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规避遗产税的案例

更新时间:2023-03-09 21: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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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征收遗产税逐渐成为一种可能如何合理规避遗产税将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寿保险作为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之一在这方面的作用凸显出来。

购买人寿保险交费期限很长往往要占用大量资金。同时因意外情况需要通过退保支取现金时损失将会很大。究竟将多少资金用于购买寿险又不影响目前和以后的生活这需要慎重考虑。寿险只是规避遗产税诸多措施中的一种针对每个家庭的不同资产情况应该灵活选择节税措施。不过通过寿险规避遗产税的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

今年52岁的王先生生活在宝岛台湾其母尚在有一子19岁。扣除日常各项开支记在王先生名下的个人资产包括股票、基金等累计为1.4亿元,存款和贷款记在妻子名下。使用寿险节税前后遗产税的缴纳情况比对如下。

在不考虑节税措施的情况下根据台湾遗产税法的有关规定王先生的继承人应该交纳的遗产税计算如下:王先生目前的遗产总额为1.4亿元,免税额按照规定为700万元。扣除额累计680万元。

具体包括:妻子尚在,可扣除400万元,有一子扣除40万元,其子不到20岁再扣除40万元,母亲尚在扣除100万元,丧葬费用为100万元。遗产净额14000-700-680=12620万元。

根据遗产税级距税率表查得对应的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450.7万元。应纳遗产税12620x50-1450.7=4859.3万元

如王先生身故其继承人目前应纳遗产税为4859.3万元。保险公司支付给受益人的人寿保险赔偿金是不用交纳遗产税的。受益人还可以将人寿保险赔偿金用于清理债务、交纳遗产税等方面。

寿险节税后: 为了避税王先生对资产做了如下规划。为自己买一份定期人寿保险每年交费250万元交15年累计交3750万元保险金额为4098万元。考虑到如果妻子为第一受益人妻子,若再将人寿保险赔偿金转赠给孩子时可能还要缴纳赠与税,所以这份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王先生的孩子,其次是王先生的妻子。

假设王先生去世时遗产净额仍为12620万元,则他购买人寿保险后遗产净额降为12620-3750=8870万元,适用的税率为41%,速算扣除数为550.7万元,应该缴纳遗产税8870x41-550.7=3086万元。比购买人寿保险前节约遗产税4859.3-3086=1773.3万元,相当于实际缴纳保费3750-1773.3=1976.7万元。即1976.7万元的保费,带来了 4098万元的免税资产,用这部分资产缴纳遗产税也绰绰有余了。王先生的家人因此不必担心由于交不起巨额遗产税,导致不动产被拍卖来抵缴的事情发生。购买人寿保险进行节税的作用过程为3750万元由资产转为负债降低了遗产净额从而也降低了税率和遗产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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