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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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0-03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提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牵头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议案及授权获股东大会通过后原授权自动终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4、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固定收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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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亦不购买以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对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向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并监督理财活动的收益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项授权内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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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规定的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则公司承诺在具体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近12个月内,及以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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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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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y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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