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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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2015通畅通畅工程

第六合段项目部

全 管 理 制 度

目录

1.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 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班组与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采取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相结合的办法。

3、定期检查:

(1)各项目部进行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工地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修工、电工及各班组长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2)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内容及省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照普查、记录、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行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检。

4、经常性检查

(1)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检查,杜绝

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工搞好施工机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专职安全员经常下工地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3)工地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4)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专业性检查:由企业有关专业人员会同工地专业技术员,懂行的安装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对垂直提升机、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单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1)针对季节性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带来的危害,公司组织临时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工地进行检查,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散,思想麻痹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人员,下工地检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质安科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下属各工地施工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形式要生动形象,要注意结合企业各项中心工作开展,还应注意掌握事故可能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

3、公司负责项目部安全骨干人员岗位培训,及定期复验核证工作,组织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普法学习。

4、公司质安科负责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并对小型机械操作工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公司认可的上岗证书。

5、调动工作岗位的工人需经公司的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才准上岗。

6、做好新工人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有教育记录。

7、公司定期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8、公司与各项目部应重视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搞好新工人、事假职工、犯错误、受批评、闹矛盾职工等的思想稳定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必须对施工班组和全体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教育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的不同场所环境和特点,(如附近的高压线路、地下管线、用电、防火要求和不同季节性)的特点等方面作交底,作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有关作业工种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

4、分部分项作业(各工种),根据其不同作业部位、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作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可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示范文本,在所交底的条文前作一记号,以示显要。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原件,均要附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作为施工安全活动管理资料台账档案保存。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就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布置应根据工作类别的不同,落实责任到人,并在实际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

3、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且要注意发现和补充技术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有效。

4、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则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必须根据《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范、规定及项目部所编并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和验收。

2、施工临时用电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和验收。

3、各类施工机具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4、模板支撑系统根据《建筑施工机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3)》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5、安全用品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6、验收方式:

(1)一般性机具、设备、设施、施工用电等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办理验收手续,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才能投入使用。

7、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验收后认真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资料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自理规定,所有工伤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登记、统计、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或拖延。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未满八小时或发生未遂事故,由安全员做好事故登记分析留底,定时上报。

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单位的直接领导(施工员)填写事故登记表,经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签字,在三日内上报公司。

4、发生多人事故(三人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逐级报告,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现场,要依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了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劳动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会同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9、项目经理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施工员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瞒报、假报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各责任人员和职工应严格履行防火职责。遵守防火守则,执行防火规定。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严格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4、施工作业期间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如电炉、垒灶、乱接电线等)。

11、现场专职安全员随时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细则》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扣留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项目部电器管理,应设一员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履行审批制度,对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严按施工设计方案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能使用。

6、电气路线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

7、经常对现场电气路线、设备、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开关等,专人定期测试检查,检查出问题及时解决(进行维修或保养)。

8、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如重大电气事故报公司主管部门。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物资仓库。

2、仓库门口明显处要设置禁火标志,仓库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放置在门外边易取位置。

3、仓库管理员要懂得消防知识,保养好消防器材,发生火警能够应急使用。

4、仓库内不准吸烟和明火,严禁混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物资出入要清点、入账、入卡,严格领发料手续,做到账、卡、物相符。

6、物资要分类放置,堆放整齐,通道畅通,做到整洁、无霉变、锈蚀等。

7、仓库内要经常通风,保持地面干燥,无污物、垃圾。 8、要经常检查围墙、门窗、锁和电气设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人离库房要关好门窗上好锁,下班时要关掉电灯和电器,进行安全检查,钥匙要随身携带,严加保管。

10、发生案件应立即向领导、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班组班前活动制度

1、班组活动时间:每天上班前 2、班组活动组织人:各班组长 3、班组活动内容:

(1)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对当天的生产任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教育职工要遵守安全生产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4)机电设备发生故障,非机电维修人员不得私自装拆,必须报告机电维修人员处理。

(5)熟悉施工所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情况。

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

1、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责任到位,因此把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各自的职责逐级进行分解,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2、考核对象:企业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3、考核人:企业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3、考核期:企业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以签订责任书形式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等内容。

5、产责任制考核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工地劳动用工由项目经理、劳动用工专管员直接指导督促,各班组长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2、工地项目经理、劳动用工专管员及各班组长须定期向全体职工宣传有关劳动用工的政策及管理条例。

3、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严格按照当地《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招收社会劳动力。

4、严格执行建筑业劳动用工规定对招用的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5、项目部必须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加强工资支付管理,认真做好职工工资兑现工作。

6、每年春节前无论工程是否完工,职工工资都应全部结清并支付。 7、工程完工后必须结清职工工资并全部支付。

8、项目经理必须核定的工资发放清单,发放前在施工现场公布,并直接发放给职工,不准由工程承包者发放,以免起纠纷。对不按以上要求发放职工工资引发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承担兑付责任。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网络。 2、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乱用设备的现象。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公司颁发的中小型机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人员必须按国家和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机械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7、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8、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必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拆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生技科及总工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

11、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2、机械设备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13、机械设备在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要重新油漆。

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做到及时检查,对故障的机械应及时维修,并搞好机容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2、机修工应定时、不定时的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对施工机具运转不正常的进行及时维修。

3、对暂时不使用的施工机具应进行保养,并存放在仓库间内。 4、项目部根据投入的机械设备,编制机械设备检修与保养计划,明确责任人,检修与保养时间等;并按其计划严格实施执行。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选配。

2、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 3、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 4、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措施。 5、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 6、经常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的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预防中毒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食堂工作,并按规定穿卫生服戴卫生帽,做到清洁卫生。食堂应建立熟食间,做到生、熟分离;并设置防蝇设施,剩菜剩饭应倒入垃圾桶,并及时清倒。食物应煮熟,不食生食,食堂每日熟菜做好留样登记,严禁有毒食物流入工地食堂。

2、宿舍应明亮通风,应有明确值班轮流清扫制度,严禁在宿舍内用煤球炉等取暖,以防中毒。

3、施工现场应设立厕所及便溺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设置专职保洁员,定时定人冲洗厕所。

4、工地应定时定人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到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5、施工现场的来灭鼠、灭蟑螂等药物宜放置于隐蔽角落,并做好标识,以防误用。

6、对特殊环境作业场所,例深基坑、人工开挖桩孔内、高灰尘作业区域项目部应编到安全专项方案,并明确具体防止中毒、缺氧致伤亡事故发生。

7、项目部应对特殊工种、特殊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预防措施,以防中毒发生。

8、一旦发生中毒,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应急求援领导小组报告,公司立即启动应急求援程序,组织抢救、处理。

工地规章制度

1、工地各个部门必须服从本工地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各工地必须服从生产负责人的工作调度,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班组长的安排。

2、全体施工人员肩负着工程施工的光荣任务,务必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整体。

3、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工地的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若有急事经向班组长请假。

4、对出勤不出力者,分配任务不及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按影响程度扣罚工资或奖金,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作返工者,按返工金额总数扣罚。

5、全体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6、严禁上班前喝酒,违者罚款;对酒后肇事者,后果一切均由其自负。

7、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工地各工种必须做到建筑材料、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各施工段通道畅通,做到工完场地清,各工班负责人应及时督促检查限期整改,限期未做到处的工地有权派人完成,工款从其产值中扣除,并处以壹佰至贰佰元的罚款。本工地设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流动红旗一枚,每月一次,按检查评定,优胜工段得红旗一次奖伍佰元,连续三次落后罚款伍佰元。各工班应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的工机具,做好工具借用手续,工完物清,原物归还,遗失按情节原价的20%-100%赔偿。

8、本工地严禁赌博、偷窃,一经发现从重处理,罚款伍拾至贰佰元外,没收赌具、赌款,教育不改者报司法部门处理,工地给予除名。

9、团结同志,互助互爱,双方在工作或生活过程中发生矛盾时应

汇报有关负责人待解决,不得发生争吵或打架,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伍拾至伍佰元的罚款并承担医药费,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0、禁止使用电炉、电锅等电器用具,一经查实处以贰拾至伍拾元罚款,并没收电器用具。职工使用电饭煲须登记同意,并按规定交付电费,擅自使用按五倍处罚,责任自负,500瓦电饭煲每月交付拾元,750瓦每月交付拾伍元。

11、各工种的生活场所,各自分段包干,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禁止随便大小便和乱倒乱丢生活垃圾,专职人员应经常检查,未做到未检查二次以上者扣罚伍至拾元,三次以上者扣罚贰拾元。

12、为顾全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工地规定的热水供应时间和食堂就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前就餐,未经同意不得强行食堂人员提前就餐,劝说不听者罚款伍元,无理取闹者罚款贰拾元,食堂是公共用场所,大家应注意清洁卫生,餐具各人自备,不得乱拿防止疾病传染,吃剩的饭菜倒入指定的桶内,不准乱倒,一经发现扣罚伍元,不准乱拿别人的饭盒,经发现罚款伍拾元。

13、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全体职工服务的精神,保证职工吃好吃饱,做好菜肴洁卫生,菜要多样化多品种,价格合理公道,炊事员应保持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卫生专职人员应经常检查,未做到一次扣罚伍元。

14、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工作,必须持个人身份或集体证明,向工地人事部门登记,集中办理暂住手续及人事手续。职工家属来工地探亲,暂住事先需经过工地领导批准方可投宿,工地全体人员应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宿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

15、育龄青年来工地工作应有乡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准外出工作手续,否则工地不安排工作、住宿及生活。

16、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工作,需向工地保卫人员登记随带的用品及工机具,施工完毕离开工地需经保卫人员检查核准方可出场,如发现夹带加倍处罚。

17、工地施工人员一律不准随带家属,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方可带家属,随属人员应严格看管好小孩,一经发现罚款伍至拾元,如发生事故由本人自负外并按事故大小处以经济赔偿。

18、上班时间一律谢绝会客,除正常工作联系外,不准擅自离岗游说,影响他人工作,如有要事须经工地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岗,发现劝说不改者处以伍元罚款。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为维护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3、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4、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应派员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期间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做好调整工作),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项目部不得不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或拖延时间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安全部应及时予以督促。

6、公司在安全工作检查时,把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并将作为对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考核依据。

7、职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门应立即起动应急预案,按网络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进行抢救,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集团公司和保险单位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各有关单位勘验。

8、向保险单位报告后,项目部应及时提供获得伤害保险赔偿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获得赔偿。获赔后,项目部应及时将获赔金额送达受伤害职工,以减轻负担,并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将事故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由公司统一领导,分管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施三级消防管理网络并结合岗位工作标准做好年度考核。

3、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

4、各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管理网络,实现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5、按单位(项目部)人数的5%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

6、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及时组织消防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7、根据单位和工程项目特点,落实资金,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施工现场简易工棚搭设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报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9、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的生产、生活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液化气灶具。

10、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根据动火等级,做好申报工作同时必须落实动火责任人,齐全消防设施和监护人员,及熄灭火种。

11、焊割作业点或其它明火与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米,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作业时,各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焊割设备阀等附件应完整有效。

12、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由本单位工程部兼管,各工程项目应设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13、各单位、项目部应参照集团公司《消防防火责任制度》结合

施工生产特点,制订相应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并贯彻实施。

1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

1、为预先控制潜在或突发性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后果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有效扼制重、特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则。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防汛抗台、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

4、各级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实施安全目标和责任考核,确保岗位职责的切实履行。 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各单位(项目部)做好防范重大事故预案的编制及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和演习工作。

5、各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重特大事故处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

6、各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根据现场实际,配备相应的应急服务力量(如义务消防队等),实施统一管理和指挥。

7、对义务参加应急服务的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思想意识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演习等活动,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等专(兼)人员应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预测预控、扼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各单位(项目部)应根据预控事故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物

资,实施专人储存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器材的可靠性,严禁将应急物资挪作他用。

9、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必须以最快方式(电话等)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各有关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自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应设法保护好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0、认真吸取国内外同行重、特大事故教训,总结先进的应急安全防范经验,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安全防范工作。 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改必须由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按照施工方案编制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生产场所的文明标化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场内机动车辆司机。 3、本制度以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性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二年定期参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复审教育,小型机械操作工由企业组织复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反之,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须另行组织培训。

8、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9、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根据专业知识、技能素质、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施工。

10、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培养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增强责任感。

11、加强落手清工作管理,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保持整洁。 12、认真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13、定期做好施工设备、架体安全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架体防护完整性。

14、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冒险违章作业。

15、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施工和生产场所的文明标化管理水平。

1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规定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3、项目部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否则按工程管理奖罚条例处罚。

4、项目部应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5、公司工程部及时做好淘汰工艺、设备、材料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传递至项目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6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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