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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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5号)要求,同时为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区级相关项目申报做好准备,我院将组织开展本年度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等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各项目的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安排: 2015年3月28日---4月5日

三、各教学系(部)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孟祥飞 联系电话:8529158 18548218599 邮箱:1270724062@qq.com 附件一:各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二:各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三: 各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一

2016年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学团队基本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校企合作为工作平台开展专业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以5-7人为宜。

2. 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教学系(部)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 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6. 近三年内已获得国家级、区级、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不予参评。 (二)申报材料及评选方法

1.申报教学团队的各系(部)需提交申报表(附件三)及相关材料。 2.由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依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标准》(附件二)对教学系(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本年度将评选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4.被评为院级的优秀教学团队将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教学团队。 二、申报“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基本要求

(一) 教学名师奖

1.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2. 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院级 “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 “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4.其他评审标准参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标准》 (附件二)。 (二)教坛新秀奖

1.承担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院级 “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 其他评审标准参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秀奖”评审标准》(附件二)。

(三)申报材料及评选方法

1.申报“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教师需提交申报表(附件三)及相关材料。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个人简介,500字左右;名师心得,500字左右;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2)“教坛新秀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个人简介,500字左右;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2.申报“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教师针对自己所教授的课程自选内容(可以是一个章节或一个知识点)每人准备一节课,由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听课进行评分。

3.由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及进行评审。 4.本年度将评选出院级“教学名师奖”3人,“教坛新秀奖”2人。 5.被评为院级“教学名师奖”、 “教坛新秀奖”的教师将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

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须经所在系(部)审核。个人简介、名师心得以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附件二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标准

得评审项目 评 审 内 容 分值 分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基本 情况 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5) 长期坚持在一线教学,能够完成规定的课时量; 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品牌专业带头人或精品课程负责人; 教学 成果 在区级各类教学大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 (10) 院级教学名师、品牌专业带头人或精品课程负责人; 在院级各类教学大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 近五年承担有1项以上区级或区级以上科研项目; 近五年获得区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科研 近三年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多篇教学研究论文; 成果 (10) 近三年承担有1项以上院级科研项目; 近三年获得院级及科研奖励; 近三年在院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教学研究论文; 团 队 基本 情况 团队人数为5—7人; 由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 1 2 2 2 3 3 1 1 3 2 2 1 1 1 2 2 3 带 头 人 (25) (20) 成员具有“双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8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4b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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