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灶派出所警情研判规定(试行)

更新时间:2023-11-02 04:2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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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灶派出所警情研判规定(试行)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安情报信息建设的发展,全力加强我所警情研判工作建设,全面实现省厅提出的“大情报”工作目标,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全面实现派出所警情研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警情研判工作机制如下:

一、职责分工

1、指导员对警情信息研判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并对警情通报、研判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奖惩。

2、所内设两名警情研判分析员,负责警情信息研判工作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报送及反馈,对其他民警展开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会议通报制度

派出所每周组织开展警情信息研判工作分析会,介绍一周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做到一日一通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通报,通过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对发案数量、时间、区域、发案部位以及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研判,将发案特点及规律通报给治安巡防队和社区警务队,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防控和打击工作,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落实工作制度

民警应在辖区内围绕重点部位、阵地、复杂场所、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对象确定相对稳定且覆盖辖区社会面的治安积极分子、信息员、治安耳目等,及时搜集、掌握、反馈敌、社、民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警情信息。

秦灶派出所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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