤泥、流砂的定额包括:挖淤泥(流砂)、装运、修理底边等,不包括打板桩及地下排水设施等,如实际发生时另行处理。

3.灰土定额包括:闷筛灰、筛土、过斗洒水拌合、找平拍底、铺灰土夯实等工作。

4.素土夯实定额包括:碎土、筛土、拍底、铺土夯实等工作。

5.回填土定额包括:运土,筛除砂石瓦砾、回填、找平、夯实等工作。 (二)运土方、淤泥:

1.人工、单双轮车运土方:装、运、卸土、淤泥及平整。

2.手扶拖拉机运土方:人工挖、装土,人工或机械自卸土,卸土就地铺平;修理边坡、清除机下余土;工作面内的排水及场内本机械行驶道路的养护。 3.自卸汽车运土:运土、卸土、平整;场内汽车行驶道路的养护。 (三)渣土运输:装、运、卸及堆放平整。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一)土方、灰土工程 1.土壤分类详见附表。

2.挖土方、沟槽、柱基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沟槽排水。

3.定额中土方的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土壤分类表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类别 普通土 (一、二类土) 土壤名称及特征 1.略带黏性的砂土; 2.腐植土及疏松的种植土; 3.泥炭; 4.潮湿的黏性土和黄土; 5.软的盐土和碱土; 6.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坚土 1.中等密实的黏性土或黄土; 主要用镐、少许用锹挖掘 (三类土) 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黏性土或黄土; 砂砾坚1.坚硬密实的黏性上或黄土; 全部用镐,少许用撬土 棒挖掘 2.含有碎石、卵石(体积占10%~30%,重在(四类土) 25kg以下石块)的中等密实的黏性土或黄土; 3.硬化的重盐土、风化软石。 4.人工挖土方、沟槽、柱基均以挖干土编制的,如人工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工料乘以系数1.18执行。

5.挖土方项目是指槽上口宽超过3m或槽底面积超过20m2的挖土。挖土定额均按人工操作考虑,如使用小型挖土机械(两头忙)挖土时也执行本定额。 6.老墙脚的分类:

砖:系指一般墙、柱的旧砖基础。

三合土:系指一般原有的旧三合土基础垫层。 混凝土:系指一般碎石、砾石混凝土旧基础。

7.定额内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

鉴别方法 用锹、钣锄挖掘,少许用脚蹬或用镐 8.素土夯实及回填土定额均综合了人工夯和机夯的因素,不论使用何种操作方式仍执行本定额。

9.平整场地的土方厚度以±30cm以内为准。

10.单位工程的灰土工程量在2m3以内者,执行零星灰土定额。灰土夯实以人工夯实为准,如使用机械时定额不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挖地槽、地坑遇有老墙脚时,应按老墙脚实际挖方体积的不同类别单独计算,并在挖方总数内减去,不得都按老墙脚一类定额计算。但当老墙脚占整个挖方工程量的90%以上时,可按老墙脚一类定额计算。

2.挖土方、沟槽、柱基等工程,无图示者其工程量以实挖体积计算;有图示者以图示尺寸计算;如需放坡者,可参照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m) 1.20 1.50 2.00 人工挖土 1︰0.50 1︰0.33 1︰0.25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1︰0.33 1︰0.75 1︰0.25 1︰0.67 1︰0.10 1︰0.33 3.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净长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

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管沟底宽尺寸表

单位:m

管径(mm) 50-75 100-200 250-350 400-450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陶土管 0.70 0.80 0.90 1.10 4.计算管沟回填土时,管径小于500mm的,可不减去所占体积。 5.回填土,室外回填土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室内回填土的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下皮的高度差,以立方米计算,并且扣除各种管沟等所占的面积。

6.灰土、素土的工程量均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7.挖淤泥、流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8.打钎按沟槽或地坑的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0.余(亏)土运输是以现场300m内运距为准,其工程量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11.渣土运输按实际拆除的构造尺寸计算渣土体积(或以1.5立方米虚方折合1立方米实方体积计算)。

第三章 基础工程

本章包括砖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垫层。 一、工作内容

1.砖石基础定额包括:清扫槽底、放线弹线、砌垛、砌角、出退檐、砌

3

跨度在0.5m以内的砖平※、安放预埋铁件及0.03m以内的混凝土构件、预留洞口等工作;毛石基础定额还包括洗石、选石和石料的简单剔凿等。

2.基础抹水泥防水砂浆防潮层的定额包括:清扫基础墙的顶面、调运砂浆、抹防水砂浆等工作。

3.铺油毡防潮层定额包括:裁油毡、熬制沥青、铺贴油毡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基础与墙身划分界线:

(1)有地下室满堂基础:以满堂基础上皮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2)有地下室的框排架基础、带形基础:以地下室地面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3)无地下室工程:以首层室内设计地坪±0.00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2.砖石基础定额未包括配制钢筋,如需要时可套用相应的定额。 3.混凝土基础中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可换算,但混凝土用量不得调整。

4.预拌砂浆定额基价中预拌砂浆标号采用M5及M10砂浆,实际使用砂浆标号与定额基价中砂浆标号不符时,可以进行换算。

5.预拌砂浆定额是按预拌砂浆中的干拌砂浆编制的,如使用湿拌砂浆时,湿拌砂浆在干拌砂浆定额基价基础上每1立方米砂浆应扣减人工(普工)0.02工日。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基础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2.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的二次浇灌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均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组合柱。圈(地)梁、基础梁所占的体积;基础大放脚丁字岔重叠部分和0.3m2以内的孔洞都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均不扣除其所占体积;但暖气沟的挑檐砖亦不增加工程量。基础大放脚、墙垛、附墙烟囱的基础工程量与相应的定额项目合并计算。

4.基础防潮层的工程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砖基础放脚折加高度表

放脚 1/2砖0.115 1砖0.24 层折 加 高 度 砖0.365 2砖0.49 增加断面(m2) 砖0.615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等高 不等等高 不等等高 不等等高 不等数 高 一 0.130.137 0.067 6 二 0.410.342 0.191 7 三 - - 0.394 四 - - 0.656 五 - - 0.984 六 - - 1.378 七 - - 1.838 八 - - 2.363 九 - - 2.953 十 - - 3.610

高 0.066 0.043 0.164 0.129 0.328 0.259 0.525 0.432 0.788 0.647 1.083 0.906 1.444 1.208 1.838 1.553 2.297 1.942 2.789 2.372 高 0.043 0.032 0.108 0.096 0.126 0.193 0.345 0.321 0.518 0.482 0.712 0.675 0.949 0.900 1.208 1.157 1.510 1.447 1.834 1.768 高 0.032 0.026 0.080 0.077 0.161 0.154 0.253 0.256 0.380 0.384 0.530 0.538 0.707 0.717 0.900 0.922 1.125 1.153 1.366 1.409 高 0.026 0.01570.01575 5 0.064 0.04720.03935 8 0.128 0.09450.07870 5 0.205 0.1575 0.1260 0.307 0.2363 0.1890 0.149 0.3308 0.2599 0.563 0.4410 0.3456 0.717 0.5670 0.4411 0.896 0.7088 0.5513 1.088 0.8663 0.6694 第四章 砌筑工程

本章包括拆砌砖墙、新砌砖墙、新砌石墙、砌构筑物等。 一、工作内容

1.新砌砖墙定额包括:检查皮数杆、找规矩、排砖、选砖、浇砖、砌角、砌垛、支1.5m以内平※

胎板、砌※;封山、下檐、打碴、退碴、插檩档、椽档、安放过木或0.03m3以内的混凝土过梁、附墙烟囱及内衬抹灰;圈梁、预制楼板外围包砖、下木砖,预留管槽、管洞、烟囱孔,安放抗震构件及铁活、钢筋,划缝、清扫墙面、落地灰等现场清理的工作。砖墙拆砌工程还包括:临时支顶加固、拆后杂物清理、归堆、分拣可利用的旧料等工作,不包括硬山搁檩墙拆砌时檩的临时支顶。 2.墙身工程包括外墙面的一般艺术形式的做法。一般艺术形式做法系指窗台虎头砖、门窗套、平※、单双面的墙垛等。

3.新砌围墙、压顶包括:选砖、浇砖、调制砂浆、运料、砌砖、划缝清理等。铁栏杆围墙还包括型钢的加工成型、制作安装。

4.半圆※、砖平※(跨度在1.5m以上)定额包括:拆、支※胎板、砌※等。

5.拉刺丝包括:角钢调直、打眼、稳住、调制砂浆、运料、灌浆、绑刺丝等工作。

6.新砌毛石墙定额包括:铺灰砌筑、石片或砂浆填实、灌浆、安放木砖、预制过梁、抗震构件及铁活、预留洞口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标准砖的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墙厚(砖) 1/4 1/2 3/4 115 180 1 240 365 2 490 3 740 计算厚度(mm) 53 615 2.定额中的砌筑工程以标准砖为准,如实际使用页岩砖时,其砖的差价按价差处理。定额中已包括安装0.03m3的小型构件及墙体拉筋安装的人工费,未包括小型构件及拉接钢筋的成品价格。

3.外墙定额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墙因素,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作法定额均不调整。

4.围墙基础和墙身的划分是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墙身包括砖垛,基础工程单独计算,另执行相应定额。

5.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套用砖柱的定额,两者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6.砌块墙定额中,砌块规格为600×300×175~200(mm),定额用量含改锯损耗。

7.空心砖墙定额中,空心砖规格为240×240×115(m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砖的用量.

8.如设计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用量不变。

9.小型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垃圾箱、花台花池、壁柜砖台、房上烟囱、煤箱等。

10.池子腿砌抹安预制水池的规格与定额不符时,池子价格按实换算。

11.预拌砂浆定额基价中预拌砂浆标号采用M5及M7.5砂浆,实际使用砂浆标号与定额基价中砂浆标号不符时,可以进行换算。

12.预拌砂浆定额是按预拌砂浆中的干拌砂浆编制的,如使用湿拌砂浆时,湿拌砂浆在干拌砂浆定额基价基础上每1立方米砂浆应扣减人工(普工)0.02工日。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砖墙拆砌、新砌的工程量均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长度。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半圆※、跨度1.5m以上的平※,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等所占的面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预制楼扳靠墙挑砖等面积也不增加工程量。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洞等凸出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砌墙项目内进行计算,不扣除其空心体积,但内衬抹灰亦不再计算。 2.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

(1)平屋顶无挑檐者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上皮;带挑槽者算至屋面板下皮。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上皮算至图示高度,执行外墙定额。

(2)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内墙:

(1)平屋顶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各种形状的砖柱均按其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半圆※、跨度在1.5m以上的平※按其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砌块墙、空心砖墙的工程量按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

6.掏砌门窗口项目按墙的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7.围墙长度按中心线,高度算至压顶下皮;无压顶的算至上表面,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应扣除0.5m2以上的门洞口面积,墙垛及挑檐面积也不增加。

8.压顶按砌筑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9.零星砌体的工程量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 10.毛石墙项目不分厚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类同砖砌体的上述规定;遇同一工程部位有砖砌体时,应分别列项计算。 11.池子腿砌抹安预制水池按每个池以份为单位计算。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制作、安装,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制作、安装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钢筋制作安装等。 一、工作内容

(一)现浇及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包括:除锈、加工成型、绑扎、现场运输、安装等工序。 2.铁件包括:安装埋设、焊接固定。

3.混凝土包括: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震捣和养护等全部工序.

4.现场预制混凝土包括:地胎模、稳放钢筋、垫块、搬运、空心构件抽放芯子等工序。

(二)预制构件安装

预制构件安装包括:安装前的临时加固、垫灰浆、安装就位等全部工序。 (三)混凝土构件及成型钢筋的运输

1.构件运输均包括:车厢内物件的安放垫木或必要的减震隔层、装卸、绑扎固定、运输、清理堆放场地、铺移道板、按指定地点分类码放等全部操作过程。

2.成型钢筋运输包括:装车、运输到施工地点卸车、堆放。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分别列项。

2.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中。 3.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钢筋绑扎按手工为主和部分焊接综合考虑的,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5.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之间下口缝在4cm以内,执行接头灌缝定额;宽在30cm以内执行补板缝定额;宽在30cm以外时执行平板定额。

6.叠合板钢筋设计规定在Φ5以内时,执行钢筋混凝土地面定额。 7.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但混凝土用量不得调整。 8.小型构件指水槽、窗台板、井圈、井盖以及0.03m3以内其他构件。 9.混凝土构件及成型钢筋的运输各项定额综合考虑了我省的路面状况和一般行车时速、道路拐弯、穿越铁路及十字路口、装卸车调头等因素。 10.混凝土构件及成型钢筋的运输是依据交通管理规定,综合了5t以内各种载重汽车装载要求而编制的。

11.混凝土构件及成型钢筋的运输是按照修缮工程材料运输的多品种、多规格、供应零星分散、车辆装载量不足吨位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在实际执行中遇上述何种情况时,定额均不予调整。

12.混凝土构件如超过25km运输距离时,仍执行25km运输定额。 13.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定额系指人工配合装卸场地的提升机械装卸车辆的条件;若遇需要专用吊车跟车装卸的情况,其吊车台班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运输台班不变。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

(1)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2)柱

A.柱高:有梁板柱、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无梁板高度算至柱帽下表面;无楼层柱或框架柱高度算至柱顶,乘以截面面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B.柱帽高度自柱帽下表面算至板底以立方米计算。 C.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的体积内计算。

D.构造柱按图示尺寸(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的体积),其高度自柱基或地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3)梁

A.梁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B.伸入墙梁头与现浇梁垫并入粱的体积计算。

C.圈梁代过梁者,分别套用圈粱、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洞口尺寸加50cm计算。

D.叠合梁系指在预制梁上现浇混凝土梁,工程量按二次浇灌部分的体积计算;板头叠合梁指空心板端头叠台梁,其体积按图示计算。 (4)板

A.多种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板头并入板内计算;板与圈梁连接时,板算至圈梁侧面。

B.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伸出墙外部分,按挑檐天沟定额执行。

C.有梁板工程量技梁板之和计算。

D.叠合板工程量按板和肋(板缝)图示尺寸合并计算。 (5)墙

墙、间壁墙、电梯井壁按地面到墙顶面高度计算,不扣除伸入墙内的板头,扣除大于0.3m2的门窗、孔洞的体积。 (6)其他

A.圈梁带挑檐者以圈梁侧面为界分别计算。

B.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踏步、楼梯板及楼板相连的梁)应分层按实体积计算。

C.阳台、雨棚、扶手、栏板、池槽、沟盖板均按体积计算。 D.板堵缝、接头灌缝以米为单位计算。 E.台阶按阳角线的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

1.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钢筋:

1.钢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以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预埋铁件以千克计算,按以下规则计算:

(1)铁件重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设计尺寸,按单位重量计算,焊条重量不计算。

(2)精加工铁件重量按毛件重量计算,不扣除刨光、车丝部分的重量,焊条重量不计算。

附:钢筋理论重量计算表

单位:kg/m

名称 截面面积 重量 名称 截面面积 重量 单位 cm24 0.126 0.099 15 1.767 1.387 5 0.196 0.154 16 2.011 1.578 6 0.283 0.222 17 2.270 1.782 7 0.385 0.302 18 2.585 1.998 直径(mm) 8 9 10 0.503 0.636 0.785 11 0.950 0.746 22 3.801 2.984 12 1.131 0.888 23 4.155 3.261 13 1.327 1.042 24 4.524 3.551 14 1.539 1.208 25 4.909 3.853 kg 单位 cm20.390.490.615 9 7 直径(mm) 19 20 21 2.835 2.226 3.142 2.466 3.464 2.719 kg (四)预制构件安装

1.预制构件是以成品价格计入定额(本章现场预制的构件除外). 2.构件安装按体积计算。

3.混凝土构件体积小于0.1立方米以内的,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 4.构件支撑按预制构件体积计算。

5.预制水池的安装套用1-401~1-404,其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6.圆孔空心板堵洞以个为单位计算。 (五)混凝土构件及成型钢筋的运输

1.混凝土构件按运输距离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成型钢筋运输分运距以吨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抗震加固工程

本章包括混凝土加固、钢加固、混凝土内植筋(生筋锚固)。 一、工作内容 (一)混凝土加固

1.混凝土: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震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2.抗震加固的混凝土工程项目均包括了必要的墙体销键剔洞、打眼和楼板的打洞工作。 (二)钢加固

1.制作:钢材凋直、划线、切割、焊接、打眼、制作螺栓、锚件、配件、成品检验等全部工作。

2.安装:定位、墙体打眼、掏堵墙洞、埋设锚件、加固铁件的就位安装、紧固焊接、检验等工作。

3.烟囱、水塔加固:环箍竖铁及其配件的制作、定位排档、剔凿墙洞、埋设锚件、加固件的安装就位、焊接紧固,检验等工作.

4.粘钢加固包括:混凝土表面清理、断料、打孔、打磨、酸洗、粘贴、安拆夹具。U形、L形箍板梁加固还包括折边。不包括钢板涂刷防锈漆、防火漆。 5.钢筋混凝土内植筋(生筋锚固): (1)钢筋调直、切断、成品堆放。

(2)孔点测定、钻孔、矫正、清除孔内余灰、孔内清洗、干燥。

(3)钢筋打磨、抹丙酮.

(4)调配结构胶、灌胶、植入钢筋养护。 (三)砌体加固

钢筋网墙抹水泥砂浆:墙体打眼、下铆固栓、调制砂浆、浇水、刷水泥浆、打底、罩面、抹护角、清扫落地灰等全部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钢筋工程套用第五章的相应子目。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其用量不得调整。 3.粘钢中狭条宽度为≤150mm,块状宽度为>150mm,双层粘钢为两层钢板厚度之和。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2.砖墙外包混凝土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孔洞所占体积。 (二)金属结构:

1.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均按图示尺寸折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其安装所用的零星铁件包含在定额内。

2.金属结构安装按制成品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3.环箍竖铁按图示尺寸、规格折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4.压浆锚杆以根为单位,铁件按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算。 5.粘钢按实粘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三)混凝土内植筋(生筋锚固)区别不同的钢筋规格,分别按实际钻孔深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四)钢筋网抹灰加固墙体按平方米计算,伸入地面、楼板墙体内部分其工料已综合在基价中。

第七章 木结构工程

本章包括木构架和屋面木基层的整修、新做工程及木构件的运输。 一、工作内容

本章包括:定位、弹线、选配料、下料、木材面刷防腐油、铁件刷防锈漆等工作。

(一)整修工程

整修工程包括:临时支顶加固、拆卸整修部件、配制木件铁活、安装钉固等工作。

1.屋架加固工程:

(1)铁箍加固包括:杆件拨正、就位、临时拉接、配制安装铁箍等工作。 (2)紧固屋架螺栓包括:杆件归位、修整、添配、紧固螺栓等工作。 (3)木架绑铅丝包括:清理木构件面层、绑扎紧固铅丝、钉扣钉等工作。 2.木柱整修加固工程:

(1)砖墩接木柱包括:锯截朽木柱脚、清理柱门、砌筑砖墩、安放垫木等全部瓦木工作。

(2)木柱墩接包括:锯截朽木柱脚、清理柱门、接柱的制作、做榫、墩接、拼接柱脚、捆绑铁箍或铅丝加固等工作。

(3)附换木柱包括:拆除旧柱、清理柱基、制作安装木柱。 3.整修附檩工程:

(1)附檩包括:掏砌墙洞、制作安装檩、垫木或托、与旧檩连接等。 (2)吊木附檩包括:整修旧檩基面、制作安装吊木、安装铁箍、紧固螺栓、绑扎铅丝等工作。

(3)钢筋附檩包括:清理修整附檩部位、制作安装紧固附檩铁件等。 (4)檩支撑包括:平整支柱的地基、铺垫板、设置支架、撑杆、背楔固定以及拆除支撑等工作。

(5)檩整修包括:起钉、清理旧檩基面、剔铲拉线找平、配制贴补垫木钉固等工作。

(6)檩支斜撑包括:清理檀基面、剔墙凿洞、配制安装斜撑及托木等工作。 (7)钉木托(蛤蟆托)包括:整修托木连接部位、制作安装托木、钉固等工作。

4.整修椽附换工程:

(1)椽拆钉包括:拆除木椽、起钉、检查和清理檩基面、安装钉固木椽等工作。

(2)椽附换包括:清理椽位基层或拆除损坏木缘、配制和附插木椽、钉固或加托固定等工作。

5.屋面木基层工程:

(1)屋面板补换包括:拆除破损的屋面板,修整、配制、钉屋面板等工作。 (2)油毡瓦条补换包括:清理破损油毡、瓦条,清理基层、裁铺油毡、钉顺水条、配钉瓦条等工作。

6.博风板修补包括:拆除破损博风板、配制、拼对、安装、钉固博风板等工作。

7.连檐瓦口修换包括:拆除破损木件、修整基层、配制安装连檐槽瓦口等工作。

(二)新做工程

1.人字屋架制作安装包括:放样、制作样板、制作屋架杆件和配件(接头、垫木、挑檐木、檩托等)、组装屋架杆件、铁件成型、清理支座、安装就位、屋架锚固等工作。

2.檩、柱制作安装包括:制作檩、柱及配件(檩垫等),清理支座(柱墩),吊装就位,临时支撑拉固及拆除支撑等工作。

3.小屋架制作安装包括:放样、制作安装屋架及配件(垫木、挑檐木)等工作。

4.屋面板、油毡挂瓦条制作安装包括:屋面板平缝或柳叶缝制作铺钉、铺油毡、钉顺水条、挂瓦条等工作。

5.封檐板、博风板制作安装包括:拼缝穿带、打眼作销、接头作榫等全部制作安装工作。 (三)木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均包括:车厢内物件的安放垫木或必要的减震隔层、装卸、绑扎固定、运输、清理堆放场地、铺移道板、按指定地点分类码放等全部操作过程。

2.木构件运输包括:装车、绑扎、运输、按指定地点卸车堆放。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方(圆)木人字屋架、钢木屋架的风撑和水平撑制作安装执行相应定额。 2.不同部位的附换柱工程均执行本定额。

3.人字屋架刨光者,按刨光面积执行屋面板刨光定额。

4.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我省的路面状况和一般行车时速、道路拐弯、穿越铁路及十字路口、装卸车调头等因素。

5.运输定额是依据交通管理规定,综合了5t以内各种载重汽车装载要求而编制的。

6.运输定额是按照修缮工程材料运输的多品种、多规格、供应零星分散、车辆装载量不足吨位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在实际执行中遇上述各种情况时,定额均不予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各种屋架(不包括小屋架)工程量分别按跨度以榀为单位计算。

2.小型屋架的工程量以榀为单位计算,附设的风撑、水平撑不另计算。 3.马尾屋架项目按其大小杈水平投影长度之和除以相应的整屋架跨度折合成榀数,其工程量以榀为单位计算。(见下页附图) 4.各种檩、柱的工程量以根为单位计算。

5.屋面板瓦条的工程量按图示或实钉的屋面斜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6.屋架加固与支撑、墩接(换)柱子、附安檩、绑铅丝等项目的工程量分别以份、根、个、道为单位计算。

7.封檐板的工程量按檐口的外围长度、博风板按屋面坡长均以米为单位计算。

8.构件运输分运距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附图:

图中的马尾屋架应执行跨度10m以内定额,其工程量=[(3.5+4+7)×2]/10=2.9(榀)

第八章 金属结构工程

本章包括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及金属制品构件的运输。 一、工作内容

1.金属结构的制作定额包括:钢材矫正、放样、划线、切断、平直、钻孔、煨弯、焊接、成品检验、捆扎、编号、码放等全部制作工序。

2.金属结构的安装定额包括:构件临时加固、场内运输、吊装就位、临时支撑、校正、紧固螺栓、电焊固定、检验、拆卸临时支撑等全部安装工序。 3.球节点网架安装包括:拼装、运输、吊装就位、临时支撑、校正、紧固螺栓及电焊固定(包括支座安装)、清理等全部的工序。

4.构件运输包括:车厢内物件的安放垫木或必要的减震隔层、装卸、绑扎固定、运输、清理堆放场地、铺移道板、按指定地点分类码放等全部操作过程。 5.长大的金属器材除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车厢安放支架、卸车堆放的必要捆扎固定。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章金属结构制作是按现场或建筑企业内部加工条件编制的。

2.金属结构制作定额按焊接考虑,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螺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3.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钢材配制损耗,未包括杆配件的除锈、油漆的工程内容。

4.凡本章的项目,因设计要求进行车、铣、刨床加工的铁件,按照图示折算重量,执行第五章相应定额。

5.金属结构安装未包括扩孔、气割和校正弯曲。如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6.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未包括铆钉、轴承、轴杆及配重件,实际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7.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我省的路面状况和一般行车时速、道路拐弯、穿越铁路及十字路口、装卸车调头等因素。

8.运输定额是依据交通管理规定,综合了5t以内各种载重汽车装载要求而编制的。

9.运输定额是按照修缮工程材料运输的多品种、多规格、供应零星分散、车辆装载量不足吨位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在实际执行中遇上述何种情况时,定额均不予调整。

10.金属构件如超过25km运输距离时,仍执行25km运输定额。 11.金属构件运输定额系指人工配合装卸场地的提升机械装卸车辆的条件;若遇需要专用吊车跟车装卸的情况,其吊车台班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运输台班不变。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制作按设计图示各种型钢和钢板的几何尺寸,以吨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重量;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2.金属结构安装按制作成品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3.金属制品、构件不分规格按运输距离以吨为单位计算。

第九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本章包括修补红平瓦、布瓦屋面、石棉瓦、玻璃钢瓦屋面、刚性屋面、铁皮屋面及修补防水工程、新做防水工程。 一、工作内容

1.修补屋面工程包括:拆换、整理、修补安装旧活等工作。

2.红平瓦、布瓦屋面包括:铺瓦、调制砂浆、屋脊嵌牢抹光、清扫、卸瓦落地及泛水;旧接头砍毛、抹平、粉沟角、瓦头、瓦脊填实抹平。 3.泥瓦屋面工程包括:闷筛灰、烧滑秸、筛土、调制灰浆等工作。 4.各种泥瓦瓦屋面包括钉席箔(瓦笆)、排钉瓦口、苫泥背、沾瓦、粘瓦头、调脊(不包括清水脊)、瓦瓦(夹腮或裹垄捋梗)、轧脊、堵抹檐口燕窝等工作。

5.水落管疏通包括:清扫冲洗屋面下水箅子、水斗,水落管、清运渣土等工作。

6.石棉瓦、玻璃钢瓦屋面包括:檩上铺钉石棉瓦、玻璃钢瓦、安脊瓦。 7.刚性屋面包括:清理底层、混凝土搅拌、浇捣及养护;架空隔热层砌砖墩、铺块料面层勾缝等。

8.铁皮屋面包括:瓦垄上铁皮的钻孔、稳固上螺丝及安装脊瓦。 9.白铁新作工程包括:裁铁、咬口、焊接、铁件制作及安装等工序。屋面伸缩缝白铁罩面还包括:埋木砖、钉木条、刷防腐油等工序。

10.修补防水工程除包括新做定额规定工作内容以外,还包括拆除清理破损部分的防水层及清理基层等工作。

11.沥青、沥青胶防水工程包括:搭拆锅台、熬沥青、基层刷冷底子油,裁、扫、铺贴防水卷材、涂刷沥青、铺贴压实、固定填压槎等工作。

12.三元乙丙、氯丁橡胶、顺丁胶防水卷材屋面包括:清理基层、配制涂刷底胶,裁、扫、铺贴卷材防水层、涂刷防护层等工作。

13.聚氨酯涂膜防水屋面包括:清理基层、配制涂刷底胶、涂刷涂膜防水层、刷防护层等工作。

14.SBS改性沥青油毡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涂刷基底粘结剂、铺贴柔性油毡;热熔法包括用喷灯加热油毡、滚铺油毡成活以及材料的场内运输、清理等工作。

15.伸缩缝堵油麻包括:搭拆锅台、熬沥青、煮油麻、堵缝、灌缝等工作。

l6.建筑油膏包括底层清理及油膏的嵌灌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各种屋面均包括各项工程之清扫、整理、制作、胶结、找平、铺换及场内材料运输等全部操作过程。

2.定额中的翻盖、挖补、检漏等项目已考虑拆卸、小面积填补等用工,不得任意增减其他用工,一律按本定额执行。

3.布瓦屋面是按搭接三分之二,露面三分之一计算的,如搭接不同时,可换算瓦的数量。其他不予调整。

4.石锦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除瓦的数量可以换算外,其他工料均不作调整。

5.水泥瓦、波形瓦屋面定额均未包括脊瓦、斜脊、斜沟及披水檐的工料;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定额。

6.石板瓦、干岔瓦、仰瓦灰梗屋面已包括屋脊、边梢垄的工作内容。

7.各项白铁制作安装项目中,白铁以26#、28#镀锌铁皮为准;如使用24#镀锌铁皮,人工乘以1.4系数调整;使用旧铁皮时,人工乘以1.2系数调整,材料用量不调整。

8.铁皮屋面及铁皮排水项目,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9.各种屋面的修理应保持沿头一致,屋脊平直,铺接牢固、瓦搭头入槽严密、瓦档、坡角整齐、屋面平整、流水畅通,不得有搭接不实、残裂松动、渗漏积水等不良现象。

10.修补防水工程和新作防水工程未包括搭拆脚手架,如实际发生时,另执行相应的定额。

11.修补防水工程定额系指工程量单项面积在10m2以内的项目;如超过10m2时,分别执行拆除和新做防水工程定额。

12.修补防水工程和新作防水工程定额内已综合连接处边角部位的附加防水层的工料,以及立墙防水层铺贴高度小于0.5m的增加工日因素。

13.防水层的立墙高度超过0.5m时,其工程量应单独计算面积,按相应的屋面防水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用量不变。

14.折板防水项目的定额已综合防水层在折弯部分耗用的工料。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瓦屋面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坡屋面系数C(见附表),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面积。但屋顶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也不增加;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

2.屋面翻盖、检漏如需填新瓦时,按实际用量计算。

3.瓦脊、瓦出线、角沟(以单包双)均以实修延长米计算。瓦头以普通型实修延长米计算。

4.坡屋面面积按屋面的斜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新做、翻挑屋面面积,以屋面前后坡的瓦檐外皮及其两山墙的披水檐外皮为计算的起止点,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屋脊、斜沟、烟囱、风帽底座等所占的面积。 5.屋脊、斜脊、披水檐斜沟等项均按实做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6.水落管的长度按成活的图示高度以米计算,弯曲部分斜长增量并入高度计算。

7.烟囱根、天沟、斜沟、檐沟、伸缩缝均按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框按实做长度以米计算。

8.雨水斗、出水口、弯头按个计算。 9.屋顶铁皮补眼以百个为单位计算。 10.水落管、檐沟配铁件以个为单位计算。

11.水落管疏通按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其檐沟的水斗、拐弯等折成长度并入水落管项目内计算。

附表: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2A 1/2 - 1/4 1/8 1/10 延长系数C(A=1) 1.4142 1.1547 1.1180 1.0308 1.0198 偶延长系数D(A=1) 1.7321 1.5270 1.5000 1.4362 1.4283 B(A=1) 1 0.577 0.50 0.25 0.20 角度0 45° 30° 26°34′ 14°2′ 11°19′ 附注:1.两坡水屋面实际面积=水平投影面积×延长米系数C。 2.四坡水屋面斜脊长度=A×偶延米系数D。 3.沿山墙泛水长度=A×延长系数C。

12.各种防水做法的屋面、墙、地面工程量均按实做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0.5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平台面连接处的立墙防水层高在0.5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屋面防水项目的工程量;立墙防水层高度超过0.5m高,按立墙防水层的面积计算。

13.装配式墙板缝的空腔防水项目,其工程量按实做的横竖缝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14.细石混凝土压毡边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米为单位计算,其墙垛、柱的侧面长度展开计算。

15.池槽防水项目按实做展开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16.包臭气管及出水口防水,均以个为单位计算。

第十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本章包括屋面保温、天棚保温工程。 一、工作内容

1.屋面保温包括:清理基层、弹线找泛水、筛选保温材料、生熟料拌合,铺填(干铺、浆铺或浇注)、找平或拍平、养护等工作。

2.天棚保温包括:散料装袋或板、毡裁接、铺设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面保温工程除干铺沥青矿渣棉按实做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外,其他均按实做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天棚保温项目均按图示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柱、垛、附墙风烟道,灯槽及灯孔所占面积。

第十一章 其他工程

本章包括排水管道及电缆管道、各种井池砌抹、疏通等。 一、工作内容

1.排水管道翻修包括:挖土方、拍底、放垫块、清扫管口、调制砂浆、拆安管及抹口等工作。

2.排水管和电缆管敷设包括:拍底、放垫块、调制砂浆、抹口及安装。 3.管基础包括:基层夯实、铺设垫层、搅拌混凝土、拆安模板、混凝土震捣压实、抹平、养护等全部工作。

4.化粪池、检查井、水表井包括:挖土方、井基础、砌砖、抹灰、接管、安井盖、回填土等工作。

5.暗井砌抹系指代替弯头或三通使用的暗井。凡砌抹工程,包括挖填土、砌筑及内壁抹灰等工作。

6.疏通下水包括;起盖、疏通、挖除污泥和盖盖等工作。 7.白铁工程包括:裁铁、咬口、焊接、铁件制作及安装。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排水管道新做或翻修,如遇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时,其混凝土或沥青路面部分单独计算,执行相应地面拆除定额。

2.化粪池、检查井、水表井等按规格分别执行定额,如超出规定尺寸,分别执行挖土方、砌筑和内墙抹灰定额。

3.下水管翻修、安装包括挖深在1m以内土方挖填,其他管道工程的土方及回填均另执行相应定额。

4.各项白铁制作安装项目中,白铁以26#、28#镀锌铁皮为准;如使用24#镀锌铁皮,人工乘以1.4系数调整;使用旧铁皮时,人工乘以1.2系数调整,材料用量不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排水管道新做、翻修及疏通均按图示尺寸以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暗井所占长度。

2.混凝土管基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3.化粪池、检查井、水表井,掏挖渗井分规格以座为单位汁算。 4.暗井、雨水井砌抹等均以个为单位计算。 5.暖气沟抹灰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6.白铁排气罩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配电盘包白铁分规格桉个计算。

8.散水坡按平方米计算,其长度按外墙的外围长度加四个散水坡的宽度计算,穿过散水的踏步和花台长度应予扣除。

9.砖沟、便槽以实做竣工延长米计算。污水池以个计。补粉明沟、以实补面层按平方米计算;明沟补粉需添砖,按砖石工程分部小砌体定额套用。 10.人字砌明沟的垫层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混凝土和砖明沟、散水坡等的垫层未包括,如设计需要时,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十二章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本章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悬空、挑脚手架、其他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及混凝土模板工程。 一、工作内容 (一)脚手架工程

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悬空、挑脚手架及烟囱脚手架:场内、外材料搬运,搭设、拆除安全网、上下翻板和拆除后的材料堆放等。 2.外脚手架安全围护网:

(1)材料的传递、搭设、施工期间的维修和更换新料。 (2)拆卸整理绑扎、堆放及场内外运输。 (二)现浇及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

组合钢模板包括:场内运输、拼装、拆除、清理小修、刷隔离剂等。木模板包括: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小修、刷隔离剂、场内运输等全部操作工序。 (三)支拆挡土板

支拆挡土板基价,不分连续和断续综合考虑。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是按木制脚手架和钢管脚手架考虑的,脚手材料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2.搭设的脚手架应符合国家制定的脚手架、安全网及高空作业、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3.定额中材料费为脚手架摊销费,材料含量为摊销量,如实际规格与定额不符时,仍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用执行,不得换算。

4.本架子工程不论里、外脚手架,只准计算一次,从开工到竣工,均已包括在内,不得重复计算。

5.定额中模板除个别项目按木模外,均按定型组合钢模板与添配部分木模板混凝土编制,除设计指定采用其他模板,均不得换算。

6.混凝土加固项目均按组合钢模与木模混合编制,实际施工时不论单独使用何种模板,定额均不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均按实际搭设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外墙修缮以室外地坪线为起点,算至实修项目水平高度止,内墙修缮以室内楼地面为起点,算至实修顶面水平高度止,长度均按实有长度计算。

2.里、外脚手架是按砌抹因素考虑的,如外墙面单独抹灰者,高度超过3.6米以上,套用外脚手架定额,人工和机械费不变,材料费乘以系数0.5。如内墙和天棚只抹灰或补抹者,凡室内净高在3.6米以内的脚手架费用已包括在抹灰工程定额内,不另计算。

3.室内单独砌砖、石独立柱、墩及突出屋面的砖烟囱,按外围周长另加3.6米乘以实砌高度计算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费用。

4.柱、梁面抹灰脚手架高度超过3.6米以上者,套用相应墙面抹灰脚手架定额。

5.凡室内净高超过3.6米的屋(楼)面板下的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

6.内墙面高度超过3.6米以上需做装饰者,应按垂直墙而面积(不扣除门窗孔洞面积),另行计算里脚手架。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者,不得再计算里脚手架。

7.新砌围墙脚手架,按里脚手架计算。其高度应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如围墙顶上装金属网者,其高度应算至金属网顶,长度按围墙中心线,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柱砌筑用的脚手架也不增加,如单独抹灰或补抹者,不计算脚手架费用。

8.凡室内层高超过3.6米以上需钉天棚或天棚抹灰者,方可按满堂脚手架计算。其计算方法是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垛、柱及附墙烟囱等所占面积),斜形天棚的高度以平均高度计算。每层室内天棚底高度超过5.2米在0.6米以上时,计算一个增加层,在0.6米以内时则舍去不计。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净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40c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40cm舍去不计。

9.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筒壁及塔身根部直径为准,以座计算。

10.抗震加固脚手架按加固外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1.悬空吊篮脚手架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应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墙顶的高度计算,长度应以墙的外围长度计算。 12.外脚手架安全围护网按实挂面积计算。

13.单独修理檐口时的脚手费用,平房、楼房按实际搭设的长度,套用挑脚手架定额。单独修安立管、嵌补装饰等、按实另行计算。

14.修理打点撑按实际搭设的根数计算。需抬轿者,每套折合2.5根点撑计算。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

1.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柱牛腿模板工程量并人柱内计算。

3.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楼梯、阳台、雨棚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楼梯井宽度小于50cm的工程量。

5.台阶按阳角线的延长米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最上层外围30cm宽为台阶,其余的算做平台。

6.楼梯扶手、栏板、堵板缝、接头灌缝以米为单位计算,楼梯扶手和栏板的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1.15系数计算。 (三)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

模板: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架空隔热板、漏花空格按立方米计算。 (四)支拆挡土板

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双面支挡土板,按双面垂直面积计算。

城镇控制爆破分册

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泛指在城市、乡镇、厂矿或其他居民稠密地区进行的建(构)筑物拆除爆破工程及石方浅孔控制爆破工程,孤立的桥梁、碉堡、水池拆除爆破工程,可参照本定额执行。深孔爆破工程不执行本定额。本分册未包括爆破拆除前的人工预拆除工程,发生时分别按建筑、安装分册的相关子目执行。

二、本分册拆除爆破部分是以建(构)筑物的单体构件拆除体积编制的,对于各类建(构)筑物均按各种单体构件的体积套用相关定额。城镇石方控制爆破部分按实际环境情况套用本分册。

三、本分册拆除爆破是按城镇控制爆破B级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如工程项目属A级或C级时,应分别乘以系数1.1或0.9;如工程项目需特殊爆破,则应根据爆区具体情况另作补充定额。城镇控制爆破分级表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A级 (1)拆除物周边环境十分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保护对象、极重要的设施、极精密的仪器和重要建(构)筑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B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C级 级 (1)拆除物周边环境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对象、居民楼房和厂房的安全; (1)拆除物周边环境不复杂,爆破不会危及周围的建(构)筑物; (2)拆除楼房的高度5层以下,拆除烟囱(或塔) (2)拆除楼房的高度10 (2)拆除楼房的高度的高度50m以下; 层以上,拆除烟囱(或塔)10层以下,5层以上,拆的高度80m以上; 除烟囱(或塔)的高度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80m以下,50m以上; 量50kg以下;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200kg以上;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200kg以下,50kg以 (4)地方法规规定规定的上; A级 (4)地方法规规定的B级 注:工业厂房,每次4~5m计。 四、本分册工作内容说明:

1.火工品的二次加工,包括加工起爆药包、改装药包,作防潮处理; 2.搭拆钻孔台架、布孔、钻孔、验孔,考虑了加密孔网、控制单孔药量

和单响药量等因素;

3.装药、堵塞、联线,一般网路形式为每孔1发导爆管雷管,每10发导爆管雷管用1发电雷管起爆;

4.覆盖及防护所用材料为草袋、竹笆、土袋(编织袋装土)、金属网、铁板、人工覆盖防护;

5.撤离、警戒、起爆,只考虑了撤离、站岗的警力,对撤离人员的误工费用需另计;

6.爆破效果检查、盲炮处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7.二次破碎,破碎到机械清碴(0.6m3以上挖掘机)所需的块度,如果有特殊要求,费用应另计。

五、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主要材料以各地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办理价差调整;辅助材料按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综合调整系数调整。 六、本分册所列的机械均为辅助机械。辅助机械按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综合调整系数调整。

七、本分册定额的其他材料费均按材料总价的4%计取。

八、爆破拆除物的特征尺寸(厚度或断面),泛指该尺寸以内(包括该尺寸)的被拆除物。

九、爆破器材的市内运输,因受工程规模、运输车辆以及有无临时贮存场地等因素影响很大,本分册未作统一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费用,但不得作为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础。

十、本分册不包括地方法规要求的交通管理费、临时断绝交通费、安全管理费、增容费、环境保护管理费、绿化费、施工扰民费以及有关单位的协调费等,若发生时应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另行计算,但不得作为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础。

十一、针对爆破工程特点,其爆破设计费、安全评估费、爆破方案审批费、爆破现场服务费及安全保障费均需另行计算,但不得作为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础。

十二、本分册导爆管雷管每个配2米导爆管,不得另行计算导爆管。

十三、本分册不含测试费,需测试时,其费用按实计算。

十四、爆区环境特殊,设计要求采取特殊防护(搭排架、封闭被保护物的门窗、墙面)、缓冲防护、开挖减震沟等特殊措施时,其费用按实计算。 十五、当拆除物无设计图纸或图纸不全,无法了解构件内部结构、尺寸情况和无法按构件计算工程量时,按本分册说明附表计算定额直接费。 十六、当爆区环境条件允许采用一侧定向,不会危及其他设施时,砖混结构及框架结构楼房按本分部说明附表乘以0.8、钢筋混艇土结构楼房乘以0.7计算定额直接费。

十七、水压爆破工程可参照本分册定额执行。

十八、对小型工程,机械进出场费、爆破器材运输费等,按实计算。 附表

工作内容:搭拆钻孔台、布孔、钻孔、验孔、改装药包、装药、塞堵、联线、覆盖、警戒、起爆、检查、二次破碎。

计量单位:10m2

项目 基价(元) 人工费(元) 材料费(元) 机械费(元) 名称 单位 普工 工日 技工 工日 导暴管雷管 8# 个 电雷管 8# 个 硝铵炸药 2# Kg 合金钢钻头 Φ38 个 六角空心钢 24 kg 高压风管 25×18×6 m 高压水管 m 水 m3 草袋 个 竹笆 1.9m×1.0m 块 胶质导线 1.5mm2 m 其他材料费 元 凿岩机 7655 台班 内燃空气压缩机 9m3/min 台班 磨钎机 M-1 台班 混合结构 框架结构 混凝土结构 552.79 1171.59 1978.2 182.41 237.95 318.26 187.73 273.39 549.80 182.65 660.35 1110.13 数量 3.758 4.902 6.556 0.512 0.668 0.894 46.620 35.510 90.800 4.660 3.550 9.080 2.160 2.670 3.280 0.490 2.100 4.160 0.760 3.255 6.448 0.081 0.294 0.493 0.133 0.481 0.806 1.583 5.711 9.583 24.000 24.000 49.000 2.800 2.800 5.700 10.000 10.000 20.000 4.290 6.990 13.910 0.740 2.670 4.480 0.296 1.068 1.792 0.061 0.263 0.520 其中 单价(元) 42 48 1 1 6.87 42.6 4.2 8.16 6.12 2.12 2.15 9.22 1.1 1 12.07 580.27 29.11 人工 材料 机械

第一章 基础拆除爆破工程

一、凡建筑物自然地坪以下部分及地下构筑物、机械设备基础等的拆除爆破均执行本定额。桥台、桥墩、挡土墙等大体积圬工的拆除爆爆破,也执行本定额。

二、本定额不包括挖土和排水,需要时均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于目套用,计入直接费。

三、只有底部一层钢筋的基础按混凝土计;防核地下设施等特殊构筑物,含筋量大于250kg/m3时,按加密钢筋混凝土计,其他均按钢筋混凝土计。 四、基础下层的坚硬灰土按砖基础计。

五、基础拆除爆破的覆盖为:用装土编织袋架空20~30cm,上覆一层钢板、二层竹笆。

第二章 路面、地坪拆除爆破工程

一、凡有一个爆破自由面的板状块体,如路面、地坪、飞机跑道、停机坪等的拆除爆破均执行本定额。

二、只有下部一层钢筋者按混凝土计;含筋量大于250kg/m3的特种地坪,按加密钢筋混凝土计,其他均按钢筋混凝土计。

三、路面、地坪拆除爆破时,对厚度小于0.4m者,仅需部分爆破或用底部装药掀起后再破碎、装运、可参照厚度0.4m的定额。

四、路面、地坪拆除爆破的覆盖为:一层竹笆、一层钢板。

第三章 墙体拆除爆破工程

一、凡两面临空的板块,包括砖墙、砌石墙、钢筋混凝土墙、楼板、楼梯(含踏脚)晒台等的拆除爆破,均执行本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墙含筋量大于250kg/m3时,按加密钢筋混凝土计,其他均按钢筋混凝土计。

三、墙体拆除爆破时,仅需部分爆破,尤其是较薄墙体且层高较高时,爆破的比例小。不同厚度体和不同层高墙体爆破百分比见附表。 四、厚度24cm以下的砖墙按人工拆除相关定额计。 五、本定额包括墙体钻孔需要搭拆的钻孔台架。

六、墙体拆除爆破的防护为:一层草袋、一层竹笆。

第四章 梁、柱拆除爆破工程

一、梁、柱泛指建(构)筑物的各种砖质、砌石柱、钢筋混凝土现浇或预制的梁、柱及有4个临空面的形体。桩头拆除爆破亦执行本定额。

二、本定额分砖砌体、块石砌体及钢筋混凝土3个类别。钢筋混凝土梁、柱含筋量大于250kg/m3时,按加密钢筋混凝土计,其他均按钢筋混凝土计。整石柱按钢筋混凝土计。钢梁、柱的拆除不执行本定额。 三、不同截面和不同层次梁、柱爆破百分比见附表。 四、本定额包括梁、柱钻孔需要搭拆的钻孔台架。 五、梁、柱拆除爆破的防护为:二层草袋、一层金属网。 百分比(%) 层次(层) 1 名称 0.14 0.25 0.36 砖柱断面(m2) 0.49 0.64 0.81 1.00 0.25 0.36 砌石断面(m2) 0.49 0.64 20 30 40 50 65 80 90 30 40 50 65 10 20 30 40 45 60 70 20 30 40 45 5 10 15 20 25 30 40 10 15 20 25 3 5 5 10 10 10 20 5 5 10 10 2 3~6 6以上 0.81 1.00 百分比(%) 层次(层) 80 90 60 70 30 40 10 20 1 名称 0.10 0.15 0.20 0.25 砖柱断面(m2) 0.35 0.50 0.70 1.0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 3~6 6以上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 15 20 25 30 35 40 40 5 10 10 15 15 20 20 20 5 5 10 10 10 20 0.25 0.36 砌石断面(m2) 0.49 0.64 0.81 1.00

30 40 50 65 80 90 20 30 40 45 60 70 10 15 20 25 30 40

第五章 高耸建筑物拆除爆破工程

一、高耸建筑物是指烟囱、水塔、眺望塔、纪念碑(像)等。

二、高耸建筑物拆除爆破要求定向倒塌或折叠定向倒塌,技术含量较高,风险也较大。因此,高耸建筑物全部实体均算作拆除爆破工程量。 三、本定额每孔两发雷管。

四、本定额项目名称厚度指底部壁厚。 五、烟囱内衬材料不计爆破工程量。

六、本定额包括高耸建筑物钻孔需要搭拆的钻孔台架。 七、高耸建筑物拆除爆破的防护为:三层草袋、两层竹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6r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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