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掘、采、供、充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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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探、掘、采、供、充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探矿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1、1 新工人或徒工,必须接受技术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后,方准参与工作。学习操作时,必须在熟练技工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1、1、2 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应集中思想,认真搞好安全生产。

1、1、3 上班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戴防护手套及按规定使用其它防护用具。但在打大锤、挂皮带或接近转动部位工作时,不得戴手套。

1、1、4 在进行搬运大型设备、安装拆卸钻机、开孔钻进、下管、爆破、事故处理及其它重要工作时,必须由机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明确责任。

1、1、5 各种机具设备使用前,工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说明书,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基本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1、1、6 钻探场地应搭设工棚。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洪、防暑、防寒、防大风、防煤气中毒及消防等措施。

1、1、7 现场设置工作或取暧火炉时,应注意防火,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源,取暖火炉应安装烟囱,不得用油料引火生炉。

1、1、8 钻探场地应保持清洁。材料、机具应安放在适当地点,保持过道畅通。爆炸器材、压缩气瓶、酸、碱、易燃油类等危险物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便存放。

1、1、9 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遇大雨、雷电天气有碍工作时,应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作好泥浆护孔后暂停工作,并切断电源。

1、1、10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工具、零件应放在工具包内,不得从钻塔上往下抛扔物件。

1、1、11 夜间施工或钻探场地光线不足时,必须作好照明工作。

1、1、12 气温在0℃以下,各种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放掉内部存水。气温低于油料的凝固点时,需将油料放掉。

1、1、13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合格证书的电工担任。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规程进行。

1、1、14 现场应设置配电箱(盘)。在线路和用电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进行。严禁带电接火、修理和移动电气设备。

1、1、15 停电或停工时,各种动力设备应立即拉闸。拉闸时,应先拉开分路闸,后拉总闸。送电或开工时的顺序相反。操作开关时,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1、1、16 起动机械设备时,各部离合器必须处于空档位置。各转动、传动部位及其所带动的其它设备上,不得有人工作或放有工具物件。

1、1、17 下入井孔内的器具,必须详细检查其质量、尺寸及磨损情况,并记入规定的记录表格内。

1、1、18 在井孔口工作时,必须防止工具、物件掉入井孔内。 1、1、19 挖掘井、坑时,应考虑护壁安全措施。

1、1、20 新的或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技术检验和试车,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发现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必须立即停车检修。

1、1、21 停工时,机具及管材应妥善安放。工地必须有人值班。

第二节 个人和机场内的安全防护

1、2、1 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1、2、2 上班前和上班时都不准喝酒。进机场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合格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1、2、3 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1、2、4 机场内配备的医药箱,应存放有一定数量的外伤、急救等药物。随药物的消耗,应及时补足。

1、2、5 机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的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戴好防护装备进行作业。

1、2、6 在有放射性物质的矿区工作时,必须按《放射防护规定》(GBJ8-74)认真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三节 钻进操作安全规程

1、3、1 钻进操作规程

1、3、1、1 竖钻每小班作业不得少于三人,平钻不得少于二人。

1、3、1、2 机场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操作时不能闲谈、打闹、睡觉,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3、1、3 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件放置在塔架上、钻机、动力机、水泵、活动工作台及防护栏杆上。

1、3、1、4 开车前要检查防护设施,专用工具是否灵活好用,各制动运转提引系统状况是否安全可靠,钻进中要认真检查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1、3、1、5 起动电气设备前先喊口号,机械设备运转部位无人靠近再开车。机器运转时,禁止进行拆卸和修理;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皮带蜡;禁止跨越皮带或从两皮带中间穿行;禁止用铁器拨皮带;禁止给天车加油。

1、3、1、6 应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用人扶持水龙头及胶管。修理水龙头时必须停止立轴回转,并指定专人看管皮带开关或离合器手把。

1、3、1、7 上下钻具必须检查挂钩、钢绳、滑车是否牢固可靠,人员要离开钻杆起落范围,预防钻杆折断伤人。

1、3、1、8 钻进中不准拉丢钢绳、滑车。松紧卡盘离合器要有专人负责,不准脱离机械部位。

1、3、1、9 前后滑车挂钩,必须用正规设计加工的专用销子,用水泥浇灌牢固,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

1、3、1、10 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扫孔、扫脱落岩芯以及松紧卡盘时应有专人掌握皮带开关或离合器手把。

1、3、1、11 使用手轮钻机钻进时,不准把手伸到轮辐里面去扶小卡和擦洗机器。使用手把式钻机时,应使用安全卡。操作人员应站在手把翻转范围以外。

1、3、1、12 经常检查皮带扣的连接是否牢靠。

1、3、1、13 平孔钻进丈量机上余尺时,必须停机丈量。禁止横穿或丫在主动钻杆上下,禁止用人扶持胶管及水接头、主动钻杆、立轴油缸上下位置。

1、3、2 升降钻具操作规程

1、3、2、1 升降作业前要检查提升系统所有设备和工具是否灵活。操作升降机人员应与孔口和塔上(或操作扶摆管)人员紧密配合,互相关照,并按他们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

1、3、2、2 钢丝绳的两头,要用双绳卡固定。禁止使用打结或超过规定断丝的钢丝绳。

1、3、2、3 操作升降机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或者超负荷操作。升降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摸钢丝绳或游动滑车,应两手握把。禁止用手或脚去拨动钢丝绳,要防止提引器、游动滑车等碰撞塔板(或钻杆靠架)及上下人员和拉翻天车。

1、3、2、4 升降钻具时,禁止在塔上进行与升降钻具无关的工作。作业人员要避开提引器的活动范围。

1、3、2、5 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立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防止回绳碰打。抽、插垫叉要防止砸手。

1、3、2、6 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1、3、2、7 提钻后应立即盖好孔口盖。粗径钻具处于悬吊状态时,不许探视管内岩芯。

1、3、2、8 打开立轴箱后须盖上横轴箱齿轮防护罩。 1、3、3 拧管机操作规程

1、3、3、1 拧管机必须安装牢固、周正、平稳,各部防护罩齐全。拧管机未停止转动之前,不准提升钻具。

1、3、3、2 经常注意离合手把定位销是否灵活、可靠。用长搬叉松脱过紧的钻杆时,要切断拧管机的动力,使用长搬叉时,操作人员要选择位置,要站在搬叉回转范围以外,防止管钳搬断伤人。

1、3、3、3 拧管时必须把钻杆扶正,严禁在丝扣未对正前就开动拧管机强扭。拧管机未停止转动以前,不准提升钻具。

1、3、3、4 上、下垫叉要插牢。上垫叉要有防脱装置即要有安全钩。插完垫叉后,手未离开垫叉前,不得开动拧管机。插好垫叉及开动拧管机,抽、插垫叉及操纵手把应由同一人操作,禁止两人操作。

1、3、3、5 井口操作人员,必须站立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不准把手握在垫叉底部,垫叉要垫稳,跑管时严禁抢插垫叉,摘提引器时要防止回绳碰打。

1、3、3、6 提起或放倒粗径钻具时,提引器缺口一定要向下,要人扶持进行。放倒钻具不准用肩扛。禁止用手试摸钻头内岩芯或低头看岩芯。

1、3、3、7 扶钻杆人员要负责检查钻杆,脚要离开钻杆起落范围,防止移动立根时折断伤人。

1、3、3、8 使用钻杆台不得少于两个;用端管器时,要有提引吊绳。端管器要卡紧钻杆,防止在移动立根时打滑,头部要避开拖把起落范围,双脚要避开钻杆坠落范围。

1、3、4 井内事故处理操作规程

1、3、4、1 用升降机起拨事故钻具应事先检查升降系统全部装置和钻塔各绳头要用卡子加固,起拨一段时间,要停车进行复查确认出现异常时,要查明原因。严禁

超负荷强行起拨孔内事故钻具。

1、3、4、2 打吊锤前详细检查吊锤外观是否有裂痕,两个吊锤合并使用时,连接螺杆必须牢固。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

1、3、4、3 提打事故钻具时,钻杆上端的打箍必须拧紧。并系好防脱安全绳。提打过程中经常注意拧紧打箍检查绳索、滑车是否损伤,以防打断和松脱。在吊锤下方的钻杆上,应安装牢固的冲击接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1、3、4、4 人力打击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和观察吊锤装置变化情况。禁止用升降机边拉边打的同步方式作业。

1、3、4、5 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帽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应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人及增长扳杠的长度,两边丝杠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并不得超过丝杠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杠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杠。回杠时,禁止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1、3、4、6 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或棘轮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钳子。换杠及用升降机提拉时,应统一行动。

1、3、4、7 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筒长度、直径的铁棒(铅棒)试探。采用并联、非电雷管起爆。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1、3、4、8 用起重机拨事故钻具和套管,必须做到:起重机要垫平、安正,并用绳索捆绑在机架上。

1、3、4、9 起重机卡瓦卡信钻具后,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住,并用绳子或铁丝将其与起重机帽子拴在一起。

1、3、4、10 用机械反事故钻杆或钻具时,必须挂好提引器,以防钻杆或钻具脱落。禁止同时用人扭动。

1、3、4、11 采用上述各种方法起拨事故钻具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方,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并注意观察钻塔和其它设备的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操作者。禁止塔上留人,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卷筒侧面。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1、3、5 供水操作规程

1、3、5、1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1、3、5、2 临时停电,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并应切断总电源和分离设备离合器。

1、3、5、3 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器设备各部件的作用是否灵敏可靠,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并加满润滑油。

1、3、5、4 注意机器运转中有无异声,观察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的工作情况,有无漏气、漏水、漏电等不正常现象。

1、3、5、5 设备运行中,不得进行危及安全的任何修理,不准擦洗和接触运转部件。

1、3、5、6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地方合、拉电闸及开关。

1、3、5、7 传动皮带及部位应有防护栏杆和防护罩,禁止在机器运转时挂御皮带;禁止在运转皮带上通过。

1、3、5、8 化学药剂配制冲洗液时,严格管理制度,要防止腐蚀(中毒)或其它伤害。

1、3、6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3、6、1 凡在高出地面2米以上或急陡斜的坡面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1、3、6、2 高空作业应穿三紧式工作服。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3、6、3 禁止在垂直线上进行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分层作业时,层次要设牢固的防护网,戴好安全帽。

1、3、6、4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1、3、6、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0-70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1、3、6、6 塔上操作台共分二层,(正常操作台和挂水接头操作台)。各层均用厚度5分木板,安装要平稳固定。宽度不得少于0.70米。每层台板应配安全带各一股。每层台板必须安装有防高坠设施及栏杆。

1、3、6、7 照明线路铺设要正规,电压不能大于36伏。不准挂在塔脚上,应固定在木拉手上或特殊绝缘材料上。

1、3、6、8 施工现场当班作业前,必须开好班前会议,按标准化作业自检表规定,进行认真自检填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当班处理不好必须要向下一班人员或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禁止带着隐患冒险作业。

1、3、6、9 安全带的任何部分都不能拆除,缺件不能使用。

1、3、6、10 每次使用安全带必须进行外表检查,栓挂位置不得挂在有棱角的地方,不得打结使用,一定要高挂低用,安全带的最大冲距不得超过3米。

1、3、7 钻塔操作规程

1、3、7、1 天车(挂式天车)钢绳直径不小于16毫米,套在塔头横梁各塔头之间,每边不少于四圈,用三个卡子紧固钢绳头。安全钢绳直径不能低于14毫米,绕成“8”字形状,由天车下窗口绕塔脚两边,每边不准少于2股钢绳。

1、3、8 钻探现场搬迁操作规程

1、3、8、1 机长或主要负责人,接到机场搬迁挪孔通知,必须组织准备搬迁撬动设备或装车工具(撬捧、钎子、绳子、铁丝、滚筒等)齐全。

1、3、8、2 装车前,要由机长组织班前会议,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撬捧不准太长,滚筒要适当,用力要均衡不要过猛,脚要蹬稳,思想要集中,听从指挥。机械设

备撬到装车位置时,两边不准站人,防止机器下滑伤人。

1、3、8、3 推钻机或推重型设备时,机体和平车必须拴紧稳固。正常运行中,两侧禁止站人或推车,通过弯道窄巷时要慢。

1、3、8、4 装运各类管材、钻杆、钻具、机械、电气设备等,必须要有防滑、防坠措施,做到安全运输。

第四节 钻探修筑地盘便道操作规程

1、4、1 要根据钻孔设计要求选择既便施工,又利于安全的位置修筑地盘,并做到平坦、稳固、适用。井下要进行认真检查钻窝浮石,发现隐患做到及时处理。地盘四周应有排水沟,钻进中的废液要采取措施及时排除,不能冲刷地盘。

1、4、2 地盘长乘宽不得小于12.5米×8米,塔基方不得超过钻塔基台面积的四分之一,填方必须夯实,必要时可采用打桩、砌墙、铺卧枕、浇灌水泥等方法,以防塌陷溜方。孔位前方至少长7米,宽2米的拉放和组配钻具的场地。

1、4、3 在坚硬稳固处修筑地盘,山坡安息角为600-800,特别松散地层不应大于450,要除掉坡上的活石。在有滚石坠落的地盘,离场房5米处,挖深度为0.5-1米,宽度为0.8米的积石沟,以防活石伤人。严禁在沟壁上挖洞和在沟内休息。在悬崖上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4、4 修筑地盘和便道作业人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工具伤人。 1、4、5 摆机台木前先检查地盘是否平整。搬机台木一定要用8号铁丝、木棒抬放,严禁用手直接抬放(装车例外)。机台木连接要牢固可靠,以防松动拉脱。

第五节 钻塔安装与拆卸操作规程

1、5、1 塔脚必须用坚固的管子钢材制作,穿孔距脚顶不得短于0.2米,穿钉必须用圆钢制作,直径根据孔深确定。

1、5、2 立塔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开好班前会,由专人指挥,做到分式明确,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1、5、3 作业现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禁止用手电及电石灯代替照明作业。严禁在塔脚起落范围内行走或站立。

1、5、4 所有塔脚必须在实处,塔脚要有马啼防护。

第六节 防风、防洪操作规程

1、6、1 在得到大风紧急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塔套卸下、叠好并妥善保管。

二、将立根下入到孔内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钻杆,并卡上冲击把手。 三、根据大风预报的级别,采取压顶、支护、绳索拦护等方法加固场房。 四、切断电源,盖好机电设备。将现场的报表、易损零件、小件工具等装箱保存。 五、检查绷绳质量和牢固程度,必要时应更换或加固。 六、严密封盖孔口。

1、6、2 不得在易滑坡、易崩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

1、6、3 应尽量避开洪水期或避免在可能受洪水侵袭的地方施工。如果在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须挖好排水沟和修筑堤坝。

第七节 防寒、防火操作规程

1、7、1 在寒冷季节施工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场房必须围盖严密,并设有取暖设施。

二、主供水管路必须用保温物品包扎并且埋好。临时支管路除包扎外,还必须在低洼处安装放水阀门,当停止供水时,放净管内积水。

1、7、2 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机场内必须备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用具,并不准移作它用。

二、要除净场房周围的杂草,防火道的宽度应大于5米。在林区和草原地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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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按当地有关防火规定采取预防措施。

三、机场内取暖火炉,必须离开场房顶、壁板、塔套有适当的安全距离。炉座必须垫有砖石或隔热板。

四、内燃机的排气管和取暖火炉的烟囱,要考虑季节风向,从合适的侧面伸出场房外0.5米以上,与场房接触外要安好隔热板。

五、要经常注意取暖火炉的燃烧情况,不得使火焰外溢或用油料助燃。未熄火的炉灰,不准随便倾倒。人员撤离现场时必须彻底熄灭火种。 六、在塔上工作时禁止吸烟,场房内不准乱丢烟蒂。 七、机场内禁止用明火照明。

八、机场内的油料和其它易燃品,必须妥善存放,严禁烟火靠近。 九、预热润滑油时,要用文水,并有专人看管。 十、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

十一、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和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扑救。 十二、电器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去扑救。

十三、钻进有天然气的钻孔时,机场内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火种。

第八节 金刚石钻进操作规程

1、8、1 减压钻进倒杆时,必须先用升降机将孔内钻具拉紧(不得提离孔底),倒杆后用油缸减压并在小于正常钻压的情况下平稳开车。

1、8、2 掌握“五不扫”,即不用金刚石钻头扫孔、扫残留岩芯、扫脱落岩芯、扫掉块和扫探头石。

1、8、3 掌握“三必提”,即遇下钻受阻轻转无效、岩芯堵塞、钻速骤降时必须提钻。

1、8、4 钻头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再下入孔内。

一、表镶钻头内外径尺寸较标准尺寸磨耗0.2毫米以上的;孕镶钻头内外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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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标准尺寸磨耗0.4毫米以上的;

二、表镶钻头出刃尺寸超过金刚石颗粒直径1/3的; 三、表镶钻头有少数金刚石脱落、挤裂或剪碎的; 四、孕镶钻头出现石墨化现象的; 五、钻头出现明显偏磨的;

六、钻头水口和水槽小于标准尺寸的;

七、胎体有明显裂纹、掉块、沟槽或严重被冲蚀的; 八、钻头体变形,丝扣损坏的。

第九节 硬质合金钻进操作规程

1、9、1 钻进中要保持压力均匀,不得无故提动钻具或变更钻进参数。倒杆后开车时,应降低孔底压力。发现孔内有异状,如糊钻、憋水或岩芯堵塞时,经处理无效,应立即提钻。

1、9、2 取芯时要选择合适的卡料或卡簧。投入卡粒后应冲孔一段时间,待卡粒到达钻头部位后再开车,采芯时,不要频繁提动钻具。

1、9、3 孔底有硬质合金碎片时,必须设法捞净或磨灭。 1、9、4 使用肋骨钻头或刮刀钻头钻进时,应及时划眼。

第十节 钢粒钻进操作规程

1、10、1 粗径钻具上端必须带取粉管,回次终了要冲孔。孔底钻粉超过0.3米(指无残留岩芯时)必须专门捞取。钻进时应适当提动钻具、调节泵量。

1、10、2 应根据岩芯的形态、钻头唇面的磨损情况和取粉管内钻粉的粒度,确定下一个回次的钻进技术参数和投砂量。

1、10、3 在岩石可钻性、钻孔直径相同的情况下,三个班的投砂量、投砂方法和钻进技术参数应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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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正循环钻进时应通过钻杆投砂,反循环钻进时可用其它方法投砂,但都不得从孔口倒入。

第十一节 提引器操作规程

1、11、1 使用关门山式或斜脱式提引器时,必须拧紧蘑菇头。拧钻杆立根前,要放松钢丝绳。提引器沿钻杆上行通过接箍部位时应减速。向外拖放粗径钻具时,要把锁销上好,同时斜口朝上(普通提引器是缺口朝下)。

1、11、2 使用球卡式提引器时,要经常检查内套、销子是否灵活、好用。上下窜动钻具或放粗径钻具时,必须插上安全销。

1、11、3 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扶提引器底部。

第十二节 活动工作台操作规程

1、12、1 必须使用防坠式活动工作台,使用前要检查平衡配重是否合适,防坠装置、制动装置和挂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1、12、2 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携带工具(钳子、扳手等)时要放置妥当。离活动工作台以前要锁紧制动装置,在最低位置时,还应挂好安全钩。

1、12、3 不准用活动工作台运载重物上塔。活动工作台卸掉平衡绳以后,严禁乘坐。严禁用升降机提拉活动工作台。

第二章

井下掘进、采矿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平巷、斜井掘进操作规程

2.1.1 凿岩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入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对工作面进行安全确认,发现隐患不处理不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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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凿岩前要认真检查凿岩机各部件、各操作手柄是否齐全、灵活,风、水管接头是否紧固,做到不漏风、不漏水,并在作业中随时进行检查。

三、凿岩前看好中腰线,严格按设计规格、方位、坡度等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岩石情况合理布置炮眼、确保工程质量。

2.1.2 定位和开眼。

一、定位时,凿岩工和领钎工要互相配合,按规定的凿孔方向及位置,凿岩工站在凿岩机的后面,两手握住凿岩机的柄体部份以掌握凿岩方向。领钎工站的位置要避开凿岩工的视线,眼睛看着钎头,手握钎杆,找准岩孔位置,但要防止断钎时被凿岩机打伤。凿岩工调整气腿使凿岩机升降到适宜的高度,钎头顶在将要打眼的岩石上,准备开眼。

二、开眼时,应轻运转,严禁开全风;待孔深达10-15毫米后,再逐渐转入全运转。在凿岩过程中,要按孔位设计使钎杆直线前进,位于孔的中芯。

三、开孔时,一般采用短钎杆进行。

四、凿岩工操作者站立位置要适当,不得跨骑气腿,掌钎者应在开好眼门后撤离至安全地点,严禁从凿岩的钎子下穿过。

2.1.3 正常凿岩。

一、凿岩机进入正常作业时,可单人单机操作。凿岩工站在凿岩机的后面或侧面,一只手扶住凿岩机柄体部分,不必用力推,依靠气腿的轴向推力,使机器向前推进;凿岩工的另一只手根据凿岩过程中的变化情况,随时调节气腿与水平面的夹角、轴向推力和换向等。

二、凿岩中严禁打干眼,打残眼,坚持湿式凿岩,开机时先开水后开风,关机时先关风,后关水。

三、凿岩时随时观察工作面有无冒顶、片帮危险的可能。若发现有突然冒水,片帮冒顶等异常险情时,应停止凿岩,采取措施,禁止边处理险情边凿岩。

四、在松散岩石中掘进,必须坚持多打眼、打浅眼,合理装药,支护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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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退钎或人工处理夹钎时,凿岩机要低速运行,防止卡钎器自动脱落。 六、操作时要倾听凿岩机的声音,观察其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凿岩时要注意岩石情况,避免沿层理、节理和裂隙穿孔,禁止打残眼。 2.1.4 凿岩结束,吹眼时操作者应站在炮眼一侧,正对炮眼方向禁止站人。 2.1.5 作业完毕,机具,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作业现场达到标准化文明生产的要求。

第二节 天井、溜井普通法掘进操作规程

2.2.1 天井凿岩禁止单人作业。

2.2.2 普通天井掘进时,工作台下1.5-2米必须铺设保护台,做到可靠牢固;盘木距离迎头2米,梯子距迎头3米,隔板距迎头7米。

2.2.3 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2.2.4 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施工单位在贯通位置设警界标志和围栏,放炮时要派人在警界线处安全地点站岗。

2.2.5 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留一茬炮的矿岩高度,并且溜井口必须设置活动格筛。

2.2.6 凿岩前必须检查横撑,工作台是否牢靠稳固,发现异常,需处理后再作业。

2.2.7 提、放凿岩机具时必须捆绑牢固,井脚有人站岗,但不准站在正对井脚处,严禁抛掷物件。

2.2.8 松散岩石天井掘进,支护必须及时跟上,并采用关棚凿岩。 2.2.9 天、溜井普通法施工管理安全规定:

一、严格按《易门矿务局井下作业安全规程》进行作业,严格落实“五坚持”作业 。

二、作业前必须对迎头进行通风,保证炮烟全部排除后方可进入作业。 三、待炮烟排除后,进入作业迎头,应检查梯子挂钩的稳固情况,在壁坎眉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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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2米左右的地方必须挂安全网,一切工作结束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天井迎头操作平台必须铺两层5cm方板,方板端必须加以固定,并检查牢固才能作业。

五、作业挂钩必须用28—32mm的圆钢加工后投入使用,挂钩埋设长度不得小于50cm,挂钩眼必须形成向上的角度;制作梯子的材料必须用直径为16—18mm圆钢或锣纹钢制作,踩档之间距离不得大于30公分,每把梯子高度不得超过3米;挂桩间距不得超过2米。

六、挂钩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摇晃现象,梯子悬挂必须用8#铁丝栓牢固,不准挂有负角度。

七、装梯子的一面,从井脚到操作平台必须要设有稳绳和1寸风管通风,并且井脚安装风机。

八、操作者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放炮前,必须回收操作平台及安全网后方可起爆,爆破后,下一循环作业进入时,要认真检查挂钩、梯子悬挂的牢固情况,发现有受损的必须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作业。

第三节 吊罐天井操作规程

2.3.1 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结、保护盖板、钢丝绳、风管、水接头以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可靠。如有损坏和故障,须经处理后方准作业。

2.3.2 信号、通讯路不准和钢丝同时铺设在同一吊罐孔内。

2.3.3 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帮和浮石,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绳)。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2.3.4 禁止从吊罐内往下投抛工具和物件。

2.3.5 游动绞车应固紧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钢轨断开,检修车时,应移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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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进行。

2.3.6 凿岩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吊罐内。

2.3.7 吊罐升降到凿岩高度时,待罐停稳,放下保护盖板,打开罐底活叶和支撑井壁的气缸,经固定、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3.8 升降吊罐和作业过程中,井脚不得站人。

2.3.9 吊罐法上掘天井与上部平巷贯通最后一茬炮,原岩石厚度不得少于2米,贯通时必须加强对上部平巷的通风和警戒。

第四节 井下浅采盘区(采场)操作规程

2.4.1 岩石较硬,但顶板裂隙发育,岩石稳固性差,进入工作面后要认真清理好隐蔽性较强的浮石,喷雾洒水冲墙洗壁,照明必须确保充足。

2.4.2 严格按设计施工,采用倒退式回采,打眼时要首先清理好残眼瞎炮,禁止打老眼、干眼。

2.4.3 浅采盘区(采场)内必须留有永久性矿柱,回采时必须确保人行进路联络巷道畅通。

2.4.4 每次循环爆破出矿后,必须保证矿石与顶板间距高度不得大于2.5m。 2.4.5 采空区内人行进退路,作业点照明必须齐全,梯子平台要牢固可靠。 2.4.6 大块必须在采区内解小,并保证块度不能大于30公分,坡高较大时,防止滚石伤人。

2.4.7 作业过程中辅助人员要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若有异常,人员要及时撤出。

2.4.8 作业队组过往井口时必须用木板把井口铺设完好,照明充足,认真清理好井口人行过道。

2.4.9 如矿体厚大,回采到顶板时,根据岩层的稳固情况,必要时必须对空区顶板采取支护措施(管缝式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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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 回采时必须尽快形成通风系统。如通风系通统未形成时,必须采取局部机械通风。

2.4.11 局部放矿时,上下人员要联系好,严禁任何人员进行放矿作业。 2.4.12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走正规人行道进入巷道,严禁人员从采空区内进出或停留。

2.4.13 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现场爆破物品必须分箱上锁,爆破前必须在各个通往采区的安全通道口站好岗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出,严禁看回头炮。

2.4.14 作业贯通点,必须对两端进行封闭,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2.4.15 作业中如发现顶板大面积冒落时,必须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后才能进入作业。

第五节 无轨凿岩台车(simba1354,boomer281、104)操作规程 2.5.1 凿岩台车操作者必须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熟悉设备性能、传动原理,并持证上岗。除检修人员外,禁止其它人员上机操作。

2.5.2 台车启动之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一、通过仪表检查柴油机的燃油、机油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二、检查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变速箱的液压、齿轮油位; 三、检查、清洗空气滤清器精滤网; 四、检查电瓶液位、接线端子并清洗表面;

五、检查轮胎气压、电缆及卷筒、操作台的固定及水管的联接;

六、检查各操作手柄、仪表是否完好,各油液管路螺丝是松动,有无泄漏; 七、检查紧固传动轴上的螺丝、螺母。 2.5.3 台车开动,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选择好方向,挂好适当的档位,调节驾驶棚,拉出驻车手柄,慢慢踩下油门; 二、在行驶中,沿途时要注意风管、水管、电缆的碰撞,以及顶、帮浮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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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通过转弯、狭窄区时,要降低速度,并且前后要有人指导,注意提醒前后的车辆和人员,以免损坏机器和人员伤亡;

四、在上下坡时不准换档和挂空档及熄火滑行,不准停车(必要时,需施驻车制动和垫木楔);

五、在改变方向时,需停稳台车后方可进行;

六、在车轮打滑和空转时,可按下差速锁按钮,直到停止打滑才松开(注意在拐弯时禁止使用);

七、在行驶当中,要注意机器的一些变化(包括警示灯、仪表、声音)。 2.5.4 台车的驻车操作程序: 一、挂空档,慢慢踩刹车,停稳台车; 二、按下驻车按钮,进行施闸; 三、伸出千斤顶,支稳台车;

四、拉出熄火拉手,关闭柴油机,让一切仪表复位; 五、关灯、取出钥匙。

2.5.5 当台车需要拖动时,则应在拖前要挂好拖车架,紧急制动阀、行车马达及转向油缸旁通阀在拖车位置时,必须挂上销轴以及安全链条,方准拖车;

2.5.6 钻进系统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面,应进行下列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1、悬挂好照明灯线,保证照明充分;

2、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周围顶、帮浮石情况;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漏电,灭火器是否正常; 二、钻孔前的检查:

1、送上电源,检查电气柜上各指示灯是否正常,电压、电流是否在规定范围; 2、检查各照明灯亮度是否充足,检查并添加液压油、脉冲润滑油、空气压缩机 油并接好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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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钻臂放到操作者的身高2/3处,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脂,检查加固各了联连螺丝;

三、钻孔的操作步骤:

1、给水,将冲击、推进操作手柄置于开孔位置,进行开眼; 2、当钻头钻进2/3后,将操作手柄置钻孔位置进行钻孔; 四、钻孔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和检查:

1、当钻机运行之前以及工作过程中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站在钻臂覆盖范围内,如需检修,则得关闭液压泵且得把钻臂放下;

2、为防止卡钎,在停止冲击之前,冲渣水应一直接通,当遇到裂隙或夹层时,则应低冲击、低推进,直到通过为止;

3、当遇到卡钻时,可操作反打机构,但须谨慎处理;

4、当遇钻杆卸不下来时,应用钎杆楔牢固,可靠地楔住孔内钎杆后,移车让位,再进行处理;

五、钻孔结束后的工作:

1、在钻完孔后,要清洗设备(注意保护电器设备),特别是推进梁和凿岩机,润滑推进梁伸出部分;

2、清理现场,填写交接班记录;

3、熄灯,断开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六节 井下装岩机出碴操作规程

2.6.1 进入工作面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确认,首先接通照明,做到有充足的照明,后检查处理顶帮浮石进行喷雾洒水,洗壁,洒水程度以碴湿透为准。检查迎头处理瞎炮,残管和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2.6.2 操作装岩机前,检查工作面的爆破情况,检查机器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各按钮是否灵活,动作是否准确,风管连接是否牢靠和运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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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操作装岩机人员所在巷道一侧的有效宽度不得小于0.8米,巷道高度应大于装岩机杨铲高度。

2.6.4 摘挂连环销子时,等待装岩机和矿车停稳后再进行,头部或身体不得伸入装岩机与矿车之间。

2.6.5 装岩时,除操作者外,装岩机周围不准站人,过往人员应与操作者联系清楚,待装岩机停稳后,才能过往,禁止人员在扬铲时从铲斗下过往。

2.6.6 操作者离开装岩机时,必须放下铲斗,锁住操作手柄,关闭控制开关后,方可离开。

2.6.7 装岩机搬运时,应打开离合器,固定定位销,扬铲处理故障时必须稳固铲斗。

2.6.8 装碴完毕,应清扫残留在装岩机机体各部位的积碴,并将装岩机退至安全地点,关闭风管闸门。

2.6.9 爆破前应将装岩机开到安全地点。

第七节 支护作业操作规程

2.7.1 平巷木支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业面后根据作业情况,确定支护方案和程序。

二、在松散岩石中架设木支护应从外向里,拆除旧的木支护应从里向外,每次拆除支架数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一次拆除不得超过两架。

三、架设木支护应严格按设计支护间距架设,平巷木支架应梁平、腿齐,不吊脚,不吊口,项板和两帮关严、背紧,在倾斜巷道中应加下撑和拉杆,当坡度大于30度时,棚间应增设撑柱,并在稳固岩石中架设生根棚子。

四、放炮前,靠近作业面的木支护架应用抓钉,拉条,撑木等进行加固。 五、处理老硐,涝塘,废旧天井等工程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包括选择安全通道和撤退路线)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当上部有工程时不准大量出碴,应以打穿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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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有下陷的地段必须铺设地梁。

1、现场木支架歪斜,压裂,脱口、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2、拆换松散岩石地点的木支架,或在跨度较大的岔机巷道,以及严重的冒顶区域进行维修,应采取以立柱顶撑,或架设临时木支架。

3、在运输巷道拆换木支架,应在巷道两端悬挂警示牌。

4、修复、拆除旧巷道的木支护,应了解周围的安全情况,制定安全措施。 2.7.2 架设天井木支护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松散岩石的天井中架设密集盘或矮人盘时,四角要垂直,盘木背紧背牢,每隔5-10m支一对托梁,梁窝深度不得小于150mm。

二、在天井中架设棚子时,梁窝不准打在脱帮的松石上,每台棚子间距不大于2m。 三、人行井梯子平台间距不得超过3米,梯子坡度不大于80度,梯子铺设应伸出平台0.3-0.4米,平台应错开布置。

四、在天井中架设木支架提升或下降工具时,上下联系要清楚,材料,工具要栓牢,井内、井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严禁抛掷材料或工具。

五、工作结束要清理工具,摆放整齐,清扫工作面。 2.7.3喷锚支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喷射作业人员要佩戴防尘面罩,口罩,手套。

二、作业前应检查喷射机各部件,风、水管连接牢固,电器设备确认安全完好方准作业。

三、喷射作业开始时要调好供水量,先开风,后启动电钮,喷射机运转正常后才能供料,喷射结束时,须待喷射机和管理道内余料喷射干净,先停电,后停风。

四、锚杆眼的布置形式,角度、深度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固结锚杆的沙浆强度不低于20mpa,水灰比宜为0.38—0.45,注浆时必须确保锚杆眼内饱满。

五、钢筋网应随岩面铺设,钢筋网保护层为10-30mm,网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六、喷射机,注浆机,水箱,风包等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前应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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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处理喷射机管堵塞时,必须将喷枪口朝下,不准朝向人。

八、在松软破碎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时,宜用高压风清除岩粉,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素喷作临时支护或打超前锚杆等措施。

九、喷射作业面应用混合通风,抽出风筒未端必须接至回风道或净化处理。喷锚作业人员在作业面搅拌或向喷射机投入喷射物料时,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尽量减少因操作不当人为地产生粉尘。

十、喷射作业结束时,必须清洗喷射机具,清除回弹料,打扫现场卫生。 十一、在施工锚杆眼时,必须用自动机头施工,禁止用平巷机头施工锚杆眼。

第八节 井下中孔、深孔作业操作规程

2.8.1 凿岩前应掌握盘区(采场)相邻工程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8.2 要对作业面进行安全确认,有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2.8.3 在天井中提放钻机、钻具时,要对井口地梁,井口的密闭以及井筒中和井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且空间能够满足提放要求后,才能提放钻机、钻具。

2.8.4 在天井中提放钻机、钻具时,应联系清楚。钻机、钻具要绑扎牢固,禁止向井筒内抛掷机具和物料,下部人员在接机具时,应站立在离井脚的安全地点。

2.8.5 置立柱时,要清理硐室顶板浮石,岩石破碎,应架设木支架,立柱上下部份应以厚木板和道木垫平,立柱应垂直绞紧。

2.8.6 作业前和作业中要坚持检查立柱的稳固情况。

2.8.7 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完好,照明、动力线路悬挂整齐,不得有裸露接头。 2.8.8 凿岩时应先开水,后开风(电),坚持湿式凿岩,打向上孔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孔口的下面。

2.8.9 搬运、卸钻杆或处理设备故障时,必须停机、停风、停水、停电,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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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转盘螺丝后,才能搬运机器设备。

2.8.10 拆立柱前,应检查、加固硐室顶板后再拆立柱。

2.8.11 搬动钻机及重新支排眼位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二人以上才能作业。 2.8.12 深孔凿岩机的安全操作程序 一、 钻机运转前的检查

1、详细检查风、水管路的连接情况,有无脱落、漏风、漏水现象。 2、检查电动机连接螺丝紧固情况,接头有无松动。电气线路有无破损。 3、检查滑块是否清洁,并加润滑油。 4、检查注油器油量是否充足,不足应添加。

5、检查旋转部位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应立即排除。 6、检查各部份的连接螺丝的松紧程度,有松动时立即拧紧。 7、检查立柱是否牢固可靠。 二、钻机凿岩操作程序。

1、启动电动机,待运转正常后,扳动操作纵器的推动手柄,使其得到适当的推进力。

2、扳动操纵器控制冲击器的手柄到工作位置,凿岩开始时打开水闸门,使气水混合进行正常的凿岩作业。

3、推进器将卸杆器推到与托钎器相碰时,钻完一根钻杆,电机停止运转和停止冲击器送风、送水。

4、将卸钎叉子插到托钎器的钻杆槽中,按反转按钮,电机反转,后退,将公接头与母接头卸开后,再接第二根钻杆。

5、钻机按上述操作程序进行连续作业。 三、钻机凿岩中的检查。

1、检查供风、供水情况,注意风压、水压变化。 2、检查各轴承温度,电机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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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各部位连接螺丝的紧固程度,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4、检查立柱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现象。 5、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

6、检查变速箱运转情况,观察其是否摇晃现象,如摇晃严重时,应即时停车处理。 四、卸杆方法。

当钻完孔时,将手柄放到滑套左端的槽中,调节螺钉卸杆器的四方框向后移到钻杆的第一个槽中,(此时钻杆的第二个槽被托钎器的长叉子插牢)把短叉子插到卸杆器的钻杆第一个槽中,然后取出托钎器中的长叉子,同时把手柄放在滑套右端,让卸杆器带动钻杆向后移,当手柄碰到右端挡铁的螺丝时,上端另一钻杆的第二槽应与托钎器的四方框相符,(不符调其螺钉),把长叉子插到托钎器的四方框的钻杆槽中,再把手柄放到滑套左端槽中,使电机反转,即可把钻杆卸下。

六、安全注意事项。

1、凿岩时不允许反转,以免钻杆脱扣。

2、凿岩作业时注意岩浆的排出情况是否正常,尤其钻凿下向孔时,岩浆不易排出,必须经常喷射风水混合物吹出积存在孔底的岩浆。

3、钻机在短时间内停止工作时,要给予少量的压风,以避免泥沙侵入冲击器内部,若较长时间停止工作时,需要冲击器提到距孔底1-2米处再行固定。

4、工作中应注意冲击器声音和机器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5、新钻杆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内孔清洁,以避免杂物混入冲击器内损坏零件或发生停机事故。

七、严禁在现场大拆大卸,以免丢失零件或损坏零件。(搬迁时应拆卸成部件)。

第九节 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2.9.1 严格执行“一卡一表”制度,领取爆破器材,必须带雷管箱和炸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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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领药证领取,雷管入箱,炸药装袋。

2.9.2 爆破器材领至工作面必须装箱上锁,当班用剩的爆破器材必须退回炸药库,严禁带回宿舍或任意藏放。

2.9.3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一、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二、支护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支护损坏; 三、通道不安全或阻塞;

四、爆破参数与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五、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

六、在爆破危险区内所有人员或有关设备未撤离至安全点。 2.9.4 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不得穿化钎衣服。 2.9.5 起爆药包加工必须在安全地点。

一、采用导火索和火雷管作起爆元件时,允许在爆破作业现场使用电气照明, 加工起爆药包要合格,并用专用工具进行;一般应使用铜和木制的椎子扎孔,禁止敲击炸药,

二、加工火雷管时严禁抽烟和附近不得有明火; 三、按规定长度加工导火线。 2.9.6 装药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药时应对炮孔进行清理。 二、使用木质炮棍,进行装药。 三、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和冲击; 四、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五、填塞药要细芯,不得损坏起爆线路,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的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或电雷管脚线。

六、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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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装药密度和堵塞要符合设计要求。

2.9.7 爆破点的通道都必须站岗放哨,从最后一个炮响算起15分钟内或炮烟未排尽不得进入工作面。

2.9.8 起爆网路及点火要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一、点火前要严格给出警戒信号,并与邻近工作面取好联系。 二、点火按预定的爆序和爆效进行。

三、导火索的长度必须保证操作人员撤离安全地带后的时间。一般导火索的最短长度都不得小于2米,不得再切短。

2.9.9 间距小于20米的两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

2.9.10 相向工程贯通距15米时,必须停止一方爆破作业。

2.9.11 掘进爆破后必须启动风机和适当高压风进行通风,通风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看回头炮。

2.9.12 崩漏斗和处理高吊漏斗时,必须使用爆破杆禁止钻漏斗作业。 2、9、13 几种拒爆类别的处理方法。

一、雷管已响、眼底剩药时,用有一定压力的水进行冲洗,掏挖出残药包; 二、雷管已响、全眼药包未响时,用有一定压力的水进行冲洗,掏挖部份残药,重新加起爆药包起爆;

第十节 井下装岩机出矿操作规程

2.10.1 进入工作面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确认,首先接通照明,做到有充足的照明,后检查处理顶帮浮石进行喷雾洒水,洗壁,洒水程度以碴湿透为准。检查迎头处理瞎炮,残管和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2.10.2 操作装岩机前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风管连接是否牢靠。

2.10.3 操作装岩机人员所在巷道一侧的有效宽度不得小于0.8米,巷道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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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于装岩机杨铲高度。

2.10.4 摘挂连环销子时,等待装岩机和矿车停稳后再进行,头部或身体不得伸入装岩机与矿车之间。

2.10.5 装岩时,除操作者外,装岩机周围不准站人,过往人员应与操作者联系清楚,待装岩机停稳后,才能过往,禁止人员在扬铲时从铲斗下过往。

2.10.6 操作者离开装岩机时,必须放下铲斗,锁住操作手柄,关闭控制开关后,方可离开。

2.10.7 装岩机搬运时,应打开离合器,固定定位销,扬铲处理故障时必须稳固铲斗。

2.10.8 装碴完毕,应清扫残留在装岩机机体各部位的积碴,并将装岩机退至安全地点,关闭风管闸门。

第十一节 井下电耙(出碴)操作规程

2.11.1 电耙绞车硐室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线路悬挂整齐,设备保护设施齐全,安装牢固,严禁将电耙绞车直接安装在溜子井盖上。

2.11.2 溜井口安设地梁,封闭严实,下渣口要安装活动格筛,每班应检查其完好情况。溜井口禁止堆放材料和积渣。

2.11.3 进入工作面要先进行通风、喷雾洒水、洗壁,其洒水量应将整茬炮渣子映湿,洗壁不得少于距迎头15米。

2、11、4 要认真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清理顶帮浮石,并保持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2、11、5 作业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有无漏电、手柄是否加绝缘套,接地是否完好, 电源线是否于设备发生磨擦。

2.11.6 启动电耙时必须注意耙巷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人员撤离出或除障碍后方能启动电耙,禁止在电耙运行时,人员跨越钢丝绳,多台电耙交叉时,必须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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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装置,取得联系方能启动电耙。

2.11.7 禁止用脚操作电耙绞车手柄。

2.11.8 操作电耙绞车时,操作者身体向前倾斜不得超过绞车手柄位置。 2.11.9 耙碴作业中,在处理故障时,耙斗应停放在安全支点上,吊好钢绳,并保持最少有三圈钢绳在卷筒上,断丝严重过多要处理或更换。

2.11.10 耙碴作业时,耙斗应停放在安全地点,吊好钢绳,放下格筛,切断电路出碴人员才能离开现场。

2.11.11 二次以上耙碴倒运时,应尽量保证同开同停,若不能做到同开同停,任何一台启动或停止时,必须和其它电耙操作工取得联系,电耙开动时、严禁人员在耙巷中行走。一次电耙停开,钢绳必须悬挂固定好。

第十二节 无轨装药台车操作规程

2、12、1 无轨装药台车的道路运行操作规程与其它无轨车辆一样。

2、12、2 装药台车进入装药工作面前,必须清理沿途杂物,并对装药台车停放点进行顶、帮岩石浮石清理,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2、12、3 联接好台车的风管接头,并开风检查各工作仪表是否正常。 2、12、4 装药操作台放置在安全、视线好的地段。 2、12、5 参加装药人员必须穿戴好全套劳动保护用品。

2、12、6 装药时必须先探矿,确定孔深后先给风,清通装药管后才能操纵给药闸阀装药。

2、12、7 装药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操作,以确保装药质量和控制回弹量。 2、12、8 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在正对装药孔口一方活动,预防反药或反管伤人。 2、12、9 孔装好或罐内没有药时,先关药后关风,并及时给高压风清洁管内余药。确保管子畅通。

2、12、10 装药过程中,必须保证导爆索不打结、打折、打扭。雷管和导爆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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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可靠地段。

2、12、11 堵管处理时禁止将管口对人、设备或其它材料。

2、12、12 装药结束后将装药台车移动到安全、宽敞地段清洁,保持台车良好。

第十三节 装药罐装药操作规程

2、13、1 装药前,必须清理工作面杂物,并认真对装药点和放置装药罐的地段进行顶、帮岩石浮石清理,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2、13、2 联接好台车的风管接头,并开风检查装药罐和各工作仪表是否正常,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有效。

2、13、3 参加装药人员必须穿戴好全套劳动保护用品。

2、13、4 装药时必须先探矿,确定孔深后先给风,清通装药管后才能操纵给药闸阀装药。

2、13、5 装药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操作,以确保装药质量和控制回弹量。 2、13、6 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在正对装药孔口一方活动,预防反药或反管伤人。 2、13、7 操作人员必须把好输送药管,以免药管跳动伤人和保证装药质量。 2、13、8 孔装好或罐内没有药时,先关药后关风,并及时给高压风清洁管内余药。确保管子畅通。

2、13、9 退管进必须均匀地从装药孔中退出,以确保装药质量和杜绝堵管。 2、13、10 装药过程中,必须保证导爆索不打结、打折、打扭。雷管和导爆索放在安全可靠地段。

2、13、11 堵管处理时禁止将管口对人、设备或其它材料。

2、13、12 装药结束后将装药罐移动到安全、宽敞地段清洁,保持台车良好。 2、13、13 在天井内移动装药罐必须上下联系好,并用牢靠的绳索升降。同时确保井内不得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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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矿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电耙供矿操作规程

3.1.1 进入作业现场,首先敲邦问顶,清理浮石,检查支护的稳固情况。 3.1.2 检查电气线路,开关、电耙是否漏电,固定电耙的地脚、棚子是否稳固,机械转动、制动部位及滑车正常。

3.1.3 耙矿前,打开井口格筛,察看耙巷内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方能启动电耙,空转试运行正常方能耙矿。

3.1.4 耙矿时,要防止耙头掉入溜井,遇有大块应拉至安全地点进行二次破碎,禁止将大块等杂物耙入溜井。

3.1.5 作业结束,将耙斗停在安全地点,放下格筛拉下电源闸刀,吊起钢丝绳。 3.1.6 打扫电耙及联道硐室的清洁卫生,做好交班工作。

第二节 供矿二次爆破操作规程

3.2.1 进入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安全,观察耙巷顶板斗川和井口情况。明确当班放炮安全负责人,严格坚持不清理浮石,不交待好安全注意事项,不准作业,并做到有记录。

3.2.2 崩斗及破大块时,人员只能站在斗川的上方,禁止钻漏斗作业,崩斗时必须使用爆破杆。

3.2.3 按规定使用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米,禁止切短导火索。相邻耙巷放炮时,一定要相互联系清楚,并通知相邻耙巷的人员,待人员全部撤出后,站好岗方能放炮。

3.2.4 爆破物品领到现场必须分箱上锁,禁止三乱(乱丢、乱放、乱藏)。 3.2.5 同一耙巷点火炮数不得超过2个,严禁同一人跨耙巷点火放炮。 3.2.6 同一条耙巷南、北、西边同时放炮或几条耙巷同时放炮时,必须统一信号,统一时间,统一指挥,并联系清楚,所有通道口站好岗放好哨,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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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能统一点火放炮。

3.2.7 放炮前必须通知相邻作业人员,上下联系清楚,严禁用手电筒或其它形式作业联系信号,必须面对面交待清楚,放炮的炮数,放炮的位置,放炮的地点,各通道口设好岗哨,确认无误后方能点火放炮。

第三节 一条耙巷两端供矿操作规程

3.3.1 认真开好班前会,同时在班前会上值班长必须传达,宣传一条耙巷两边供矿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现场交底,明确当班安全负责人。

3.3.2 当班安全负责人,必须对所有作业的各条耙巷认真进行安全确认,斗穿变化的情况,严格按“五坚持”进行标准化作业,并作好记录。

3.3.3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提高安全意识,选择好安全退路,撬卡斗大块时,人员只能站在斗穿左右两方(上山人员只能站有上方,不得站在下方)做到胆大心细、自保、互保、联保、三不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3.3.4 崩斗时一律使用爆破杆,严禁进入斗穿作业,一条两边耙巷作业,放炮点火前百分之百与对面和相邻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待人员全部撤出,并站好岗,方可点火放炮,严禁切短导火索(注:站岗必须到位)

3.3.5 严格执行《电耙供矿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供矿二次爆破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节 振动放矿操作规程

3.4.1 每班放矿前必须用20-30分钟时间对电器,机械设备、电动机线路、振机机座、电机底螺丝进行检查,凡电器线路出毛病和机座螺钉松动,必须处理好后,方能开机放矿。

3.4.2 当振机台板上无矿石时,一律不得开机空振,在放矿过程中,出现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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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流出斗口时,其空振时间不能超过30秒钟,严禁空载开机运行。

3.4.3 启动振机前需认真检查是否有大块卡斗,如有大块卡斗,严禁启动振机振出大块。

3.4.4 振机放矿、二次破碎爆破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堵塞、卡斗在台板上或眉线门框部位。

1、若块度较小,用裸裸露药包爆破,装药位置应距台板40厘米,每次炸药量不得超过0.2公斤(一个药卷),一次崩不碎,必须进行多次爆破。

2、若大块较大,必须钻浅眼爆破,炮眼应均匀布置在大块上,炮眼深度为块度厚度的一半。每个炮孔药量在50-100克,炮孔在3个以上取50克/个,炮孔在1-3个时取100克/个,孔口应填塞炮泥。

二、当大块悬在斗颈内,用爆破杆捆药进行爆破,一次炸药量不得超过一公斤,或采用多点一次爆破。爆破时,严禁将药包与混凝土接触。

三、不论采取上述哪一种爆破,严禁钻斗装药,但炸药都必须放稳,以免炸药掉在台面上崩坏振机。

四、单个药包爆破时,采用火雷管爆破,若无盲炮,炮响后经过5分钟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两个以上药包爆破时,采用火雷管引爆、非电管起爆,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方能允许进入爆破地点检查。

五、爆破时必须站放哨,并通知相邻作业面人员,撤离安全地带。 3.4.5 打眼或处理卡斗时必须切断滑轴线电源。 3.4.6 放矿时严禁人员通行。

3.4.7放矿结束时,应清理振机巷道和振机洞室的漏渣,保持放矿作业面的清洁卫生。

第五节 电机车操作规程

3.5.1 电机车工接班后必须检查刹车、照明灯、警铃、连接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及润滑情况,确认完好才准开车;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控制器钥匙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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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机车开动前必须发出警铃,确认前后左右无人或障碍物影响行车,才能开动机车,机车正常运行中,司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3.5.3机车行驶中发现前方有人,通过弯道、漏斗口、风门、岔道、调度站、监督站、桥梁、坡度较大区段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3.5.4 正常行车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牵引,除调车或处理事故外、,禁止长距离倒车运行,列车倒车运行时,必须有人引车。

3.5.5 禁止司机站在车外开车及坐在机车上搬道岔;电机车头严禁载运爆破物品,危险品及长材大件;禁止在主运输道上甩斗;禁止长距离使用“赶马鞭”搭电运行;机车运行中变速应逐档增减,禁止空档运行。

3.5.6 三吨机车除司机外不准乘人。7吨以上机车,辅助司机,放矿工因工作需要乘坐机车时,电阻箱朝前可乘1人,电阻箱朝后准乘2人。乘车者头、手和脚不得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爬车、跳车;列车尾部可站1人,倒车运行时严禁站人;严禁机车与矿车间或矿车与矿车间碰头上乘人。

3.5.7 机车行驶中发现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方准继续行车,如躲避不及,危及人身安全时,采用电器制动。

3.5.8 两列车同轨同方向行驶,两车间距:上坡道不得小于100米;下坡道不得小于200米。

3.5.9 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材料时,不得超过40米。

3.5.10 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开机车,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卸下控制器钥匙,搬紧车闸将机车刹住,但不得关闭车灯。

3.5.11 摘、挂车时,电机车司机应听从摘、挂车人员指挥,联系信号不清不准开车。

3.5.12 工作需要车辆运送人员时,机车司机必须向乘员交待乘车注意事项;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m/s;禁止同车运送爆炸性、易燃性物品或附挂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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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 处理跳车时,应采用复轨器,严禁用铁轨、风水管、钎子、木板顶车,车垫好后人员退至安全地点,方可开车。

3.5.14 运输道有障碍,信号不完善、滑触线或铁道不正规,铁道损坏、巷道无照明、机车有缺陷,司机应提出检修建议,处理好后再行车。

3.5.15 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好运行记录。下班前应将列车停在无淋水及不妨碍人员或车辆通行的地方。严禁电机车开进甩车道。

第六节 跟操作规程

3.6.1 跟车人员应配合电机车司机做好开车前的检查工作,检查矿车间连环、卡销是否稳固。有无影响行车的障碍物。

3.6.2 在摘挂连环销子必须与司机取得联系,严禁列车运行时摘挂销子。 3.6.3 因工作需要乘电机车,电阻箱朝后乘俩人,身体不得超出车边缘,不得妨碍司机视线。

3.6.4 机车行使时,严禁人员上下机车,并禁止坐在车辆的检拾物件上。 3.6.5 机车行使时,跟车人员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或人员行走,应通知司机减速慢行或停车处理。

3.6.6 机车通过岔机时,禁止用手扶道岔任车辆通过。 3.6.7 列车倒车时,跟车工应在前方引车。

3.6.8 在溜子口处理矿车结底,格筛上有堵塞物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栓安全带处理。

3.6.9 处理矿车跳道,应使用复轨器,严禁使用金属材料顶车,处理时要统一指挥,人员不得站在矿车两侧,应退到安全地点才准开车。

第七节 钉道操作规程

3.7.1 铁道安装,必须按照测量给定的中、腰线摆放、装钉,岔机的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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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摆尖必须按设计位置装钉。原则上岔中距机芯尖为2.4米,中道长度不小于2.4米,24kg铁道长度不小于2.6米。

3.7.2 主运输巷道、上、下盘沿脉、振机穿脉、曲线部份铁道内侧,必须装付道,所有岔机机芯部位直道、弯道都必须装付道;井底车场范围的摆尖必须装转辙器。

3.7.3 永久性铁道应随巷道掘进及时敷设,临时性铁道的长度不得超过1.5米。

3.7.4 搬运铁轨时,注意力要集中,两人合抬一根铁道行动要统一,防止铁道与滑触线接触和碰撞动力线、照明线。

3.7.5 铁道曲线段轨道加宽和外轨超高,应符合运输技术的要求。 18、24kg铁道的轨距直线段为600 mm,曲线段为600+2 mm,曲线外轨超高为20-30 mm;铁道的轨距误差不得超过+5mm和-2mm,平面误差不得大于5mm,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

3.7.6 轨面至测量给定腰线为1000 mm。

3.7.7 枕木安装必须和铁道纵向垂直,其枕木间距为直线段70 mm,曲线段60 mm,且呈扇形布置,每盘岔机长枕木不得少于11棵,钢轨接头处枕木间距不得大于200 mm。

3.7.8 钉道时夹板螺钉拧紧,道钉正确卡信铁道底座。

3.7.9 枕木底必须有不小50 mm的夯实碴子,且碴子堆积高度为枕木高的2/3。 3.7.11 铁道铺设后直线部份必须平直,曲线部份(弯道)弧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必须用打道机纠正。

3.7.12 维修铁道路线时,应在工作地点前后不少于80米处设置临时警示牌或信号,在停放列车的尾部后面检修铁道时,应与电机车司机取得联系,方可作业。

3.7.13 维护铁道线距照明必须充足,接线符合有关照明线联接的规范。 3.7.14 使用大锤、道叉等工具时,要防止与滑触线接触,并注意周围人员,避免误伤。

3.7.15 更换铁道后要把铁轨两端的副电回路线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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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 使用电、氧焊作业必须遵守电氧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禁止无证操作。 3.7.17 工作结束,必须把废旧道木和碴子清除干净,将剩余材料搬至安全地点分类整齐堆放。

第八节 滑触线安装操作规程

3.8.1 7-10吨架线式电机车的滑触线安装高装,井底车场范围1.9-2.2米,运输平巷及各岔机弯道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高度不小于1.8米。

3、8、2滑触线悬挂点的间距直线段5-7米一对,弯道2-3米一对。 一、悬挂横吊高度差不应大于±50毫米。 二、井下直线运输巷两悬挂点间距为5米; 三、井下分岔曲线段两悬挂点间距为3米; 四、两横吊悬挂点间有松驰度不应大于30毫米。 五、横吊线应采用两股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镀锌铁丝; 六、滑触线与横吊线连接使用正规的蝴蝶夹; 七、横吊线两侧应安装便于调节的调节器;

八、井下吊线两端应使用钢筋固定,钢筋直径不小于12毫米。

3.8.3 滑触线与轨道中芯线左右偏差值不得大于150毫米;滑触线与滑触线搭接处长度不得小于80毫米。

3.9.4 滑触线线夹两侧的横拉线,须用瓷瓶绝缘,线夹与瓷瓶的距离不超过0.2米;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柱横梁间的距离,不小于0.2米。

3.9.5 滑触线与管外缘的距离不小于0.2米,特殊地段交叉的位置须用橡皮、木板隔开。

一、巷道顶与滑触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2米;

二、滑触线过木厢时:滑触线与木厢之间距离不小于0.2米;当木厢潮湿时,除保证200毫米的距离外,滑触线上要套橡胶管以加强绝缘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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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滑触线过金属厢时:滑触线与金属厢之间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且金属厢上有加强绝缘度的措施(如金属厢上捆绑木板或滑触线上套绝缘橡胶管;

四、滑触线与风水管交叉时,滑触线与风水管之间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且风水管上要捆绑绝缘木板;

五、滑触线过漏斗时,应采用不小于35mm2的铜芯线连接,连接处应绞接牢固,过漏斗的铜芯线应套上橡胶管或塑料管进行保护。

3.9.6 滑触线须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不得超过500米。 一、分区断电装置必须固定在巷道上,不允许有晃动现象; 二、分区断电装置与安装地点距离不得大于2—3米;

三、分区断电装置用不小于100A的空气开关,连接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2的铜芯线(电缆线)。

3.9.7 当滑触线截面积磨损超过50%时应进行更换;绝缘瓷瓶出现裂纹或瓷瓶破损面积超过表面积的4%时,应更换;

3.9.8 钢轨接缝处、各平行轨之间、道岔各部份与岔芯之间都必须用导线连接,连接电阻不得超过同类钢轨4米长度的电阻值(如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钢筋)。

一、两平行轨道每隔50米连接一根导线,导线电阻相当于长度相同、断面积不小于50mm2铜导线电阻,宜采用360mm2扁钢连接。

二、各导线焊接处必须牢固,机车运行时导线连接处不允许出现电火花。

第十节 风、水管安装操作规程

3.10.1 风水管悬挂高度。所安风、水管线不得低于1.8米。

3.10.2 风水管悬挂点间距。2-4寸管,直线段为5-7米,翻拱部份为3-5米;4-6寸管,直线段为7-8米,翻拱部份为3-5米,曲线段适当加密。

3.10.3 风水管敷设应符合规范,悬挂牢固,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接头应严密,不得跑风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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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4 在跨越滑触线的地方敷设风水管道,必须切断滑触线电源,敷设好后可能与滑触线接触的部份,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10.5 搬运风水管时思想要统一,管子不得与滑触线、动力线接触。 3.10.6 敷设好的风、水管道必须开风、水吹洗管内杂物,吹洗管子时,管口前方不准有人。

3.10.7 拆卸风水管时,应先关闭风水管上段闸门,排除管内余风,积水后才准拆卸。

3.10.8 在天井中升、降风水管时,必须捆紧拴牢,上下联系好,井脚不准站人。

3.10.9 在天井内接或拆风水管时,工作平台必须安全可靠,所带工具拿稳,接或拆的风水管要拴稳或固定牢靠;工作中严禁乱丢工具、管子。

3.10.10 在天井口接、拆风水管时,必须检查井口地梁、木板是否安全,并采取防堕措施。

3.10.11 使用的风、水管路应经常检查,发现悬吊铁丝损坏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加固处理。

3.10.5 风水管挂钩眼内的挂钩,必须埋设牢固,并符合设计高度。

第十一节 照明安装操作规程

3.11.1 下列地点应设置固定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盘区车场、井口和天井;

二、有轨和无轨运输巷道、人行道的斜井、升降人员或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以及巷道交叉处;

三、机电峒室、调度室、机车库、炸药库、修理间、保健站、休息室及信号室等; 四、风门、安全出口;溜井装卸矿峒室等危险地点。

3.11.2 无爆炸危险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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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照明灯具的型式,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无爆炸危险的矿井,采用普通型或一般型的照明灯具;

二、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爆破器材库应采用防爆灯,电线应用铠装电缆,电压应为36伏。贮存爆破器材的峒室照灯具应装在室外,使光线射入室内;其他辅助峒室的照明,可装在峒室内。

3.11.4 坑内危险地点(如溜井口、废井巷口等),应设置警戒照明;一般采用红色的白炽灯。

3.11.5 井下照明可采用白炽灯或日光灯。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1.6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爆炸危险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伏,其他地方可采用220伏或127伏。当采用220伏时,天井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伏;

二、有爆破危险的矿井,一般采用127伏; 三、移动式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伏。

3.11.7 井下照明使用的220伏或127伏电压的电源,应由380/230伏或380/133伏专用照明变压器供给。其二次线圈为△接线,仅设备外壳接地。

3.11.8 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变压器的380伏供电线路应设专线,不与电力线共用。照明回路宜引自采区变电所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自动开关之前。

3.11.9 井下巷道照明应集中于照明配电箱控制。照明配电箱设置在变电所内或靠近照明变压器的峒室中。峒室照明应装设局部开关控制。

3.11.10 主巷道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高2米以上,一般装设在人行道一侧的上方。其间距直线段间距离10米,曲线段间隔5米进行悬挂安装。

3.11.11 主、副井提升机和中央空气压缩机站及主变(配)电所内,除装设工作照明外,还应装设事故照明。

第十二节 无轨铲运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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