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四川省广安、眉山、遂宁三市2016届高三第一次诊断性考试语文试题解析(原卷版)

更新时间:2023-09-18 23:11:01 阅读量: 小学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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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I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文化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曾提出著名论断:“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试图从地理、宗教、民情、风俗中追寻法的精神。他们虽然都没有洞悉法最终根源于特定社会的经济物质条件,但都从德与法的关系角度,阐释了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极大地影响到法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法治成功的内在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惧、忌惮法的强制力,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并赢得“人心”,

法律与道德并非浑然一体。一般而言,国人擅长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因而常常容易将道德与法律做一体性认识和处理,然后如太极八卦一般,讲究两者的相互转化。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根本原因之一。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律获得相对独立性和自足性,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工商业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当然,在分析法律的相对独立性、看到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同时,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对法治国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命题,既解释了在社会稳定时期,法律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系统看待,又肯定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其实难以决然剥离。但是,当命题转向治国方略,亦即究竟是“依法治国”为主,抑或是“以德治国”为要,答案当然毫无疑问地指向前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次有序,依法治国是主体,以德治国为辅助,这是由法律与道德自身属性所决定的。现代法律是高度建制化的制度性事实,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特征,体现出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实践要求。相较而言,道德治理则可能陷入混沌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总体来说,在当代复杂社会形态下,道德治理难以独自构成一种“治式”,无法提升至治国方略的层次。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

(节选自《道德与法律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光明日报》2015年04月,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在克利福德·吉尔兹和孟德斯鸠看来,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会极大地影响法的内容与形式。 B.法治成功的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让民众逐步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 C.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应与道德相对分离,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独立。 D.现代法律具有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的特征使其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相关要求。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是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的具体表现。 B.国人擅长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是造成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重要原因。 C.建设法治国家既要看到法律的相对独立性,也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 D.道德治理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等特征使它难以适应当代复杂的社会形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在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常常是浑然一体的;而现代法治国家却要求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 B.现代法治国家表现为:法律的相对独立、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同时,保持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一致性。

C.道德与法律虽难以决然剥离,但两者自身的属性决定了现代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次之序。 D.依法治国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形成良法善治,构建法治中国。 二、古代诗文阅读(36分)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来源学科网][来源:Zxxk.Com]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何真,字邦佐,东莞人。少英伟,好书剑。元至正初,为河源县务副使,转淡水场管勾,弃官归。元末盗起,真聚众保乡里。十四年,县人王成、陈仲玉作乱,真赴告元帅府。帅受赂,反捕真。逃居坭冈,举兵攻成,不克。久之,惠州人王仲刚与叛将黄常据惠。真击走常,杀仲刚。以功授惠阳路同知、广东都元帅,守惠州。海寇邵宗愚陷广州。真以兵破走之,复其城。擢广东分省参政,寻擢右丞。赣州熊天瑞引舟师数万欲图真,真迎之胥江。天大雷雨,折天瑞舟樯,击走之。广人赖以完。先是真再攻成,诛仲玉而成卒固守。二十六年,复围成,募擒成者,予钞十千。成奴缚成以出。

真予之钞。缘海叛者皆降。时中原大乱,岭表隔绝,有劝真效尉佗[注]故事者,不听。

屡遣使由海道贡方物于朝。累进资德大夫、行省左丞。洪武元年,太祖命廖永忠为征南将军,帅舟师取广东。永忠至福州,以书谕真,遂航海趋潮州。师既至,真遣都事刘克佐诣军门上印章,籍所部郡县户口兵粮,奉表以降。永忠闻于朝,赐诏褒真日:“朕惟古之豪杰保境安民以待有德若窦融李勣之属拥兵据险角立群雄间非真主不屈此汉唐名臣于今未见。尔真连数郡之众,乃不烦一兵,保境来归,虽窦、李奚让焉。”永忠抵东莞,真帅官属迎劳,遂奉诏入朝。擢江西行省参知政事,且谕之日:“天下分争,所谓豪杰有三:易乱为治者,上也;保民达变,知所归者,次也;负固偷安,身死不悔,斯其下矣。卿输诚纳土,不逆颜行,可谓识时务者。”真顿首谢。在官颇著声望,尤喜儒术,读书缀文。已,转山东参政。四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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