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更新时间:2024-07-01 04:5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和 法院 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人民检察院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分别发生的 诉讼 权利义务关系。

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处分 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4.民事管辖,是指确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和解决 第一审 民事经济纠纷的职权范围。 5.民事诉讼当事人是以 自己 的名义进行诉讼。 6.普通地域管辖实行 原告就被告 原则。

7.按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 派生证据 。 8.当事人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 口头 形式。

9.诉讼代表人,是指在 代表人诉讼 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 10.法人由其 法定代表人 进行民事诉讼。 二、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每小题2分,共20分) 1.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调整的( D )。

A.目的 B.范围 C.方法 D.对象 2.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有( AB )两个方面。 A.因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B.因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C.选民资格案件 D.督促程序 3.依法调解的含义包括( ABD )。

A.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调解 B.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C.一切案件都要经过调解 D.凡是可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尽量采用调解 4.世界各国通用的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的原则有( BCD )。 A.民事主体的国籍 B.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 C.案件的影响面的大小 D.诉讼价额的大小 5.普通的共同诉讼应当符合以下( ABCD )条件。

A.几个诉都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B.能够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经当事人同意 D.能够达到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目的 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B )。

A.10天 B.15天 C.一个月 D.三个月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 D )负担。

A.原告 B.被告 C.原告和被告共同 D.人民法院 8.凡是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证明自己主张成立而提出的证据,就是( A )。 A.本证 B.反证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9.法庭辩论的顺序是( C )。

A.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 B.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C.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D.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10.适用诉讼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BCD )。 A.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

B.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与保全财产数额相当的可靠担保 C.必须是给付之诉

D.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3.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也称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检察院抗诉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依法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4.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经过审理,依据已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有关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作出的认定。

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非民事权益争议的几种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6.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四、简述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 简述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法院民事管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一般可按下列标准分类: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院管辖和裁定管辖。(3分)

(2)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分为专属管辖、一般管辖和协议管辖。(2分)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2分) 2. 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从理论上划分,诉讼证据分为以下几类:

(1)依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3分)

(2)依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2分) (3)依照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不同和所要证明的事实不同,分为本证和反证。 (2分) 3. 民事诉讼中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的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不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应当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及受他保护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2分)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将其起诉的被告的基本情况和详细地址予以明确,以便法院审理。(2分)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实体权利意义上的请求;具体的事实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具体的理由是指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2分)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分) 4. 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效力。

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案件即告终结,一经宣告或送达,便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必须履行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3分)

(2)不得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起诉。(2分) (3)终审裁判所确认或变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当事人和一切有关人员及社会均有约束力。对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具有执行性。未经审判监督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改变该裁判。 (2分)

五、论述题(12分)

试述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 1.关于处分原则的规定(2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2.概念(3分)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处置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3.适用条件(3分)

当事人能够处分自己的各种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分,否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干预,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 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必须是自己真实意志的表现,是自己自愿的。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4.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体现(2分)

处分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贯穿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主要表现在:诉讼程序的发生,需要当事人的起诉;诉讼程序的进行,需要当事人的推动;第二审程序的开始,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有关;执行程序是否需要,也由当事人决定。 5.意义(2分)

实行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和民事诉讼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

实行处分原则,有利于达成调解协议。

实行处分原则,可以加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 名词解释

1、 民事诉讼:2、 诉权:3、 平等原则:4、 回避制度: 5、 6、 普通共同诉讼:7、 当事人:8、 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不定项选择题

诉讼行为能力: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可分为 [ ] A.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B.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C.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D.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诉讼,由 [ ]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D.原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是指 [ ]

A.地域管辖 B.协议管辖 C.移送管辖 D.级别管辖

4、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当由 [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几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是 [ ] A.合并管辖 B.级别管辖 C.移送管辖 D.指定管辖

6、甲公民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该公司在经营中与A公司发生合同纠纷,A公司所诉的被告为 [ ]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甲公民所在的基层组织 7、下列案件,应公开审理的是 [ ]

A、某公司总工程师吴某辞职后自己开公司,非法使用原单位技术秘密而引起诉讼 B、赵某因泄露个人隐私被起诉

C、王某要求与其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 D、16岁少年何某侵权被告上法庭

8、.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

A、运输始发地法院 B、运输目的地法院 C、事故发生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9、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C、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10、下述主体中,具有当事人资格的是:[ ] A、法人 B、公民 C、联营体 D、个体工商户

11、甲、乙二厂因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甲厂厂长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庭,便授权该厂办公室主任李某出庭参加诉讼。李某的诉讼身份应是[ ]

A、原告 B、指定代理人 C.法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三、 填空题

1、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 _______有民事权利能力。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________方式参加诉讼。

3、私权保护说,是德国和日本早期流行的学说,在德国的代表人物是_________________ 4、民事诉讼的外在价值,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即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5、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请求,应当在提出回避申请的___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6、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终于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7、借款合同,以_____________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侵权行为地,包括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9、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中,发布公告的期限最少不少于_______日。 10、针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民事诉讼法采用的是 ____________的原则。 四、 案例题

1、南京市鼓楼区“长运”运输公司的一辆东风牌货车于 1994年7月2日 承运杭州市西湖区“富仕”服装公司的一批布匹,车行至浙江省长兴县内,因司机吴辽违章驾驶,发生事故,撞坏长兴县不锈钢厂的

广告牌,同时所运货物也受到损失。 8月9日 ,“富仕”服装公司和长兴县不锈钢厂同时以“吴辽”为被告,向长兴县法院起诉。长兴县法院合并审理

问:此案可否合并审理?如可以合并审理,请确定案件当事人;如不可以合并审理,则分析各案的管辖法院和当事人

2、孙甲、孙乙二人系兄弟,早先兄弟俩曾共同出资在原籍A市修建住宅一幢,共同居住。以后,兄弟二人先后来到B市工作。甲的家属亦调到B市工作。乙的家属仍在A市工作,并住在原房中。1995年8月,甲想退体回A市养老,要其弟乙腾出一部分房屋,乙不同意腾房,只愿补偿房屋价款。兄弟二人遂发生争议,甲准备诉请法院解决。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3、1995年4月,河北省某机电公司向天津某贸易公司购买一批彩电。合同在北京某区签订。合同规定贸易公司为机电公司代运,货到付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机电公司收到货后,发现电视机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退货。贸易公司不同意,因此发生争议。为此,贸易公司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机电公司交付货款,法院受理了本案。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协议管辖应如何适用?

4、1995年4月,某市公交公司(单位在D区)司机张某在营运途中不慎将路边一电线杆撞倒形成短路。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打电话告知市供电局(单位在C区),要求组织抢修,但供电局没有及时出车排障,致使事故状态持续3小时,损坏了A区与B区45户居民的电视机45台。45户居民推举王某为代表,与公交公司和供电局交涉,但没有结果, 5月4日 ,王某等45户居民一起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总计1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谁是被告?简述理由。 (2)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3)在诉讼中,王某处于什么地位?他与其他受侵害居民是什么关系? (4)王某进行哪些诉讼行为需经被代表的居民同意?

民事诉讼法模拟复习题1

一、填空题

1.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程序。

2.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和―――法的关系。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和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是——·

4.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是 —— 。

5.法院、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时,依法应遵守的期限,为民事诉讼中的——· 6.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是 ——。 7.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负担。 8.民事主体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为——·

9.在民事诉讼的实践中,当事人对本证提出反驳,证明对方当事人所提的本证是虚伪的、不合法的。这种反驳叫做——。

10.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叫做——。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A.十 B.十五 C.三十 D.三个月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

A.拘留 B.拘传

C.缺席判决 D.判决其败诉

3.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通常适用的最基本的一种诉讼程序,是( )。 A.督促程序 B.特别程序 C.简易程序 D.普通程序

4.对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进行补救的一种程序是( )。 A.特别程序 B.督促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公示催告程序

5.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 A.3个月 B.6个月 C. 1年 D.2年 三、多项选择题

1.广义的诉讼,以( )作为诉讼的三个基本阶段。

A.侦察 B.起诉 C.审判 D.执行

2.委托代理人,是指接受( )的委托和授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A.当事人 B.法定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 D。诉讼中的第三人

3.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 )。 A.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 B.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 C.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

D.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排除性的,排除妨碍诉讼的行为,保障诉讼的正常进 行 4.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以下( )条例:。 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 C.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 D.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5.法庭辩论的程序有( )。 A.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

C.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D.互相辩论 四、名词解释 1.裁定管辖

2.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 3.第二审程序 4.上诉 5.先予执行 五、问答题

1.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2分) 2.简述当事人的特点。(6分) 3.试述开庭审理的程序。(12分) 六、案例题

甲与乙是同村邻居。1987年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称:乙屋后现有7棵梨树,是生产队在1959年买来的树种并派人裁种的,应属于生产队所有,现被乙霸占,要求法院判决,让乙将7棵梨树退还生产队,并将历年收获所得如数交给生产队。

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答案提示

一、填空题 1.特别

2.程序 3.共同诉讼 4.诉讼代表人 5.期间 6.财产保全 7.上诉人 8.诉 9.证据抗辩 10.受理 二、单项选择题

1.A 2.B 3.D 4.D 5.C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民事诉讼法模拟复习题2

一、填空题

1.我国的民事诉讼__________为终审。

2.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________的平等。

3.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________负担。 4.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共同为诉讼行为的时间叫做_______。

5.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被称做

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 )。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2.以下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是( )。 A.当事人 B.证人

C.审判人员 D.代理人

3.人民法院依法对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的被告人,迫使其到庭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是 ( )。

A.拘留 B.拘役 C.传唤 D.拘传

4.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日内立案。 A.3 B.5 C.7 D.9

5.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A.庭审笔录当庭宣读

B.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被告知在五日之内阅读 C.庭审笔录不能改动

D.庭审笔录要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三、多项选择题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 )。 A.重大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D.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该由本法院管辖的案件

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A.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B.当事人申请鉴定、勘验的证据 C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

D.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 3.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 )。 A.必须履行 B.可以上诉 C可以抗诉 D.可以申请再审 4.上诉人可以是( )。 A.共同诉讼人 B.第三人 C诉讼代表人 D.诉讼代理人 5.不准上诉的判决有( )。 A.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 B..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第二审民事判决 C.按特别程序审理而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判决 D.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而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判决 四、名词解释

1.诉讼代表人 2.诉权

3.民事诉讼证据 4.涉外民事诉讼 5.法院调解 五、问答题

1.从理论上划分,诉讼证据分为哪几类?

2.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在诉讼过程中的体现。

)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

3.举证责任的概念、含义和我国对举证责任的规定。 4.简述当事人的特点。 六、案例题

某市的电子公司和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一份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机械制造公司委托电子公司为其开发一

些新型的电子监控技术。双方当事人约定,开发的期限为一年,开发的费用和报—酬为200万元人民币,机械制造公司首先支付50万元,其余的150万元在电子公司交付技术成果后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因为产品市场销售出现困难,机械制造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在电子公司交付技术成果后,迟迟不能向电子公司支付其余的150万,经过多次交涉,机械公司承认自己丧失了清偿能力。经过调查,电子公司发现该市水泥厂购买机械制造厂的产品欠机械制造公司产品价款300万元,而且该款项已经到期。 问题:

1.电子公司能否在对机械公司提起诉讼后,再对水泥厂提起代位诉讼?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如果可以,

在电子公司和机械制造公司的诉讼尚未审理完毕的情况下,两起案件是否应当合并审理?

2.如果电子公司考虑到机械制造公司已经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没有向其提起诉讼,而是直接向水

泥厂提起代位诉讼,此时何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此时,机械制造公司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3.如果电子公司向机械制造公司提起诉讼,为了防止水泥厂向机械制造公司付款项电子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4.在代位诉讼过程中,水泥厂提出其之所以没有向机械公司支付价款,是因为机械制造公司的产品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约定的技术标准,无法使用,构成根本违约。该理由能否对抗电子公司提起的代位诉讼?

部分答案提示

一、填空题

1.两审 2.诉讼地位 3.上诉人 4.期日 5.反诉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D 4.C 5.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CD 3.AD 4.ABC 5.ABC

(0233)《民事诉讼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一、判断分析题

1、间接证据是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不能用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错。不能独立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及代理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错。代理人无权提出。

3、原告死亡后,诉讼终结。

错。诉讼终止,等待遗产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4、选民资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错。选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5、物证的照片、复制品、影印件皆是派生证据不能用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错。不能独立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6、当事人的处分权只有经过法院的批准才会有效,因而是有限的。 对。

7.法院院长的回避由审委会决定,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 错。院长决定审判人员的问避

8、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离婚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 审理。

错误。可以公开审理

9、根据法律规定上级法院只能提审下级法院的案件而不能把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给下 级法院审理

错误。可以交给下级法院审理。 10、根据移送管辖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住所发生变化后受诉法院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法院。

错误。违反管辖恒定原则

11、追加当事人可以在一审也可以发生在二审程序中 正确 12、个体户雇佣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列在员为被告,这体现的是责任自负原则。

错误。应当列雇主为被告。

1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要求离婚而诉至法院,法院应当管辖。 对。

14、法院审理代表人诉讼案件所做的判决书对于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有予决的效力 对。

15.民事诉讼代理中代理人代理不受委托人意志约束。 错,要受委托人意志的约束。

16、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具有相同的诉讼效力

错。诉讼调解具有结案的效力,和解没有。 17、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后又向法院起诉应诉的法院不得受理。 错应当受理。

18、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

19、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也可以转为简易程序 错。普通程序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

20、民事审判程序一律使用开庭审理方式 错。可以使用逞行判决

21、根据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必须全面审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法律 错。二审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22.当事人与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不受时限限制 错。当事人受时效的限制。

23、再审案件一律使用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而不使用独任庭 正确。

24、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一律由原告负证明责任。 错误。在有些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5.追索医疗费的当事人死亡后,诉讼终结。 错。追索赡养费的当事人死亡后,诉讼终结 26、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错。不是必经程序

27、证据交换是民事诉讼中的必经程序 错。不是必经程序

二、名词比较

1、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方式协议选择相关的法院管辖制度。

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民事案件专门属于特定的法院管辖,它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法定管辖。 2、执行和解和执行异议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权利和义务达成互谅互让的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而对执行机关的民事执行行 为提出异议,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 3.诉讼和解和诉讼调解

诉讼和解是指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就争议的事项达成协议的活动。

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 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是诉讼活动。

4、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理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表人是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由其中被推选的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人以维护当事人利益而进行的诉讼。 5、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开始后为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以实现,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当事人一方中产或中活的正常进行,在作出终审判决前,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或给付申请人一定的财产,并立即执行的一种措施。

6、抗诉和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地方各级法院尚未发中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声名不服,并以书面方式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以撤消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抗诉,是指检察院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裁判,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要求法院再审的诉讼行为。 7.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指当事人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受理,是指受诉法院通过对原告的起诉的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 8、主管和管辖

主管是指具有一定公共职能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对某种补会事务的排他性管理。 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案件上的分工和权限。 9.反证和本证

本证是指能够证明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 反证是指能够否定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证据。 10、鉴定人和证人

鉴定人是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自然人。 证人是指知道案情,并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11、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确定被证明的实施,而是间接地通过与一系列的证据事实的结合,才能确定被证明的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 12、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待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诉讼程序的制度。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使诉讼无法进行或没有必要进行,从而结束诉讼出现的制度。 1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利害关系人申请人申请法院裁判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诉讼程序。

宣告死广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诉讼程序。

三、简述题

1、简易程序的特点

起诉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传唤方式简便;实行独任审理;审理程序简便;审理期限较短

2.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适用主体不同;适用对象不同;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达到的效果不同;种类不同 3、特别程序特点

功能特别;发动方式特别;审判组织特别;实行一审终审,审期较短;免交诉讼费; 4、诉前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提起的原因不同:提起的方式不同:是否提供担保不同:法院作出的保全的时限不

同;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不同。

5.先予执行的条件和范围

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当 事人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范围:迫要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医疗费的;追所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6、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

适用的审级不同;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任务和目的不同:具体程序内容不同;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效力不同 7.证据的种类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8、专属管辖的范围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日作业发生的纠纷;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9.送达的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四、案例题

案例1:张女士自幼生长在某市桥东区,后于1995年与本市桥两区胡先生结婚,婚后同住于桥西区。1997年8月,胡先生受单位指派,到湖南省某县的单位办事处工作,每两个月回桥西区家中探望一次。1998年7月,张女士向桥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胡先生离婚。桥东区人民法院受诉后发现本案不属自己管辖,故把案件移送至桥西区人民法院。桥西区人民法院接受移送后便传唤胡先生到庭,但胡先生以其己长期居住湖南省某县为由,认为桥西 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而拒绝到庭,桥西区人民法院遂又将此案件移送湖南某县人民法院。 问:桥东、桥西、湖南某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 分析意见:(1)本诉讼属离婚诉讼,属一般地域管辖,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桥东区人民法院是原告婚前所在地法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因此无管辖权。桥东区法院移送案件 给桥西区法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案件移送只允许移送一次。本案中,桥西区法院再次移送案件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3)本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桥东区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时,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案例2:刘德仁有子女三人:大儿子刘海洋,大女刘海炎,小女刘海立。刘德仁的妻子早亡。 大女儿1994年嫁到沙河县工作,小女儿1996年嫁到南平县。大儿子与刘德仁同在老家安明 县。 1997年刘德仁去世,留有私房六间,两个女儿闻讯赶回,事后并未与刘海洋谈及继承之事。 1998年刘海洋去世,其妻将六间私房中得一间留下居住,其余卖给村民李大名,刘海立闻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 问:l、本案件应有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2.本案件那些人应当参加诉讼?各自得诉讼地位是什么?

分析意见:由安明县法院受理。继承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 辖。刘海炎、刘海立、李大名、刘海洋之妻。刘海炎、刘海立、为原告,刘海洋之妻为被告,李大名为第三人。

案例 3:1986年,尹某因丁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领居王某代管,言明代管3年,其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3年过后,尹某也未回国,王某要去外地工作,因

此又将该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让其代管,并向张某表明该房产权属尹某,不可出卖。 后, 张某未经王某同意,将房屋卖给李某。因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 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尹谋回国,得知张某和李某之间正在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

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

问:(1)尹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

(2)法院应否通知王某参加诉讼?王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分析:l、尹某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他参加到张某和李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来,即不支持原告的主张,也不支持被告的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李某都作为被告, 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加独立请求。

2、法院应通知王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王某是尹某房屋的代管人,虽对房产无独立请求权,但假如尹某败诉就要追究他的代管责任。

案例4:郭春花是李安静的儿媳,郭与李长江于 1985年 10月结婚,婚后感情不和,郭于是向市中区法院起诉离婚。市中区法院于1991年8以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并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当时郭认为法院对财产处分不公而上诉,二审期间,李长江因车祸死亡,市中级法院遂做出终结诉讼。李长江死后遗留存款 12000元加上肇事单位的赔偿金 20000元共计32000元。李安静以郭以与李离婚为由,占有该款,郭以死者配偶的身份于 1992年 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安静共同继承。区法院认为:本院以解除了郭与李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问题进行分割,虽郭上诉,但中级法院已终结诉讼,因而郭的诉讼系重复诉讼,因此驳回起诉。郭不服上诉。

问:l、根据案情,二审法院能否做出终结诉讼的裁定?为什么? 可以。离婚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

2、二审法院做出裁定后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效力?为什么? 不发生。两审终身,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3、区法院以郭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正确确?为什么

不正确、再次提起的诉讼是继承诉讼,不同于离婚诉讼,不属于重复起诉 4、二审法院对郭的上诉如何处理? 应当裁定下级法院予以受理

5、如果二审维持一审裁定,郭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

可以,二审裁定是终审裁定,对终审裁定不服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案例5:梁平是个体户,家住B市F区。1998年8月,梁平为扩大经营规模,向家住B市E区的朋友董声华借款15万元,董声华要求其提供担保,梁平找来了家住B市G区的朋友黄荣生。梁平、黄荣生与董声华签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粱乎向董声华借款人民币15万元,1999年7月底之前还清,黄荣生对梁平的借款提供担保,对还款承担一般保证责 任。梁平、黄荣生及董声华均在合同签了字,梁平因经营严重亏损,至1999年8月仍未偿还童声华的钱。现董声华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问:1.在本案中,可否单独将梁平或黄荣生作为被告,为什么?2.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哪些(个)?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可以单独将梁平作为被告,但不能单独将黄荣生作为被告。在该借款合同关系 中,梁平与董声华是直接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因此董可单独以梁平为被告提起诉讼;保证合 同作为从合同,原告仅起诉被保证人的,法院不能追加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而由于本案中 的保证合同为一般保证合同,原告若以保证人黄荣生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被保证人梁平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 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 绝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本案的借款合同签订中,双方未对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达成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 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对履行 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案的履行地应在债务人

梁平的住所地。本案的管辖权确定应当分为两种情形考虑:①如单独以梁平为被告的,B市 F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B市F区为本案的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

②如以梁平和黄荣生为共同被告起诉的,B币F区人民法院与G区人民法院均对本案享有 管辖权,同为B市G区为被告黄荣生的住所地。

案例6: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F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

[问题](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就此同一纠纷, 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中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答:(1)乔小伟:正华汽车修理厂(2)甲市A区;甲市C区;甲市F县(3)由先受理的法院管辖;(4)由它们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案例 7:甲区王某和孙某系邻居,平日关系融洽。1996年王某自己动了修建新瓦房,孙某 便主动帮忙。一日孙某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腿骨被摔断,因抢救及时未造成瘫痪,但需做 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孙交7000元医药费,孙某家境贫寒无力交付,王某虽有支付 能力但支付了2000元后就拒绝支付。医药费没有着落,致使手术迟迟不能进行。孙某无奈 只好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让王某先行支付5000元医药费。王某私下对孙讲:“你申 请先予执行,法院会让你提供担保。你没钱提供担保,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人民法 院经审查认为孙某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裁定驳回先予执行申请,孙某因此未得到及时治疗。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王某举家迁居至乙区,于是王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由乙区人 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负担孙某医疗费等共计 11 000元。 现问:(l)本案中,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孙某先予执行的申请是否合法?(2)孙某申请先予执行是否必须提供担保?(3)若孙某对驳回申请不服能否申请复议?(4)王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正确?

答:(1)不合法,孙某的请求符合先予执行的要件;(2)法律规定是可以提供担保不是必须;(3)可以复议一次;(4)不正确,违反管辖权恒定原则。 案例8:肖某与王某是同一单位职工,两家关系很融洽,王某的儿子也常去肖家玩耍。且1995年元旦过后的一天,肖某突然发现其准备用于购买电视的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不见了。经回忆,丢钱这天只有王某的儿子刘某来过,怀疑钱是被刘某拿走。肖某找到王某要求返还2000元钱,王某不承认自己孩子拿了这笔钱。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的监护人返还2000元现金。

在审理中,法院收集到以下证据:(1)原告提供了被告在诉前承认其在原告家里拿走了一个信封的录音;(2)李某(8岁),张某(9岁)证实曾见过被告刘某有很多钱,且被告刘某称这钱是别人给的。

问题:李某、张某是否是本案的证人? 答;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

案例9:李某夫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于1998年9月31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中, 李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心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李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 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做出了判决:判决刘某和李某离婚。1999年1月10日,法庭 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间内刘某上诉。现 问:(1)人民法院能否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2)本案中的简易程序有哪些方面与法律的规定不符?(3)人民法院对于刘某在诉讼期间提出的分割李某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诉讼请求应当如何处理?(4)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5)假定本案被发回重审能否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1)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2)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必须有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②人民法院1998年9月31日受理本案,1999年l月10 日结案,超过了法律规定三个月的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最长期限。③判决书应当加盖人民法院的公章而不是人民法庭的公章。

(3)人民法院对于刘某在诉讼期间提出的分割李某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要求应当在判决书中一并做出判决。

(4)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发回重审。 (5)本案被发回重审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五论述题

1、论证据制度

答题要点:证据的概念;特征;意义;分类;种类。 2、论财产保全制度

答题要点:概念:种类;条件;意义 3、论简易程序

概念;意义;特点;适用范围;适用 4、论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遇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参与 对某一案件的审理或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活动的制度。回避制度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要求。

回避的条件。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以及勘验人员。回 避的法定理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回避的方式: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回避的程序:包括申请程序;审判程序和救济程序。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

———————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甲起诉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配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D ) A、甲提出的离婚请求 B、甲要求分得的两间房屋

C、甲要求分得的5000元钱 D、甲请求法院解除其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 2、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 B ) 。

A.裁定暂缓执行 B.决定暂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有 [ D ]

A.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 B.公书证和私书证 C.特别书证和一般书 D.证人的书面证言

4.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多长时间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D ) A、2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5.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 ( D )

A.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B.应当驳回申请 C.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D.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6.甲(11岁)携带其父乙藏在家中的丁厂生产的炸药到邻居丙家玩耍,将炸药引爆,甲被炸身亡,丙的房屋被炸毁。丙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是 ( B ) A、甲 B、乙 C、甲和乙 D、丁

7.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应当 ( A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8.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 C )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9.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起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是 ( A ) A、 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不能调解,只能告知当事人

另行起诉 C、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D、不能调解,只能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0.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向 ( A )

A.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B.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C.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D.债务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世界各国通用的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的原则有( BCD )。 A.民事主体的国籍 B.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 C.案件的影响面的大小 D.诉讼价额的大小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指被申请人 [ A B C D E ] A.是本案当事人 B.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C.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D.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E.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3、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B C)。 A.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言词证据 B.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D.本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反证 4.普通的共同诉讼应当符合以下( ABCD )条件。

A.几个诉都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B.能够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经当事人同意 D.能够达到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目的 5、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B C D )。 A.关于回避的事实 B.自然规律及定理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诉讼终结:

是指在诉讼中,因一方当事人死亡或由此而出现的特殊情况,致诉讼程序的进行成为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的法律制度。. 2.延期审理:

是指法院开庭审理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况而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而决定在另外日期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3. 裁定: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问题的认定. 4.诉讼代表人:

是指为了更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和自身利益的人.

5.管辖权异议: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主张。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 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答案要点:(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因紧急情况需要陷于先予执行的案件.

2, 简述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案要点:(1)上诉人必须是依法享有上诉权或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2)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准许上诉的判决.(3)上诉必须再法定的期限内进行.(4)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 简述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特点。

答案要点: (1)从第三人与原被告的相互关系来看,第三人具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该请求既不同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同于被告的答辩主张,或虽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请求,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从与案件的联系来看,第三人是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的人;(3)从参加诉讼的目的来看,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从参加诉讼的时间来看,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主体,而不是起诉或应诉主体。 4,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

答案要点:⑴同属于第一审程序,普通是简易的基础,简易是普通的简化。⑵应当在立案后,开庭前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繁简程序来确定,可以适用普通的案件不一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可以适用普通程序。⑶简易可以转换成普通,而普通不能转成简易。⑷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 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五、论述题(10分)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题要点: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⑴都是在诉讼开始后,尚未结束之前参加诉讼;⑵在诉讼中都不是该诉讼的当事人,也不是代理人,而是独立的一方;⑶参加诉讼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同:⑴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有的第三人是因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无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⑵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有的第三人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无的第三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⑶在诉讼中主张表现的方式不同:有的第三人主张是独立的,在形式上既不同意该诉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而无的第三人的主张从形式上看,往往与他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相同。⑷能否提起上诉不同:有能,无因其承担实体义务而定。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0分,共20分)

1、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在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订了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8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长年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甲市E区)修理1辆捷达车。 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

问: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5.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1.李有良应以乔小伟、乔大伟和正华汽修厂为共同被告。

2.甲市A区、甲市B区、甲市C区和甲市L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李有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任意一个法院起诉,使该法院管辖该案。如果向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4.由争议法院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即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对此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提出了上诉,则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如果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则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

2、南京市鼓楼区“长运”运输公司的一辆东风牌货车于2008年7月2日承运杭州市西湖区“富仕”服装公司的一批布匹,车行至浙江省长兴县内,因司机吴辽违章驾驶,发生事故,撞坏长兴县不锈钢厂的广告牌,同时所运货物也受到损失。8月9日,“富仕”服装公司和长兴县不锈钢厂同时以“吴辽”为被告,向长兴县法院起诉。长兴县法院合并审理。 问:此案可否合并审理?如可以合并审理,请确定案件当事人;如不可以合并审理,则分析各案的管辖法院和当事人

答:不能合并审理。因为,案例中的两个诉讼性质不同,一是合同纠纷,一是侵害权赔偿纠纷。

“富仕”服装公司提起的诉讼为运输合同纠纷,可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此案中,“富仕”公司为原告,“长运”公司为被告。案件可由南京或杭州的法院管辖。

长兴县不锈钢厂提起的诉讼为损害赔偿纠纷,可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此案中,不锈钢厂为原告,“长运”公司为被告。案件由长兴县法院管辖,因为不锈钢厂已经向长兴县法院起诉。在数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应由最先受理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至于上述两案中,应将“长运”公司列为被告,是因为吴辽的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的行为,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ry.html

Top