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管径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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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管管径如何确定

【篇一:给排水管径的计算】

给水管径的估算:

步骤:1,绘制计算草图。2:确定节点,并进行编号(阿拉伯数字)。节点,有流量变化的地方。以最不利点为起始点。3:查表确定管段当量总数(当量,计算单位。以污水池上的普通水龙头的出水量0.2l/s为一个当量)。并列表。4:查表确定管径,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一、如图,为jl-1计算草图,并进行编号。 计算如下表。

二、如图,为jl-3计算草图,并进行编号。 计算如下表。

卫生器具的给水当量 表1

给排水当量与管径对照表表2

【篇二:雨水管道设计要点】

雨水管道设计要点: 22

式中 q—降雨强度,(l/s)/hm; i —降雨强度,mm/min。 2

(9-2)

2暴雨强度的计算: 式中

—设计暴雨强度,(l/s)/hm; —设计重现期,a; 2

(9-9)

—降雨历时,min。

—地方参数(待定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雨水设计流量计算公式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按下式计算: (9-12) 式中

—雨水设计流量,l/s;

—径流系数,径流量和降雨量的比值,其值小于1; —汇水面积,hm;

假定:(1)暴雨强度在汇水面积上的分布是均匀的;(2)单位时间径流面积的增长为常数;(3)汇水面积内地面坡度均匀; 径流系数的确定

设计规范》gb50101-2005中有关径流系数的取值见表9-3。 径流系数 值 表9-3 2 2

实际设计计算中,在同一块汇水面积上,兼有多种地面覆盖的情况,需要计算整个汇水面积上的平均径流系数 值。

(9-14) 式中

- 汇水面积上的平均径流系数; - 汇水面积上各类地面的面积,hm; - 相应于各类地面的径流系数; - 全部汇水面积,hm。 2 2

在设计中可采用区域综合径流系数。国内部分城市采用的综合径流系数值见表9-5。

一般城市市区的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5~0.8,城市郊区的径流系数采用0.4~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5推荐的城市综合径流系数取值见表9-6。

1. 设计重现期p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低洼地段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大于高地;干管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大于支管;工业区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大于居住区。市区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大于郊区。

设计重现期p的最小值不宜低于0.33a,一般地区选用0.5~3a,对于重要干道或短期积水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地区,一般选用3~5a,并应与道路设计相协调。特别重要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较高的设计重现期。在同一设计地区,可采用同一重现期或不同重现期。

2. 设计降雨历时的确定

对于雨水管道某一设计断面来说,集水时间是由地面雨水集水时间和管内雨水流行时间

两部分组成(如图9-7所示)。所以,设计降雨历时可用下式表达: (9-15) 式中

-设计降雨历时,min; -地面雨水集水时间,min; -设计管段管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折减系数,暗管 ,明渠 ,

陡坡地区暗管采用1.2~2。 1)地面雨水集水时间的确定

根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规定:一般采用5~15min。按经验,一般在汇水面积较小,地形较陡,建筑密度较大,雨水口分布较密的地区,宜采用较小的值,可取

左右,而在汇水面积较大,地形较平坦,建筑密度较小,雨水口分布较疏的地区,宜采用较大值,可取

2)管内雨水流行时间管内雨水流行时间

。起点检查井上游地面雨水流行距离以不超过120~150m为宜。的确定

是指雨水在管内从第一个雨水口流到设计断面的时间。它与雨水在管

内流经的距离及管内雨水的流行速度有关,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

— 管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 各设计管段的长度,m;

- 各设计管段满流时的流速,m/s;60- 单位换算系数。 3)折减系数m值的确定 定:暗管采用

。对于明渠,为防止雨水外溢的可能,应采用 。在陡坡地区,

不能利用空隙容量,暗管采用雨水设计流量 单位面积径流量的确定 单位面积径流量 是暴雨强度 与径流系数 的乘积,即:

雨水管渠水力计算设计参数

1. 设计充满度

雨水管渠按满流来设计,即充满度沟,超高应大于等于0.3m。 2. 设计流速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规定,雨水管渠 (满流时)的最小设计流速为0.75m/s。由于明渠内发生淤积后易于清除、疏通,所以可采用较低的设计流速,一般明渠内最小设计流速为0.4m/s。

为防止管壁及渠壁因冲刷而损坏,雨水管道最大设计流速为:金属管道为10m/s,非金 属管道为4m/s,明渠最大设计流速则根据其内壁材料的抗冲刷性质,按设计规范选用。见表9-9。 。对于明渠,超高不得小于0.2m。街道边 3. 最小管径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规定,在街道下的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300mm,雨水口连接 管最小管径为200mm。 4. 最小坡度

关于雨水管道最小设计管径和最小坡度的规定, 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注意:对于流量小的管段,采用最小管径和流速、坡度,而不是选取计算所得的。

【篇三:雨水管道细则】

经一路雨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经一路工程位于东台市城东新区,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起于东进大道交叉口,设计终点位于k0+465处,道路红线宽30米,本次设计雨水管线随路同步实施,采用单侧布管,设于道路东侧人行道下,距离道路中线12.5m,就近排入网界河。 全线采用管道排水: d600以上雨水管采用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其中d600管约213米,d800管约125米,d1000管约193米;检查井分为流槽式和落地式,其中流槽式13座,落地式10座;乙型单篦雨水口30座,双篦雨水口2座。 1.2编制依据 1) 设计图纸

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业主的招标文件以及有关市政、公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规范、规程等。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 监理控制的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目标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雨水管道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二、监理控制要点 1.1准备阶段

●审查雨水管道的施工方案。 ●原材料的取样和试验

各种原材料必须在使用前5 、6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委托检测中心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不能施工。 ●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审查 黄沙:筛分、含泥量 碎石:筛分、含泥量、压碎值 c) 砖:抗压强度 d) 水泥: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安定性、强度 e) 土:标准击实 f) 石灰:活性含量 g) 管材:外观质量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及试验报告。 ●审查混合料的配合比

a) 对于现场自拌混凝土,审查混凝土的配合比; b) 审查砂浆的配合比

c) 石灰土:标准击实和石灰剂量标定曲线 ●施工机械的审查

a) 管线开工前对管线开挖,混凝土搅拌、振动,回填土夯实等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详细检查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b) 监理工程师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审批后,方可进行管道工程施工。 1.2管道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点及停检点

停检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测量

a) 水准点复测详见道路工程路基工程部分,管位平面复测填写测量复核报审表。 b) 检测管道中心的控制点、中心桩;标出与管线上下有冲突的构筑物位置;检查与原有管道接头处的高程。 管道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点及停检点 1. 4沟槽开挖 (一)一般要求:

a) 在沟槽挖方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开挖方案,并在开挖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同时,承包人应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挖。

b) 所有挖方均应符合图纸和相应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c) 挖方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负。

d) 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被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

e)在整个施工期问,承包人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沟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如因排水、降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时,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对其进行修补。

f) 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

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g) 沟槽开挖时应随时注意槽壁情况,如发现裂缝和坍方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处理后再继续进行。

h) 挖方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i) 承包人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且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 j) 所有地面以下的隐蔽工程,只有在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回填。 (二)施工要求:

a) 沟槽开挖前检验上口灰线平面尺寸应符合施工方案审查意见的要求。

b) 检测沟槽高程、中线每侧底宽,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当机械开挖时,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20 cm左右不挖,采用人工开挖。 c)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不得掩埋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2) 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3) 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1.0m。

d) 根据槽深、土质、施工季节以及槽边建筑物情况等因素,审查沟槽支撑选用是否合理,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f) 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150~200mm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g) 由于地质不均匀、施工超挖而引起土壤扰动等设计以外的特殊情况,监理人员会同设计、业主、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地基处理方案。

h) 质量标准和检查频率应符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相应的规定。

1. 5槽底地基处理和管道基础 (一)一般要求:

a) 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准。

b) 沟槽底面应按图纸规定的压实度进行夯实。若沟槽底面的地质状况与图纸说明不符

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和加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

(二)施工要求: 严禁地基浸泡水;

a) 在地基处理及压实过程中监理旁站,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b) 管道基础混凝土施工;

(1) 管道基础混凝土应采取施工措施避免裂缝;

(2) 混凝土基础侧向模板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模板安装后应缝隙严密,支撑牢固,并符合结构尺寸的要求;

(3) 管道基础混凝土施工中监理旁站,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4)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平基的抽查,复查混凝土配合比、抗压强度;监理员随机复测平基的中心位置、高程、宽度、厚度、蜂窝麻面等是否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5) 质量标准及检验频率见《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的表3.2.1。 1. 6安管

a) 下管前对沟槽的检查:

槽底:应不受浸泡,杂物清除干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要求; 槽底高程和宽度:应符合质量标准; 槽壁:如有裂缝及坍塌危险者必须处理; 堆土:是否便于下管。

b) 管材检查:三证齐全,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c) 下管:

(1) 下管应由两检查井的一端开始,铺设承插管,应按照下游向上游即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2) 人工下管应缓慢进行,防止绳索折断,下管后应立即拨正找直,拨正时撬棍下应垫以木板,不应直接插在混凝土的基础上。

采用吊车下管:检查吊车行走路线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下管应检查在起吊时是否符合下管所需避开的有效距离的要求,另外,下管时应专人指挥,统一明确信号,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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