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郎溪县老庄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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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皖P1110106
安徽恒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10月
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 (盖章)
目 录
上篇 通用部分 ................................................................................................................................................................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知书)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1. 总则 ...................................................................................................................................................... 5 2.招标文件 ............................................................................................................................................. 7 3.投标文件 ............................................................................................................................................. 8 4.投标 ................................................................................................................................................... 10 5.开标 ....................................................................................................................................................11 6.评标 ....................................................................................................................................................11 7.合同授予 ........................................................................................................................................... 1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2 9.纪律和监督 ....................................................................................................................................... 1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3
1. 评标方法 ............................................................................................................................................ 13 2. 评标原则 ............................................................................................................................................ 13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 14 4. 评标程序 ........................................................................................................................................... 14 5. 评审内容 ............................................................................................................................................ 14 6. 废标条款 ........................................................................................................................................... 16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17 8. 评标结果 ............................................................................................................................................ 17 9. 其他 ....................................................................................................................................................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 18
1. 评标方法 ............................................................................................................................................ 18 2. 评标原则 ............................................................................................................................................ 18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 18 4. 评标程序 ............................................................................................................................................ 19 5.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19 6. 评审内容 ............................................................................................................................................ 20 7. 废标条款 ........................................................................................................................................... 22 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22 9. 评标结果 ............................................................................................................................................ 23 10. 其他 .................................................................................................................................................. 23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 23
1. 计价依据 ........................................................................................................................................... 23 2. 工程造价确定 .................................................................................................................................... 23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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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控制价编制 ................................................................................................................................ 24 5. 投标报价编制 .................................................................................................................................... 24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1、投标文件封面 ................................................................................................................................... 25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 ................................................................................................................... 27
第七章 合同条款 ............................................................................................................................................................ 28 下篇 专用部分 .............................................................................................................................................................. 29 第1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 30
1.招标条件 ........................................................................................................................................... 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0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31 6.标后管理办法 ................................................................................................................................... 32 7.履约保证金 ....................................................................................................................................... 3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32 9.联系方式 ........................................................................................................................................... 3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 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3 投标人须知专用条款 ............................................................................................................................. 40
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 4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42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 46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 50
1、图纸目录(见图纸) ....................................................................................................................... 50 2、图纸 ................................................................................................................................................... 50 3、技术标准和要求 ............................................................................................................................... 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9
1. 投标函 ................................................................................................................................................ 59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0 3. 授权委托书 ........................................................................................................................................ 61 4.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 62 5. 施工组织设计 .................................................................................................................................... 80 6. 项目管理机构 .................................................................................................................................... 83 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5 8. 资格审查资料 .................................................................................................................................... 86 9. 其他材料 ............................................................................................................................................ 88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89 第八章 绿化养护期管理办法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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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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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主要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工期、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的办法、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等事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招标人向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并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工期、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的办法、投标截止日期等事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知书)
对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载明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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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银行资信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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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量清单。 (5)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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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主要条款。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条、第2.2 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它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条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条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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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4.4 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银行资信证明”应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信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它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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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 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随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封装。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独立成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密封和标记。
4.1.4未按本章第4.1.1 、4.1.2、4.1.3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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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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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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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评标委员会遵循特定的评标原则,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在此条件下,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资格的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通过后,再对技术和商务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通过后,投标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遇投标书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未通过,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递补,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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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
4.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确定评审对象
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评审对象,一般确定为1~3名投标人,具体数量可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3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4.4详细评审
4.4.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4.2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5 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 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符合性评审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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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5.2.1技术评审:
对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5.2.2商务评审:
只有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5.2.2.1投标报价清标:
⑴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⑵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⑶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5.2.2.2投标报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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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是否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相符或低于成本。 (5)规费、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价格不利于其他投标人排序的,作废标处理。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即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以书面为准。
6. 废标条款
6.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5)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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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6.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清单报价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 (3)规费和税金等其它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以致影响排序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8. 评标结果
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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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9.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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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初步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 4.1 评标工作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4.3 详细评审
4.3.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3.2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4 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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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审内容
6.1 初步评审
6.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符合性评审表。 6.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6.2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6.2.1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6.2.2商务评审: 6.2.2.1投标报价清标:
⑴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⑵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⑶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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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6.2.2.2投标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必须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 (5)规费、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2.4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以书面为准。
6.2.5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5.4、5.1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5.2.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2.7 投标人得分=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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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废标条款
7.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 (5)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7.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清单报价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 (3)规费和税金等其它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以致影响排序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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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9. 评标结果
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得分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3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9.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10.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1. 计价依据
1.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2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有特殊要求的,见专用部分。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工程造价计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工程造价求合理,其费用构成完整,计算正确。在确定工程造价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2.3 正确使用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和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2.4 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编制、审核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或从业)专用章。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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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负责。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3.2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3 工程量清单依据计价规范、现行的计价依据和办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施工规范和标准等进行编制。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4. 招标控制价编制
4.1 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随招标文件公布,不做上调或下浮。
4.2 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开标前5日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4.3 招标控制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项目清单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费组成。
4.4 招标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的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
5. 投标报价编制
5.1 投标报价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5.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5.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应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4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项目清单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费的合计金额一致。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已经审查合格,设计深度符合施工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具体内容见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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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封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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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编制人员: (签字) 审核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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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11)其他材料。
(具体格式见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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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GF-1999-02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99版本),其中实质性
条款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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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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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P1110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郎溪县。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包括小区内的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4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竣工、养护、管理和移交;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739377.19元(含预留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对于尚未实施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地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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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3.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3.4.2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以上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打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投标人不按本规定打入诚信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报名即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采用电子记账收费(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即记账收费,记账将采用按项目累计记账方式,开标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方式:
①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在(www.langxiztb.com 郎溪县招标投标入口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行报名);
②已注册成为郎溪县招投标系统会员的投标人,请登陆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
③未注册郎溪县招投标系统的企业,请登陆郎溪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网站查阅郎溪县招投标业务系统
会
员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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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 http://60.173.87.242/articleWeb!view.action?article.id=492&resourceCode=ptxw_op),并根据(http://60.173.87.242/articleWeb!view.action?article.id=468&resourceCode=xtjx_op)建设投标企业用户手册)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0 日9时30分,地点为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财政局六楼视频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项目负责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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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拒绝。
6.标后管理办法
中标企业的标后管理将参照“郎政办【2010】111号文---关于印发郎溪县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具体内容请投标人自行在Http://www.langxiztb.com网站下载查询。
7.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返还(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aht.org.cn Http://www.xcsztb.com Http://www.langxi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名 称:郎溪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翁剑 电 话: 0563-7022481 传 真: 0563-7022481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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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1.1.3 1.1.4 1.1.5 1.2.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郎溪县 政府财政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可承受的付款进度详见专用1.2.2 资金落实情况 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由于招标人付款条件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并体现在报价中。 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竣工、1.3.1 招标范围 养护、管理和移交;(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739377.19元(含预留金)。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1月 15日(暂定) 1.3.3 计划工期及养护期 计划竣工日期: 具体以总监开工令为准。 养护期:两年(以交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养护期时间) 合格 1.3.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园林主管部门相关的质量要求。) 资格后审。为了确保工期、质量及工程特点1.4.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要求,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在调查过程中直至确定中标人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施33
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挂靠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如合同已签,终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规定处理,招标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资质条件: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1.4.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绿化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对于尚未实施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地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若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1.9.1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不允许 1.11 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及澄清等 2011年11月1日16时前,传真到郎溪县招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中心,传真:0563-7022481。招标人将根据提出的情况做统一答复,投标人可自行登录郎溪招投标中心网站查看,不另通知。 34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的发布形式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2.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3.保证金的形式: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转出(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达上述帐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3.4.1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银行帐号:1317088009026411678 或: 开户名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56208053005297 【备注栏注明: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3.5.2 3.5.3 3.5.4 3.5.6 3.6 银行资信证明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 / 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不允许 不采用 3.7.4 编制要求:60分合格制(见评分细则) 密封和标记要求:一式4分,可随投标文件35
2.2.2 3.1.1 3.3.1 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langxiztb.com
一同密封,也可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2。 须提供神机妙算或新点软件或其他计价格式3.7.5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的商务标组价的工程文件电子版和导成excel电子格式商务报价的光盘或U盘一份,随投标文件封装。 3.7.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内容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 份,电子版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袋密封。 招标人的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独山路 招标人名称: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1.2 封套上写明 郎溪县老庄新苑一期安置区景观绿化工程 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在2011年11 月 10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包装外面须张贴回执码(回执码在会员企业通过WWW.LANGXIZTB.COM网站成功报名,方可下载打印),具体如下图所示:说明:为了方便开标现场投标人签到,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包装外面张贴回执码。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的包装外面张贴回执码,可在开标现场手工签到,且不以此(未按规定张贴回执码)作为废标条件。 4.2.1 4.2.2 4.2.3 5.1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财政局六楼视频会议室) 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投标人少于3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4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配合检查 ( 5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提交顺序 36
5.2 开标程序
7.1 中标公示地点(或网址) Http://www.langxiztb.com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汇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7.3.1 履约担保 10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证明文件等必须为原件,投标人必须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围标、串标认定执行《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串标、围标认定》(试行)办法。招标人一直保留资格后审和标后考察的权力,无论何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10.2 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出现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情况或中标人没有组织施工能力的,招标人可以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已施工则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另选中标人。 投标企业如因在投标期间法人代表变更、注册地点变动、营业执照变更等原因造成营10.3 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等关键证件上的基本信息出现不吻合或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在当地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等待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其他: (1)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中心打入招标人基本账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可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计利息) (2)诚信保证金的退还:诚信保证金在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可退10.4 还,退还方式同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需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由中心打入招标人基本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将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在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返还。(不计息)。 (5)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电汇或转账方37
式补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选择中标人。 施工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施工时,必须确保绿化工程质量。苗木规格、密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苗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生长良好、形态丰满。土壤要符合种植要求,栽植前须经招标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认可后栽植。栽植时应施底肥(肥料列入投标价)。为了增强绿化效果,并树立绿化施工单位形象,投标人鼓励中标人选用较大规格的苗木。 2)、中标人在绿化施工完工后应精心养护管理,栽植后苗木成活率必须保证在95%以10.5 上,并在两年养护期内及时补栽,两年养护期满验收时,所有苗木成活率必须保证100%。 3)、工程施工中,投标人要建立专职文明安全施工领导机构,负责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安排、指导、监督,施工中洒落的树枝、土块、包装材料等废料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 4)、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各种杆管线,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妥加保护,如因投标人施工不当或保护不力将杆管线损坏,造成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10.6 10.7 10.8 绿化养护要求:详见第八章绿化养护期管理办法。 投标费用:以下四项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投标人应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取。(见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具体项目对通用部分投标须知进行补充说明,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详细列明。内容与通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附表1: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50-100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以上 2.工程交易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中标价 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200万元以下 38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3700 8700 13100 23700 31900 32100 收费标准(元) 2400
易服务收费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600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6000 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 8500 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12000 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5000 5000万元以上 20000 2500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50万元以下 目 50万元以上 3500 2000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100万元以下 目 100万元以上 3000 1500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100万元以下 项目 100万元以上 2500 3.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按中标价的0.3%计取。 4.本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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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专用条款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 范本中标准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原件,以供审查: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本人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核验。) 对于尚未实施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地区,项目负责人由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担任的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该地区未实施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制度的证明原件; 2、 须为通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且在资质有效期内; 4、 银行开户许可证,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5、 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业绩手册(或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注:提交业绩手册的,其手册必须能有效准确的反映其无在建工程(即手册所载工程项目的相关备案章均已全部盖齐); 6、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单据,须为有效票据。 上述2~6项由工作人员将原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审查。 3.5.3 3.5.4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将该部分内容装定于投标文件中。 不做硬性要求,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将该部分内容如实提供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不需要。 3.7.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0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随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封装。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以分开包装密封,也可一同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随投标文件一起封装。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确认。 4.2.4 第2章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姓名; 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况;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开标顺序; 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 (7)将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送至评标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厅进行评审;待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后,由投标企业代表案。 现场抽取C值和K值;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评商务标并公布商务标得分;评技术标并公布技术(8)开标结束。 得分; (10)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公布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 (1)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1)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95%的。 第3章7.2 4. 招标控制价编制 4.1 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随招标第4章 文件公布,不做上调或下浮。 4. 4.2 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开标前5日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4. 招标控制价编制 4.1 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739377.19元(含预留金)。 4.2 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41
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 100 分(60分合格制) 5.1 分值构成 投标企业及项目机构业绩评分: 10 分 投标报价: 90 分 5.2 5.3 条款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评分因素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0分) 绿化、景观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0分) 见附件1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依据绿化、景观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施工项目应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组织5.4 (1) 设计评分标准(10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0分) (10分) 专门的安全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安全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安全体系完整。 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和苗木供应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依据主要物资、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42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0分) 资源配备计划(10分)
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苗木质量保证措施(10分) 绿化养护措施(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 (3分) 5.4 (2) 投标企业及项目机构评分标准(10分) 人员构成(2分) 依据绿化施工图要求制定保证苗木质量保证的措施。 依据本项目的绿化要求制定养护期内的养护措施。 (1)拟投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不能提供原件的业绩不予确认)得1分,无得0分。(满分3分,以最高业绩的为准,不累计) 各专业管理人员(质检、安全、施工、材料、造价)齐全,有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得2分。每缺一种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扣0.2分,扣完为止。(2分) 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施工过类似施工业绩,单项合同在500-800万元(含5.4(3) 投标人绿化施工业绩(5分) 800万元)得2分; 8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3分;1000万元以上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证书、证件以其落款时间为准,外省市获奖证书、证件等同。 2、以上所有证书须附原件备查,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布时间为准。 3、类似施工业绩证明需提代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偏差率 5.4 (4) 5.4 (5)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见附件1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43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人 报价唯一 投标内容 6.1.1 符合性评审标准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银行资信证明 资格评审6.1.2 标准 信誉 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类似项目业绩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符合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符合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符合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无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附件1:
商务标评分标准 (商务标共90分)
商务标评分:
⑴、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招标人控制价(以“A”表示)。 ⑵、a、若投标单位在5家(含5家)以下,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A*0.95(以“E”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有效投标人(以“Bi”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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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Bi)的算术平均值为“D”,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A*C*K+D*(1-K)*0.95(以“F”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无效投标人,无效投标人不再参加商务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前由投标企业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组(C值和K值)百分数作为“F”值计算公式中的“C”值和“K”值(“C”值范围为:76%、76.5%、77%、77.5%、78%、78.5%、79%、79.5%、80%、80.5%、81%、81.5%、82%;“K”值范围为:30%、35%、40%、45%、50%、55%、60%)。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F≤Bi<E之间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b、若投标单位在5至10家(含10家),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A*0.95(以“E”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有效投标人(以“Bi”表示)。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其余报价(Bi)的算术平均值为“D”,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A*C*K+D*(1-K)*0.95(以“F”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无效投标人,无效投标人不再参加商务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前由投标企业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组(C值和K值)百分数作为“F”值计算公式中的“C”值和“K”值(“C”值范围为:76%、76.5%、77%、77.5%、78%、78.5%、79%、79.5%、80%、80.5%、81%、81.5%、82%;“K”值范围为:30%、35%、40%、45%、50%、55%、60%)。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F≤Bi<E之间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c、若投标单位在10家以上,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A*0.95(以“E”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有效投标人(以“Bi”表示)。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其余报价(Bi)的算术平均值为“D”,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A*C*K+D*(1-K)*0.95(以“F”表示)的投标人为商务标无效投标人,无效投标人不再参加商务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前由投标企业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组(C值和K值)百分数作为“F”值计算公式中的“C”值和“K”值(“C”值范围为:76%、76.5%、77%、77.5%、78%、78.5%、79%、79.5%、80%、80.5%、81%、81.5%、82%; “K”值范围为:30%、35%、40%、45%、50%、55%、60%)。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F≤Bi<E之间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⑶、企业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得90分,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不足1% 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时,包括控制价、投标价等在内的各项价格的计算和评分均不含预留金额(如果有)。
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总得分等于商务报价得分加上投标企业及项目机构业绩评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确定中标候选人。技术标60分合格,只评审总得分前五名投标人的技术标。
45
1)、技术标合格且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合格且总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商务报价低者为首选,若商务报价也相同,则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为首选,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进行确定。
3)、若出现商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时,则按所有投标人投标企业及项目机构业绩评分得分高低来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按照控制价的90%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二者中的低值确定,若投标企业及项目机构业绩评分得分相同,则由招标人进行确定。
第四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1. 计价依据
1.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控制价是按照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应符合该计价规范要求,其工程消耗量定额可参考但并不限定。 1.2 本工程参考计价依据和补充资料主要有:图纸等。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2 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涉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投标报价等。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3.2 工程量清单编制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和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 招标控制价编制
4.1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有:
⑴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⑵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⑶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46
⑷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机械。 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格。 ⑹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⑺其他相关材料:/。
4.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确定。
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材料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价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以及市场调查价格计算。本招标文件中列有材料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国家和省的定额消耗量计算。 管理费、利润为可竞争性费用,其费率按国家和省、市的定额规定标准计取。 风险按本招标文件第4.1条约定计算。
4.3 措施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其中不可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依据专家论证后的方案进行合理确定。
4.4 规费、税金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这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4.5 其他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确定。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报价编制
5.1 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有:
⑴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⑵企业定额,或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⑶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⑷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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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⑺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宣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⑻其他相关要求:除指定价格或暂定价格以外,此次投标报价材料价格可自行考虑。报价时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风险内容含不可预见费、材差。
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已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5.3 措施项目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本招标文件第5.1条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报措施费用一次性包干,决算时不予调整。 5.4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
5.5 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5.5.1规费的计取:(见下表)。组织措施费中的环保、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费按照规定执行。详见下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 养老保险费 计算基数 人工费 费率(%) 20.00 2 失业保险费 人工费 2.00 3 医疗保险费 人工费 工程税前造价(不含其本身) 人工费 8.00 4 工伤保险费 0.207 5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费 工程排污费 10.0 6 7 工程造价 发生时,按环保部48
0.5 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
门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8 环境保护 人工费+机械费 按规定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取 9 文明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按规定计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取 仿古工程 按规定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取 10 安全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按规定计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取 仿古工程 按规定计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取 程 11 临时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按规定计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取 程 备注: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其中(8-11)项不得低于其下限值的90%; 5.5.1人工费价格调整可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标〔2010〕211号]执行,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条件确定定额人工费单价进行报价,本工程结算时定额人工费单价依据中标人的中标定额人工费单价,不得调整。
5.5.2税金:3.41%计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不含暂列金额(仅指预留金))+规费)。
5.5.3暂列金额(仅指预留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计入工程总价。暂列金额(仅指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也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5.5.4计价程序:按照省清单规范费用定额的计价程序计算工程造价。规费中增加一项工伤保险费,取费基数和费率按照宣城造价站颁发的“造价[2008]24号文件”规定执行。
5.5.5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1.1.5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工程保险、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施工便道修筑费、施工现场围拦、工程运输的道路保洁费、风险费、排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5.6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
5.5.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1.3.1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5.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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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工程技术要求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5.10投标人可先到工程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5.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施工便道、施工现场围栏等措施费用,并在措施费中报价。 5.5.1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 5.5.13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或不全的部分,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图纸要求综合考虑在内。
5.5.14本项目施工和养护所使用的水费均由投标单位自付,投标人应该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附件: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五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1、图纸目录(见图纸)
2、图纸
(另册)
3、技术标准和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分部分项工程不能全部理解为必须由承包人来完成,招标人可根据需要作恰当的删减或增加。
3.1.2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直接选择分包,其总包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执行。
3.1.3总承包人的分包人应按投标时招标人所认可的部分工程向认可的合法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1.4由发包人指定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有权指定厂家、质量、规格及价格或直接采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定的供货商、品牌、价格和质量等级进行采购,并对其一切行为负责,保管费及配合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发包人直接采购的,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配合(如提供材料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供货时间以及市场参考价格等)。
3.1.5总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协调和管理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括商、独立承包商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工程。
3.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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