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惠聚”驻村成员请假报告单

更新时间:2024-03-27 22:2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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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报告单 请假人 单位及职务 代为主持或接替工作的人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村(社区)第一书记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乡镇(街道)党(工)委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意见 县市“访惠聚” 办公室意见 地区“访惠聚” 办公室意见 备注:此请假报告单仅限于地区和县市下派工作队。 1. 1天以内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报县市“访惠聚”办公室备案;

2. 3天以内(含3天)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访惠聚”办公室批准,报派出单位和县市“访惠聚”办公室备案,并指定人员代为主持工作;

3.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和县市“访惠聚”办公室批准,并由派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地区或县市“访惠聚”办公室书面申请,按规定审批并指定人员代为主持工作;一级响应、重大节日、重要敏感节点期间,派同职级人员顶替; 4. 10天以上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和县市“访惠聚”办公室批准,并由派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地区或县市“访惠聚”办公室书面申请,按规定审批并安排同职级人员顶替,须注明顶替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下沉干部请假报告单 请假人 单位及工作队职务 接替工作的人员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月 日(共 1 请假时间 天) 请假事由 村(社区)第一书记 (工作队队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队长签字 派出单位意见 县市“访惠聚”办意见 备注:此请假报告单仅限于地区和县市下派工作队。 1. 1天以内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批准,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 2. 3天以内(含3天)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 报县市“访惠聚”办公室备案;

3.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乡镇(街道)党(工) 委和县市“访惠聚”办公室批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地区或县市“访惠聚”办公室备案;一级响应、重大 节日、重要敏感节点期间,派人员顶替;

4. 10天以上请假的,由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访惠聚” 办公室批准,并由派驻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地区或县市“访惠聚”办公室书面申请,按规定审批并安排

人员顶替,须注明顶替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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