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行公安派出所建设思考

更新时间:2023-09-12 11:2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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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现行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思考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处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最前沿,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只有建设高素质的派出所民警队伍,开展高质量的派出所工作,才能建立起强大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

我国现行的公安派出所建设,主要有正规化建设、用房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刘金国副本部长曾多次重点提到基层派出所建设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但真正走访现有的基层派出所,发现领导做多重要的指示,在基层都有其困难之处,所以基层派出所想做到提出的各项要求,往往只会增加派出所的负担。本人曾在甘肃某地派出所见习一个月,对基层真实工作和公安部提出关于公安派出所建设的要求反差之大有一些思考。

一、 警力下沉在实践中的不可操作性

众所周知,基层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最前线,是同老百姓打交道的最前沿,百姓对人民警察的评价往往不都是来源于对重大案件的破获,而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生活中关乎警察工作的细微之处。在现行制度下,一个派出所民警往往要管理上千人,因此,公安部多次强调,要下沉警力,充实基层,但是在地方上,警力下沉的可操作性相当的差。首先,现行公安工作编制管理不够完善,有一定的随意性,导致“兼职”情况过多,同时有些机关利用权力“借用”基层民警力量,

致使机关越来越臃肿,而基层却警力匮乏,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加之人都不愿意去最艰苦的第一线,所以下沉警力可行性有待论证;其次,地方经费制约,地方派出所普遍依靠补充“协警”来满足警力不足情况,但这要求地方财政给予经费的支持,而人民警察属于条块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通常给与的支持并不足以解决实质性警力不足的问题,从而加剧警力下沉的困难。 二、 民警职能划分的随意性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这就要求派出所民警在职能划分上必须有较强的区分性,但在现实基层中,这种区分性相当薄弱。以本人所见习派出所为例,此所为城区派出所,共有民警18人(包括正副所长与指导员),其中案卷民警6人,户籍民警8人,财会1人,在工作中,当上级下达重点打击任务时,户籍民警也同时是案卷民警,对于一些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也全权由派出所民警负责;当人手不够时,财会也会有户籍核查任务,可见民警职能划分过于凌乱,导致民警陷身于繁忙的业务工作中,加大了民警的工作压力,致使民警工作效率降低等问题的出现。 三、 各级领导对基层工作的不重视性

此条意见过于偏激,但却是来源于最基层民警。所有领导在讲话中都会把基层工作当做重中之重,但当落实于实践的时

候,偏差就出现了。对于公安基层工作,所谓的一切向基层倾斜,无非是18人十八份报纸倾斜成了十九份而已,上级下拨的各种补贴经费也是被层层剥削,到民警手里的也是微乎其微,这更彰显基层派出所民警压力大、待遇低、任务重的特点。民警得不到激励,只靠所谓的警察责任感,想要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几乎难上加难。

现行公安派出所建设存在与实践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等级评定的真实性、法律程序的合法性、人口管理的混乱性、警务保障的低落实性等等。综合各种现行派出所建设方面条件的制约,导致现行派出所规范建设要求与实际大不相符,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领导各级部门以及每一个民警共同努力,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需要百姓的配合,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才能紧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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