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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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蒙 古 大唐国际

锡林郭勒盟煤化工项目筹备处企业标准

Q/ CX-ZG-001-2009 版本/修订状态:A/0

试车控制程序

Commissioning control program

2009-02-10发布 2009-02-10实施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郭勒盟煤化工项目筹备处

QHSE管理委员会 发布

试车控制程序

1 范围

通过对试车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并确保满足QHSE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筹备处试车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HGJ 231-1991 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 2.2 HGJ 232-1992 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生产准备工作规范 2.3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中石化[1998]建字162号)

2.4 Q/DTPXC-QMS-2009 质量管理手册

2.5 Q/DTPXC-HSE-2009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机试车

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3.2 联动试车

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3.3 投料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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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3.4 中间交接

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3.5 产品标识

为防止不同类型和来源、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的混用和误用,而进行适当的标识。 3.6 产品防护

对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和成品在搬运、储存、包装和交付过程中的有效防护。 4 管理职责

4.1 总工办是试车运行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各类技术文件、方案论证审核;负责试车期间试车进度计划的制定、修改;下达月、旬、日试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指标考核制度的编写;负责装置试车的指挥调度工作。 4.2 HSE管理部负责装置试车前HSE专业验收以及试车过程HSE管理,负责试车过程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4.3 设备工程部(质检站)负责装置试车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厂家、设计院进行专业验收;负责特种设备的报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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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准备过程中人员的配备、基础评价及培训。

4.5 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制定营销策略。 4.6 信息中心负责对讲系统、工业电视。 4.7 消防保卫部负责试车过程中的安全保卫。

4.8 物资供应部负责生产准备试车过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除煤炭)、装置辅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等物资的采购。

4.9 计划部负责每月对网络计划完成情况向筹备处领导反馈信息。

4.10 储运中心负责煤炭的采购,负责过程产品和成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的管理。

4.11 自控部负责对本专业设备进行验收。在试车前对应具备的条件进行确认,化工工程公司各专业负责保证试车过程中的各类仪表的验收、确认、保运、维护工作。

4.12 化学工程公司(电气队)负责对本专业设备进行验收。在试车前对应具备的条件进行确认;化学工程公司并且负责保证试车过程中的设备保运工作。

4.13 化验检测中心负责组织编制《试车检验计划》、《检验标准》等;负责原(辅)材料、各种过程产品、成品的检验。 4.14 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好试车期间信息沟通、上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低值易耗品及文件管理工作等。

4.15 各分厂(车间)参与本装置设备的设备验收,负责编制本装置的操作规程、工艺卡、危害因素辩识和控制、试车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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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计划进行生产准备及试车,进行员工培训及装置试车各项具体工作的操作,负责本区域的生产准备、试车运行过程中产品标识及产品防护。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试车的策划

5.1.1 总工办依据工程进度编制《总体试车方案》,明确试车网络进度的规划工作。由主管领导审核,筹备处主任批准。 5.1.2 一级网络计划由总工办编制,明确装置试车结点,主管领导审核,筹备处主任审批实施。

5.1.3 二级网络计划由总工办会同各分厂(车间)编制,明确联运试车结点,由总工程(艺)师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1.4 三级网络计划由各分厂(车间)编制,明确单机试车结点,总工办负责人审核,总工程(艺)师审批后实施。

5.1.5 总工办每月组织召开试车分析会,修正下月份试车计划,上报筹备处领导。 5.2 生产准备控制 5.2.1 人员准备

5.2.1.1 人员的配备、培训采用的方式、基础评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

5.2.1.2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分厂(车间)对参与试车、检验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参与试车。

5.2.1.3 岗位人员、职责的确定由分厂(车间)负责,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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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 调度人员、总工办专工岗位职责的确定由总工办负责,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5.2.2 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各种操作规程、工艺卡、试车方案、管理制度等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技术。 5.2.2.1 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的编制

a) 操作规程、工艺卡包括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依据《试车方案编制规定》规定编制。

b) 各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操作规程初稿并讨论修改,部门负责人负责初级审核,总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总工艺师批准后,下发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时,各单位申请,总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总工艺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c) 工艺卡由分厂(车间)编制,总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总工艺师批准后,下发执行。工艺卡一年一修订,具体按《试车方案编制规定》执行。 5.2.2.2 各种试车方案的编制

a) 试车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依据《试车方案编制规定》规定编制。根据网络进度计划提前十五天完成审批,并交总工办备案。

b) 单机试车方案由分厂(车间)技术人员编制、分厂(车间)负责人审核,总工办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其中大型关键设备单机试车方案由总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艺)师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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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联动试车方案由各分厂编写,总工办配合,并组织评审会,总工程(艺)师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d) 投料试车方案由总工办组织各分厂编写,主管领导审核,筹备处主任批准后实施。

e) 试车方案在履行各级审批手续后应以书面形式公布在现场控制室中。总工办对试车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f) 试车方案分厂(车间)应提前十天组织岗位人员学习、讨论、理解、掌握,对关键步骤、进行试车技术交底,并纳入考核。 5.2.2.3 检验规程的编制

化验检测中心依据工艺、试车、产品要求等编制各检验规程,由总工办审核,总工艺师批准后实施。 5.2.2.4 操作票的编制

操作票的内容依据《操作票编制说明》编制,履行审批,并作为试车方案的附件。 5.2.2.5 操作记录

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由各分厂(车间)制定,格式按总工办要求执行,报总工办审批。岗位操作人员应按时、如实填写岗位操作记录。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具体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2.3 物资准备

5.2.3.1 物资供应部负责生产准备试车过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除煤炭)、装置辅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等物资的采购。 5.2.3.2 储运中心负责煤炭的采购、运输、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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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 各分厂(车间)随时掌握原(辅)材料、库存情况,做好物料平衡工作。

5.2.3.4 总工办负责总体物料平衡,与物资提供部门保持沟通。 5.2.4 资金准备

计划部应根据设计概算中各项生产准备费用,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试车费用资金计划,并纳入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中,确保生产准备资金来源。 5.2.5 营销准备

5.2.5.1 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机构,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制定营销策略,编制产品说明书。 5.2.5.2 综合管理部组织商标设计,进行商标注册。 5.2.6 试车条件确认

5.2.7 设备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划分、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及交工技术文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及筹备处总工办、各分厂(车间)、相关专业部门对设备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并形成记录。合格后形成的会签记录报总工办备案。

5.2.8 总工办接到设备工程部的会签记录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试车确认。

5.2.9 HSE管理部、自控部、信息中心、土建、设备工程部、消防保卫部等专业部门依据《试车方案》中的试车应具备的条件及专业规范,对专业所辖内容进行确认,并形成确认清单。 5.3 试车指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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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单机试车条件确认合格后,报总工办负责人(大型关键设备由总工艺师批准)下达《试车指令》。

5.3.2 联动试车条件确认合格后,总工办将形成《试车确认表》,报主管领导批准下达《试车指令》。

5.3.3 投料试车条件确认合格后,总工办将形成《试车确认表》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报筹备处主任批准下达《试车指令》。 5.4 试车实施

5.4.1 总工办组织试车,各相关单位按试车方案逐步实施。试车过程中,方案执行情况由总工办指导和监督。

5.4.2 试车过程中各分厂的指标、水、电、汽、风、氮气等工艺参数的变动均要与总工办及时沟通,由总工办与相关单位进行统一调度。相关辅助单位依据总工办的通知或指令进行操作。 5.4.3 试车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由总工办组织各单位分析,必要时修改试车方案,并对修改后的试车方案进行评审。

5.4.4 总工办负责对分厂(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5.4.5 试车结束后总工办监督进行总结,各编制单位负责对所编制的试车方案进行总结,设备工程部监督各分厂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消除并组织验收。

5.4.6 试车成功后由编制方案的部门形成《试车报告》,报总工办备案。

5.4.7 各编制单位保存所有试车相关记录、数据。 5.5 应急管理

试车过程中的应急由当值调度长负责指挥,调度接到应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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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后通知相关领导、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文件

6.1 《总体试车方案》 6.2 《试车网络计划》 6.3 《试车方案编制规定》 6.4 《操作票编制说明》 6.5 《岗位操作记录应用规定》 6.6 《试车方案》 6.7 《试车检验计划》 6.8 《检验标准》

6.9 《工程项目划分、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及交工技术文件》

6.10 《试车报告》 7 记录

7.1 《试车确认表》 7.2 《试车指令》

7.3 《专业项目试车确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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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t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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