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殡葬设施规划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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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殡葬设施规划初探

作者:黄斌杰

一、殡葬设施的概念

殡葬设施是为了进行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等与殡葬相关的工作,满足人们殡葬活动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机构、系统、组织、建筑等。狭义的殡葬设施是指为处理遗体或骨灰以及满足人们殡葬活动而建立的建筑或场所。目前我国的殡葬设施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处理遗体的殡葬设施。包括火化遗体的火葬场,其主要功能是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

二是处理骨灰的殡葬设施。包括安葬遗体、骨灰或者安放骨灰的公墓,其主要功能是安葬(或散撒)骨灰并为人们提供祭奠、悼念的场所。

三是为殡葬活动过程中礼仪的进行而建立的殡葬设施。包括为停灵、吊唁、遗体告别等殡葬礼仪而建立的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等;骨灰散撒(如海葬)后,为了方便后人悼念、纪念而建立的纪念或祭奠设施与场所等。

二、我国殡葬设施的发展现状

我国殡葬改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基础上,殡葬习俗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殡葬法治稳步推进。在我国殡葬改革的历程中,殡葬设施主要经历了

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在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为了迅速推行火葬而建立的“三五”式火葬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

二是进入 20世纪 80 年代后,随着社会体制改革和殡葬改革的推进,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殡葬消费的需求的提高,对设施简陋的火葬场进行更新改造,原有的接运、冷藏、火化简单功能得到有效地提升,形成了以火化、礼仪、骨灰存放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殡葬设施即殡仪馆;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随着“骨灰处理多样化”精神的逐步落实,为满足人们传统殡葬文化中“入土为安”的殡葬需求,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以安葬骨灰为主要功能的经营性公墓,弥补殡葬事业经费的严重不足。

三是进入 20世纪 90 年代后,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殡葬消费需求,进入“殡仪馆进一步更新改造,争创国家等级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得到长足发展”的阶段。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以“一条龙”殡葬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服务中心,给人们的殡葬活动提供了便利。经营性公墓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数量的增长上。

我国现有殡仪馆约 1600 个,以安葬城镇居民骨灰(或遗体)为主要功能的经营性公墓约 1800 个,在农村分布着公益性公墓近 20 万个。

三、柳州城市发展与殡葬设施建设的现状 (一)柳州城市发展

柳州又称龙城,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是一座具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古城。全市辖六县五区,总面积18618平方公里,市区面积658.31平方公里,总人口364.9万人(市区人口100万人),居住着汉、壮、侗、苗、瑶、仫佬等近48个民族。经过两千年的历史文化沉淀,多年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柳州已初步形成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是山水景观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柳州市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为860平方公里。至2020年规划期末市域总人口预测为48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2%,市域城镇人口为30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16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168平方公里。城市性质确定为“山水风貌独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心城市之一;西南地区交通枢纽及重要的工业城市。”

今后,柳州市将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并统筹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突出山环水绕的城市景观特色,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把柳州

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柳州殡葬设施的发展

1971年,柳州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拉来了柳州第一次殡葬改革的序幕。1992年7月西山梦园成立,成为柳州市建设最早的公墓。1995年,月山公墓、仙景安陵园随即成立。经过近20年发展,柳州的公墓队伍日益壮大。目前柳州市的经营性公墓中,西山梦园已下葬的墓位约有1.8万个,月山公墓已售墓位则约有1.4万个,仙景安陵园有4000多个,福山陵园推出的墓位约1000个。近年来,柳州市民政部门不断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祭祀方式,以响应“倡导绿色殡葬,推动生态墓地建设”的号召,有效节约土地资源。目前,西山梦园墓园北面的柳州市骨灰灵堂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室内壁葬式的骨灰灵堂建成后可容纳5万个骨灰盒,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以满足市民的殡葬需求。

于1971年投入使用的市殡仪馆,是我市惟一的殡仪馆。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殡仪馆的建筑及设施已经落后,且所处位臵也不适应城市的发展规划。因此,柳州市政府综合从区域、规划、环保、人文、景观、交通等方面考虑,决定在西郊柳太路东侧西山公墓山林坡地内,按照国家一级殡仪馆的规模和标准,建设一座融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功能于一体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现代新型殡仪馆。2009

年,投资近亿元,有“西南第一馆”的柳州殡仪馆新馆投入使用。对解决滥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移风易俗具有重要作用。

(三)柳州殡葬设施建设面临的困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众殡葬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柳州原本并不健全的殡葬设施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殡葬改革顺利进行,主要体现在:

1、规划缺失,没有形成统筹发展的殡葬服务格局 柳州市“十二五”规划虽然对殡葬服务事业有所涉及,但没有一个柳州殡葬发展的长期规划,殡葬用地的贮备严重短缺,殡葬设施陈旧。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县级经营性公墓、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等一些重要指标并未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目前,即使有些村民遗体火化了还是按照当地传统风俗出殡,且装棺二次乱葬(土葬),不利于推动农村殡葬改革。

2、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截至2011年底,柳州只有一个殡仪馆,并在柳江县、鹿寨县设臵了殡管所。柳江县殡管所没有火化设备,所有遗体全部要运送到柳州殡仪馆集中火化。鹿寨县殡管所虽具有火化遗体能力,但设备陈旧,利用率低。而三江、融水、融安、柳城四个县尚未设臵殡管所,逝者遗体基本都是按照传

统土葬。基本殡葬设施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柳州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行。

柳州殡仪馆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通过自我积累实现自我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柳州市财政对殡仪馆资金投入很少,殡仪馆用于困难群众的丧葬补贴的费用也主要从营业收入中列支。柳州殡仪馆新馆的建设也依靠单位自筹和从银行贷款5500万元来实现,至今每年的营业收入仅够支付利息,无力偿还本金,严重影响了柳州殡仪事业的发展。

柳州殡仪馆由于选址的问题,建设面积只有60亩,设计最大年火化遗体能力仅为10000具。2011年柳州殡仪馆实际火化遗体9000具,已达到设计年火化能力的90%。根据柳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柳州市区常住人口已达到1436599人(数据来源:广西统计局网站www.gxtj.gov.cn/show.asp?typid=97&id=8712)。以柳州至2020年规划期末市域城镇人口为300万人,年平均死亡率千分之六计算,届时柳州市域城镇每年的死亡人口将达到18000人,远远超过柳州殡仪馆的火化能力。

在公墓方面,随着柳州城市的不断扩大,人口的增长,死亡人口数量的持续增加,经营性公墓的入葬率将逐年提高。而土地资源的稀缺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使得城市发展面临着逝者与活人争地的两难境地。柳州现有经营性公墓5座,包括市区的西山公墓、月山公墓、仙景安陵园,鹿寨

县的龙凤陵园、柳江县的福山齐地陵园,全部都在柳州市区周边。市区的三座经营性公墓共有殡葬用地832亩,经过十几年的粗放式发展,已使用土地550亩,剩余殡葬用地约282亩。以柳州人口增加速度和公墓土地现有开发速度计算,预计在未来5-6年的时间内柳州公墓用地将逐渐趋于枯竭,届时柳州市民死后安葬问题将突出显露出来。

在此情况下,解决柳州殡葬结构体系的合理调整以及殡葬建设合理规划问题,保证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未来政府面临的不可回避问题。

四、柳州殡葬设施规划的原则和目标

政府的重视是影响殡葬规划的关键因素,没有政府的积极参与,殡葬规划只能停留在调整阶段,不能形成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殡葬设施的合理规划与殡葬业的结构合理性调整,与市民“绿色”葬式选择,与柳州建设超大城市的人口增长对殡葬规划提出的新要求等方面都有直接联系。

由于殡葬设施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负效应”客观存在,政府为之要牺牲巨大的外在成本。因此,在进行柳州市整体规划时,不能忘掉对殡葬的规划,也不能在整体规划好后,再来补殡葬规划。殡葬规划作为公共事业规划的重要部分,应与整体规划同步,从而既为群众解忧解难,又能把殡葬设施对周边影响的“负效应”降低到最小,减少政府为此支付更多的交易成本。

政府在做殡葬规划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一是将殡葬规划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而不是让殡葬规划被动的随整体规划而调整;二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土地的使用;三是出台相关条例,鼓励节地葬、骨灰寄存等模式。

(一)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城乡公墓建设,兼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合理控制全市公墓供给总量。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优化和集约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公墓建设。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殡葬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墓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公墓管理,促进公墓健康发展。

4、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不断提高殡葬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困难群众丧葬需求。 (二)发展目标

1、围绕生态柳州建设,重点抓好骨灰安葬方式改革,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至2020年,全市公墓规划建设中,墓葬逐步降低到50%,草坪葬、花葬、树葬

等生态葬法占35%,骨灰堂存放和骨灰撒江占15%。

2、经营性公墓数量控制在目前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由于柳州处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占全市人口的51%以上,且柳州从土葬向火化转变的第一次殡葬殡葬改革尚未完成。根据殡葬改革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柳州的规划中要预留公墓建设用地,优化公墓建设布局。可以将柳州市西面1000亩山地变更为殡葬用地,建设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环保葬式,作为殡葬改革的过渡。同时,不再受理其它经营性公墓上报审批项目。

3、公益性公墓设臵以乡(镇、办)为单位,覆盖区域广、交通不便的乡(镇、办),可以在本辖区内相邻几个村为单位设臵1座公益性墓地,但每乡(镇、办)不得超过2座公益性公墓。2030年,全市公益性公墓数量控制在1 5座以内。 上述控制性规划不包括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骨灰寄存楼。

4、加强殡仪设施建设。以2030年柳州预期人口为目标,对柳州殡仪馆进行升级,拓展火化遗体能力。同时市区新增一处殡仪馆,满足柳州市规划人口对火化遗体的需求。。

拓展全市城乡殡仪服务网络,在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柳城县四个离市区较远的县城建设殡仪管,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丧葬需求。

5、在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柳城县设臵殡葬管理所,加强对各县殡葬活动的管理。各县的乡镇政府一律采取

生态葬法集中安臵到乡镇公益性公墓。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和“三沿五区”内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

6、大力发展生态公墓建设。坚持实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的方针,把生态公墓建设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等目标考核内容,做好生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交通建设、风景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相衔接,加大对生态公墓建设的政府投入,确保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25%用地用于生态墓的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公墓都建有生态墓地。

7、积极做好回民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可按规定将遗体葬入回民墓地。

8、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殡葬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殡葬执法责任制。科学界定殡葬事业的政府职责和市场行为,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完善公墓年度检查制度。明确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取缔非法墓地,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农村公益性公墓提供给企业、自然人经营,严肃查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行为。

鼓励、倡导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和撒江等节约土地、

绿色环保的安葬方式。以建设乡镇骨灰堂建设为载体,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网络。加强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防火、集中祭祀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

http://hk.lexiscn.com/law/law-chinese-1-1343103.html

科学规划,实现公墓业可持续发展

http://fss.mca.gov.cn/article/dfdt/200711/20071100003665.s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3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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