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海大人字〔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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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人字?2007?122号

中国海洋大学

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人字?2007?11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遵循兼顾学科定位、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师资队伍规模及学科发展水平,统筹设置,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在首次设置与聘任时,优先保障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大、重点发展的学科。

岗位聘任注重业绩贡献和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受聘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校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兼顾历史上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还要为学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以及年轻教师的发展预留空间,以体现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与和谐。

二、岗位聘任方式

教授一级岗位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人事部统一聘任。

教授二级和三级岗位由学校制订具体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学校评审的方式聘任。

教授四级以下各级岗位,由各单位在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科定位、现实情况和发展目标,自行制订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报学校审批。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和学校审批的方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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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申报基本要求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教风正派,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均教学基本工作量; 6.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身心健康,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 四、岗位评聘

1.教师岗位评聘主要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 (1)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

(2)教学业绩:近五年来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情况及教学成果;

(3)科研业绩:近五年来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情况; (4)其它业绩: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的贡献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聘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降级聘任或不予聘任:

(1)近五年未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的;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近五年未主持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的;

(3)近五年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违纪行为的。

3.对于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业绩突出的杰出人才,或学校紧缺的新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经所在学科推荐或校长提名,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可予以破格聘用。

五、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人事部统一聘任。

2.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一。 3.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4.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 (1)初次聘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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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五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正常聘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带领或组织学术团队在其研究方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独立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及经验。

(4)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把握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的能力。

(5)取得重要的学术(技术)成果,具有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主编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际、国家发明专利且通过成果转化效益显著。

5.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

(1)初次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正常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在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以上岗位任职二年以上。

(2)具有扎实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其研究方向取得较高学术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及经验。

(4)具有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跟踪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编写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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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

(1)初次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正常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在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任职二年以上。

(2)具有扎实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其研究方向取得较高学术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主干课程或研究生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及经验。

(4)具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跟踪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编写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家发明专利。

7.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

(1)初次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二年以上。 正常聘任: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在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任职二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二年以上。

(2)具有扎实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其研究方向取得较高学术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主干课程或研究生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 4 )具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跟踪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编写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家发明

4

专利。

8.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

(1)初次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一年以上。

正常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一年以上。

(2)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具有作为骨干成员进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参编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

9.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

(1)初次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初期期满。

正常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初期期满。

(2)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具有作为骨干成员进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参编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

10.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

(1)初次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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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聘任: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助教一级 (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五年以上。

(2)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具有主讲本科生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具有作为骨干成员进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5)具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参编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

11.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

(1)初次聘任: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获第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一年以上。 正常聘任: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获第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一年以上。

(2)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基础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3)具有协助进行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的能力及经验。 (4)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 (5)具备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 12.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

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初期期满。

(1)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基础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2)具有协助进行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的能力及经验。 六、岗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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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考核种类及主要内容

(1)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年度考核主要考查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或年度工作业绩;

(3)聘期考核重点考查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以及聘期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均记入受聘人员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变动、奖惩、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在基础教学、公共外语教学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公认者,在申报教师高级岗位时,经学校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八、本细则中所述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在内。 九、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中国海洋大学

发:全校各单位

主题词:岗位设置 实施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7年12月29日印 印制人:王 伟 校对人:王哲强

附件一:

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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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按照人事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仅在教师系列中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聘任,遵循兼顾考虑学科定位、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原则,由学校结合我校师资队伍规模及学科发展水平,统筹设置、统一聘任。在首次设置与聘任时,将优先保障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大、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对岗位的需求。

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岗位聘任注重业绩贡献,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受聘者的学术水平。同时,兼顾历史上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还要为学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以及年轻教师的发展预留空间,以体现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与和谐。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教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

2.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 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是所在学科的学科(学术)带头人。领导其学术团队在本学科主体方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重要的核心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 具有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及经验;

5. 具有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课题的能力和经验,科研创新能力强,能够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具有领导科研团队开展前沿性研究的能力,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6. 取得重要的学术(技术)成果,具有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主编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际、国家发明专利且通过成果转化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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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健康状况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详见表1和表2。 三、岗位主要职责

1. 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和方向,指导或负责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是学科建设的主要责任者;

2. 围绕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构建科技创新团队,主持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领导团队申报并优质完成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横向服务及转化重大项目和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

3. 组织指导制定本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组织和引领所在专业方向构建教学团队;

4. 指导并参与所在专业建设,如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主持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

5.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完成2门课程以上(其中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

6. 聘期内向学校提交学科建设或学校整体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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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理工农医(药)类)

任正高级专业申报学术要求 技术职务时间 1. 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符合1-7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国家自然科学、技条之一者 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首位; 2.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两位、一等奖排名首位;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金项目主持人; 4.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无年限要求 青年基金资助; 5. 国家实验室主任; 6.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首席科学家; 7. 在学校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公认,且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者(推荐名额不超过各单位推荐名额的10%)。 8.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8-说明 9.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13条之一步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者 排名首位; 10.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一等奖4年以上 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11.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12. 获国际发明专利2项或以上者、并获得较好的推广应用效果(PCT授权,覆盖欧、美、日等国家); 13.

国家级教学名师; 10

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5.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14-21条之一16. 863重大重点、国家科技攻关(支撑)计划、国家者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17.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18. 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或特等8年以上 奖排名前三位; 19.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20.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973咨询组专家,或863专家组专家(领域); 21. 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国内外公认的行业最高奖项,在本学科领域内具备国际公认的重要影响; 22. 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技术发明三等奖前二位;符合22-12年以上 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首位; 2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首位; 注:本表中所述的以上,含本数在内。

23条之一者 11

表2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人文社科类)

任正高级专业申报学术要求 技术职务时间 1.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主持人或首席专符合1-5家; 2.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一等奖排名首位; 3.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无年限要求 4.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的教练; 5. 在学校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公认,且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者(推荐名额不超过各单位推荐名额的10%)。 6.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6-条之一者 说明 7.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排名首11条之一位; 8.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4年以上 9.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11. 国家级教学名师; 12.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8年以上 13.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前两位17条之一符合12-者 12

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14. 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或特等奖本校排名第一且总排名前三位; 15.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16.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17. 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国内外公认的行业最高奖项,在本学科领域内具备国际公认的重要影响; 者 18.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符合18-12年以上 前两位; 19. 国家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首位; 注:本表中所述的以上,含本数在内。

19条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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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基本原则

对于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仅在教师和科研系列中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聘任,遵循兼顾考虑学科定位、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原则,由学校结合我校师资队伍规模及学科发展水平,统筹设置、统一聘任。在首次设置与聘任时,将优先保障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大、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对岗位的需求。

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岗位聘任注重业绩贡献,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受聘者的学术水平。同时,兼顾历史上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还要为学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以及年轻教师的发展预留空间,以体现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与和谐。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教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

2.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 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的理论知识,带领其学术团队在本学科主体方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拥有本专业领域重要的核心技术,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 具有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的能力及经验,具有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及经验;

5. 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具有领导科研团队开展前沿性研究的能力,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6. 取得重要的学术(技术)成果,具有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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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主编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国际、国家发明专利且通过成果转化效益显著。

7. 健康状况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详见表3和表4。 三、岗位主要职责

1. 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和方向,负责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是学科建设的责任者;

2. 围绕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构建科技创新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领导团队承担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大、重点项目;

3. 围绕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和引领所在专业方向构建教学团队,指导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开展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完成2门课程(其中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

5. 聘期内应向学校提交学科建设或学校整体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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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理工农医(药)农类)

任正高级专业申报学术要求 技术职务时间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长符合1-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10条之一2. 国家实验室中各功能实验室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者 或工程中心负责人; 3.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5. “973”计划项目课题、“863”计划重大(重点)及目标导向课题、国家重大国际合作计划项目、无年限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攻关(支撑)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重大横向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6. 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基地负责人; 7. 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或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8. 获国际发明授权专利两项以上(PCT授权,覆盖欧、美、日等国家)或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四项以上,并通过成果转化为学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0万 说明 16

元以上; 9. 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国内外公认的行业最高奖项,具备国际公认的重要影响; 10. 在学校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公认,且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者; 11.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两位;符合11-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16条之一12.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或省者 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两项;或863计划项目(不含青年基金)负责人; 4年以上 14. 国家级名牌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编; 15.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6. 获得国家发明授权专利两项以上,且通过成果转化为学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 17.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三符合17-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20条之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18.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8年以上 首位; 19. 国家级教学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教学基地或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部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20. 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 者 17

21.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符合21-前三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5条之一两位;或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技术发明三等奖者 前三位;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两位; 22.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两12年以上 位; 23. 省部级精品课程或名牌课程创建负责人;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4.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奖主编; 25. 在本学科领域学科建设、教学、专业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公认; 注:本表中所述的以上,含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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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学术要求(人文社科类)

任正高级专业申报学术要求 技术职务时间 1.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1-8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前两位条之一者 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首位; 4. 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基地负责人; 5. 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或国家级创新无年限要求 团队带头人;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7. 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国内外公认的行业最高奖项,具备国际公认的重要影响; 8. 在学校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公认,且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者; 9.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前两位符合9-或三等奖排名首位;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4条之一4年以上 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10. 国家级课题两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课题两项以上者 说明 19

的负责人; 1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首位; 12. 国家级名牌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编; 13.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4. 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 15.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首位;符合15-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首位; 19条之一16.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者 首位; 8年以上 17. 国家级教学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教学基地或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部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18. 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 19. 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20.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符合20-前两位;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24条之一名前两位; 21.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两位或二等奖排名前首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12年以上 两位; 22. 省部级精品课程或名牌课程创建负责人;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3.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奖主编; 者 20

24. 在本学科领域教学、专业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公认; 注:本表中所述的以上,含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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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s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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