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心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15 13:52: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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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中心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售后整改的直接办理人:客户服务助理

督查与责任承担人:客服主管

1] 交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瑕疵,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现场查验确认后,立即通过工作联系单或整改单形式转报整改负责人。 2]为方便施工方整改,工作联系单(或整改单)尽量以土建、水电、防盗门、塑钢窗等不同施工班组进行分类。

3]整改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承办人、整改时限。

4]跟踪整改承办人落实整改方案提交、费用的预算、报批及实施。

5]整改跟踪过程中应每日向业主通报整改进程,业主有特殊要求可以请业主到现场查验。

6]整改完毕应请业主与整改责任方(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四方)现场验收。

7]对久拖未决或未按整改时限、合格标准整改到位的事项,应立即向整改负责或更高一级整改负责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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