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更新时间:2023-07-30 00:2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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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 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份数主要是根据报关作业及海关监管的需要。一般来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报关,需填写一式四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需填写一

式五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需填写一式六份报关单。另外,以转关、转口方式需海关监管的货物还需增加一份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栏目众多,而且对填写的要求比较严格,下面逐项介绍一下填写方法:

1.进口口岸:填写货物入境的口岸名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进口贸易合同或协议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名称;

3.收货单位:填写进口货物的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及其所在地区。进口货物如果预知收货后的运往地区,其收货单位所在地以预知运往收货地区为准。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或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批准机关及文号:指需经有关机关批准才能进口货物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批准文号;

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舶名称;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即可。

7.贸易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填写以下贸易方式

(1)一般贸易;

(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送物资;

(3)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4)补偿贸易;

(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6)进料加工贸易;

(7)寄售代销贸易;

(8)各作各价对口合同贸易;

(9)边境地方贸易和小额贸易(不包括边民互市贸易);

(10)对外承包工程货物;

(11)租赁贸易;

(1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1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14)出料加工贸易;

(15)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

本栏填报应符合以上要求,尽可能详尽,不能简单地填报为“加工装配”或“赠品”等。

8.原产国别(地区):填写进口货物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国家(地区)。如果该货物经过其他国家加工复制,以最后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但是,仅经过简单整

理,如改换包装、分类、筛选、加刷唛间、加刷唛头、加贴标签等未改变货物性质、规格的,不作加工论。对不同原产国的货物,应分别填明。

9.贸易国别(地区):即货物的购自国(地区)。填写同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了合同或协议的国家或成交厂商所在国或地区。

10.外汇来源:别分视情况填写“中央外汇”、"地方外汇和地方留成外汇"、"中央各部留成外汇"或“其他”(包括货款外汇、国外投资以及进口货物不需 支付外汇等)。如果是自筹外汇或调剂外汇,则应按明确的外汇来源分别填写。如,调剂中央各部留成外汇进口的货物应填写为"中央各部留成外",而不应填报为"调

剂外汇"。

11.进口日期:填写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

12.提单或运单号:海运填提单号;陆运填运单号;空运填货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13.运杂费及保险费/率;填写实际支付金颁。如不能取得实际运杂费及保险费数字,可按规定的定额率计算。

14.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也应该填写。

15.包装种类及件数:包装种类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

16.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外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净重时,可以按照商业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 ,也可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包装重量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如果统计商品目录和计量单位是"公斤"的,应当分别填明净重。

17.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

18.货名、规格及货号:填写货物的中外文详细名称和规格,例如进口钢材应填钢号、纺织物应填纺织原料所占成份。

19.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单位(如:台、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

位的(如发电机除台数外,还需填写干瓦数;内燃机除台数外,还需填写马力)要按照海关统计目录规定的单位填写。整套机械分批进口时,应在数量栏内注明“分批装

运”字样。

20.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CIF、FOB等),并目注明外币名称。如果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QF或FOB时,则应

按规定在“运杂费和保险费/率”栏内填明实际运杂费、保险费或定额率。

21.到岸价格:填写进口货物到达我国国境时的到岸价格,包括货价、运抵我国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其中外币一项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

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的统一折算率折合成美元。到岸价格的人民币免填。

邮运、空运进口货物采用货物运到指运地的到岸价格。

到岸价格外币计至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

22.关税、工商税(现称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完税价格、税则号列和税率等,由海关填写。

23.随附单据:填写附单据名称。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24.申报单位(盖章):必须加盖报关单位公章、报关员印章并填写申报日期。

25.海关放行日期:由进口地海关在核放货物后填注日期并加盖海关放行章。

报关人员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后如发现有填报错误或因其他情况需要变更填报内容时,应主动及时地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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