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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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

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在我市主要由白纹伊蚊传播。该病起病急、传播迅猛、人群普遍易感、发病率高,在一个蚊媒密度高的地区,只要有传染源存在就容易引起暴发流行,病情严重者可因出血或多器官损害而死亡。广州市自1978年发现登革热以来,至今已发生过数次较大规模的流行,给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为有效地预防控制登革热在我市流行,防止出现全市性的大暴发,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部《登革热防治方案》(卫生部1988年6月发布)、《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卫生部行业标准,WS216-2001)和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在1995年提出的策略,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与任务

本方案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群众力量,投入到登革热防制工作中,有效落实各项登革热预防和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在预防控制工作中逐步掌握我市登革热流行病学规律,提高防制、诊疗技术水平;形成一个多部门协作、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的防制机制。最终减少乃至消除登革热疫情对我市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

指导思想

控制和消灭白纹伊蚊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的措施。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落实以环境整治、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环境为主导的综合性防制措施,将白纹伊蚊密度控制到不致发生流行的程度。

防制策略 一、防治措施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广州市登革热防制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宣传、卫生、爱卫、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教育等)参与,定期通报疫情和存在问题,分析、研究登革热防制形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全市登革热的防制工作。

2、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相应地建立和健全登革热防制领导机构,加强对当地登革热防制工作的领导。 (二)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制的实际需要,投入必要的防制经费及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灭蚊工作经费。 (三)健康教育

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开展宣传,普及登革热防制知识,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四)环境治理与媒介监测和控制

组织开展全市经常性防蚊灭蚊行动,通过整治、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阻断登革热传播途径。

开展登革热传播媒介白纹伊蚊密度、消长、生态习性、抗药性等监测和白纹伊蚊综合防制的调查研究,指导媒介控制。 (五)人间疫情监测

加强登革热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和登革热疫情监测工作,掌握全市疫情发展动态、流行病学规律和影响因素,为预防控制登革热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市、区、县级市防疫机构和临床医疗单位间的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及时分析监测信息,并向有关部门交换或通报疫情和监测动态。 (六)培训

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测人员、疫情处理人员、临床医务人员登革热防制知识水平,保证监测、防制、诊疗工作质量。 (七)疫情控制

加强传染源管理与蚊媒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和《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及时、规范地处理疫情,做好传染源管理,隔离治疗病人;迅速开展媒介控制,紧急杀灭成蚊,清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八)病人救治

提高登革热诊断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必须将病人送入指定医院及时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 (九)科学研究

加强登革热流行病学、媒介生态学、实验室诊断、应急疫情处理、临床诊治、危重病人救治技术的研究。 二、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级市、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

1、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协调和督促本辖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执行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预防登革热的发生与流行。 2、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是所辖区域登革热预防控制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平时应组织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灭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居委(村)、机团单位、社区、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

疫情发生时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立即组织由卫生、防疫、爱卫、宣传、教育、城建、街道消杀站、社会消杀公司等部门或单位组成的登革热疫情处理专业队伍,根据市、区、县级市登革热疫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的疫情控制意见开展行动,宣传登革热防制知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共同做好本辖区紧急灭蚊、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 (二)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定期开展预防控制登革热宣传。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市“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 放登革热预防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治登革热行动。 (三)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是登革热预防控制策略和技术方案的制订者和防制效果的评估者。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登革热疫情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统一指挥、协调,保证人、财、物的到位,把登革热防制工作作为卫生防疫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开展登革热人间疫情监测和蚊媒监测,对登革热流行病学规律、流行相关因素进行调查,组织登革热实验室诊断、临床治疗技术的研究。通过监测和调查研究了解本病的分布规律、变动态势和影响因素,尽早发现疫情的流行或暴发;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和监测信息,并将疫情形势和监测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策略、技术措施、方案,并评价防治效果。监测方法见附件1、附件2。

3、制订全市登革热预防控制计划(长期和短期),组织计划的实施和评价。提出登革热疫情预防控制方案。检查、指导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疫情控制效果。

4、加强对登革热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举办登革热防制技术、防蚊灭蚊技术培训班。积极配合爱卫部门做好全市防蚊灭蚊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疫点范围并迅速组织疫点媒介控制工作的实施。

5、早发现、早治疗病人,做好危重病人救治。各医疗单位发现疑似登革热病例,要立即电话报告当地防疫机构,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医院,要做好医院的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培训,特别是急诊、内科、儿科门诊医生要掌握登革热诊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努力减少死亡病例。危重病人救治方案、出院标准、诊断治疗规范见附件3。 (四)爱卫部门

负责组织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1、市爱卫部门要制订全市防蚊灭蚊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和机团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全市统一防蚊灭蚊行动,督促检查各区、县级市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2、区、县级市爱卫部门要负责辖区内防蚊灭蚊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和机团

单位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各种有效措施降低辖区内蚊媒密度。定期抽查辖区内防蚊灭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卫生部门。组织消杀站、社会专业消杀公司对本辖区所有学校、医院、工厂等机团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反复进行防蚊灭蚊工作,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疫情发生时与卫生部门一起组织街(镇)、居委(村)积极做好疫点及邻近范围的灭蚊工作。 3、加强对城市卫生的检查,提出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 (五)建设部门

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制订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特别是停建工地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工作,配合街道落实建筑工地的防蚊灭蚊措施。

(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1、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和爱卫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防蚊灭蚊有关规定的建筑工地,依照有关法规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 2、各区城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定期检查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各类积水,确保建筑工地不成为蚊虫孳生地。 (七)市政园林部门

1、做好市属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清理公园、广场、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水池、水景、沟渠等积水应有防蚊措施。

2、做好下水道的清疏工作,保障排水通畅,防止形成蚊虫孳生地。 3、掌握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做好二次供水防蚊管理,要求所有二次供水设施均有防蚊措施。

4、在登革热流行季节,在公园内开展预防登革热的宣传。 (八)环卫部门

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及各类积水容器。 (九) 教育部门

1、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搞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秋季开学前要组织学校对校园全面进行灭蚊及清除蚊虫孳生地。 2、将预防登革热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本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要求学校每

12、搅拌机:长期不使用而积水。

13、废轮胎:堆放于室外未加遮盖的废轮胎。常见于汽车修配店铺、停车场等。

14、地表小积水:建筑工地的各楼层和地下室,偶尔会有白纹伊蚊幼虫孳生,必须注意与致倦库蚊幼虫的鉴别。

15、废弃容器:废弃无用的容器如破缸、空瓶、破瓦盆、罐头盒、空塑料瓶、用后的一次性餐具等等。

16、闲置容器:包括暂时不用的各种容器,如:堆放的花盆、花盆托盘、各种性质的容器、灰斗、搅拌机等。 (四)指标计算

布雷图指数=调查阳性积水容器数/调查户数×100 容器指数=调查阳性积水容器数/调查的积水容器总数×100 标准间指数=调查阳性积水容器数/调查的标准间数×100

废弃及闲置积水容器率=废弃及闲置积水容器数/检查的总积水容器数×100

(五)监测时间、次数与上报

在疾病流行时期,每旬监测1次,于次旬第2日前把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在流行平息时期,每月监测1次,于次月5日前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

上报部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杀虫科;地址:中山三路23号;邮政编码:510080。电子信箱:gzxdk@netease.com。 上报方式:电子邮件或信件。

三、白纹伊蚊携带登革病毒情况的监测

从监测点采集白纹伊蚊3~4龄活幼虫,按实验室要求采集足够的幼虫数,将所采集的蚊幼虫带回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免疫科进行登革病毒检测。在流行平息时期,每月采集1次;在流行期,每旬采集1次。

附件3

登革热的诊断及治疗规范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主要由伊蚊传播的急性传染病。登革热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具有传播快、发病率高及严重类型病死率较高、人群普遍易感等特点。广州市是登革热的高发地区,每3至5年发生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便于及早发现疫情、及时正确治疗、减少误诊漏诊和降低病死率,参照卫生部颁发《登革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广州市登革热诊断与治疗规范。 一、 诊 断

(一)诊断原则:依据患者的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确认需有病毒分离、PCR等病原学及血清学检查结果。 (二)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生活在流行地区或15天内去过或来自流行区,发病前5至9天曾有被蚊虫叮咬史。 2、临床表现

(1)突然起病,畏寒、发热(24-36小时内体温达39-40℃),体温突起骤降及双峰热为其特点。伴乏力、纳差、恶心、呕吐等症状。 (2)伴有较剧烈的头痛及肌肉、关节和骨骼等全身疼痛。 (3)伴有面、颈、胸部潮红,结膜充血。

(4)皮疹:于病程3至7日出现多样性皮疹(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疹、疱疹)、皮下出血点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不脱屑,持续3至5天。热退后四肢(尤其小腿前侧)出现密集分布的针尖大小出血点为其皮疹的特点。

(5)出血倾向(束臂试验阳性),可有牙龈出血、鼻衄、皮下出血、咯血、血尿、消化道及阴道出血等。

(6)可有肝、脾及表浅淋巴结肿大等。 (7)少数有脑炎脑病症状和体征。 (8)多器官大量出血。 (9)个别出现休克。 3、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白细胞(WBC)总数减少(低于4×109/L),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PLT)减少(低于100×109/L)。

(2)血红细胞容积(红细胞压积)增加20%以上。

(3)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多数增高,乳酸脱氢酶(LDH)或磷酸肌酸激酶(CK)部分升高。有些病人出现血钾降低。 (4)血清特异性IgM和/或IgG抗体阳性。

(5)从病人分泌物(血液、脑脊液、骨髓等)中分离出登革病毒、RT-PCR检测到DVRNA或检测到病毒抗原等病原学结果。 (三)分类

1、疑似病例:具有流行病学资料、突起发病、骤起高热、头痛及全身疼痛,伴有皮肤潮红、多样性皮疹(尤其是密集分布的针尖样出血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之一者。

2、临床诊断病例:对散发病例或登革热流行尚未确定的地区,有典型登革热症状及体征,检测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者可作为临床诊断病例。对流行已

确定的疫区,出现典型登革热症状及体征,血常规检查发现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者(特别是在起病3到5天迅速减少者)可明确临床诊断。 、确诊病例:

登革热:临床诊断病例,同时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滴度有4倍及以上升高,或分离出登革病毒,或检测出病毒抗原、DV RNA者可以确诊。

登革出血热:典型登革热确诊病例,同时出现多器官大量出血、肝肿大、血红细胞容积增加20%以上者可以诊断登革出血热。 登革休克综合征:登革出血热伴有休克者。

二、治 疗

(一)治疗原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地治疗。具体治疗措施包括对症支持治疗、抗病毒治疗及预防性治疗(预防出血、休克、感染等)。

(二)一般治疗及隔离:急性期卧床休息,给予流质或半流质饮食,在有防蚊设备的病室中隔离到完全退热为止。

(三)抗病毒治疗:在起病3-5天内(病毒血症期),可适当应用病毒唑等抗病毒药物。

(四)对症治疗: 1、高热时用物理降温,慎用解热镇痛药以防止在G-6PD缺乏者中引起溶血。对于病毒血症严重的患者可短期使用小剂量糖皮质素,如强的松5mg每日3次口服。

2、大量出汗、呕吐、腹泻而致脱水者,应及时补液。尽可能使用口服补液,不宜大量补液以防止出现脑炎样症状。

3、出血倾向者,可采用一般止血药物如安络血、6-氨基已酸、止血敏、维生素K等。严重上消化道出血可口服凝血酶、雷尼替丁或静注洛赛克等。

4、有肝脏或心肌损害时,可给予维生素C、肌苷、肝泰乐、甘利欣等药物治疗。

5、脑炎样病例应及时快速注射甘露醇等脱水剂,每6小时一次;同时静脉滴注地塞米松。也可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醣酐及速尿,与甘露醇交替使用。呼吸中枢受抑制者应使用人工呼吸机。

6、白细胞低于3×109/L时可使用适量抗生素预防感染;如低于2×109/L可使用升白细胞药物。

7、血小板低于20×109/L时,建议输注血小板,预防大出血。 8、有低钾血症者及时补钾。 (五)登革出血热的治疗:以支持、对症治疗为主,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儿童补液量按每日100mL/kg计算,内含等量生理盐水与5%葡萄糖液。休克病例要快速输液以扩充血容量,并加用血浆或代血浆,但不宜输入全血,以免加重血液浓缩。可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以减轻中毒症状和改善休克。有DIC证据者按DIC治疗。

三、登革热定点医院收治制度和危重病人转诊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源的管理,降低登革热的病死率,广州市实行登革热定点医院收治制度,由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及其它广州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负责收治登革热病人及危重病人抢救。

危重病人转诊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项者:

1、严重的病毒血症,高热持续5天以上。 2、WBC低于1×109/L。 3、PLT低于20×109/L。

4、血压不稳定和/或出血倾向明显。 5、有脑炎脑病症状和体征。 6、ALT大于400UI/L或有黄疸。

对出现休克、脑水肿、多器官大量出血的病人,应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就地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治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t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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