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含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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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我镇高度重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严格按照江处非领办4号文件开展宣传工作。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小组,由同志牵头负责,镇党建办工作人员、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宣传工作,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合理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1.突出重点领域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要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展开,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借贷造成的各类事故、金融欺诈法律制度,增强群众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献爱心等噱头进行非法集资。

2.针对重点人群

我镇深入研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00份,分发给不同群众。

3.着眼重点区域

我镇采取场镇集中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利用场镇逢场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集中宣传。方便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赶集人员的口耳相传增强此次宣传的效果。

采取走访入户的方式对离城镇较偏远的村落进行排查和宣传。普及打击非法集资的必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辨识能力。

三、成效显著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群众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我镇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篇: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我镇高度重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严格按照江处非领办4号文件开展宣传工作。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小组,由同志牵头负责,镇党建办工作人员、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宣传工作,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合理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1.突出重点领域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要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展开,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借贷造成的各类事故、金融欺诈法律制度,增强群众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献爱心等噱头进行非法集资。

2.针对重点人群

我镇深入研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00份,分发给不同群众。

3.着眼重点区域

我镇采取场镇集中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利用场镇逢场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集中宣传。方便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赶集人员的口耳相传增强此次宣传的效果。

采取走访入户的方式对离城镇较偏远的村落进行排查和宣传。普及打击非法集资的必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辨识能力。

三、成效显著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群众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我镇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一、支行本次宣传活动由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部署指导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支行在晨会期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形式、特征;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二、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活动组织

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传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传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支行将以本次宣传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宣传、持续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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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门源县仙米乡寄宿制小学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门源县2018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2018 66号)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陶世生校长任组长,总务主孔庆德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班顺利完成宣传教育工作。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4、本次活动共参与3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2018年5月31日

第五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升旗演讲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设计内容广,变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活动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而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蓬莱市大辛店小学

2018年5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5s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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