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详解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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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法详解

构造柱:是墙体内转角及轴线相交处设置的墙体抗震柱,它是在唐山大地震后总结出来的防震减灾技术措施之一,在此之前建筑上是没有的。

构造筋:就是按国家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强制要求布设、不用经设计人员重新计算的配筋,就是构造配筋,如单向受力板中长向配筋、柱子核心区加密等

墙拉筋:是构造柱与墙体的拉结钢筋,保证在地震水平力作用下,墙体能连接成整体,不至于甩出后伤人。

腰筋:是梁的高度超过一定高度后,防止梁侧向扭曲的构造配筋,这就是上面说的构造配筋,是按国家规范强制要求而布设的。

预埋锚固筋:就是插筋,是为了新旧混凝土面的接槎牢固或满足受力要求而预先插设的。 抗扭筋:就是腰筋了

附加吊筋:主次梁相交,在主梁内次梁钢筋下部布设的吊筋,解决次梁与主梁相交处主梁内部混凝土剪应力过大的问题。

国标图集101论坛经典问题的经典讨论(252问汇总)筑龙网 一丁教授平法群 1、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版住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发表时间: 09/8/2003 于 下午8:30 | IP 已记录****版主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2、18/8/2003 于 上午9:07 | IP 已记录版主

最后一页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并无规范作用。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3、按平法00G101第19页四条所述理解:角部纵筋写在括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贯通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若一根抗震KL其集中标注为2Φ25+(2Φ16),在某一跨左支座为7Φ25,跨中标注为(5Φ25),右支座为6Φ25(均为上部标注)。

1、请问(5Φ25)是否理解为跨中架立筋,且不含两根角筋?

2、若理解(5Φ25)已含两根角筋,试问在此跨中的5Φ25加不加括号又有什么区别呢?

1

3、若该图纸设计中有说明:加括号为部分贯通,不加括号为全部贯通,按此说明的话,(5Φ25)是否理解为该梁跨中的全部上部纵筋为5Φ25?若如此,此单项设计是否与00G101存在标注上的差异吗?

发表时间: 17/8/2003 于 下午2:40 | IP 已记录****

1、当集中标注为2Φ25+(2Φ16)时,可以肯定该KL采用四肢箍,否则没有必要加2Φ16架立筋。在某一跨跨中上部标注(5Φ25)显然有问题,属于设计表达失误。其一,写在括号中应为架立筋,架立筋不需要这样大直径,也不需要5根(除非采用五肢箍);其二,“原位标注取值优先”(03G101-1第4.2.1条),原位标柱在配筋量上取“值”优先,但不可改变原有钢筋的性质。集中标注的2Φ25是抗震梁必须设置的通长钢筋,原位标注不能将其性质改为架立筋写在括号内。

2、2Φ25加括号是错误的,因为两根角筋是通长筋,不能写进括号内。通长筋需要按搭接长度接长,而架立筋仅交错150,不起连接作用。

3、图纸中若有如此说明,是设计者的另行规定(因平法无“加括号为部分贯通”的规定)。 4、当剪力墙生根在地梁上时,如果地梁宽同柱宽,那么,地梁两侧钢筋应该锚在柱两侧竖筋内,而剪力墙竖筋也在地梁两侧钢筋内

请问,剪力墙水平筋如何‘包’柱筋?(主要位置在地梁上口、剪力墙与柱筋交接处) 问这些问题,是因为我发现大多数工地施工时都是剪力墙水平筋从柱内穿过,这样符合要求吗?

发表时间: 17/8/2003 于 上午11:25 | IP 已记录**** 剪力墙水平筋从柱内穿过是正确的做法。

当柱生根在基础梁上时,基础梁是柱的支座,柱的钢筋要锚固在基础梁中。除基础拉梁外,将基础梁的钢筋锚在柱中是不正确的。

5、● 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6、剪力墙开洞以后,除了补强钢筋以外,其纵向和横向钢筋在洞口切断端如何做法? (1)是端头弯一个直钩?直钩弯多长? (2)还是洞口周边加一圈拉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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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是切断端不作任何处理(直接与补强钢筋绑扎)? 发表时间: 09/8/2003 于 下午8:36 | IP 已记录****

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7、

1、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在外面? 还是纵向钢筋在外面? 2、地下室剪力墙钢筋又该如何放?

3、剪力墙水平钢筋在端柱的外面?还是里面? 发表时间: 28/8/2003 于 上午7:56 | IP 已记录 1、水平钢筋放在外侧;

2、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通常放在外侧,但内墙不必; 3、一平时从外侧走,第47页已经表示清楚。

8、陈教授,您好!下面有几个问题,一直得不到正确的解释,麻烦您给说明一下:

1、为什么钢筋端头及弯折点10d内不能焊接;

2、为什么板筋铺设时底筋短向在下,长向在上;上层筋短向在上,长向在下; 3、剪力墙水平筋究竟在竖筋内侧还是外侧更合理,为什么?

4、在03G101中P35箍筋的平直长度要求好象仅仅对圆6的钢筋有影响,为什么要这样调整?

发表时间: 28/8/2003 于 上午7:50 | IP 已记录 **** 1、不焊接肯定比焊接要好,但不知那里有禁止焊接的规定?

2、因为力(作用)朝最近的支座(短跨方向)传递较多,由此引起的内力(作用效应)也较大,需要的构件强度(抗力)也相应较高。请参考《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大学教科书)中的有关双向板的章节。

3、水平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

3

4、新三级钢的性能非常好,有直径6毫米的非常适合做箍筋,不久后会普及使用(在日本,至少15年以前就已经普遍采用三级钢做箍筋),光圆箍筋会逐渐淡出。

9、概念设计”说白了,就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拍脑袋瓜”,这个0.5lae是谁首先“拍”出来的,我也不太清楚。何谓拍脑袋瓜?诙谐的说法,否则结构就太沉重了!没有几十年以上的经验和对结构本质的深刻理解,是“拍”不得的。

10、请问 L 形墙外侧水平钢筋在转角处是否必须连续通过,应在何处断开为宜,搭结长度是否为Lle.谢谢

发表时间: 26/8/2003 于 上午9:36 | IP 已记录**** 必须连续通过,绕过转角暗柱后即可搭接。

11、在03G101第33、34页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表中关于钢筋种类、工艺名称及锚固值等较前一版本均改变了,可能有很多人都不尽了解,我想烦请指陈老师指点一下(如在哪一本材料或规范著述中能详细的了解),以便查阅及今后对平法的学习和理解,谢谢!

发表时间: 20/8/2003 于 下午9:35 | IP 已记录****

1、钢筋系根据冶金工业标准,估计在相应网站可以搜索到。 2、增加的新三级钢性能很好,尤其可做箍筋取代一级钢筋。

3、对冷加工钢筋采取“不提倡、不枪毙”方针,用冷处理方式使冷加工钢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12、陈教授: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柱钢筋由于采取措施不得当导致柱筋偏位,在柱底部对钢筋进行校正,对于这类柱筋偏位的处理有很多方法。有的是在柱底部加同直径的1米钢筋。有的是加1米L筋,还有的是在偏位部位用箍筋间距30mm加密。所以想请教陈教授,那种处理方法最好!有没有更合适的处理方法?

发表时间: 20/8/2003 于 下午9:38 | IP 已记录****

柱钢筋偏位主要是纵筋搭接“别扭”引起,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搭接形式。

13、在03G-101中有关KL(抗震或非抗震设计)页中,有多处通长筋、贯通筋的标注(按勘误公告又有多处改动),我不得其解,请陈教授再次指正。

如:在抗震一、二级KL页面中已经把跨中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而在原有的横线下有说明:跨中同时存在贯通筋和架立筋时,其架立筋搭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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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些页中当所谓的通长筋、贯通筋、架立筋同时存在时,才可引用 搭150mm 这样的规定吗?

2、请问在跨中通长筋是指常规下设置的两根角筋吗?(不称为贯通筋) 2、是不是把角筋之外所有一直连通的同直径钢筋又称作是 贯通筋 呢?

3、我觉得在抗震一、二级KL等相关页面中把这些内容再具体或明确一些,会避免太多的误解。发表时间: 05/9/2003 于 上午11:14 | IP **** 已记录

“通长筋”就是以前所称的“贯通筋”,规范把名称改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要跟着改。

1、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只有采用多于两肢箍时,才会有架立筋。

2、跨中的两根通长筋肯定是角筋。

3、抗震框架梁构造要求设置的通长筋一般只需要两根,所以角筋足亦;但现在有设计者采用多根通长筋,例如设有4根,因此除两根角筋之外还要设置两根。

4、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使用对象,是熟练掌握现行国家规范的技术人员,因此,不可能像培训教材一样进行详细解释,但可考虑编制相应的条文说明。

14、●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同页“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构造中加注:“除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外,当剪力墙水平钢筋满足直锚长度或弯锚长度与形式要求时,可不伸至对边”,您回答的这两个问题说法不一致,请问这个问题到底应如何做,谢谢!

发表时间: 02/9/2003 于 下午3:02 | IP 已记录****

经进一步研究后,认为端柱可不伸至对边,最后结果要看正式勘误、调整印刷文件。 因为端柱截面大于墙厚,刚度发生明显变化,可认为已经成为墙边缘部位的竖向刚边。而暗柱与墙等厚,其刚度与墙一致且不可

15、

1、好像听说过,剪力墙的支座是基础(梁)。 暗梁、暗柱、端柱等都是剪力墙的一部分,现在的问题是:在“剪力墙”这个总体概念内部,有没有“谁是谁的支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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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连梁的支座是暗柱(或端柱)? 或者说暗柱不该称作支座,但是连梁纵筋伸入暗柱还有个“锚固长度”的问题。

2、连梁的纵筋都比较粗,如果按伸入暗柱一个锚固长度(LaE)的话,暗柱的宽度可能满足不了LaE 。如果以《03G101-1图集》第19页的两个连续的LL4为例,(设LaE为44d 即 880 mm )

(1) 两个连续的LL4的纵筋可以在中间暗柱GYZ6上连通;

(2) 两个连续的LL4的两端暗柱为GJZ3和GYZ5,其混凝土宽度分别为825和850,不满足LaE的要求,此时LL4的纵筋只能弯折锚入暗柱,其弯折长度应为多少倍的 d ? 锚入暗柱的最小直锚长度有什么要求(是否象框架梁纵筋那样,为 0.4 LaE )? 发表时间: 26/8/2003 于 下午5:40 | IP 已记录****

1、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

2、(1)“能直通则直通”是结构配筋的重要原则;

(2)如何锚固,请看51页:“1、墙端部洞口连梁”构造。

16、 前不久,有的网友与陈教授讨论过剪力墙竖向钢筋和暗柱纵筋的基础插筋问题,当时是把二者绑在一起讨论的。现在,这里有人认为二者应该分开来讨论。剪力墙竖向钢筋的基础插筋与暗柱纵筋不一样。

1、剪力墙竖向钢筋插入基础梁只需直锚 LaE ,而不需弯折 15d (或 12d )。 2、一般有剪力墙的地方都设置基础梁,基础梁的高度一般大于剪力墙竖向钢筋的 LaE ;当基础梁的高度不足 LaE 时,要保证插筋的直段长度不小于 0.5 LaE ,并且弯折 15d 。

3、当不设置基础梁、剪力墙墙身直插基础板(筏板)的时候,剪力墙竖向钢筋的弯折长度为 35d 。

4、剪力墙竖向钢筋的插进基础内部时,要不要布置一两根水平分布筋? 请问陈教授,上述做法可以吗?

发表时间: 08/9/2003 于 下午12:40 | IP 已记录**** 问题中所指“剪力墙竖向钢筋”应为“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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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竖向分布钢筋可以这样锚固; 2、可以;

3、应同2条的锚固方式;

4、需要布置,以保证浇筑振捣混凝土时插筋的稳定。

要清楚剪力墙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的纵筋与墙身分布纵筋所担负的“任务”有重要差别。

对于边缘构件纵筋的锚固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插到基础底部,二是端头必须再加弯钩>=12d。对于墙身分布钢筋,请注意用词:“可以”直锚一个锚长,其条件是根据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低抗震等级时“可以”,但高抗震等级时就要严格限制。

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剪力墙受地震作用来回摆动时,基本上以墙肢的中线为平衡线(拉压零点),平衡线两侧一侧受拉一侧受压且周期性变化,拉应力或压应力值越往外越大,至边缘达最大值。边缘构件受拉时所受拉应力大于墙身,只要保证边缘构件纵筋的可靠锚固,边缘构件就不会破坏;边缘构件未受破坏,墙身不可能先于边缘构件发生破坏。

17、请问陈总,在非框架梁中,箍筋有加密与非加密之分吗? 没有作为抗震构造要求的箍筋加密区。

但均布荷载时可以设置两种不同的箍筋间距,支座端承受剪力大,肯定应较密一些。 18、平法将创造性设计内容与重复性设计内容合理分开,设计者采用平法提供的数字化符号化的设计规则完成创造性设计内容,而重复性设计内容则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标准设计的方式提供,两大部分为对应互补关系,缺一不可,合并构成完整的平法设计;对应互补的方式为设计时采用各种构件代号,以其作为连接信息的纽带,与标准设计中有相应代号的构造详图一一对应。所以,平法标准设计为“指令性的设计文件”,而不是“参考性的设计资料”。 19、约束边缘构件适用于较高抗震等级剪力墙的较重要部位。其纵筋、箍筋配筋率和形状有较高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请参见GB50011-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4.6条。

20、G101第54页第5条“当贯通筋d≤28时,除按图示位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请问何谓“一次搭接接长”,若有根两跨梁,上部有4根贯通筋,那这4贯通筋是否可在同一跨内的跨中L/3范围内搭接?

、发表时间: 13/9/2003 于 上午12:12 | IP 已记录****

规范规定的通长筋最小直径往往小于梁上部负弯矩筋,由于钢筋变换直径,因此需要两个连接位置。一部分设计师习惯采用通长筋直径与梁上部负弯矩筋直径相同,此时仅需在跨中1/3范围连接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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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前不久进行的“剪力墙暗柱纵筋的基础插筋”的讨论,是否适用于“框架柱纵向钢筋的基础插筋”?即:

要求框架柱纵筋\坐底\,即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LaE (La)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当插至基础底部不足LaE (La)时,直段要≥0.5 LaE (La),弯钩为15d 。

陈教授您说对吗?

2、但是,目前有的设计(或施工)没有强调\坐底\,只是要求框架柱纵向钢筋伸入基础一个锚固长度LaE,或者是规定一个直段长度例如为 45d 。此外,钢筋的弯折长度有定为 10d 的,甚至给出一个常数,例如 200 mm 。也有人说,当框架柱纵向钢筋伸入基础的直段长度满足一个锚固长度时,不必弯锚。

陈教授您说,后面这些做法是不是错误的? 发表时间: 12/9/2003 于 下午8:28 | IP 已记录****

1、对;

2、不同部位的安全度是不同的。柱根如果出问题,上边再结实也无用,所以,柱纵筋“坐底”加弯钩,可确保柱根的牢固。至于弯构为10d还是12d,或者干脆200,这不是主要问题,但毕竟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规定好些。在没有统一规定之前,设计师应该指明弯钩长度;即便有了统一规定,设计师也有权利另行规定。

对柱纵筋的锚固,未发生地震时,即便直锚一个锚长也不会发生问题。但地震发生时,许多构件会进入弹塑性状态,直锚一个锚长的柱纵筋就不一定确保稳固了 22、陈教授您好:

在图集中,如36页中,所谓的\基础顶面嵌固部位\到底应该怎样定义?柱在JL上是没得说的!那么..如果我基础土回填,回填到正负0或是再低一些的位置,回填后,那么那个回填面也是嵌固位置吗!?(如果是,那么是按嵌固部位处理,还是当该断面为楼面来处理?钢筋接头的非连接区又怎样处理?)具体是怎么定义还望得到陈教授的指正!谢谢!

发表时间: 11/9/2003 于 下午7:41 | IP 已记录****

如果未设置基础拉梁,基础回填后,刚性地面对柱有“单侧”嵌固作用,但不能作为“嵌固部位”对待。

这个问题可以深入探讨一下,因为很可能有人会接着你的提问往深处提问。

柱根部注写“基础顶面、嵌固部位”系指两种不同的情况。“基础顶面”比较明确,独立基础、交叉梁基础、筏形基础肯定指基础梁或板的顶面,箱形基础肯定指箱基顶板顶面。但“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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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部位”就需要比较高的结构学识来判定了。“嵌固部位”究竟包括哪几种情况目前并无定论,对这一部分的确认权现阶段实际上掌握在结构设计师手中。

例如:地下室的基础顶面应该是地下室底板顶面,但地下室整体上可以看作一种“基础结构”,其顶板的刚度肯定比楼面刚度大许多,而且室外地坪以下的土对地下室的外墙也有相当程度的嵌固作用,因此,地下室顶板作为柱根部的“嵌固部位”也说的过去。并且,地下室内的中柱如果与地面以上的框架柱作同等对待也有些问题。

再如:埋在土中的基础拉梁对柱有相当的嵌固作用,并且基础拉梁以下至基础顶面这一段柱由于嵌在土中,其受力机理与变形特征要受周围土的影响,因此,将其与地面以上的框架柱作同等对待也有些问题。

因此,正在编制的筏形基础、箱形和地下室基础的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拟提出“基础结构”的概念。主体结构柱的根部拟定义为嵌固在“基础结构”的顶面,而对于地下室顶板到底板这一高度范围内的中柱和基础拉梁以下至基础顶面这一段柱拟作为“基础结构”中的柱对待。

23、1、在67页的框支柱封顶的构造图中,有一句“框支柱部分纵筋延伸到上层剪力墙楼板底,原则为能通则通”,请问这句话中所说的通到上一层剪力墙的框支柱纵筋能否代替上一层剪力墙的暗柱或墙体竖向钢筋?从而就可以取消上一层剪力墙与延伸到上层的框支柱纵筋重叠部分的钢筋?急需,谢谢!

发表时间: 18/9/2003 于 下午9:20 | IP 已记录

1、伸上去的目的之一就是代替上部(端柱或暗柱)重叠部分的纵筋。

24、 kzz,kzl一般是在结构的转换层设置!主要用于承受上部未落地的剪力墙,成为剪力墙的基础!kzz和kz我认为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受力大点而以!(剪力.弯矩和轴力);kzl一般看作是偏心受拉构件而kl一般是受弯构件!~

25、是不是梁柱整体现浇最佳呢?但梁与柱砼标号不一样,施工起来是很不方便的?施工缝该如何处理呢?

发表时间: 02/10/2003 于 下午2:59 | IP 已记录**** 施工不方便可以改革“工法”。施工缝应留在梁顶。 26、

一.剪力墙水平筋与异形柱的位置关系(伸入暗柱钢筋内侧,还是包着柱子)? 二.约束边缘柱与构造边缘柱如何区分?

三.当阳台板与楼板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时,阳台扣筋伸入上返梁的中间(>=0.4lae)还是伸出梁钢筋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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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剪力墙竖向筋与暗梁的位置关系?(伸入暗梁钢筋内侧,还是包在暗梁钢筋外) 五.异形柱与梁同宽时,梁深入异形柱的钢筋是否打弯;如果直接伸入异形柱钢筋内侧,异形柱钢筋的保护层如何处理?异形柱设计院称为短肢剪力墙,主筋的保护层应该是多少(如果为15mm是不是太少了)?

六.阳台拦板竖向钢筋应放在外侧还是里侧? 发表时间: 02/10/2003 于 下午2:57 | IP 已记录****

1、对于“一”型暗柱,包着柱子“顺走”;对于异型柱,伸至对边纵筋内侧,直锚长度不够,则弯直钩;

2、根据不同的构件代号; 3、弯锚或直锚入现浇楼板均可;

4、包在暗梁纵筋外侧(与暗梁箍筋在一个层面);

5、有关异型框架的规范正在编写,可能不再提短肢剪力墙的说法了。梁走异型柱外皮时只能属于“半锚固”(如走T型柱的一竖),扎入异型柱的部分才属于“全锚”(如T型柱的一横),二者要合并计算,若直锚长度不够则弯锚(至纵筋内侧打弯,不影响柱的保护层)。保护层厚度应按柱算;

6、内侧,否则人一推,连人加栏板就都翻出去了。

27、如果说,框架梁伸到剪力墙区域就成了边框梁(BKL)的话,那么,边框梁(BKL)的钢筋保护层是按框架梁的保护层来计算,还是按剪力墙的保护层来取定呢?

如果是按剪力墙的保护层来取定的话,会不会造成同一道直通的梁在框架柱(端柱)两边的保护层不一样呢?(这时若有直通筋的话,有点别扭)

发表时间: 30/9/2003 于 下午3:41 | IP 已记录****

问题提得很好,观察问题比较细致。这个问题跟底层柱埋在土中部分与地面以上部分的保护层不一致有些类似。

边框梁有两种,一种是纯剪力墙结构设置的边框梁,另一种是框剪结构中框架梁延伸入剪力墙中的边框梁。前者保护层按梁取还是按墙取均可(当然按梁取钢筋省一点),后者则宜按梁取,以保证钢筋笼的尺寸不变。

柱埋在土中部分的截面b*h应适当加大,即所谓的“名义尺寸”与“实际尺寸”问题。这里面应当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不是埋在土中的“局部”柱的截面服从地面以上的“整体”柱截面,而是服从整体的钢筋笼的截面。至今为止,尚未查阅到有任何一本著作谈及。我们拟在基础结构的有关技术文件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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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结构专业的诸多学识和某种学识的诸多当面仍旧存在大量的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有些看似很小,但有实际应用价值。

28、锚固长度怎么定义?

把受拉钢筋安全地锚固在支座中所需要的钢筋长度。 29、

1、通常,设计师不会把力学分析的内力结果提供给施工方面;施工人员基本没有条件进行整个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如此这般,何以要求施工人员判断何处受压何处受拉?当然可以通过一般的结构概念大致判断,但并不准确,可靠性不高,要有长期经验和比较深厚的功底才有把握。另外,梁上部通长筋要按受拉考虑。

2、03G101-1不是强制标准,但里面肯定含有与规范中强制性内容相同的“具体化”了的内容。如果设计者未选用,就不具备任何功能;如果设计者选用,就是正式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03G101-1编制所依据的规范为设计规范(见总说明),未考虑GB50204-2002的计算方式。

3、架立筋是“一般”构造需要,通长筋是“抗震”构造需要。架立筋的功能从字面上可知大概,但通长 30、何为4肢和6肢箍

对梁而言,箍筋垂直方向的根数为n根,则为n肢箍。 31、

1.请问陈总现浇楼梯的施工缝应留置何处(是梯板跨的1/3外吗)?

我们多年来为方便施工将楼梯施工缝留置在平台梯梁处(即梯跑第一步位置),此留置方法不规范,但已是传统做法,且施工方便,请陈总指教?

2.《混规》GB50204-92P36页规定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请问陈总我们西昌地区属于九度设防区,框架结构纵横向均设置有框架大梁,这该如何设置施工缝?(如留置在板跨中部1/3范围内正属于楼板无负筋的薄弱区域,我们地区楼屋面板开裂现象较普遍,我们这里地基较差,四季温差较大。可否将施工缝留置在横跨大梁上部,板底20-30mm处?) 发表时间: 11/10/2003 于 下午9:11 | IP 已记录****

1、现浇楼梯的施工缝问题我没有进行研究,也没有实践经验,无发言权。 2、9度地区的结构,最好把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传统方法,改为一层一次性浇筑,施工缝留在梁顶,与国际接轨。这需要改进施工工艺,改革工法,是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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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当梁纵筋为两排或以上时,箍筋的弯钩是否应钩住第二排或以上的纵筋,详98ZG003中的勘误表中有此做法,而实际工程都只钩住第一排,请问正确的做法?

发表时间: 10/10/2003 于 下午5:21 | IP 已记录**** 只钩第一排,但角度要更大一些,否则弯钩会与第二排筋相顶

33、请问钢筋混凝土柱在下层柱混凝土浇筑多长时间后(或者说混凝土的强度达到多少后),对上层柱的主筋进行电渣压力焊比较合适,混凝土规范好象没有对这种技术间歇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但我认为应该要有一定的强度要求的,如果混凝土的强度不够在施工是很容易造成钢筋与混凝土脱离而导致没有“握裹力”造成节点出现质量事故。

发表时间: 17/10/2003 于 上午9:01 | IP 已记录****

1、通过计算后决定。计算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应有:电渣压力焊引起钢筋的摆动幅度、摆动力度、震动等对钢筋与混凝土结合位置的作用力与作用效应,混凝土要达到多高强度才可以具备足够的抗力。

2、通过经验决定。

3、即便采取可靠的稳定措施,也要等到混凝土初凝或常温下至少24小时之后 34、陈总:

我想问的还是有关异形柱的。

通常异形柱和梁都是同截面的,那么怎么来保证梁的有效截面呢?

1,参考《广东异形柱标准》为出柱边大与800,按1/25的斜率 2,参考平法中类似的的情况,可以按出柱边1/6的斜率来施工吗

请问,1,钢筋是不是按1/6的斜率来弯折的话就是代表钢筋的传力是连续的或者对钢筋质量没什么影响,而超过了1/6的话就是传力不连续或者对钢筋质量有影响呢? 2、现在新规范推行三级钢筋,但是有些厂生产能力显然还只局限在二级,对三级的生产技术水平本人很是怀疑。在一个工程中的三级钢筋居然连90度都弯不了,一弯90度就脆断。那么上述提到的弯折问题,若改用三级钢的话鬼才晓得质量怎么样了!!

烦陈总解答,谢谢!!

发表时间: 17/10/2003 于 下午8:24 | IP 已记录 ****

1、广东规定比较稳妥;

2、英国人按1/12,事实上1/6有些问题,但已经形成我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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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三级钢的关键技术是其中有钒元素,使钢材强度既高,塑性又好,合格产品的塑性性能可能比二级钢还要好。90度都弯不了的肯定是假冒产品。

35、请问陈教授03G101-1第53页剪力墙洞口补强构造的几个问题:1.若剪力墙bw分别为:bw<=400、400<bw<=700.Bw>700时,剪力墙洞口是贯穿剪力墙的那么剪力墙洞口的补强纵筋应设置几道了,其位置具体就在墙内什么地方,其间距要求是多少了。2、若剪力墙洞口是贯穿剪力墙的,其剪力墙洞口若把墙内局部的水平.竖向钢筋截断了,结构上如何处理。3.03G101-1第53页剪力墙洞口补强构造是否能用于短肢剪力墙,若不能,若真要在短肢剪力墙开小于800mm和大于800mm的矩形洞和直径小于和大于300mm的圆洞如何处理。4.03G101-1第53页剪力墙洞口补强构造图中剪力墙上圆形洞口直径大于和不大于300mm时补强纵筋构造能否用于梁上开洞(主梁和次梁或框架梁和非框架梁);若能用补强纵筋的具体位置和之间的间距要求是多么了;若梁上开的洞把梁侧面构造钢筋或受扭纵向钢筋截断了,结构上如何处理。

感谢陈教授上次的回答了

发表时间: 22/10/2003 于 下午4:36 | IP 已记录****

1、2、加强筋设置道数应多于或等于墙筋设置道数。加强筋外缘距洞口侧面不小于保护层厚度;竖向加强筋由被截断的水平筋的15d弯钩“揽住”,横向由被截断的竖向筋揽住;间距满足暗柱、端柱的最小净距要求。

3、不适用于短肢剪力墙。如何处理,现在讲不合适,应由设计师提供处理方法。 4、不适用于梁上开洞。本标准构造图集有连梁开洞构造,但也不适用于框架及非框架梁开洞。现在讲梁上开洞构造不合适,应由设计师提供处理方法。

36、在00G101第33页和03G101第47页端部暗柱墙中暗柱部分大于Lae。还要做15d吗?

在03第33页,当受压时。可不做弯钩。但是柱子也是受压构件,就可以不做弯钩。这样跟我们实际做法有矛盾呀?我们在用hpb235钢筋时,都要做弯钩的

在03第47页的转角墙的外边水平筋的做法。我有点看不懂呀? 03的修改图出来吗?

发表时间: 24/10/2003 于 下午7:51 | IP 已记录****

1、水平筋走端部暗柱外皮,无论走多长,都属“不完全”锚固,必须弯钩15d. 2、柱子是“弯压构件”,而不是“受压构件”,柱纵筋非受压筋。 3、再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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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在36页中纵筋绑扎接头在同一根钢筋是0.3Lle,还在焊接,机接连接中需要离开35倍的d或者是500mm,在通常的情况下0.3的搭接长度是小于500mm的,请问这是什么原因.谢谢您的指导! 发表时间:

24/10/2003 于 上午8:22 | IP 已记录****

这是新千年规范规定,应该有试验结果作支持,因此必须遵守。但我尚不了解有关试验资料。

38、地下室的柱属于“基础结构”的柱,宜全高加密。

39、转角墙的内侧水平筋伸至对边≥LaE,是否可以不加15d弯钩?如:剪力墙厚度为400mm,砼强度等级C40,水平钢筋为Φ12,伸至对边锚固长度为385mm≥LaE=348mm,此时内侧水平筋是否可以不加15d弯钩?

要加15d弯钩。水平筋受剪而非受弯,其端部不完全是锚固的概念,更重要目的是实现墙体转折部位的整体可靠性。

40、

1、图集中关于纵向筋在端支座锚固有的要求是≥0.4lae且加15d弯钩,据我理解有两种情况(剪力墙水平筋锚入端柱和楼层框架梁纵筋锚入端支座)当直锚≥lae时可不设弯钩,其它情况必须是纵筋伸至对边且加15d弯钩而不管其直锚长度是否≥lae,是这样的吗?

2、图集P47中,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筋锚固要求是≥lae且加15d弯钩,是不是写错了?应是≥0.4lae且加15d弯钩?

3、P40页中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只适用于抗震框架柱、剪力墙上柱和梁上柱三种吗?剪力墙暗柱和砌体结构中构造柱用加密吗?(施工中这点很多人吃不准)

4、框架梁纵筋有三排时应在什么位置断开?(是ln/3还是ln/4?或是其它?) 5、剪力墙结构中,顶层暗柱和连梁纵筋收头时应该是梁筋包柱筋还是柱筋包梁筋? 发表时间: 30/10/2003 于 下午8:25 | IP 已记录****

1、是。注意非抗震屋面框架梁下部钢筋有所不同。 2、是,已经修正(见03G101-1修正备注)。

3、凡配有纵向钢筋的构件均适用(不包括配置双向钢筋的墙身或板)。剪力墙暗柱与砌体构造柱的纵筋搭接范围箍筋也要加密。箍筋加密的作用是增强混凝土对钢筋的粘结力,凡是纵向钢筋的搭接,均需要这种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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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排可按ln/4,若“嫌长”可由设计师令行说明。 5、柱筋包梁筋。

41、1、有的梁需设置二排钢筋,有人建意:把二排钢筋吊在一排钢筋上,不需和箍筋绑扎,只保证其位置。是否可以?

2、一、二排钢筋的允许最大间距是多少? 发表时间: 07/11/2003 于 上午6:20 | IP 已记录****

1、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应保证二排筋在浇捣混凝土时不发生位移。如果简单地“吊”住,浇注混凝土时有上浮的可能性。

2、二排筋与一排筋越接近,二者合力中心的位置越高,所产生的抗力越大。但二者有最小间距要求,以保证混凝土对两排筋均实现可靠粘接。设计时,梁的有效高度也是按以上两个原则考虑的。因此,两排筋通常只有最小净距要求,而无最大间距规定,当然可以这样理解,最小净距即为(设计者考虑的)最大间距。

42、箍筋的功能有三:一是受剪,二是受扭,三是固定纵向钢筋。由此可推论箍筋弯折内径应稍大于或等于角筋半径,同时要大于或等于钢筋的最小弯折半径(与钢材的性能有关)。 43、剪力墙是为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力而设。多层结构的柱基本能够满足抗力要求,一般不需要设置剪力墙。现在多层或小高层住宅采用的结构方式,不属剪力墙结构,应属异型框架结构,其适用的规程正在编制。

44、1、通长筋源于抗震构造要求(见GB50011-2001第6.3.4条),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梁上部不应少于2根直径14的钢筋。

2、通常梁支座负弯矩筋直径都大于14,所以,在1/3跨处断开后,需要与规范需要的2根不小于14的钢筋搭接(每跨搭接两处)。但是,设计工程师通常将所配负弯矩筋其中的两根角筋直接用做通长筋,不再改换小直径,所以,该筋可以在跨中1/3范围的任意位置进行搭接(每道钢筋每跨搭接一处),只要在该范围内,并不要求两根钢筋的搭接位置一定要对齐。 45、1、框架受横向作用(如地震作用)时,框架梁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拉、压反复作用,并非仅仅受压。

2、弯锚时规定直钩长度为15d,没有规定要大于15d。

3、不能以满足钢筋弯锚时的直锚段长度要求为标准确定柱截面高度,在既定柱截面高度下如果不能满足直锚段长度,应在选配钢筋时采用较小直径的钢筋。

46、框架梁在支座或主次梁相交处(梁顶面标高一致),箍筋的设置有以下两种做法,哪种更合理:

1、降低主筋在下的梁的全部箍筋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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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仅降低相交处箍筋高度,即支座附近和跨中部分梁主筋保护层不一致,且钢筋在高度位置有一个相对明显的弧度

发表时间: 15/11/2003 于 下午6:34 | IP 已记录****

第1种方法比较合理。但如果设计方面按双筋考虑的话,梁计算高度就应减去一个纵筋直径。

当设计者对两向交叉的梁计算时,如果对梁有效计算高度多减去一个(与其交叉的梁的)纵筋直径,那么两个方向的梁可上下正常交错,但这样做有些“可惜”,因为尽量利用既定梁高度是设计者的普遍心理。于是,这个棘手的事情就留给了施工方面。当梁侧面与柱边缘不一平时,可将另一方向来梁的交叉钢筋入节点后斜向抬高(或斜向压低)越过钢筋,这样不影响节点外梁钢筋的正常构造,但施工将变的复杂

47、陈教授您好,有下列问题向您请教

1、今天您回复过柱在阀板基础处的锚固问题,非常感谢,我还有个问题是,柱在基础梁内锚固的部分,是否有柱箍筋,如有间距应该怎样布置?

2、剪力墙用于定位的水平梯子筋可否代替剪力墙水平筋(施工中经常这么做),如果可以代替,是否可以等强代替,搭接应该怎样搭接?

3、工程中框架梁的高宽比很小即相对来说,梁宽较大,设计意图为提高大开间房间净空,但有的部位出现框架梁比框架柱宽的问题,以前的施工中梁比柱宽的很少,一般认为柱包梁,我的问题是梁包柱是否合理,如果这样是否为梁钢筋直接穿过柱,锚入端柱或剪力墙,如果端柱也比梁窄怎么办?

1、一般基础梁比柱窄,虽然构造上采用加侧腋的方式做到“梁包柱”,但柱纵筋在基础梁高范围仍需箍筋固定。箍筋用非加密区间距,可以不用复合箍。

2、无所谓代替,只要与水平筋同规格同构造,可为水平筋,否则不可。

3、梁比柱宽时,十子相交梁在柱的四角、丁字相交梁在一横中部柱宽范围,要附加“入柱”箍筋。

48、框架梁有上部支座三排钢筋,第3排钢筋长度如何计算? 发表时间: 18/11/2003 于 下午7:07 | IP 已记录**** 设计者应做交代。

如果设置三排,可能第一排1/3跨度打不住,若如此,第一排要按设计者意图加长,第二排取1/3跨度,第三排取1/4跨度。

49、钢筋的“预算长度”和“下料长度”是两回事。“预算长度”按各段细部尺寸加起来即可,若是HPB235钢筋则两头要加180度弯钩(12.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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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料长度”则需要在“预算长度”的基础上,扣减钢筋加工时的“弯曲伸长值”的影响。“弯曲伸长值”与弯曲的角度有关,与钢筋的直径有关。具体数值和处理方法,可参看《钢筋工》等书。

50、框架柱在加密区的焊点‘不宜’怎么理解 发表时间: 23/11/2003 于 上午8:17 | IP 已记录****

1焊接后,理论上已经为一根钢筋,而且做破坏试验其断点不一定在焊点位置。 2、但实际上往往做不到,不乏由于人为的因素导致焊接质量存在严重隐患的事例,而其失效概率中又未考虑人为不利因素。因此,对我国建筑施工人员的焊接技术和质量谁也不敢过高估计。

3、严格控制焊接部位和接头百分比,是保证结构整体安全的比较有效的手段。

51、例如:当设计在梁上部钢筋设两排时,要是梁面够宽第二排钢筋也放在第一排时钢筋间距也满足时,能否把第二排钢筋(长度不变)提上来放在第一排?

发表时间: 21/11/2003 于 下午8:50 | IP 已记录****

设计原则是这样的,但施工单位无改动设计的权利。设计者把能够在一排放得下的钢筋排成两排,如果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话,不排除有特殊考虑的可能。

52、相对独立的异形墙肢配足箍筋后不必加水平分布筋。

53、一根钢筋通常指“一跨”或“一层”中的某根钢筋。结构中任何连接都不会绝对不允许,要掌握“不应”、“不可”、“不宜”在“度”上的区别。

54、根据规范要求,非框架梁和非抗震的框架梁可在近支座1/3跨度连接,抗震框架梁可在此范围但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

55、不小于250指“受力钢筋”的搭接,对架力筋保证总有一根箍筋同时与这两根相错150的钢筋相交叉并绑扎即可。

56、起点定在450而不是430,应该是结构中的“取整”传统;为什么定450而不是取整定为400,应该是楼板与梁身形成阴角本身具备的较强约束刚度可以非常有效地阻止梁侧向裂缝的发生。严格执行的话,等于450时,底筋为一排时要加两根侧面构造纵筋,为两排时仅需加一根。

57、单边考虑时,钢筋根数为偶数,50%可行(也必须交错);若为奇数,就无法做到50%。纵筋交错连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在抵抗横向地震作用力时,不出现薄弱层面,所以,隔一错一的交错方式是实现整体50%交错的的优选方案。

相邻两根必须交错,不可以两两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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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陈教授你好,我想向您请教几个问题:

1、框架结构中,板的上层负弯矩钢筋,沿次梁(短跨方向)布置的通长钢筋和沿主梁(长跨方向)布置的钢筋,哪个在最上层?

2、柱、梁的保护层一般为25mm,而次梁的上层钢筋放置在框架梁的上层钢筋上,同时框架梁的钢筋要伸入柱主筋内侧,施工中是否可将框架梁的上皮及两侧钢筋的保护层适当加大?

发表时间: 01/12/2003 于 下午8:46 | IP 已记录****

1. 从上往下,第一层:板上部负弯矩筋、主梁箍筋;第二层:主梁上部纵筋、次梁箍筋、板负弯矩筋的分布筋;第三层:次梁上部纵筋。

2. 次梁上部保护层加大(一个主梁纵筋直径)。梁柱等宽,梁侧面保护层加大。 59、发表时间: 01/12/2003 于 下午8:37 | IP 已记录**** G101平法图集不包括转换梁的构造,现阶段应由具体设计者设计。

60、你说的接茬砂浆应该是指:在砼浇筑开始时在施工缝部位先坐一层与砼配比相同(不加石头,其他不变)的砂浆,这层砂浆起结合作用,可以避免接茬露石,“烂根”。在施工中振捣砼时砂浆与砼完全结合为一体,避免出现硬接茬。施工缝在浇筑前尚应清理干净杂物,浮石,未结合的砂浆,润湿表面。

对于浇筑完的砼采用砂浆事后找平,初凝后找平不能有效结合,已经属于构造层了;初凝前找平,工地上常见的做法是为了便于施工在(楼板)砼表面覆盖砂浆收平抹光,如果是保持砼厚度不变,这种做法是间接改变砼配比,或者是减小了板的有效厚度。如果是一次作成找平层就要加上找平层厚度,一般不宜超过20。

但是在砼缺陷的修补中允许使用高强砂浆修补局部蜂窝麻面。这就是属于陈教授说的特殊砂浆有特殊用途。

对于你说的因为某种原因未浇筑完成,施工缝留在不宜留置的位置。在二次浇注前,要先清理施工缝,凿掉未振捣密实的砼,压力水冲洗接茬,高强砂浆结合层,采用比原设计高一个强度等级的砼浇注完成。注意,要在砼终凝后并有一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因为在初凝后终凝前进行施工对原砼扰动会破坏强度。

你所说的如果用砂浆是为了找平是不可取的。

只有作好施工中的过程控制,减少质量问题,才是最好的办法。

61、楼板角区双向设置的负弯矩筋可互相绑扎,因此不需要再加分布筋。分布筋出角区后再加,并与郊区筋“构造交错”150(不属于搭接)。角区不可以只配一个方向的负筋。

62、何为刚性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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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方向比较坚硬,水平方向刚度较大(较难变形)的地面。 可以从“刚性”一词的字面含义理解。

质地坚硬,竖向比较坚硬,横向压缩变形小的地面为刚性地面。

63、搞结构最忌“琐碎”,要坚强、雄壮、大方、大气、舒展、匀称。基础插筋是主体结构的起点,“万丈高楼平地起”,刚要向上挺出,就在基础中插进一些短钢筋头子接起来的柱跟,是不是有些猥琐、晦气?

64、框支柱是否仅算转换层一层或从基础至转换层板顶都算框支柱?关系到纵钢筋及箍筋的构造。

本图集的框支柱与框支梁不可用于转换层。转换大梁以及转换层柱应由设计者设计。 继续请教陈教授:

发表时间: 03/12/2003 于 下午8:24 | IP 已记录****

既然“本图集的框支柱与框支梁不可用于转换层。” 那么,本图集的框支柱与框支梁的实际应用范围是什么呢?

因为,明明是剪力墙的竖向插筋生根在框支梁上,也就是说,剪力墙以框支梁作为“基础”了。如果不能说是整层的“转换层”,也应该是进行了局部的“转换”吧?

发表时间: 07/12/2003 于 下午10:13 | IP 已记录****

框支梁、柱构成的框架实际上就是起转换作用,规范、教科书对框支结构有专门计算方法,并且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之一。但工程界习惯所说的转换层、转换大梁,是结构在相对高位进行的改变建筑结构原有布局的转换,其转换方式有多种,计算比较复杂,构造亦缺少统一做法。本图集的构造不适用于相对高位的转换层,仅适用于底部一、两层的框支梁柱,或称为“转换”也可以。

65、按照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理念,只须“保证质量”,不可以“提高质量”。即要考虑如何“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而非“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66、一端与柱、另一端与梁为支座的梁构不成框架,没有必要按框架梁的构造。保守的做法可以与柱相连一端按框架梁(KL),与梁相连的一端按非框架梁(L)。

67、陈教授你好:

03G101-1中48页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的锚固从板底起算,如果剪力墙顶部有梁,如框架梁等,竖向筋能不能从梁底算锚固?如果能算,剪力墙的一侧和梁的一侧再同一个面上,墙竖向钢筋放在梁内还是梁外?

发表时间: 04/12/2003 于 下午8:55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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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顶部的暗梁或边框梁不可能独立于刚度极大的墙体而存在,而实际上是墙体的一部分。从梁底起算锚固,是把暗梁或边框梁当成了剪力墙的支座,这在概念上完全行不通。如果进行改进,也只能是建立将边框梁(不包括暗梁)当作剪力墙顶部“刚性边缘”的模型来推演其构造。

如果剪力墙的一侧和梁的一侧再同一个面,那么从外到内依次为:剪力墙水平筋( 一层),简力墙竖向筋和暗梁箍筋(二层),暗梁纵筋(三层)

68、请问陈老师:

柱的箍筋需全长加密的,柱箍筋有弯钩位置的(即开口处)在柱上要怎么叠放,有弯钩的开口处可以在柱的对角线上一层一层叠放吗?

还是沿柱四边一边一个这样一圈一圈叠放,这样子对柱的结构各有什么影响吗?又要麻烦老师具体答复了。

谢谢!

对角交错即可。这是出自结构的对称原理,没有实际的试验资料。

69、03G101-1图集第55页提到“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其中柱外侧纵筋配筋率如何计算?

1、“柱外侧纵筋”是不是包括柱的“角筋”?

2、如果是所有柱纵筋的总配筋率,就是把纵筋的总截面积除以混凝土的总截面积。 但现在求的是“柱外侧纵筋配筋率”,也还是把柱外侧纵筋的截面积除以混凝土的总截面积,而不是除以“一半的”混凝土截面积吧?

3、按柱外侧纵筋的截面积除以混凝土的总截面积来算得“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的话,则柱的总配筋率很可能>3%, 此时柱箍筋有什么特别要求?如箍筋焊接等.

请陈教授指教

发表时间: 07/12/2003 于 下午10:42 | IP 已记录****1.

1. 包括两根角筋。

2. 是除以柱总截面积。但应注意,如果计算梁的上部或下部纵筋配筋率,则应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而不是总截面积,即梁“有效”截面积为梁宽乘以梁的“有效”高度(当配一排筋时为梁高减35,两排筋时为梁高减60)。

3. 新规范中已经没有对总配筋率大于3%时采用焊接箍筋的硬性规定,仅对非抗震柱总配筋大于3%时,除对箍筋直径、间距、末端弯钩角度及平直段长度有要求外,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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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筋也可焊成封闭环式”,但抗震时无焊接箍筋的要求。箍筋的具体要求条文较多,请参阅规范GB50010-2002、GB50011-2001、JGJ3-2002。 70、请问陈老师:

1 柱子的保护层3公分,是将砼预制保护层块邦在柱主筋还是箍筋?

2 柱子的保护层邦在柱钢筋上对量的要求是什么(比如说3米3的柱高在其四个柱面上保护层需要怎么绑才算够?)有的说隔1米在两边绑2个保护层块,有的说是每隔60公分绑保护层,请问具体要怎么做才算符合要求呢?好像都没有一些明确的做法.

3 柱子的拉筋在设计中是两个钩都是同一边的,拉住柱主筋后绑扎,工地上是用做S钩的,这样可以吗?用S钩的或两个钩的方向都在同一边的,其弯钩的水平长度是不是都用10d. 4 还是柱子拉筋的问题,如果没有钩在柱子主筋上而钩在箍筋上对结构有什么影响?柱子的箍筋和拉筋都必顺要弯135度?

发表时间: 06/12/2003 于 下午9:36 | IP 已记录****1

1 柱主筋。 2 以浇筑混凝土时不使钢筋笼移位为原则,还要取决于文明施工。 3 可用S钩,都是10d。 4 拉筋是为直接拉住纵筋而设,拉在箍筋上等于间接拉住纵筋,肯定比直接的效果差;是135度。

71、结构有数不清的特殊情况,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内侧较短的拐角墙要全部用箍筋,不必重复设置水平筋,此时,可以考虑将此拐角暗柱作为“异型端柱”对待,水平筋不必绕过去

72、满堂基础,底部筋宜在跨中1/3范围,顶部筋宜在柱网轴线两侧各1/4跨度范围,按搭长即可。楼板筋与基础板筋上下相反。

73、对柱而言,箍筋的作用是制造三向受压条件,体积配箍率应以(箍筋圈住的)核心面积计算,这是没有疑问的。对暗柱而言,采取与柱同样的计算方式有利于统一。但是,由于暗柱不可能脱离墙身而独立存在,若考虑其特殊性则有必要与柱有所区别,以免概念发生混淆。当然,只要规范明确规定如何计算,大家应按统一标准。

74、挑梁侧面构造纵筋设置同跨内梁。

挑梁箍筋非常重要,设计若没有注明,属于疏漏,施工不可瞎猜,应由设计方面补充注明。

75、陈教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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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工程有预应力梁柱,因设计时考虑不够充分,现预应力穿管发现钢筋密集,穿管困难,波纹管直径65-80,柱子为500*800(柱主筋三级钢32),现在准备采取以下措施调整: 1、调整钢筋位置,保证预应力管通过,柱子纵筋少数用短筋点焊拉接定位,少数错不开的就斜向伸至第二排,请问是否可行?

2、根据以上措施调整后,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是:内排柱主筋只有1根或2根,箍筋又如何设?另外,梁柱节点处钢筋密集,不仅有钢筋锚固,而且横向(梁内)和竖向(柱内)预应力管同时穿过,空隙很小,很不容易保证砼的浇灌质量。

请问陈教授如何处理最佳?

问题可能出在梁和柱均采用预应力上。

设计为什么要采用预应力柱?柱采用预应力后,轴压比增加,对抗震不利。如果是非抗震或抗震等级比较低,采用预应力柱亦可,但设计方面应预先考虑好钢筋的布置问题。如果如您所讲节点区挤成这种样子,说明设计方面考虑不周,比较好的处理方案是由设计者调整柱截面尺寸,否则很难保证节点质量。

76、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图的“端柱”都是矩形截面,其0.4LaE都是从矩形截面的端柱边沿算起。现在的问题是:当端柱带有“翼缘”时如何处理?例如本图集的GDZ1,在600*600的端柱外带有600*300的翼缘,当剪力墙(本例是连梁LL1)的水平分布筋伸入端柱时,其直锚水平段长度——

(1)是从“翼缘”(600*300)的边沿算起?

(2)还是从端柱的“矩形截面”(600*600)的边沿算起?

如果采取(1)的做法的话,那么φ12的水平分布筋在“翼缘段”(600*300)中已经满足一个锚固长度LaE的要求了,根本不用伸入“矩形截面的端柱”中去了。但这样做合适吗?

请陈教授指教。发表时间: 09/12/2003 于 下午8:34 | IP 已记录****

两个问题提的较有思想。这是尚未完全解决好的诸多问题之一,其症结在于走表皮时锚固效果要不要“打折扣”的问题,因为地震时墙身剧烈摆动可能会使未生根的表皮筋蹦出。假如我来具体处理这样的工程情况,有可能会考虑墙水平筋与“翼缘”箍筋进行搭接(而不是锚固),并将端头设直钩“扎入”墙柱。总之这是03G101-1中未解决的构造(其实谁也做不到“包打天下”),现阶段应由具体设计者提供解决方案。

77、请问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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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桩芯用C30无收宿细石砼填芯,其砼可否参入微膨胀外加剂UEA.?这个是无收宿的吗?

2 柱钢筋的保护层本来是用预制砼块来绑在柱筋上的,现在钢筋工提出是否可以用直径6毫米的钢筋焊在箍筋上来做保护层?如果不行,有什么理由?

我想箍筋尺寸准确的话,用短钢筋焊在箍筋上更能保证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因尺寸已定死了,浇砼时也不会跑掉。

CDF用“短钢筋焊在箍筋上”的做法不妥: (1)梁、柱箍筋的保护层要求为15mm;

(2)焊短钢筋时,搞不好会“咬肉”,使箍筋受损。

还是预制一些砂浆垫块(带绑丝),用绑丝拧在箍筋外侧为好。 ///可添加UEA,但控制置换量到不收缩程度即可。

箍筋本来直径不大,施焊时会咬去一块,同时残余应力会影响强度的均匀性。

///现在施工中的做法是另外加一箍筋专门用来焊保护层的,与柱箍筋放在一起,并在四个边角和边中间都用直径6MM的钢筋焊做保护层.

请问陈教授这样没有什么影响吧? 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

///现在施工中的做法是另外加一箍筋专门用来焊保护层的,与柱箍筋放在一起,并在四个边角和边中间都用直径6MM的钢筋焊做保护层.

请问陈教授这样没有什么影响吧? 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

///除了砼垫块,现在市场上有一种塑料保护垫,有墙,梁,柱等专用,不同直径,不同规格,直接卡在钢筋.但是我周围应用的还不是太多.

///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高承载力,自锁定,不脱落,不破碎,操作简便,且彻底消除了传统的石子,水泥保护层的不稳定隐患,

我刚才在网上搜索,这方面信息不少,采用工程塑料,我以前担心的是这种卡子的强度,怕压碎.因为当钢筋制作有偏差时,要保证保护层厚度,垫块要受很大的压力

相关信息http://www.hbeb.com/info_product/2003-11-07/20031107111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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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用钢筋头不好,因为这样会使砼浇注完成后,钢筋头留于空气中,造成腐蚀,时间久了会影响结构。

78、基础梁顶部钢筋可在柱左右各1/4跨度范围内连接并控制接头百分率;底部钢筋可在跨中1/3跨度范围内连接。

79、柱子钢筋的变径直径上比下大时,要在下面一层连接。

80、钢筋搭接连接的实质,是混凝土做“媒介”分别粘接两根钢筋,如果两根钢筋离开一定距离(英国人的做法),效果肯定更好一些。但是我国的传统做法允许(其实是要求)两根钢筋紧挨在一起,所以搭接长度比较长。如果按英国人的做法,在国内反而找不到依据了。

81、请问,假使转角墙柱两侧水平筋直径不同时,是在直径较大的一侧搭接还是在直径较小的一侧搭接呢?

要转到直径较小一侧搭接,以保证直径较大一侧的水平抗剪能力不减弱。

82、梁比柱宽的端支座怎么锚固呢?/

03G101-1中没有提供此构造,所以应由设计者补充设计。

83、今天看了陈教授的话:

当跨中“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上部角筋时,每一根通长筋有两个搭接位置(如03G101-1图示);当跨中“通长筋”直径与支座角筋直径相同时,每一根通长筋有一个搭接位置(见03G101-1相应图注)。

从上面的话可以看出,“通长筋”的直径可以小于支座上部角筋。但是,一般的设计往往使用“通长筋”直径与支座角筋直径相同。

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通长筋”的直径不可以大于支座上部角筋。例如:我见过一个设计,梁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而支座上部角筋为4φ16,这应该是错误的吧?

发表时间: 07/1/2004 于 下午9:12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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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规》6.3.4第1条和《高规》6.3.4第1条规定,(对于框架梁)“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两根纵向钢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梁跨中配直径25,支座配16,对结构虽然没有什么坏处,但没有必要这样做,估计是设计失误。

84、最好从柱截面需要变大那一层的下面一层就开始变大截面。也许设计方面就是这样处理的,从第四层开始变大,可能真正需要变大的是从第五层开始。

85、框架梁的截面高度较小,开洞后必然削弱,究竟削弱多少,不经过实际计算很难推算,故不应在构造中解决,而留给设计者自己处理;剪力墙连梁截面高度较高,有较高的刚度储备,开一定大小的洞,以构造方式即可以解决。

86、1.当仅一层框架,即底层框架上部砖混结构的综合楼,底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是按“楼层框架梁”(P54)还是按“屋面框架梁”(P55)的构造选用图集?

2.图集P54,抗震框架梁端支座下部纵筋伸至柱外边且≥0.4LaE,而上部纵筋仅要求伸入支座≥0.4LaE后下弯15d,没有要求伸至柱外边,实际施工时为避免局部钢筋密集上部纵筋是否可以只满足≥0.4LaE后下弯15d,而不伸至柱外边? 伸至柱外边也没错吧?

3.砖混结构中的单梁,两端是240*240的构造柱,单梁钢筋的锚固若直锚满足12d时是按12d、还是按≥0.4La(LaE)+15d?

03G101-1适用于“现浇混凝土结构”,你问的第1、3两个问题属于砌体结构的问题,如果选用03G101-1是设计者扩大了使用范围,问题最好由设计者解决。

1、该问题是砌体结构中的“墙梁”问题(详见GB50003-2001),既不能按03G101-1中的“楼层框架梁”,也不能按“屋面框架梁”,但可以借鉴“框支梁”,不过其构造也不能照搬(其实也无法照搬),要经设计者按墙梁要求进行调整。

2、图集规定的很清楚:“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 3、这不属于03G101-1解决的问题,应由设计者出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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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锚固可以简单的分成弯锚和直锚! 弯锚时平直段的0.4lae是必须满足的! 大多情况下弯锚比直锚要节省钢筋!

88、暗柱设计的拉筋在竖向布置上不可以隔一道箍筋拉一道,至于隔一道纵筋拉一道应按设计。设几道拉筋应按设计,不存在每根纵筋必拉或各一拉一的规定(因暗柱并不是“柱”)。

90、规范改了术语,我们必须与规范保持一致。过去所提的贯通筋与现在的通长筋没有任何区别,我本人也认为将业界已广泛接受的贯通筋术语改成通长筋并无必要。可能的解释是:从字面上感觉,贯通筋不改变直径,而通长筋是可以改变直径的。

03G101-1中,原位标注的钢筋包括通长筋,与集中标注的通长筋是同一根,但不一定与集中标注的通长筋直径相同。规范规定的通长筋直径并不大,且可与支座负筋搭接完成“通长使命”。不过设计工程师通常简单地将支座负筋中的两根(或多于两根)直接伸至跨中与对面来筋搭接作为通长筋,钢筋直径往往比规范规定的最小直径大,但设计施工都方便。

91、平法第49页,在计算lc时需用到墙肢长度hw,在一段直墙中,有多个YAZ,请教应算到哪一个呢?

发表时间: 04/3/2004 于 下午8:48 | IP 已记录**** 只考虑端部的,本来就是“边缘构件”的lc。

92、暗柱是剪力墙的一部分,暗柱不可能独立于墙肢而存在。暗柱的功能一是集中安放整片剪力墙需要的抗弯钢筋,二是构成剪力墙肢的加强边缘。

93、端柱请看第11.7.17条;扶壁柱用于较薄墙体支承较大梁时墙体的局部加厚;暗柱为翼墙、转角墙和“非墙周边位置的边缘构件”(墙周边要设端柱)

94、框架柱在梁范围内的那一段箍筋?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只需要在放梁筋的同时,将柱子的箍筋套上,就是先放梁底筋,再套柱子箍筋,然后放梁面筋,等梁筋扎好后,再扎柱子箍筋即可,我们这时都是这样施工的.

95、抗扭筋的搭接按受拉连接,构造筋严格讲不属于搭接,属构造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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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陈教授:

有这么一问题:在框架或砌体的构造柱中,经常用12或14的光圆一级钢,如果钢筋的直径达不到施工规范的要求,差一点。但是其力学指标及其它指标满足要求。这种钢筋能用于构造柱中吗?为什么?其影响有多大?

发表时间: 04/3/2004 于 下午8:58 | IP 已记录****

直径如果达不到标准,说明生产工艺不严格,其力学指标是否达标就很难说了。不过,如果单纯直径差一点应该是可以用的,对结构的影响不大。

97、梁端承受剪力最大,施工缝在此对受剪不利。

98、左边接头是左端上部位于角部的负弯矩筋与集中注写的“跨中通长筋”连接,右边接头是集中注写的“跨中通长筋”与右端上部位于角部的负弯矩筋连接,三段钢筋共同构成“全跨通长筋”。如果跨中通长筋设计直径较小,这种构造最省钢筋;如果跨中通长筋设计直径与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相同,两端的负弯矩筋相对伸至跨中1/3跨长范围搭接一次即可,没有必要搭接两次(那样会浪费一个搭长)。

架立筋是架立箍筋的构造筋,它与负弯矩筋做“构造连接”而非“搭接”(因角部负弯矩筋自然也有架立箍筋的功能)。

99、宽扁梁系因为建筑层高受限制而不得不采取的构件形式。

100、现有一工程,地下室柱纵筋与上部结构柱纵筋直径与根数不同(上比下大/多),柱纵筋搭接位置,按03G101-1我的理解是,可以将下柱下端的搭接位置挪到下柱上端搭接。但能否将搭接位置挪到上柱下端搭接呢?否则下柱就有两处搭接头。

发表时间: 10/3/2004 于 下午10:13 | IP 已记录****

上、下柱尽量等强等面积代换为同样直径,然后:1、相同直径者在上柱连接,2、上柱多出来的锚入下柱。如果不代换,则不可以在上柱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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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如果是抗震结构,最好采用附加箍筋,可以承受往复荷载引起的内力(剪力)变号,而吊筋无此功能。 应优先采用附加箍筋来承担此集中荷载;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两种附加横向钢筋都同时采用的情况,如果真的有的话,那主梁的断面就应该考虑一下了;如果设计上两种情况都采用的话,那也只是为了图省事(反正钢筋也不用自己付款而已)。

102、1、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规定的是“标准构造”,解决普遍性的问题。如果做不到,可以由有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工程师进行修正。

2、同上条。

3、没有统一做法,要根据柱网密度的不同和其它因素整体考虑补救措施。施工中发生偏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模板支偏,二是模板与支撑刚度不够浇筑时发生偏移。两种都是质量事故,加强质量管理即可控制。

4、我们不提供与标准设计不同的办法,请按标准设计施工。

103、经反复慎重考虑,没有在修正版中加进在支座外进行连接的构造。因为标准设计以解决普遍性问题为主,一般不解决特殊性问题(事实上特殊性问题也不应标准化)。如果我们作出了在支座外连接的构造,就可能触动了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客观上引导施工界都普遍这样做。

当地震发生时,梁端部位反而比跨中受力更大。在梁端部位进行连接,尚缺少经受过地震考验的实例,也缺少专门研究试验实例。如果全国范围内都采用这种做法,万一经受不住地震的考验,就要酿成大祸。

于是,我们在修正版54至59页中增加了一条注:“梁下部纵向钢筋的连接应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5.1和6.5.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规程》中的规定内容,基本明确了只有掌握结构内力实际分布情况的设计者才有可能确定下部纵筋宜在何处连接与如何连接,而不掌握结构内力实际分布情况的施工人员仅凭经验或直觉是难以判断的,这样可以避免可能的失误。

104、点焊烧肉削弱截面,是人为造成的主要不利因素,应采用其他方式固定箍筋。仅考虑截面减小因此降低承载力是不够的,咬肉豁口处会有应力集中现象。当然,不到极限状态时不会出事。

105、具体工程的设计者最清楚设计意图,应请设计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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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图纸中主次梁交接处在主梁上每边3个间距50的加密箍,质监站来检查时说应是4个,要求整改,理由是原本梁上也有箍筋。还举了例子说:加你500元工资,是不是原来工资就没了呢?!

我认为这样做法不对,例子也不妥。用剪力墙与AZ关系差不多吧。配筋一样的在暗柱处剪力墙纵筋可以不做的。

发表时间: 17/3/2004 于 下午10:34 | IP 已记录****

一般较密箍筋取代较稀箍筋,但多放一道倒没什么坏处,也不属于错误,因为规范要求全是“≥”,大学教科书里才是“=”。

理解P62页三款,我理解应当是:当设计标明是附加N根箍筋,应是在原箍筋不变的情况下,附加;若采用图集的总配筋值标示,应理解除为次梁两侧应加设的总箍筋数量。另外,印象中好象陈老师在某贴内答复,主次梁交接部位,主梁箍筋照常布设。理解P26页三款,我理解应当是:当设计标明是附加N根箍筋,应是在原箍筋不变的情况下,附加;若采用图集的总配筋值标示,应理解除为次梁两侧应加设的总箍筋数量。

另外,印象中好象陈老师在某贴内答复,主次梁交接部位,主梁箍筋照常布设。 发表时间: 19/3/2004 于 下午8:31 | IP 已记录

主次梁交接处指主次梁相交重叠的部分,主梁在该处的箍筋照设的前提是次梁两角部纵筋的中心距离大于主梁箍筋间距。若小于或等于就没有设置的必要了。

107、1 p36机械连接中,相邻纵筋交错机械连接的间距\大于等于35d\是否应该为\大于等于500大于等于35d\

2 p38\中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中,若实际kz上面为上翻梁 (梁底同板底平),且柱顶钢筋锚入板内,就无法保证大于等于0.5lae的条件了,该如何处理.

3 p37图A节点图上标注:\其余柱外侧纵筋伸至柱内边弯下\与后边的注解\其余柱外侧纵筋?\不一致,是否应以后者为准.柱顶第一层,第二层是什么意思.

4 p24\五\中注2改过之后为\?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此处是否不改为好.锚固长度,若梁下部纵筋为620,则抗扭钢筋也是620吗.

5 对剪力墙暗梁,若梁侧已按设计绑扎了构造筋,则剪力墙水平筋还有必要在暗梁高度范围内配置吗

6 KZL侧面纵筋端部需进行横向弯锚时,其方向是否应分向两边.

7 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中的钢筋是指梁的上部筋,下部筋,还是所有的受力筋.上部,下部纵筋与梁侧纵筋肯定是分开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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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若结构设计说明中提到\框架梁柱的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墙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没有提到板的抗震等级,则板的应如何确定.

9 KZL的具体是如何定义的,现有一工程,为框剪结构,楼座±0.000以下,从下向上依次为地下室底板,地下室柱,地下室顶板,顶板处上翻梁(梁顶为±0.000板顶,该梁形成封闭夹层),±0.000板处的普通下翻梁(不形成封闭夹层),,±0.000板,以上为剪力墙,则此普通下翻梁是不是也应属于KZL.

10 (1) p47提到的\转角墙水平钢筋构造,若设计未提,是否只要满足水平筋交错搭接的左边起点距暗柱边缘≥0即可.

(2)在我看到的图纸上,对地下室挡土墙转角处,其外侧水平筋,采用两L型钢筋绑扎搭接,这样符合规定吗.

发表时间: 17/3/2004 于 下午10:15 | IP 已记录****

1、焊接有两个条件,机械连接仅有35d一个条件,图上注的明明白白。 2、柱钢筋任何时候都要伸至柱顶,不可锚入梁底的板内,该情况要用A构造。 3、后边注解指两层钢筋的关系,第一层钢筋弯钩与第二层钢筋弯钩相正交,来自柱的两个边。

4、是指钢筋直径的多少倍,而非具体数值。 5、无必要。 6、分向两边弯锚。

7、是指同一部位的钢筋。上部筋与下部筋不要混着算。 8、板通常不抗震。

9、地下室顶板位置属于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顶板以下属于基础结构,不归03G101-1。现阶段由设计者设计,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尚未编制。

10、(1)转角墙两边配筋较大者转过墙角与配筋较小者连接;若配筋相同,那边转过墙角均可。(2)地下室外墙可以这样处理,但不属03G101-1的内容。

108、尽管用于植筋的某些种类结构胶的使用说明声称多少倍钢筋直径即可满足要求,但绝不可用于悬挑梁受拉钢筋的锚固。采取在框架柱上打孔植筋补做悬挑梁的做法有很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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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一项工程有数百根甚至上千根梁,如果一根一根去定延伸长度,事实上很难操作,也无此必要。规范中的规定,系建立在内力分析结果为精确结果的前提下,而事实上,混凝土结构因其所用材料既非均质也非连续体,所以不存在精确解,只存在控制解。1/3净跨的规定,可以控制2/3左右的梁。

110、仔细看。不明白之处,先请教具体工程的结构设计师。

钢筋搭接的含义并不是两根钢筋绑在一起(靠绑扎是传递不了多大力的),其搭接机理仍然是混凝土对两根钢筋分别粘结。英国的做法是搭接的两根钢筋必须间距≥25且≥d,要求其中的一根按1:12斜走过去再保持要求的距离平行相错,所以,两边不同直径与间距的钢筋“搭接就是”,不要顾及两两相挨,有一定间距混凝土对钢筋的粘结效果更好。

111、上柱直径大于下柱在下柱搭接,下柱直径大于上柱在上柱搭接。

112、你好教授:

请问:如果剪力墙上部没有暗梁,那么,剪力墙水平在楼板中是否也应该有?就象03G101-1第48页??若墙上有暗梁呢?水平钢筋就到板底??

发表时间: 31/3/2004 于 下午6:44 | IP 已记录****

有无暗梁水平筋都设置到板底。48页顶部的水平筋为板的钢筋。如果水平筋是指板的水平筋,那“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筋锚入板上部保护层内了?是不是这样理解? 按图示,好象理解为剪力墙的水平钢筋更好一些。既板的钢筋按板的走,墙的按墙的走,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板、墙水平筋在该部位重复,取消板的水平筋(主受力筋是与之垂直的吧),或在竖向错一一个D(间距)+D(竖向钢筋直径)或25+DMM。

发表时间: 02/4/2004 于 下午8:24 | IP 已记录****

板与墙平行的水平筋一般放在顶部第二层,所以墙竖向筋的弯钩不会锚到保护层里去。最上面的两根水平筋,因在节点内,已经不需要它发挥与墙身水平筋同样的抗剪强度,因此,采用板内的钢筋(实际上是板的分布筋)即可,当然用剪力墙的水平筋也可以,这不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113、剪力墙墙肢长度hw如何计算?

暗柱外缘至另一端暗柱外缘;端柱中心线至另一端端柱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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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陈总您好:

1、框架梁的通长筋为抗震构造筋,如果通用筋的直径与框架的负弯矩的直径不同时是否按图集的构造要求可以不要错开搭接(直径相同时也是这个问题),这样是否与施工规范规定的钢筋错开接头的要求不符合?

2、框架柱如果上柱钢筋直径大于下柱直径时,是否可以采用电渣压力焊,还是必须按图集采用上柱钢筋插入下柱?为什么?

3、04G101-3出了没有?还有《混凝土平面表示法构造及其详解》出了没有?在哪里可以购买?

发表时间: 29/3/2004 于 下午8:53 | IP 已记录**** 1、按图施工无错,但属于100%搭接。

2、可以焊,但应在下柱焊,否则不能满足上柱内力需要。 3、04G101-3已交印刷稿,下月可面市。《书》要等下半年出版。

115、我国的搭接允许两根钢筋并在一起一个搭接长度(但不允许一根钢筋与两根钢筋并列,即与第3根钢筋必须保持净距),既然并在一起,自然就绑在一起。搭接的实质,并不是两根钢筋相连,而是混凝土分别对两根钢筋的粘结,所以,两根钢筋间隔一定的净距离,混凝土对它们的粘结效果更好。

顶层框架端部节点的梁柱钢筋的弯折性搭接,并在一起当然可以,如果间隔25毫米并不小于钢筋直径的净距当然更好。

116、提问所指端部是悬挑梁的“尽端”而不是“根部”,如果悬挑尽端与构造柱整浇且每层均这样施工的话,实际上将形成一个整体的“悬挑”框架。这样,从第二层悬挑梁往上,其下部(构造)配筋很可能满足不了受力要求。问题在于设计者配置的悬挑梁下部钢筋不一定是构造配置,因为对结构做空间分析时,如果将尽端的柱与结构在一起进行整体分析,悬挑梁的下部配筋往往较大,按计算结果配置,满足受力要求没有问题。不过,设计者如果不是进行空间分析,而把构造柱当成荷载处理的话,理论上可能出现提问者所讲的情况,但在实际工程中却并未发生问题,因此,这应是个有实际研究价值的课题。

如果进行空间分析,悬挑梁尽端的柱就不属于构造柱,而是梁上柱。但这一小跨竖向整体悬挑出的框架,整体变形趋势是垂直向下的,因此各层悬挑梁在非地震状况下的工作状态仍“基本”属于悬挑状态,但在地震作用下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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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砌体结构,一般不进行空间分析。即便端部构造柱与梁端整浇,因构造柱配筋不大,悬挑梁整体变形趋势垂直向下,所以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117、请问陈教授:基础底板和楼板是否都是非抗震构件? 发表时间: 01/4/2004 于 上午7:43 | IP 已记录****

通常这样处理,但也要看具体设计工程师的要求。由于地震主要是横向水平作用,剪力墙和框架柱是“第一道防线”,框架梁属于耗能构件,对于框架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楼板,一般可以不考虑抗震;但对于无梁楼盖结构或剪力墙结构的楼板,由于没有框架梁参与耗能,楼板还是应考虑抗震的。

118、在您的答复(四)及答复(五)中都讲到了钢筋的放置问题,在答(四)综合问题(5)中钢筋的放置顺序是:与强梁垂直的第一层板筋--强梁纵向钢筋(第二层板筋与其平行在一个层面)---弱梁纵筋放在强梁钢筋之上,此处的强梁与弱梁应该都是柱下的梁是吗?因为在答复(五)综合问题(8)中说基础次梁可参考框架锚入基础主梁但受力与框架相反,如果是这样应该是基础次梁钢筋先放基础主梁钢筋后放,请问陈教授是这样吗?还是也按答(四)综(5)的回答放置只是在考虑基础次梁的有效高度应是次梁的要小是吗?另外在基础梁中放置的吊(鸭)筋应是与楼层中放置的方向相反

发表时间: 09/4/2004 于 下午8:55 | IP 已记录****

如果主梁与次梁必须有一方要减小有效高度(一个钢筋直径)时,原则是先保证主梁的,即应减小次梁的有效高度。

基础梁中是反扣吊筋(请看04G101-3)。

119、感谢陈总的多次回复!

1。03G101-1P37页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一)A-C:标注柱外侧纵筋从梁底伸入梁板>=1.5LaE;而03G329-1附加:外侧柱筋从柱内侧边缘伸入梁板》=500mm。请问陈总03G329-1附加规定是否更加合理?

2。《抗规》GB50011-2001规定:抗震地区填充墙宜与框柱脱开10mm,用嵌缝膏嵌缝。请问陈总(1):填充墙构造柱柱顶是否也可按上述规定施工?(2)工程竣工不到一年,我们地区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产生开裂现象比较严重(主体结构未产生裂缝,裂缝较大处剔开装饰层和抹灰层发现加气砖已经开裂),外墙KF空心砖则开裂较少。用什么办法处理较好?

1. 尚不知该构造要求的逻辑前提、理论与试验依据,因此不好分析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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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规范规定填充墙宜与框架柱脱开10mm,是为了保证框架柱在抵抗地震作用时能够独立工作,以免发生与填充墙联合工作时可能发生的剪切破坏。规范没有规定填充墙上端与框架梁脱开,是因为框架梁在地震时是耗能构件,即便与填充墙(包括其构造柱)相连也不会影响其功能。(2)可能的原因是加气砼砌块所用水泥的稳定性不好导致开裂,或砌块含水率比较高导致干缩开裂。由于是非结构裂缝,可剔除面层后钉贴细钢丝网再做新面层。

120、连接的原则是:1、柱纵筋要伸至建筑允许空间的顶点然后弯折;2、斜梁纵筋要顺其轴线方向伸至尽端然后弯折;3、柱箍筋跟着纵筋走,斜梁箍筋平面应平行于斜梁与节点的边界平面(距离50)。

121、通长筋的理解应为抗震构造筋,根琚抗震的要求,它只是保证梁通长上下钢筋的面积,并不是表示支座与跨中中部筋的直径非得一样。

122、梁上起柱与次梁各自对主梁的作用有很大不同。梁上起柱将两层甚至更多层的梁刚接在一起,形成“架空”框架,因此,可以不在梁上起柱部位设置吊筋。如果是抗震结构的框架梁上有梁上柱,宜在梁上柱两侧按框架梁要求设置抗震箍筋加密。

123、框架柱要求强柱弱梁,梁箍筋没有必要入柱。

124、03G101-1不包括深梁的构造。

跨度/梁截面高度≤2的简支单跨梁和跨度/梁截面高度≤2.5的简支多跨连续梁为深梁;跨度/梁截面高度≤5.0的梁宜按深受弯构件。

125、请问尊敬的陈老师,在框剪结构中地下室外墙为钢筋混凝土,且配筋大于剪力墙时,两者如何连接?

发表时间: 23/4/2004 于 下午9:30 | IP 已记录****

地下室外墙顶部(地下室顶板顶面)以下为“基础结构”,其竖向钢筋在顶部弯折后与顶板钢筋连接。地下室以上的剪力墙竖向分布筋在地下室外墙顶部设置插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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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发表时间: 26/4/2004 于 下午8:24 | IP 已记录****

水平分布筋与拉筋结合后实现箍筋的功能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在阴影区不宜考虑,在非阴影区可以考虑。

127、****曾经说过:

当梁承受扭矩时,沿梁截面的外围箍筋必须连续,只有围绕截面的大箍才能达到这个要求,此时的多肢箍要采用“大箍套小箍”的形状。

如果梁不承受扭矩(仅受弯和受剪),可以采用两个相同箍筋交错套成四肢箍,但采用大箍套小箍能够更好地保证梁的整体性,且材料用量并不增加。

128、作为某梁的支座并承受该梁传来荷载的梁,称为该梁的主梁。

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平法)专题讲座

一、概述: 1、平法的产生:

国内传统设计方法效率低、质量难以控制。日本的结构图纸没有节点构造详图,节点构造详图由建筑公司(施工单位)进行二次设计,设计效率高、质量得以保证。美国的结构设计只给出配筋面积,具体配筋方式由建筑公司搞。据此中国传统的设计方法也必须改革。

2、平法的原理:

设计流程:设计结构体系—〉结构分析(力学分析)—〉结构施工图设计。

结构设计是一种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分为创造性劳动和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现在由结构工程师完成创造性设计部分(创造性劳动),节点构造、节点外构造不是结构工程师的劳动成果,是抄的规范。(注:节点构造是算不出来的,是由研究人员试验出来的。)传统的单构件正投影表示方法将创造性劳动和非创造性劳动混在一起,节点内构造和节点外构造的设计属于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基于此产生了结构标准化、构造标准化的思路,用数字化、符号化的表示方法即平面整体表示方法表示创造性设计。平面整体设计方法,含表示方法和标准图两部分。节点构造标准化后,施工公司的劳动量加大。

3、平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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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份平法开始在山东应用于工程,开始推广平法。构造图适合于所有的构件,平法一张图上都有,走哪看哪,非常方便。平法推出后,有坚决支持、坚决反对、不表态三种人,后来将专利贡献给国家,成为国家标准。

平法是给从事结构设计与施工的专业人员看的,提高了科技含量,不让非专业人员看懂,设计方法的改革也促进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水平的提高。平法是结构设计领域的一次革命,提高效率两倍以上,能够使中国结构界不合理的人员配置情况得到改善。现在,3个建筑师配1个结构师。

二、柱平法: 1、定义疑问:

(1)嵌固部位是指地下室顶板处,地面以下的结构构造(含地下室部分)划归基础结构(待出图集)。嵌固部位以下箍筋也划归到基础结构部位,不归本图集。

(2)柱钢筋总截面为柱截面面积b×h,梁钢筋总截面为梁有效截面面积b×h0,h0为梁高扣单排钢筋35mm、双排钢筋60mm后的数值。

(3)水平段钢筋≥0.45lae,垂直段钢筋≥15lae,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将钢筋调细(等面积代换钢筋)。

(4)保护层保护的是一个面、一条线,不保护一个点。要让所有的钢筋都完成混凝土的360°包裹。

2、钢筋疑问:

(1)钢筋需搭接在箍筋非加密区,在全高加密的情况下可以突破上述规定,避开两端、在中间区可以连接。柱筋焊接时两根钢筋级差不超两级,若级差超过两级可等截面代换。 (2)两根钢筋交叉时允许两根钢筋紧挨在一起,因为紧挨在一起的是点,握裹考虑的是线和面。

(3)柱冒顶时钢筋直接通上去,若柱顶没有梁,则12d弯折也不要。柱钢筋收边尽量采用b图节点样式,往外侧收边,减少柱内钢筋拥挤程度,柱钢筋有效封边即可。

(4)柱箍筋复合方式很合理,任何一个局部重叠的部位钢筋均不超过两层,尽可能减少了两根钢筋并排出现的概率和长度。因为两根钢筋并排出现时,两根钢筋之间存在一道暗缝,存在隐患,混凝土也无法做到对钢筋的360°握裹。柱箍筋首先由一个最大的箍筋包起来,其余可以全部用拉筋,必须拉住主筋和纵筋。

(5)拉筋和单肢箍筋的概念不同,单肢箍筋没必要勾住所有(纵向、横向)的钢筋,而拉筋则必须勾住所有钢筋。

三、剪力墙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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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疑问:

剪力墙抵抗横向水平地震作用的力,抗震思路为:剪力墙—〉柱(第1道防线—〉第2道防线)。拐角墙钢筋不允许在角部搭接。钢筋尽量配到边沿,形成端柱、暗柱等,端柱、暗柱也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剪力墙钢筋底部加强区不搭接。

2、钢筋疑问:

(1)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大,构造边缘构件的箍筋小。当剪力墙的暗柱很长时,剪力墙水平筋和箍筋伸至剪力墙端部,除非设计者注明。剪力墙水平筋伸入端柱一个锚长即可(端柱计算参照框架柱)。

(2)剪力墙最顶层的梁为墙顶连梁,箍筋箍到墙身里。剪力墙的水平筋肯定放在外侧,竖向筋放在内侧。

(3)暗梁箍筋:剪力墙竖向筋和暗梁箍筋在同一层面上。框架梁顺到剪力墙中,形成边框梁BKL。

(4)交叉暗撑箍筋根据标注和构造要求,暗撑为半个墙厚,墙薄时采用交叉钢筋。柱钢筋尽量用粗的,粱钢筋不要用太粗的。

(5)洞口加强钢筋和剪力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扣柱加强纵钢筋,不要将加强筋放在外边;竖向钢筋扣柱加强横钢筋。洞口加强筋放在剪力墙水平、纵向钢筋的内侧。洞口补强暗梁400高,为箍筋的中到中的尺寸(计算时需加2个箍筋直径),宽度同暗梁宽。剪力墙纵筋锚入补强暗梁,为刚性条带,形成一完整封边。

(6)连梁:用于剪力墙上的一种梁,分楼层连梁(楼面连梁)和屋面连梁(墙顶连梁)。连梁和连系梁不搭接,平法中不采用连系梁。拉梁是一种特殊的梁,非框架梁也非普通梁。

四、梁平法: 1、定义疑问:

(1)框架梁是两端以柱为支座的梁,一端支柱、一端支梁则构不成框架梁(非框架梁),处理时不能纯粹按非框架梁处理,应一端按框架梁、另一端按非框架梁处理。

(2)通长筋和贯通筋的概念:不是一根钢筋(不是同种直径的钢筋),是通过搭接形成一种钢筋的方式。

(3)ln/3或ln/4属于构造规定;设计规定负弯矩钢筋的断点在不需要该钢筋的点处再长出一段,不具有可操作性;通常情况ln/3或ln/4可满足构造要求,特殊情况下不满足。(注:在工程分析中不存在精确值,只存在控制值。)

2、钢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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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的受扭纵向钢筋(N筋)、梁的纵向构造钢筋(G筋)的做法:N筋按受拉钢筋锚固,G筋锚箍12d即可;G筋为构造筋,梁高向每隔≤200配一根,N筋根据需要设置。(注:侧面构造钢筋改造比较大:近几年来梁的侧面裂缝较多,多加梁侧面构造筋可减少梁的侧面裂缝,但我认为没有道理。)

(2)钢筋应回避在节点内焊接、搭接,建议钢筋不要在节点内连接,要锚固。框支梁KZL节点下部的钢筋不能断开,因为钢筋在此受拉。

(3)井字梁:任何一个相交部位都不是支座;梁相交部位是否放附加箍筋由设计者定,要设箍筋则相交的两条梁、四个方向都设。

(4)吊筋高度:吊筋绝对不能只包住次梁,可勾住主梁下排第二排钢筋(第一排钢筋勾不住时)或第三排钢筋(第二排钢筋勾不住时)。

五、综述:

1、设计出图顺序:基础(平面支撑构件)—〉柱、墙—〉(竖向支撑构件)—〉梁(水平支撑构件)—〉板(平面支撑构件)。

2、做预算时要搞清“谁是谁的支座”的问题,即基础梁是柱和墙的支座,柱和墙是梁的支座,梁是板的支座。柱钢筋贯通,梁进柱(锚固);梁钢筋贯通,板进梁(锚固);基础梁JCL主梁钢筋全部贯通,JCL次梁钢筋到梁边为止,JCL必须保持柱位置钢筋的连通,不是锚固,钢筋贯穿的。

131、对于承受水平地震力,框架柱两头(即框架梁上下处)受剪切力最大,所以抗震要求箍筋加密;而框架柱中间为拉压零点,所以不要求箍筋加密。

132、、梁、柱的保护层从纵筋外皮开始计算(即箍筋内皮)。 剪力墙的保护层从水平分布筋的外皮开始计算。 楼板的保护层从下部主筋或上部负筋的外皮开始计算。

2、对于“梁、柱”来说,除了满足纵筋的保护层要求以外,还必须满足箍筋保护层不得小于15mm。

例如,C25砼的梁的保护层为25mm,如果箍筋的直径为12mm,则可能导致纵筋的保护层为27mm(大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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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墙身被截断钢筋的做法:(不论洞口大小)

在洞口处被截断的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

134、KZL的第一排上部筋是贯通,而不是断于Ln/3处;KZL的第二排上部筋伸出Ln/3,而不是伸出Ln/4 。至于KZL侧面的纵向受力钢筋,也可以按照“抗扭钢筋(N)”的形式来标注。

135、混凝土结构中,需要用概念设计和模糊控制方法解决大量问题,其原因是钢筋混凝土材料构成的结构与构件是非均质连续体(如墙、柱)或非均质且非连续体(如带裂缝工作的梁、板)。结构靠计算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大量的构造问题要靠试验研究,而恰恰在混凝土结构的足尺试验方面存在很大不足。

混凝土结构的任何部位都不存在精确解,只存在近似解,即便是2000年新规范所依据的比较先进的理论——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其概率亦为近似概率。由于是近似解,所以要稳妥。规范中的几乎所有计算公式用的是“≥”号,而大学教科书中的公式普遍是“=”号,仅此便可反映理论与实践的差别。

136、隔一拉一是说相邻2根柱或墙主筋,有1根应受到箍筋约束,即被拉

137、对于较小的KZL用U形筋沉底,按图集现成的构造进行设计与施工即可; 对于h≦2000mm的较大的KZL,U筋可以不到底,具体要与设计人员洽商,我曾经说过的数据仅仅是用于我设计签名盖章的项目 ,你的项目你要到你的项目结构设计师那里去寻求具体解决的方案!

138、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了,当然要按规范来施工,虽然房屋现在没有倒下来,我相信每个搞建筑业的都知道,建筑结构设计是按最不利荷载来设计的,同时还考虑到抗震,等各种因素,在一般的使用过程中,是不会超过设计荷载的,所以现在房屋是没有任何危险迹象,但是你敢保证在遭遇地震荷载的时候,房屋不会!!!!

不少人在吃抗震设防的储备,还有人在吃人防的储备,因为地震没有发生,战争未曾爆发,所以吃得也算安稳。地震发生了、战争爆发了 ,怎 么回事,谁能预料。但是,这是不对的,人家出的钱是有设防要求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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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平直段不够0.4lae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等强等面积代换成较细直径的钢筋,二是由设计者应出具相关解决方案。03G101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谁也不可能包打天下,有争议时,最权威的裁决人士是设计具体工程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本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这方面的权力。

140、1、对于剪力墙的“端部暗柱墙”,墙身不论是多少排钢筋,其水平分布筋必须伸到暗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弯15d直钩扎入暗柱。

对于“转角暗柱墙”,墙身外侧的水平分布筋在转角处绕过暗柱,伸出暗柱另一侧的端部以外1.2LaE处截断,另一个断点是再往前伸出500+1.2LaE处截断。墙身内侧的水平分布筋和中间的第三排或第四排水平分布筋都是伸到对面墙暗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15d直钩。

以上这些规定见03G101-1图集第47页。

2、暗柱在楼层处钢筋变少(钢筋规格不变),其变少的钢筋在楼层板顶处截断。(见03G101-1图集第48页中下图)

3、暗柱的保护层不是按框架柱的保护层30mm来计算,而是按剪力墙保护层的规则来计算。

剪力墙的保护层从水平分布筋的外皮开始计算。

而剪力墙水平分布筋与暗柱箍筋同属第一层次,暗柱纵筋和剪力墙竖向分布筋同属第二层次。

4、框支梁以及其他问题在03G101-1图集中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由设计师具体说明。

141、框支梁结点下部钢筋能不能断开

发表时间: 15/6/2004 于 下午8:20 | IP 已记录****

一般不允许断开,因为框支梁与该梁上部结构合在一起,类似于屋架结构的拉杆,受拉构件的钢筋不可以搭接,可以机械连接或焊接。对于比较重要的框支梁,宜采用机械连接。

142、框支柱是否仅算转换层一层或从基础至转换层板顶都算框支柱?关系到纵钢筋及箍筋的构造。

发表时间: 03/12/2003 于 下午8:24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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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sg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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